新婚夜新郎死亡
1、新郎婚礼当天坠亡妻子继承183万,葬礼都不参加的该女子配拿这笔钱吗?
现在已经不是配不配拿钱的问题了,而是从法律上来说这个女子作为新郎的法定妻子是一定能够继承这笔钱的,即使对方的父母声称这笔钱是他们的积蓄,不过是存钱时借用了儿子的账户也没有办法阻止这个女子继承这183万。但是从道德意义上来说,婚礼前对方父母不知道其存在,老公葬礼都不参加直接去银行起诉公婆申请继承183万这种行为着实不厚道。
根据新闻报道可知,这对老夫妻在经过年轻时的打拼后家庭条件的确是还算不错,否则也不能轻轻松松拿出183万。如果新娘此前与公婆有过相处并获得对方的好感的话,那么事情可能不会落得如此尴尬的境地,而两方如今对簿公堂的很大一个因素就是这个女人的存在其公婆并不知道。
儿子要举行婚礼父母居然不知道对方情况,而婚礼当天自家儿子又离奇从楼上坠亡,接着和儿子扯了结婚证的陌生女子将自己告上法庭要继承辛辛苦苦赚来的180多万,这种一连串情况想必谁都难以接受和理解吧。正是因为此事存在诸多疑点,至今不知道自家儿子坠亡前因后果的这对老夫妻才会多次上诉据理力争。
抛开上述疑点不谈,如果该女子是与丈夫因真心相爱而走到一起的,那么继承这183万无可厚非。但是从她的种种表现来看她似乎也没多爱自己的老公,毕竟正常的妻子也做不出连葬礼都不参加直接去银行申请冻结资金,然后将丧子的伤心欲绝的公婆告上法庭。虽然从法律上来说这样做没什么问题,但是从道德伦理上来说,此女的行为着实让人唾弃。再加上她与死亡丈夫结婚得过于仓促,就更让人怀疑整个事件是不是一起仙人跳或是阴谋了。
2、新郎在婚礼当天坠亡,从情理上讲,他的遗产该谁继承?
新郎在婚礼当天坠亡,这是一件非常痛心的事情,但是父母跟妻子却因为财产闹的不可开交。因为男子名下有着一百多万遗产,妻子作为第一继承人,跟父亲上演了一场争财产大战,从情理上讲,这笔遗产是该妻子所有。
新郎跟新娘结婚的当天,新郎从楼上跳了下来,经过现场排查,新郎是选择了自杀,但是新郎死后,他的名下有着一百多万的遗产,妻子作为第一继承人,她是有权利继承这笔遗产的,在新郎离世的第三天,妻子就像法院申请了财产维护。但是新郎的父亲却不同意,觉得这笔钱是自己帮着儿子存的,这钱并不是属于儿子。但是他的证据不足,导致了这部遗产到了新娘的名下。
对于新娘的这一个做法,很多网友是不看好的,因为老人刚失去儿子,她就来分割遗产,这对老人来说是一个很大的伤害。这件事情也经过了很多律师的推断,他们都说妻子是有资格分这部遗产的,不管是结婚一天还是一年,只要到民政局领了结婚证,在法律上就是合法的妻子。而且妻子还是第一顺序继承人,有资格分配他的财产,其实我国婚姻法也有规定,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父母跟子女也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所以父亲也有继承遗产的权利。
其实新郎的父亲要是有证据的话,就是在银行的一些流水,或者给儿子转账的一些记录,这些都可以把钱要回来的。如果没有,这笔钱就很难追回,因为新郎跟女方已经有结婚证,已经是名义上的配偶,对于新郎的钱她是有权利继承的,所以说新郎的遗产该由妻子跟父亲共同继承。
对于这部分的钱,我们应该理智的来看待,不要用个人的角度,只有这样才能让他们的家庭最好的支持。
3、湖南一准新郎在婚礼前突然身亡,他的死亡原因是什么?
湖南一准新郎在婚礼前突然身亡在婚礼前六天,新郎被人杀害身亡,未婚妻受不了打击喝农药自尽。经过医生全力抢救,未婚妻脱离了生命危险,意外发现她已经有了两个月的身孕。婆家喜出望外,想要不惜代价保住孩子,未婚妻却执意要打掉孩子,最终她会做出怎样的决定呢?
