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两男子闹伴娘
1、对伴娘脱衣袭胸,名为“闹洞房”实则“耍流氓”!
放过习俗吧,它都被你们毁得差不多了。
全文1157字,阅读约需2分钟
6月8日,一条“疑似婚闹伴娘被袭胸猥亵”的视频在网上热传。视频显示,在车内,两名男子分坐在伴娘身边,对其脱衣袭胸,伴娘喊叫,甚至咬其中一人手臂,均未能阻止二人。6月10日,西安警方表示,涉嫌“猥亵”伴娘的两男子被查获,正依法妥善处理。
“闹新房”最后变成“闹伴娘”,甚至变成猥亵伴娘的丑闻,这几年来时有曝光。2013年泰安16岁伴娘被十几名男子扒光衣服乱摸,就曾引发舆论哗然。事后,当地警方也追究了“强制猥亵妇女者”的刑事责任。
在一些地方,当伴娘就要“吃亏”、“被吃豆腐”,俨然成了一种潜规则,也沦为践踏女性尊严的陋俗。
有报道称,河南一些地方发展出了所谓的“闹伴娘产业链”,专门雇佣所谓“放得开”的女孩去当伴娘,再给予她们一定的报酬,这其实距离色情交易只有一步之遥了。
为什么流传了千百年的闹洞房,现在却异化为了“猥亵伴娘”?
从民俗角度来说,结婚仪式特别是闹洞房,本身带有强烈“狂欢”成分,一般通过刁难新人、安排有强烈性暗示的游戏,揭示夫妻结婚之后的两性关系。
从心理学角度看,“闹洞房”作为一种性压力释放的窗口,也是文明对于爱欲的规训,所以社会对“闹洞房”往往持容忍态度,民俗也有“新婚三天无大小”的说法。
“闹新房”中的很多丑态,因为有了“狂欢”外衣,一般不会让新人及其家属翻脸,更不要说引发相应的法律责任。但任何行为都不能跳出法律的约束。
闹洞房狂欢、戏谑乃至“荤段子”是一回事;但如果直接违背女性意志,玩弄女性敏感部位,那就是另外一回事了。
《刑法》规定,以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治安管理处罚法》也有相应的猥亵妇女的处罚条款。
作为闹洞房的成年人,应该明白法律边界在哪里,不要把风俗当成违法借口,哪怕闹洞房能热闹助兴,也不允许行为人去胡作非为。
某些作案者未必不知道对素不相识的伴娘上下其手、摸胸、扯衣,和“电车痴汉”一样是性骚扰乃至强制猥亵妇女行为,但“不用担责”的心态让他们肆无忌惮。
从舆情看,此事引发广泛公愤,说明舆论对“猥亵伴娘”丑态的接受度在降低,有些人的法律意识和杜绝性骚扰意识也该得以提升。而对于这类事件,只要违反了法规,有关执法部门就不妨露头即介入,该追责就追责,消除某些人名为“闹洞房”实则“耍流氓”的侥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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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婚闹嫌疑人被抓却迎来“中国式结局”是怎么回事?
6月8日,一条“疑似婚闹伴娘被袭胸猥亵”的视频在网上传播。视频的内容,让人大跌眼镜。而在警方找到当事人后,伴娘的反应也引起了不小的争议。
这条题为“疑似西安某地结婚婚闹”时长51秒的视频显示,在车内,两名男子分坐在疑似伴娘身边,对其袭胸脱衣,疑似伴娘喊叫,甚至咬其中一名男子手臂,均未能阻止两名男子。
最后,两名男子还将疑似伴娘裙子掀开,称要脱掉其内衣,由于来回拉扯,女子的腿部明显已经发红。
这段视频在网上传播后,引发网友众怒,纷纷要求严厉惩罚,并希望涉事女主不要迫于压力写谅解书。
6月10日中午11点左右,西安市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支队官方微博@西安网警巡查执法 发微博称:“网传“婚闹”涉嫌“猥亵”的两名男子已被西安警方查获。 ”
经警方调查,6月3日上午11时许,伴郎胡某某(男,21岁)和陈某某(男,19岁),在西安市长安区斗门镇参与婚庆活动途中,在一台婚车后排座位处,对伴娘进行搂抱、摸胸等行为,持续大约进行3-5分钟,被车内副驾驶座位人员拍摄。
该视频经多个微信群转发,后被发布在微博上。
记者从多方了解到,由于和两名男子认识,伴娘并不打算追究两名男子的责任。
这段视频在网上传播之后,这几天,伴娘和两名涉事男子均承受着巨大的心理压力。这也让那场婚礼的男女主角觉得很尴尬。
目前,视频中涉嫌猥亵的两名男子正在接受警方调查。伴娘及其他当事人也正在配合警方做进一步调查并说明沟通,警方将依法妥善处理。
网友评论:
恶俗婚闹真恶心!
