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错伴郎的床
1、由走错房间上错床发生的一系列故事这个电视剧叫什么名字
电视剧《道德底线》(原名《妇道》)
领衔主演:
马 苏 饰 陈 秀 钱泳辰 饰 赵学鹏
孙晶晶 饰 周春蕾 罗 钢 饰 王俊涛
邓 英 饰 叶佳佳 牛 犇 饰 王 父
潘 虹 饰 赵 母 夏宗佑 饰 赵 父
剧情介绍:
这个世界最温暖的港湾是家庭,婚姻是这个港湾的码头。当生活出现危机,当爱情接受风浪,当婚姻被迫搁浅……什么才是最重要的?什么才是最需要的?意外交错让爱情变得不纯粹……
一个以山而著称,以雾而闻名的城市,正悄然酝酿一出五味杂陈的悲情大戏。
我们的主人公-----山城小学的老师陈秀,正和建筑设计院的设计师赵学鹏憧憬着未来美丽的生活。经过多年的爱情长跑,他们美好的爱情将在各自大学同学们的见证下,慢慢地走向神圣的婚姻殿堂。
因为他们执著于恪守情感的底线,在婚前决不越雷池半步。这样,陈秀和赵学鹏在所有同学中颇为著名,每个人对此都有各自的态度,或支持,或不解,或不屑,或观望……但是每个人都从心底里祝福这对完美新人,掀开崭新的一页。
他们的婚礼在同学们精心操作下,洋溢着浪漫与温馨。鲜花,音乐,美酒,觥筹交错,欢声笑语,每一个人都在分享着喜庆的欢乐。
城市停止了喧嚣,一切被浓重的黑夜笼罩着……
阳光透过窗帘的缝隙,闯进酒店6336房间。赵学鹏悠然醒来,宿醉使他口渴难当。一瞬间的恍惚之后,他意识到自己现在所处的位置,这是他的新房,昨夜本是他的新婚之夜,然他却忽略了旁边的新娘,他带着愧疚转身想要拥抱新婚的妻子,然而他触摸到只是一缕疑惑,妻子陈秀不在身边……
事实的真相是:酒醉的陈秀,走错了房间,上错了床。
生活似乎回归了原来的轨道,但是却有很多隐藏的潜流汹涌蓄势……
他们每一个人的命运如何?他们彼此间会是永远的平行线吗?一个个疑问,一个个震颤,一个个感动,
罕见的奇情从上错床开始……
2、湖南新娘结婚当晚进错房间,误与伴郎洞房,伴郎被判无罪,对此你怎么看?
湖南有一位新娘在结婚当晚走错房间上错床,并且和伴郎发生了关系,之后夫妻二人以强奸罪状告伴郎,但是审判的结果是伴郎无罪,从法理上来看,伴郎的确没有强迫性地和新娘发生关系,不该有罪,但是在情理上又让人觉得新娘比较吃亏,伴郎应该给予补偿。
一、新娘半夜去厕所回去时候走错房间上错了床,误与伴郎洞房。新婚夜本来是值得怀念和回忆的时刻,但是在湖南却有一位新娘在新婚夜的时候发生了一件大乌龙事件,可能会给以后的婚姻生活造成比较魔性的回忆,处理不好甚至会影响夫妻二人的关系。
原来新娘在半夜两点多钟去了厕所之后,在回房间的路上,走错了方向,直接睡到了伴郎的床上。并且十分主动的抚摸、挑逗伴郎,而伴郎在迷迷糊糊之间,也没有拒绝新娘的挑逗,直接与其发生了关系。
等第二天早上的时候,新娘醒来才发现自己身边躺着的人不是丈夫,于是大声呼叫自己被强奸了。当新郎和其他人都赶来屋内的时候,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
本来这件事并不是多么光彩的事情,新郎和新娘一家人都想把事情掩盖下去,但是内心又觉得自己吃亏了,就要求伴郎给予两万元的赔偿费用。
但是作为伴郎觉得自己并不是过错方,所以就理直气壮的认为自己没有错,也不会给予赔偿的费用。
新郎一家一气之下就将伴郎告上法庭,要求法庭以强奸罪来给予伴郎处罚。但是按照法律来看,伴郎并没有强制性的行为与新娘发生关系,而是新娘主动去了伴郎的房间,最后在宣判的时候,判处伴郎无罪。
二、伴郎不能完全算错过错方,如果性别反过来,那伴郎可能是受害方。虽然在法理上这样宣判有理有据,但是新娘和伴郎发生关系已经是事实,总觉得自己是受害方,就应该给予对方惩罚或者给予自己一方赔偿。
其实如果性别反过来,那么是不是伴郎方还可以告对方一个“强奸罪”呢?如果伴郎有自己的未婚妻或者女朋友,因为知道这件事情之后和伴郎闹矛盾,甚至分手,造成的这样的损失,伴郎的一方是不是可以要求新郎和新娘一家对其进行赔偿呢?