彭露和陈梅恋爱三年即将举行婚礼,一家人都沉浸在喜悦之中,开心地筹备着婚礼。在婚礼前六天,彭露和母亲去赶集,购买婚礼所需用品。在集市上遇到了彭国华,此人是彭露家亲戚,但他游手好闲不务正业,在外面漂了几年,最近刚回到村里。
他的死亡原因是什么彭国华与彭露之间有一些个人恩怨没有解决,彭国华回村以后怀疑村里的几个年轻人与妻子有人染,打电话向他们勒索钱财,彭露就是其中一个。仇人相见分外眼红,对于彭国华无端的猜疑,彭露很气愤,两人发生口角,彭国华情急之下操起集市上的杀猪刀向彭露捅了几下,彭露倒在血泊之中,彭国华仓惶逃走。
彭露重伤抢救无效死亡,准新娘陈梅受不了这样的打击,她喝下农药想随未婚夫而去,被家人及时发现,送进医院救了回来。在一家人都陷入悲痛的时候,医生却告诉了大家一个意外的好消息,陈梅已经有两个月身孕了。彭家人听了非常高兴,这是彭露留在世上唯一的血脉,他们想要千方百计把孩子保住。
陈梅醒来以后,得知这个消息,她却并不开心。心爱的人已经走了,肚子里的孩子生下来就没有父亲,而她独自一人又该怎样抚养孩子,面对迷茫的未来呢?与彭家人的欣喜相反,陈美本能地想要打掉孩子。
彭家人希望陈梅能够生下彭露的孩子,并写下协议无论孩子健康与否,或者能否留在彭家抚养,他们都可以接受,只要陈梅生下彭露的血脉,他们可以给一笔钱补偿陈梅。协议已经写好,陈梅却心绪复杂一把把协议撕碎了。
陈梅是爱彭露的,他留给陈梅太多美好的回忆,而肚子里的孩子就是彭露留给她的最珍贵的礼物。经过再三考虑,陈梅做了一个重大的决定,她要生下孩子,为彭露留下血脉,也为了自己将来不留遗憾。行凶的人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逝去的人已经逝去,活着的人已然要好好活着,只要活着就会有希望。
总结因为爱,所以勇敢。但是,有的决定需要理智和清醒。生孩子的决定将会面临很多现实的问题:孩子生下来是否健康,孩子将会生活在不健全的家庭,生来就没有父亲的疼爱,陈梅将来再嫁也会对孩子造成影响。
我们每一个人在关键时刻的抉择,将会决定未来生活的走向,陈梅是应该生下孩子,将来成为单亲妈妈,含辛茹苦把孩子养大,还是应该走出这段感情的伤痛,开始新的生活呢?未婚夫去世,孩子该不该生,你怎么看?
4、湖南一准新郎在婚礼前突然暴毙身亡,他死亡的原因是什么?
湖南一准新郎在婚礼前突然暴毙身亡,他是被亲戚突然发狂杀害的。这个亲戚一直怀疑妻子对自己不忠,并将妻子的出轨对象锁定在了镇上的几个年轻人身上,准新郎就是他的重点怀疑对象。
湖南一准新郎在婚礼前突然暴毙身亡这名准新郎名叫彭露,他和自己的未婚妻陈梅恋爱三年,准备步入婚姻殿堂。一家人本来开开心心的筹备婚礼,结果却在婚礼前六天的时候,突遭横祸,不幸身亡。事发当天,彭露和自己的母亲准备到镇上采买结婚的必需品,在集市上遇到了家里的亲戚彭国华。
彭国华是村里的小混混,一直以来都游手好闲不务正业,在外面胡混了几年,刚刚回到村里。回村以后,彭国华怀疑妻子背叛了自己,并且将目标锁定在村里的几个年轻人身上。在此之前,彭国华就多次打电话和这几个人勒索钱财,彭露就是其中之一。
面对彭国华毫无证据的猜测,彭露十分恼怒,但因为自己快结婚了,无暇顾及彭国华这边,彭国华内心越发痛恨,一心想要报复彭露。好不容易在集市上偶遇彭露,仇人相见,分外眼红,二人争执两句过后,彭国华拿起集市上的杀猪刀向彭露捅了几下,彭露倒在血泊之中,最终因抢救无效死亡。
准新朗死后彭露死后,他的未婚妻陈梅悲痛欲绝,她喝下农药,想要追随未婚夫离去。幸好家里人及时发现,将陈梅送往医院抢救,这才保住了性命。在一家人都悲痛万分的时候,医生却突然告诉陈梅,她已经怀有两个月的身孕。
这是彭露的遗腹子,也是彭家一家人的指望,他们希望陈梅能够把孩子生下来。但是陈梅却并不开心,彭露已经去世,孩子一生下来就没了父亲。自己一个弱女子,还没有结婚就要成为单亲妈妈,未来的处境会变得十分艰难。
彭露的家人表示,只要陈梅能够把孩子生下来,留住彭露唯一的血脉,不管孩子是否留在彭家抚养,他们都能接受,并且愿意给陈梅提供一笔钱补偿。但是,陈梅的心情十分复杂,对未来的迷茫和对彭露的爱,让她无法抉择。再三考虑之后,陈梅决定将孩子生下来。
对于陈梅的决定,我虽然十分佩服,但是却并不支持。对陈梅来说,她牺牲了自己,留住了彭璐的血脉,很有牺牲和奉献精神。但是抚养一个孩子并没有我们想象的那么简单,孩子一出生就要在单亲家庭当中长大,这一辈子都无法享受到父爱。
未来陈梅如果想要再嫁,也会影响到孩子,这对孩子来说并不公平,因为盲目的自我感动,让孩子出生是一种很自私的行为。
5、新婚当夜,三角关系,新娘怀孕新郎惨死,结果怎样呢?
