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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娘上错床与伴郎发生性关系

发布时间: 2022-03-17 05:22:51

1、由走错房间上错床发生的一系列故事这个电视剧叫什么名字

电视剧《道德底线》(原名《妇道》)

领衔主演:
马 苏 饰 陈 秀 钱泳辰 饰 赵学鹏
孙晶晶 饰 周春蕾 罗 钢 饰 王俊涛
邓 英 饰 叶佳佳 牛 犇 饰 王 父
潘 虹 饰 赵 母 夏宗佑 饰 赵 父

剧情介绍:
这个世界最温暖的港湾是家庭,婚姻是这个港湾的码头。当生活出现危机,当爱情接受风浪,当婚姻被迫搁浅……什么才是最重要的?什么才是最需要的?意外交错让爱情变得不纯粹……

一个以山而著称,以雾而闻名的城市,正悄然酝酿一出五味杂陈的悲情大戏。
我们的主人公-----山城小学的老师陈秀,正和建筑设计院的设计师赵学鹏憧憬着未来美丽的生活。经过多年的爱情长跑,他们美好的爱情将在各自大学同学们的见证下,慢慢地走向神圣的婚姻殿堂。
因为他们执著于恪守情感的底线,在婚前决不越雷池半步。这样,陈秀和赵学鹏在所有同学中颇为著名,每个人对此都有各自的态度,或支持,或不解,或不屑,或观望……但是每个人都从心底里祝福这对完美新人,掀开崭新的一页。
他们的婚礼在同学们精心操作下,洋溢着浪漫与温馨。鲜花,音乐,美酒,觥筹交错,欢声笑语,每一个人都在分享着喜庆的欢乐。
城市停止了喧嚣,一切被浓重的黑夜笼罩着……
阳光透过窗帘的缝隙,闯进酒店6336房间。赵学鹏悠然醒来,宿醉使他口渴难当。一瞬间的恍惚之后,他意识到自己现在所处的位置,这是他的新房,昨夜本是他的新婚之夜,然他却忽略了旁边的新娘,他带着愧疚转身想要拥抱新婚的妻子,然而他触摸到只是一缕疑惑,妻子陈秀不在身边……

事实的真相是:酒醉的陈秀,走错了房间,上错了床。

生活似乎回归了原来的轨道,但是却有很多隐藏的潜流汹涌蓄势……

他们每一个人的命运如何?他们彼此间会是永远的平行线吗?一个个疑问,一个个震颤,一个个感动,

罕见的奇情从上错床开始……

2、如果你是法官,你怎么判新娘上错床这件事?我们从新娘上错床事件中可以得到哪些启示?

目前法院判决结果为:被告方不构成强奸罪行一说。
以个人来分析,新娘虽然进错房间和伴郎发生关系,但要注意细节:伴郎是在新娘主动抚慰下,一时兴起就做了这个事情,从这点可以推断,虽然房内关着灯,但明显双方在过程中都清楚对方是谁,并且还是新娘先主动抚慰接触伴郎身体。
还有一个小细节,目前年轻男女从恋爱到成婚不是古代包办婚姻,自由恋爱多数已经熟悉对方身体,并以习惯接触,所以在双方当事人接触过程中不可能不清楚对方是谁,另外伴郎肯定没有喝醉,不然这事不可能,这位新娘明显有主观故意行为,所以法院最后裁决个人觉得没有不妥。

3、这样的事情,怎么办处理好? 新婚之夜,老婆上了伴郎的床。

尽管新娘的行为属自愿的、主动的,不存在任何抗拒或反抗的行为;尽管伴郎未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自然而然地与新娘发生这种尴尬的事情,看起来不符合法律上的强奸罪的特征。但是,根据案件中的一些细节和生活常识,伴郎的行为理当“法办”。
纵然新娘上错床在先,但伴郎如果不是居心叵测、心怀鬼胎,怎么能任由一个女人抚摸自己?倘若伴郎及时告知新娘真相,这事情也不可能发生。由此说明,伴郎要么存在希望发生性关系的主观故意,要么任由性关系事件的发生。而无论哪种情况,伴郎都对新娘和新郎造成了精神上和心理上的伤害,除了应该受到道德谴责外,理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至少应当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法办”。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条规定: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公共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规范和保障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治安管理职责,制定本法。而伴郎的行为,显然侵犯了新郎和新娘的合法权益,应当予以“法办”,至少应当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条(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分为)第(一)款(警告)给予“法办”,坚决不能纵容这种违背道德伦理、污染社会风气的事情发生。

4、如果你是法官,你怎么判新娘上错床这件事?我们从新娘上错床事件中可以得到哪些启示?