之所以会被状告,第一方面是因为新娘是大家认为弱势的一方,另外一方面是因为伴郎没有同意给予两万元的赔偿费用,才会被新郎新娘一家顾不得“家丑不可外扬”的初衷,而将伴郎起诉。
只是没想到法官会按照法律的条款判决出来之后,伴郎是无罪的。很大概率上会去起诉,是认为法律的判决会裁定伴郎应该给予新娘赔偿,才会放下思想上和面子上的顾忌去起诉。如果新郎一家知道最后的审判结果是伴郎无罪,估计也就不会去状告对方了。
三、两性关系当中,大众的认知中都会偏向于女性是吃亏的那一方。古往今来,人们在两性关系当中,都会把女性看过弱势的一方,很多时候两性关系发生之后,无论是因为何种原因,第一个被谴责和诟病的必然是男性。
反观湖南新娘半夜进错房间的事情,伴郎好好的在睡觉,却被人偷偷摸摸钻了被窝,这种时候伴郎属于一种被动的状态。
当然也有人可能会觉得伴郎难道就不知道反抗么?伴郎难道就不会清醒吗?但是这种心理层面的取证很难界定。
毕竟当天是新郎和新娘的大婚之日,伴郎毕竟也跟着喝了不少酒水,半夜迷糊之际,很难说清自己是清醒的,还是无意识的行为。
可能就像新娘自己也说不清,自己怎么就会走错房间,怎么就会把伴郎认错成新郎呢,毕竟两个人在身材、感觉上肯定也是有所差别的,新娘不能及时察觉和退出房间,那么又以什么立场去要求伴郎在睡梦中去有拒绝的行为呢?
也许伴郎还以为自己做了一场美梦也未可知,只不过不知道梦醒时分等待自己的,是如果不给两万的赔偿费用就会被起诉上了法庭。
3、如果你是法官,你怎么判新娘上错床这件事?我们从新娘上错床事件中可以得到哪些启示?
目前法院判决结果为:被告方不构成强奸罪行一说。
以个人来分析,新娘虽然进错房间和伴郎发生关系,但要注意细节:伴郎是在新娘主动抚慰下,一时兴起就做了这个事情,从这点可以推断,虽然房内关着灯,但明显双方在过程中都清楚对方是谁,并且还是新娘先主动抚慰接触伴郎身体。
还有一个小细节,目前年轻男女从恋爱到成婚不是古代包办婚姻,自由恋爱多数已经熟悉对方身体,并以习惯接触,所以在双方当事人接触过程中不可能不清楚对方是谁,另外伴郎肯定没有喝醉,不然这事不可能,这位新娘明显有主观故意行为,所以法院最后裁决个人觉得没有不妥。
4、上错花轿嫁对郎中柯世昭和一个女的上床是哪一集
上错花轿嫁对郎 13(国语版)
http://www.tudou.com/playlist/playindex.do?lid=6309085&iid=21340733&cid=22这里。开头02:30-3‘50
5、湖南有一新娘新婚当夜走错房间,与伴郎洞房,伴郎却被判无罪,这是为什么?
湖南新娘进错到了伴郎的房间,后面双方发生关系了以后,伴郎并没有罪,这是因为当时伴郎和新娘之间并不存在强迫性的行为,所以并不构成法律上的强奸行为。但是,这件事情的发生,确实对新娘和新郎一家人造成了很大的困扰,所以,伴郎也提出用两万块钱来补偿对方。
湖南某新娘误入洞房和伴郎圆房有一段时间,网上有一则新闻让大家觉得啼笑皆非。原来,湖南某位新娘在半夜上厕所的时候,抹黑进错了房间,错把伴郎当成了新郎,和伴郎圆房了。事成了以后,新娘发现自己进错了房间,大喊强奸。后面伴郎也是知道自己理亏,提出了要补偿新娘和新郎两万块钱。但是,新娘并不认可这种补偿方案,提出要报警。
原本是大好的喜事被闹成这样,也成了一出闹剧了。而伴郎确实也并不是有意要和新娘在一起的。不过,伴郎其实也没有那么坚定,再加上喝了酒,存在半推半就的情况。这种情况下,就算是警方来处理,也并不能给伴郎定罪。
伴郎最终被判无罪后面,在警方的介入之下,伴郎并没有被定义为强奸罪。因为,在法律意义上面,如果要构成强奸罪的话,必须是要违背妇女的意志,或者是采取了强制的手段和措施。而在这次的事件里面,伴郎既没有采取强制的手段来强迫新娘和自己发生关系,也没有主观能动的去和新娘发生关系,最多只不过是在新娘认错人的时候,没有说明。但是,关于这一点,伴郎也可以解释为自己喝了酒,并不知道对方是新娘,以为是哪个投怀送抱的女人而已。
所以,虽然这个伴郎在道德方面会对新娘新郎两个人有一定的亏欠,但是在法律层面上面是不需要负法律责任的。这也就为什么在这起事件里面,伴郎最后是无罪的。但是介于这件事情对双方都造成了一定的影响,伴郎还是出于人道主义赔偿了新娘两万块钱。对于伴郎来说,这件事情其实也是特别冤枉。因为并不是他主动去促成这件事情的,只不过是在半推半就之下,让自己付出了大代价。
总结综合上面所说,新娘因为半夜起床上厕所,进错了伴郎的房间,最后和伴郎入了洞房这件事情,其实可以说双方都是有一定的责任的。并不能说明就是伴郎单方面的过失,新娘自己也有一定的责任。这也就是为什么虽然新娘一直喊强奸,但是伴郎却没有罪的原因。因为,伴郎最多只能算是半推半就成就了这件事情,并不能算是强迫新娘发生这样的关系。
6、伴郎和新娘睡一起了,新娘不知道是伴郎,伴郎实在把持不住了,两人就做上了,为啥判伴郎无罪呢
因为新娘是成年人,有独立的民事责任能力,她与伴郎之间发生什么事情,她应该是知道后果的,说自己不知道对方是伴郎是说过不去的,法庭上不会采纳这样的证言。比如你杀了一个人,你说“我不知道他是人,以为是我家的猪呢,所以就杀了”这样的说法是不足为据的。
所以伴郎贺新年之间发生的事情应该是两厢情愿的,所以伴郎无罪。
7、这样的事情,怎么办处理好? 新婚之夜,老婆上了伴郎的床。