新郎死于新婚夜
在我们心里,新婚应该是人生最快乐的事情之一,尤其是新婚夜,是一个值得纪念的夜晚。然而,却有这样一桩案子,发生在一个不幸的新婚夜,当然,这桩婚姻,本身也就伴随的许多的不幸。
新郎肖某和新娘邱某是一对刚刚结婚的夫妻,3月25日是他们结婚的日子。说是结婚,其实他们在此之前已经有了一个孩子,孩子目前已经两岁了。这个新婚夜里,并没有什么像通常人家一样幸福快乐的事,甚至,夫妻二人都不在家中,也不在一起。
新娘邱某在夜里出去打牌,而新郎肖某被不知名的电话叫了出去,也出了门。但不曾想到,这一走,新郎就再也没有回来。新娘回家之后发现新郎还没回家便不停打电话,而都没有接通。
过了两天,新郎就像失联一样,还不曾出现,家人也着了急。在报警之后,同时警方在玉蟾山发现了一具尸体,经过家属确认后,就是新郎肖某无疑。
新婚感情终破裂
警方马上展开了调查,经调查发现,新郎在当夜从家中出来后,便出现在此地。法医检测,确认新郎是被利器击伤而死,他的身上,还有许多的打斗痕迹和利器划伤痕迹。因此,初步可以判断,新郎肖某是和某人发生打斗后,被利器击伤而死。
对于新郎肖某当夜的去向,只能先从肖某的人际关系调查起。于是警方查到了肖某那最后一通电话的联系人,是一部公共座机,好巧不巧,警方同时接到了举报,是当夜在公共电话亭附近的人民群众,见有人神情怪异使用公共电话。得到了对嫌疑人的基本外貌描述,警方开始对新郎肖某的人际关系进行锁定。
这便锁定到了男子杨某,杨某和新郎肖某有联系,而意外的是,杨某和新娘邱某也一直有联系,杨某的嫌疑便又加了一层。于是警方传唤杨某,让其来录口供。杨某开始对此事称完全不知情,想撇清所有嫌疑。
警方另一边,在对杨某当晚的行踪轨迹进行了调查,声称自己当晚未出现在泸县的杨某,其实有去过,这与他的口供完全不相符。警方还调查到,杨某在当晚租赁了一台面包车,经调查取证,这台面包车的后车座上,有星星点点的血迹,而化验核对后发现,这就是新郎肖某的血迹。
可是即使取得了物证,杨某也是拒不承认。直到警方对新娘邱某产生怀疑,传唤了邱某后。杨某听闻此事,竟交代出了一件关键事件——邱某现在已经怀孕,而这个孩子,是杨某的。
原来,邱某一直和杨某有私情,甚至怀了他的孩子。邱某想打掉,而肖某想要这个孩子。杨某直到邱某和肖某之间的感情已经不堪一击,便想先解决掉肖某,之后再和邱某商议孩子的事。
三角关系酿错果
通过亲戚朋友的讲述,警方了解到,原来新郎肖某和新娘邱某感情早就不和,结婚也是为了孩子,肖某曾经讲到:“不想让孩子这么小就没了妈妈”。而邱某品行不端,和外面男人有私情的事情,在以前,也不是没有败露出过,新郎却屡次原谅,万万没想到,这次他原谅了别人,失去了自己。
婚姻应当是快乐的,两个人在一起应当是快乐的。所谓婚姻的承诺,是可能双方都没有了最初的悸动,然而我们应当组建一个幸福的家庭,我们应当符合道德的规范我们的行为,把彼此当成守护一生的人,来填补我们之间的缝隙,对自己负责也对家庭负责。
6、新郎婚礼当日坠亡,新婚妻子继承183万,你怎么看?