目前法院判决结果为:被告方不构成强奸罪行一说。
以个人来分析,新娘虽然进错房间和伴郎发生关系,但要注意细节:伴郎是在新娘主动抚慰下,一时兴起就做了这个事情,从这点可以推断,虽然房内关着灯,但明显双方在过程中都清楚对方是谁,并且还是新娘先主动抚慰接触伴郎身体。
还有一个小细节,目前年轻男女从恋爱到成婚不是古代包办婚姻,自由恋爱多数已经熟悉对方身体,并以习惯接触,所以在双方当事人接触过程中不可能不清楚对方是谁,另外伴郎肯定没有喝醉,不然这事不可能,这位新娘明显有主观故意行为,所以法院最后裁决个人觉得没有不妥。

5、新娘上错床 歌词

新娘上错床
作词:葛星(葛维碧)
作曲:葛星(葛维碧)
演唱:葛星(葛维碧)
发行:鼎极文化
你是我未来的新娘
你却走进了别人的房
叫我怎么能够视而不见
爱你像从前一样
你是我未来的新娘
你却上了别人的床
仿佛那子弹穿进胸膛
叫我如何能原谅 能原谅
那一个晚上 发现你有点紧张
眼神中透露着无助和迷惘
就像犯错的孩子 一种莫名的恐慌
最后还是 泪洒一场
那一个晚上 独自喝醉到天亮
却无法抚平内心的创伤
是该牵手继续走 还是就当梦一场
谁能告诉我 我的爱该去向何方
你是我未来的新娘
你却走进了别人的房
叫我怎么能够视而不见
爱你像从前一样
你是我未来的新娘
你却上了别人的床
仿佛那子弹穿进胸膛
叫我如何能原谅 能原谅
——伤感王子、云——
那一个晚上 独自喝醉到天亮
却无法抚平内心的创伤
是该牵手继续走 还是就当梦一场
谁能告诉我 我的爱该去向何方
你是我未来的新娘
你却走进了别人的房
叫我怎么能够视而不见
爱你像从前一样
你是我未来的新娘
你却上了别人的床
仿佛那子弹穿进胸膛
叫我如何能原谅 能原谅
你是我未来的新娘
你却走进了别人的房
叫我怎么能够视而不见
爱你像从前一样
你是我未来的新娘
你却上了别人的床
仿佛那子弹穿进胸膛
叫我如何能原谅 能原谅...

http://music.baidu.com/song/13774407

6、湖南新娘结婚当晚进错房间,误与伴郎洞房,伴郎被判无罪,对此你怎么看?

湖南有一位新娘在结婚当晚走错房间上错床,并且和伴郎发生了关系,之后夫妻二人以强奸罪状告伴郎,但是审判的结果是伴郎无罪,从法理上来看,伴郎的确没有强迫性地和新娘发生关系,不该有罪,但是在情理上又让人觉得新娘比较吃亏,伴郎应该给予补偿。

一、新娘半夜去厕所回去时候走错房间上错了床,误与伴郎洞房。

新婚夜本来是值得怀念和回忆的时刻,但是在湖南却有一位新娘在新婚夜的时候发生了一件大乌龙事件,可能会给以后的婚姻生活造成比较魔性的回忆,处理不好甚至会影响夫妻二人的关系。

原来新娘在半夜两点多钟去了厕所之后,在回房间的路上,走错了方向,直接睡到了伴郎的床上。并且十分主动的抚摸、挑逗伴郎,而伴郎在迷迷糊糊之间,也没有拒绝新娘的挑逗,直接与其发生了关系。

等第二天早上的时候,新娘醒来才发现自己身边躺着的人不是丈夫,于是大声呼叫自己被强奸了。当新郎和其他人都赶来屋内的时候,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

本来这件事并不是多么光彩的事情,新郎和新娘一家人都想把事情掩盖下去,但是内心又觉得自己吃亏了,就要求伴郎给予两万元的赔偿费用。

但是作为伴郎觉得自己并不是过错方,所以就理直气壮的认为自己没有错,也不会给予赔偿的费用。

新郎一家一气之下就将伴郎告上法庭,要求法庭以强奸罪来给予伴郎处罚。但是按照法律来看,伴郎并没有强制性的行为与新娘发生关系,而是新娘主动去了伴郎的房间,最后在宣判的时候,判处伴郎无罪。

二、伴郎不能完全算错过错方,如果性别反过来,那伴郎可能是受害方。

虽然在法理上这样宣判有理有据,但是新娘和伴郎发生关系已经是事实,总觉得自己是受害方,就应该给予对方惩罚或者给予自己一方赔偿。

其实如果性别反过来,那么是不是伴郎方还可以告对方一个“强奸罪”呢?如果伴郎有自己的未婚妻或者女朋友,因为知道这件事情之后和伴郎闹矛盾,甚至分手,造成的这样的损失,伴郎的一方是不是可以要求新郎和新娘一家对其进行赔偿呢?