尽管新娘的行为属自愿的、主动的,不存在任何抗拒或反抗的行为;尽管伴郎未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自然而然地与新娘发生这种尴尬的事情,看起来不符合法律上的强奸罪的特征。但是,根据案件中的一些细节和生活常识,伴郎的行为理当“法办”。
纵然新娘上错床在先,但伴郎如果不是居心叵测、心怀鬼胎,怎么能任由一个女人抚摸自己?倘若伴郎及时告知新娘真相,这事情也不可能发生。由此说明,伴郎要么存在希望发生性关系的主观故意,要么任由性关系事件的发生。而无论哪种情况,伴郎都对新娘和新郎造成了精神上和心理上的伤害,除了应该受到道德谴责外,理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至少应当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法办”。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条规定: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公共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规范和保障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治安管理职责,制定本法。而伴郎的行为,显然侵犯了新郎和新娘的合法权益,应当予以“法办”,至少应当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条(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分为)第(一)款(警告)给予“法办”,坚决不能纵容这种违背道德伦理、污染社会风气的事情发生。
8、女子新婚夜错上伴郎床是怎么回事?
广西的阮先生参加好朋友的婚礼,因为哥们的邀请,给哥们当上了伴郎,结婚那天,婚礼结束后,阮先生就留在了哥们的家里过夜。可是在半夜两点多钟的时候,新娘起来上厕所,从厕所出来后,迷迷糊糊的就来到了阮先生所住的房间,爬上了阮先生的床。
面对这突发状况,阮先生也是有点蒙了,新娘上床后,把阮先生当成了自己的丈夫,开始抚摸,阮先生没能控制住自己,就和新娘发生了关系。第二天醒来后,新娘黄女士就报警了,可是法院判定阮先生是无罪的。
是啊,面对着主动送上来的女人,又有几个男人能够控制的住呢,阮先生能做出这样的事也是人之常情的,谁让黄女士在自己的家也能走错房间呢,这事要是怪也不能全怪阮先生吧。不过话是这样说,阮先生虽然没有受到法律的制裁,但是在道德上,他也是要受到谴责的,毕竟朋友妻不可欺吗,以后他还有什么颜面去面对自己的朋友呢,而作为黄女士的丈夫,自己的妻子发生这样的事,也不知道两个人以后还能不能继续生活下去。
此案中,尽管新娘的行为属自愿的、主动的,不存在任何抗拒或反抗的行为;尽管伴郎未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自然而然地与新娘发生了关系,看起来不符合法律上的强奸罪的特征。但是,根据案件中的一些细节和生活常识,伴郎的行为理当“法办”。
新娘抚摸伴郎,伴郎在睡梦中被摸得“性趣”大起,便翻身将新娘士抱住,两人发生了性关系。如果伴郎没有这个主动行为,不可能有性关系事件发生。既然是伴郎的主动行为导致了性关系的发生,伴郎就应该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
再说,纵然新娘上错床在先,但伴郎如果不是居心叵测、心怀鬼胎,怎么能任由一个女人抚摸自己?倘若伴郎及时告知新娘真相,性关系也不可能发生。由此说明,伴郎要么存在希望发生性关系的主观故意,要么任由性关系事件的发生。而无论哪种情况,伴郎都对新娘和新郎造成了精神上和心理上的伤害,除了应该受到道德谴责外,理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至少应当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法办”。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条规定: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公共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规范和保障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治安管理职责,制定本法。而伴郎的行为,显然侵犯了新郎和新娘的合法权益,应当予以“法办”,至少应当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条(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分为)第(一)款(警告)给予“法办”,坚决不能纵容这种违背道德伦理、污染社会风气的事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