辽宁锦州的新郎王某在与前妻离婚以后,与80后女子张某在2019年3月8日领了结婚证,但在3月23日婚礼当天,新郎王某却鬼使神差地在新娘家所住的顶楼15楼坠亡,警方判断是自杀。新
郎在婚礼当天坠亡,新婚妻子成功继承了183万遗产,此事一经曝光马上在网络掀起了轩然大波。因为从新闻的角度来看极具话题性,“新娘太冷血了,怎么下得去手拿这笔钱?”引发了大家的热烈讨论。
首先,新婚妻子要有结婚证。有了结婚证,就是合法夫妻关系,受法律保护的婚姻。新婚夫妇6月1日登记结婚,10月1日举行婚礼,新郎意外死亡。新婚妻子,因而有对新郎的继承权。没领结婚证的同居,试婚,搭伙过日子的关系,免谈继承。
其次,新郎的遗产继承人都有谁,谁是第一顺序继承人,谁是第二顺序继承人因没介绍情况。只能假设,有公婆,结婚4个月没有孩子。新郎还有爷爷奶奶,一个姐姐。第一顺序继承人,有新婚妻子,公公,婆婆3人。第二顺序继承人,姐姐,爷爷奶奶,不能继承。
再次,新郎的婚前个人财产有哪些?从领取结婚之日起,都有哪些财产是夫妻共有财产。也是因没有介绍新郎的婚前个人财产,假设新郎新买的楼房100万元,新买的汽车53万元,计153万元为新郎个人财产。10月1日举行婚礼,新婚夫妇己在一起生活了4个月,两人4个月工资收入198万元,存入银行。其他月收入14万,用于生活4万,举办婚礼花10万。婚礼上婆婆和新婚妻子各收的礼金,自己记帐,做为以后随礼参考。
新郎婚前财产153万元,因新郎死亡成为遗产,可继承的公婆和新婚妻子3人,每人各继承51万元。从领结婚证之日起,夫妻共有财产198万元,其中一半为新婚妻子99万元,其余99万元为新郎的遗产,新婚妻子和公婆3人继承,每人继承33万元。
这样新婚妻子先继承新郎婚前财产51万元,又继承婚后新郎遗产33万元,共继承84万,婚后夫妻共有财产各一半,新婚妻子财产99万元,新婚妻子实得财产183万元。但把婚后共同财产新婚妻子的一半,算做继承遗产总数是不对的。
婚礼当天,新婚妻子就可得到183万元。有人可能认为这新婚妻子得到大便宜,白得183万元。公婆可能不认可,协商不成,新婚妻子可走上法院,与公婆对薄公堂,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合法权益。
针对此问题有疑点如下:
1.新娘在登记结婚之前,就知道新郎名下有这笔存款了,所以在新郎死后的第二天就迫不及待的继承财产。新郎在结婚之日,为何要自杀?是受到了什么刺激吗?会不会是受到新娘说话的刺激才自杀的呢?
2.男方的婚前财产,怎么判给女方了?婚礼当日坠亡,女方应该很悲痛的,怎么还有心情抢遗产?老人刚失去儿子,儿媳就来抢遗产,道德何在?
3.这里面有猫腻;再说183万啥时候存的,王与二婚女领证时间,难道法院不考虑吗?再者密码存单都在老人家手里,法院理应做深入细致摸排调查,还老人家个存款清白。
4.新婚丈夫尸骨未寒她就忙差财产保全,也就是说父母存在儿子哪儿的巨款立马变成遗产,且儿子是在新婚当天坠亡的;有豪车、巨款加新婚妻子、如若不是精神上或得有什么抑郁症的、怎么看也没到了跳楼寻死的地步、真的让人百思不得其解啊…关健是其年迈父母的那笔血汗钱,不知法官是否会让其物归原主?!也希望法官即通情达理又能公正执法。
问题太多,老人可以请人调查,如果是她杀,钱就会回到老人手里。
7、新郎婚礼当天意外离世,新婚妻子是否可以合法继承其名下财产?