之所以会被状告,第一方面是因为新娘是大家认为弱势的一方,另外一方面是因为伴郎没有同意给予两万元的赔偿费用,才会被新郎新娘一家顾不得“家丑不可外扬”的初衷,而将伴郎起诉。

只是没想到法官会按照法律的条款判决出来之后,伴郎是无罪的。很大概率上会去起诉,是认为法律的判决会裁定伴郎应该给予新娘赔偿,才会放下思想上和面子上的顾忌去起诉。如果新郎一家知道最后的审判结果是伴郎无罪,估计也就不会去状告对方了。

三、两性关系当中,大众的认知中都会偏向于女性是吃亏的那一方。

古往今来,人们在两性关系当中,都会把女性看过弱势的一方,很多时候两性关系发生之后,无论是因为何种原因,第一个被谴责和诟病的必然是男性。

反观湖南新娘半夜进错房间的事情,伴郎好好的在睡觉,却被人偷偷摸摸钻了被窝,这种时候伴郎属于一种被动的状态。

当然也有人可能会觉得伴郎难道就不知道反抗么?伴郎难道就不会清醒吗?但是这种心理层面的取证很难界定。

毕竟当天是新郎和新娘的大婚之日,伴郎毕竟也跟着喝了不少酒水,半夜迷糊之际,很难说清自己是清醒的,还是无意识的行为。

可能就像新娘自己也说不清,自己怎么就会走错房间,怎么就会把伴郎认错成新郎呢,毕竟两个人在身材、感觉上肯定也是有所差别的,新娘不能及时察觉和退出房间,那么又以什么立场去要求伴郎在睡梦中去有拒绝的行为呢?

也许伴郎还以为自己做了一场美梦也未可知,只不过不知道梦醒时分等待自己的,是如果不给两万的赔偿费用就会被起诉上了法庭。

7、女子新婚夜错上伴郎床是怎么回事?

广西的阮先生参加好朋友的婚礼,因为哥们的邀请,给哥们当上了伴郎,结婚那天,婚礼结束后,阮先生就留在了哥们的家里过夜。可是在半夜两点多钟的时候,新娘起来上厕所,从厕所出来后,迷迷糊糊的就来到了阮先生所住的房间,爬上了阮先生的床。

面对这突发状况,阮先生也是有点蒙了,新娘上床后,把阮先生当成了自己的丈夫,开始抚摸,阮先生没能控制住自己,就和新娘发生了关系。第二天醒来后,新娘黄女士就报警了,可是法院判定阮先生是无罪的。

是啊,面对着主动送上来的女人,又有几个男人能够控制的住呢,阮先生能做出这样的事也是人之常情的,谁让黄女士在自己的家也能走错房间呢,这事要是怪也不能全怪阮先生吧。不过话是这样说,阮先生虽然没有受到法律的制裁,但是在道德上,他也是要受到谴责的,毕竟朋友妻不可欺吗,以后他还有什么颜面去面对自己的朋友呢,而作为黄女士的丈夫,自己的妻子发生这样的事,也不知道两个人以后还能不能继续生活下去。

此案中,尽管新娘的行为属自愿的、主动的,不存在任何抗拒或反抗的行为;尽管伴郎未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自然而然地与新娘发生了关系,看起来不符合法律上的强奸罪的特征。但是,根据案件中的一些细节和生活常识,伴郎的行为理当“法办”。

新娘抚摸伴郎,伴郎在睡梦中被摸得“性趣”大起,便翻身将新娘士抱住,两人发生了性关系。如果伴郎没有这个主动行为,不可能有性关系事件发生。既然是伴郎的主动行为导致了性关系的发生,伴郎就应该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

再说,纵然新娘上错床在先,但伴郎如果不是居心叵测、心怀鬼胎,怎么能任由一个女人抚摸自己?倘若伴郎及时告知新娘真相,性关系也不可能发生。由此说明,伴郎要么存在希望发生性关系的主观故意,要么任由性关系事件的发生。而无论哪种情况,伴郎都对新娘和新郎造成了精神上和心理上的伤害,除了应该受到道德谴责外,理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至少应当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法办”。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条规定: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公共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规范和保障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治安管理职责,制定本法。而伴郎的行为,显然侵犯了新郎和新娘的合法权益,应当予以“法办”,至少应当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条(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分为)第(一)款(警告)给予“法办”,坚决不能纵容这种违背道德伦理、污染社会风气的事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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