一、新郎离世,新娘可以继承其名下财产,但根据现实世界的合法规定,父母也有继承权,只有两个人结婚时,新郎新娘都有了共有财产,新娘就有继承权。
结婚起,意味着两个人有了共同财产,但是新郎在结婚第一天就死了,财产就成了新娘与婆家人的共有财产。
一个房子一定离不开女方的经济条件给予房子的重要,那么房产证就是第一个财产,新娘拥有自己付出的财产。
若是房子没有新娘经济负担的存在,房产证已经作为两个人真爱的见证,新娘要不要这个财产都由新娘说了算。
二、婚礼变成丧礼是最悲痛的时候,新娘也不会急于分财产,只会伤心难过,若是婆家人在儿子死了以后,不能与这儿媳妇和睦共处,分财产就要公平合理了。
一般女子在遭遇如此痛心疾首的现实经历,一定不愿意再面对这家人的家破人亡,不主动分财产也不被动瓜分财产。
婚礼是两个人爱情的浪漫仪式,从结婚这一天起就是共同负担的经济压力,一起商议好的财产多少。
遇到这种喜事变悲事也是没有挽回的余地了,女子哪一天离开都是对的,财产如何分割也不会过分。
三、若有一方不满意另一方的财产分配,新娘完全有理由针对这些财产进行取舍,婆家人更有责任根据现实经济不为难这亲人。
一般隆重婚礼背后都是欠债的家庭,房子是贷款形式,唯有家具家电是资金周全购买的物品,财产也是分不了多少。
除非房子是全额付款,那么新娘会分到二分之一的财产,新娘完全有住房条件,若是不留也会分到一半房子的使用权。
婆家人不错,好聚好散还是生活人生的重要,缘分已尽不代表能狠心争夺财产,属于自己的那部分可以拿回来。
一些新娘也会任何财产不要。
8、新郎在新婚之夜离奇死亡,新娘受辱反被诬陷,是哪个案件?
王绍兰,字畹馨,号南陔,清朝乾隆年间进士,清嘉庆二年至六年(1797年至1801年)任闽县知县兼海防同知,在任期间,曾审理多起冤案和疑狱,官声极佳。后升任泉州府知府、兴泉永道、福建按察使、福建布政使、福建巡抚。我们今天要说的这件案子,便发生在其担任闽县知县期间。
清朝嘉庆年间,福建福清县鲤尾乡有一大户人家,家主名叫俞世富,妻子早丧,身边只有一个女儿桂香,自幼便被许配给了东张首富杨必昌的儿子杨奕清。时光荏苒,两个孩子转眼均已长大,杨家与俞家于是议定了婚期,准备为两人完婚。
婚期已定,俞世富便急急忙忙为女儿筹备起了嫁妆,俞家本就是大户人家,再加上只有一个女儿,自然就舍得下血本,他请来福州三元店金匠嫩俤到家中为女儿制作金银首饰,嫩俤乃是手艺极为精湛的金匠,很快便替俞家打造了36件金银首饰,而且费尽心思的制作了一支“龙凤金耳扒”,玲珑细巧、光彩夺目,令人赞不绝口。
01.新婚之夜新郎惨死
到了婚期,俞世富的胞姐一大早便带着儿子陈明亮赶来贺喜,她对俞世富说道,“弟弟,桂香出嫁,阿姐家贫,无甚馈赠,只有阿亮手上戴着一只祖传的血蛙玉镯,是我过去陪嫁之物,今日送给桂香,聊表心意”。陈明亮便遵照母亲之意取下玉镯送给了表妹,桂香接过玉镯,连忙上前道谢。
俞家那边是姐弟情深,杨家这边则是张灯结彩、喜气洋洋,大摆宴席、广迎宾客。正午时分,在喜气洋洋的鼓乐声中,新娘子的花轿缓缓抬进东张,花轿后面则是长长的嫁妆队伍,足足有半里之长,周围看热闹的也是人山人海,热闹非凡。
有个惯盗名叫史文龙,乃福清海口人,也混在看热闹的人群之中,听周围有人夸赞说嫁妆里有36件金银首饰和“龙凤金耳扒”,于是便动起了歪脑筋。
花轿抬进了杨家,史文龙也来到了杨家门外,在听说杨家广宴宾客,不论亲疏乡邻,只要有份薄礼诚心庆贺,便可入内之后,史文龙于是心生一计。他走到贺仪房内,递上一份贺礼便想入内,账房先生打量了一番史文龙,感觉并非本乡人士,便疑惑的问道,“敢问客官,不知与杨家是何关系?”
史文龙早已准备好托词,便回答道,“先父龙一飞,与必昌伯父乃是世交。小侄龙文史常年在外经商,今日归来恰逢奕清兄新婚,故来贺喜。”
账房先生闻言,逐不再多问,接过对方的贺仪,便在贺仪簿上记下:第六百六十三号龙文史,而龙文史便就此混入了宾客之中。
入夜,杨家宾客满堂、灯火辉煌,酒席上杯盏交错、猜拳喝令,好不热闹。史文龙却坐在角落之中,也不与人交谈笑闹,漫不经心的吃着东西,那双贼眼却在四处乱瞟。几道菜后,新郎杨奕清跟着父母逐桌向宾客敬酒,史文龙见状吃了一惊,生怕被主人家识破,便假托解手悄悄离桌而去。
此时新房之内,只有新娘桂香一人独坐床边,头上盖着大红盖头,枯等新郎。史文龙趁着左右无人,悄悄溜进了新房之外,探头向里扫了一圈,见除新娘之外再无他人,逐蹑手蹑脚的窜上了阁楼。坐在床边的桂香感觉似乎有人上楼,想看是谁又不好意思自己掀开盖头,想问却又不好意思开口,只得继续坐在床边。
待到夜间宾客散去,新郎杨奕清这才满面春风的来到新房,正要揭开新娘的盖头,却听桂香问道,“官人,楼上可有住人?”
杨奕清听到问话,便缩回了正要揭开盖头的手,答道,“楼上只是堆放杂物所用,并无人住。”
桂香则说道,“刚才仿佛有人上楼去了。”
杨奕清一听,以为哪位家人或朋友躲到楼上想看自己笑话,便应了一声秉烛寻上楼去。桂香正忐忑不安的坐着,忽然听到楼上“哎”了一生便不再有动静。一会儿,新郎又秉烛下楼,桂香便关心的询问了一番。
新郎支支吾吾的说道,“这……楼矮椽低,头不小心碰到了瓦椽。”桂香信以为真,便没有再问,于是新郎替她揭开头盖,两人就此就寝不提。
次日一早,一双新人起床,桂香见新郎面色不佳,便关心地问他可是什么地方不舒服?新郎故意吞吞吐吐,一副难以开口的样子,言称母亲不太放心媳妇收藏贵重的嫁妆。听话听音,桂香自然明白是什么意思,于是便将那个装有36件金银首饰和“龙凤金耳扒”的红楠木匣子交给了新郎。新郎见状喜出望外,说道,“天色已亮,我先去交给母亲保管,随后与你一起拜见父母。”说罢,便出门而去。
这边杨必昌夫妇眼看天色已经大亮,却还不见儿子和儿媳前来拜见,便亲自来到新房来看,正好遇见桂香走出,便向其询问奕清是否起床。
桂香见公公、婆婆亲自到来,连忙恭敬的施了一礼,回道,“他之前已经出去拜见双亲了,还带了金银首饰和龙凤耳扒,说是交给母亲代为保存。”
杨必昌夫妇一听,顿时察觉不妙,连忙派人四下寻找,却始终没有音讯,一家人顿时人心惶惶。直到午饭前,这才听到楼上传来一声惊呼,紧接着在杨家帮忙的邻居阿九便从楼梯上滚了下来。
原来,阿九上楼取物,却发现杨奕清已经死在了血泊之中。杨必昌夫妇一听,顿时冲上楼去,抱着儿子的尸身痛哭不止。
02.三个糊涂官
杨必昌夫妇痛哭一场,忽然抬头见到面如死灰的桂香,便向其盘问昨夜是否与新郎同房,知不知道新郎被人杀死?桂香见到杨奕清尸体,便已经知道昨夜与自己同房的不是新郎,然而在那个注重女子名节的年代,这种事情她怎么说的出口?面对询问,她只能哀哀地啼哭。
杨必昌见状,心中疑心大起,奈何一再追问,桂香却只是吞吞吐吐。于是,杨必昌便认定桂香与自己儿子之死有关,必是串通奸夫谋财害命无疑,便要拉她前去见官,桂香只是口喊冤枉,却说不出冤在何处。
9、“新郎遇害案”始末:新婚当夜新郎官失踪,两天后发现陈尸林中,最后怎样?
婚姻是神圣的,从它开始的那一刻起,它就代表着两个相爱并对彼此负有责任的人之间,正式的法律结束,但是许多人不相信这样的责任应该被承担,他们欺骗了他们的婚姻,他们欺骗了他们的妻子。因为外遇而犯下恶性罪行并不罕见,比如这次意外怀孕。
2008年3月,四川省泸州市警方接到一名市民的电话,他说当天在泸县玉陈山看到一块奇怪的松土,于是他立即打电话报案,警方接到报案,立即赶到犯罪现场,封锁现场,展开调查。警方清理了受害人的尸体,死者是男性,他的身体呈蜷缩状,他的脸部受损,没有明显的财产丢失,尸检后,死者被谋杀,凶手对死者造成多处伤害,造成锐器伤和殴打。
如果只是为了掩盖死者的身份,只需要损伤脸部就可以重复对身体的伤害,还有复仇或假复仇的可能性。经过法医尸检,确定死者的死亡时间是事故发生前两天,也就是3月25日晚上。通过对现场物证的收集和调查,警方进行了大量的详细调查,并迅速确认了死者的身份,死者名叫肖某,是鲁县人,已婚,有一个2岁的孩子,死于他与妻子晚婚的当天。
在确定受害者身份后,警方立即联系肖的家人确认尸体,并确认死者是已失踪多日的肖。他的家人说萧和他的妻子秋,在一起生活了很多年,一起抚养孩子,三月二十五日两人组成了婚礼,婚礼结束时秋出去打牌,留下萧一个人在家,晚上接到电话就再也回不来了。警方认为当晚肖在外面接到电话的那个人很可能就是凶手,所以他们对这个电话号码展开了调查。在获得通话记录后,发现号码来自一部公用电话,而且电话亭附近没有监控录像,无法核实来电者的外貌和身份信息,只能根据其家人提供的线索来确认对方是男性。
电话线索断了之后,警方的调查陷入停滞,很快一群人看到了警方的通告,拨打了举报热线。他说他在3月25日晚上看到了死者,当时他和一个男人在一起,根据线索,警方找到了这个姓杨的男人,他展开了审讯和调查。警方讯问了嫌犯杨某,但他的不在场证明与事实不符。经过调查,警方发现杨某在3月25日租了一辆车。警方在汽车租赁公司发现了这辆车,并对其进行了检查,在上面发现了疑似血迹,经比对,证实血迹属于被害人肖某,警方随即将杨某拘留审讯。
嫌疑人姓杨,承认他确实在3月25日杀害了被害人肖。他说他和被害人的妻子秋秋有染,而且他最近才发现秋秋怀了他的孩子,秋秋怀孕自然躲起来日夜和萧相处,所以萧秋两人在新婚之夜爆发了争吵,秋秋打电话给杨抱怨,打完牌后就挂了电话。秋挂断电话后,一边打牌一边很快平静下来,但杨秘密有了新的计划。他一直想要个孩子,担心萧会让秋打发掉,所以他想除掉萧。
他先打电话给肖关于出门,很快就遇到产生争执,争执中他疯狂地用准备攻击肖的道具武器,很快肖某便没了气息。这是一起典型的杀人案件,由于爱情,长期的地下关系,这让杨觉得很委屈,邱怀孕后,因为孩子留下来争吵,也加剧了他心中压抑愤怒的长时间。各种各样的因素升温,点燃了他心中的导火索,所以他开始实施他的杀人计划。
在这个案子里没有人是无辜的。秋的作弊是不道德的,也是不负责任的。已婚女人在一起也是不道德的。萧十一知道妻子有外遇,还是不肯放手。最后,各种因素导致了这场悲剧,令人唏嘘。
10、泸县“新郎遇害案”:新婚当晚,新娘外出打牌,新郎横尸荒野,后来怎样?
常言人生有三大幸事:他乡遇故知、洞房花烛夜、金榜题名时。但2008年3月份,四川泸县的一对新婚夫妻,却表现得非常反常,更让人感到恐惧的是,就在新婚当晚,新郎被惨遭杀害,横尸荒野。
今天我们要聊的,就是这样一桩离奇、可怕的凶案,而案件背后的真相,着实令人气愤与唾弃。
玉蟾山上惊现男尸,死者竟是新婚男子
2008年3月27日,四川省泸县公安局接到群众报案,称在玉蟾山上发现了一具被掩埋的男性尸体。接到报案之后,办案民警火速赶到现场。
在现场,办案民警发现死者被蜷缩掩埋在一个长宽不足一米的深坑之中,尸体上有多处利器伤口和钝器打击伤,面目全非,惨不忍睹。
并且,据法医检测后发现,被害人身上多处伤口是在死亡之后留下,凶手手段十分之残忍。
调查很快展开,首先便是确定死者身份。
经过调查,警方确认死者为四川省泸县人肖某,死亡时间在3月25日晚上10点左右。
当肖家人得知这一消息之后,当天晚上的种种记忆马上涌现了出来。
3月25日,是死者肖某和妻子邱某结婚的日子,两人此前虽然没有正式结婚,但却有了一个孩子,当时已经2岁。
而就在当天晚上,这对新婚的夫妇却表现得非常反常。首先是新娘邱某,晚上离家外出打牌,而新郎则自己一人在家上网。
据肖家人回忆,当天晚上邱某出去之后,肖某接到一个电话,似乎是熟人打来的,接着便匆匆出了门,直到邱某回家之后,肖某依旧不见身影。
肖某就这样莫名其妙地失踪了,肖家人开始四处寻找。两天之后,人还没有找到,却被通知前去认尸。
凶手浮出水面,神秘男子究竟是何身份
肖某接到的神秘电话是谁打来的?他为何会匆匆离家,最后横尸荒野?新娘邱某又知道些什么信息?
调查很快展开,警方通过对肖某接到的电话号码进行追查,发现是一部公用电话,无法确认使用者。
不过,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很快就有群众主动联系警方,称在案发当晚曾见过肖某和一个叫做杨某的男子在一块。
很快,办案民警找到了杨某,但他却声称自己案犯当天不再泸县。不过,通过进一步的走访调查,办案民警证实其案发当天就在泸县。
杨某为什么要说谎?显然他想要可以隐瞒什么。
随后,办案民警又进一步调查得知,杨某在案发当天租了一辆面包车。而在这辆面包车上,警方发现了几滴血迹,经过化验,证实全部来自死者肖某。
新婚之夜举止怪异的新娘,扮演着神秘角色
与此同时,警方对肖某妻子邱某的调查也随即展开。据肖家人称,犯罪嫌疑人杨某并不是陌生人,其余邱某长期有着不正当的关系。
警方还发现,在案发当晚,邱某还和杨某进行过数次通话。种种迹象表明,这起案件的背后,邱某肯定扮演者非常重要的角色。
在得知邱某被传唤调查之后,犯罪嫌疑人杨某竟然向警方主动交代,并说出了一个惊天秘密——新婚新娘邱某怀了自己的孩子。
原来,邱某在和死者肖某结婚之前,就已经怀了犯罪嫌疑人杨某的孩子。邱某几次想要打掉孩子,但一直想要孩子的肖某却始终不同意。
案发当晚,两人再次因为此事发生争吵,这也是为什么新婚之夜,邱某会和别的男人频繁通话的原因。
邱某因为这个事情心情烦躁于是出门打牌,但让她没想到的是,就在她打牌的时候,新婚丈夫却已经惨遭情夫毒手,横尸荒野。
原来,就在于邱某发生争吵之后,杨某决定和死者肖某做个了断,于是开着租来的车,并准备了工具将肖某约了出来。
当肖某得知了邱某怀孕,并且杨某还坚持要让她把孩子生下来之后,肖某与其展开了打斗。虽然肖某当过兵,身体素质过硬,但杨某早有准备,很快便将其杀害,并且手段残忍。
最终,犯下惨案的犯罪嫌疑人杨某,受到了法律的严惩,为自己犯下的罪行付出了代价。
一段畸形、复杂的三角恋情,最终演变为一出人命惨案,确实让人唏嘘不已。而对于犯罪嫌疑人杨某,以及不知检点的邱某,则更是令人无比气愤。
据肖家人称,此时对于两人的婚姻,家人是并不赞同的,因为邱某的事情大家都知道。
但是肖某曾说,自己从小失去母亲,自己的孩子不能再没有一个完整的家。遗憾的是,他的付出并没有被珍惜,或许更多时候,学会放手是更好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