3、实拍结婚闹伴娘 一群男人羞辱2伴娘怎么处理的
你好,这样的情况,
首先就应该抵制恶俗的婚礼封建文化,
出现这样不好的情况,
可以直接联系社区,
或拨打报警电话110,
既然都说到羞辱了,
也别讲什么情面了。
4、闹伴娘被扒衣判什么罪
强制猥亵妇女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从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一般强扒伴娘衣服的都是暴力吧,够犯罪的了
可以按照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及侮辱罪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14周岁的人或者60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妇女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猥亵儿童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5、低俗闹婚,伴娘被两男子挟制 无力挣扎差点被气哭怎么处理
婚宴上的主角是 新郎和新娘
如果新郎和新娘 他们并没有为此生气 那么 区区一个伴娘有什么资格去生气? 搞清楚主角和配角 可以吗?
6、西安市里现在闹伴娘吗?
如果新郎新娘双方都是市区的 受过高等教育的。那么肯定不会闹伴娘。
我朋友那么多人结婚从来没见过电视、报纸上报导的那种恶劣情况出现。
好像只有农村地区才保持了这一“传统习俗”。
早上很早你是陪在娘家的,男方来女方接新娘。一般伴娘和新娘都在最里屋。
房子里除了你和新娘可能还有别的三姑六婆——得小心中年妇女啊。为了要红包牺牲伴娘的大多数是这种人啊。因为新娘的鞋子一般是被藏起来的。找不到鞋就是欺负伴娘咯——见过有墩屁股的,不过这个伴娘和闹她的人也都是同学 都很熟悉。没见过扒衣服搜伴娘的只是听说过农村有。以防万一还是自己早早的交出新娘的鞋子。一般呆的时间不超过1个小时吧,现在都有婚庆公司跟着他们会不停地催。(新娘父母都在场的,一般情况都在这里都是欺负新郎 呵呵)
从新娘那里出来,有的直接去酒店 有的还要先回新房(回新房的话,欺负的是新郎父母 也没你什么事儿)
最容易被闹就是 男方娶亲时 伴娘藏了新娘鞋。堵门不开要红包。
再一个容易被闹就是酒店回来去闹洞房的时候。也有喝醉的宾客会趁机揩油。但是我们好像都没闹过洞房 都是新郎、新郎父母给我们年轻人安排KTV啊什么的去唱歌。新人陪一会儿 晚了就回家休息了。
当伴娘是高兴事儿,别那么害怕啊,只要男方宾客没农民(我的意思是农民传承华夏文明,农民朋友请勿对号入座)我觉得就好说。
7、结婚当天闹洞房,新娘伴娘被趁乱“侵犯”,老公还当和事佬,这婚还能结吗?
每个女人结婚的理由都不尽相同,然而目的却都差不多,希望男人能保护自己,把自己视若珍宝,两个人一起努力共同创造自己幸福的小家。
女人有女人的温柔大方,而男人有男人的担当责任,这是幸福的根本,也是快乐的源泉。
然而男人在关键的时候都不知道保护自己的女人,还一直为了面子而当“和事佬”,对肇事者点头哈腰,似乎是自己做错了一样的话,那么这样的男人还值得托付吗?
王爱兰用自己的亲身经历解读了这一切,告诉所有的女性:“女人即使到了结婚当天,可若发现自己即将嫁的男人虚有其表的话,也一定要及时止损,一切都不晚。怕就怕女人自己没个主意,被赶鸭子上架,那才是悲剧婚姻的来源。”
王爱兰二十多岁的时候也谈过三任男朋友,每次都极为用心,也都想走入婚姻殿堂,然而因为家庭,因为性格,或者因为工作,最终都曲终人散,让王爱兰一直到了三十岁依然是一个人。
这让王爱兰父母非常着急,而迈入了年龄的三字头,这让王爱兰自己也感觉到了巨大的压力,对“大龄剩女”这几个字极为敏感,甚至出现了一种恨嫁的感觉,怕孤独终了。
不过还好在朋友的介绍下,认识了为人老实憨厚的钟环宇,和王爱兰同岁,当公职人员的,为人温柔,善解人意,收入稳定,接触下来是作为丈夫的不二人选,而他对王爱兰也非常宠爱,关心,让王爱兰觉得自己终于盼来了自己的幸福。
经过半年左右的相处,两人终于到了谈婚论嫁的地步,而当地有伴娘团和伴郎团的习俗,一般都是四个单身的,而由于王爱兰结婚晚,因此好不容易才找全四个伴娘,一个是发小闺蜜,一个是表妹,两个是朋友的妹妹,四个女孩加上王爱兰颜值都非常高。
结婚当天的所有流程进行的都非常顺利,而朋友们酒足饭饱后就开始商量着闹洞房,对此王爱兰还问过钟环宇,他表示自己都和好哥们都说过了,就是走个形式,不会太过分。
然而这些年轻伴郎几杯黄汤子下肚,人就立马不是人了。
最初他们在外面和伴娘们闹,王爱兰在里屋就听到女孩们疯狂在叫,而没过多久,伴郎们就破门而入,开始闹新娘的洞房,钟环宇就在一边看,最初王爱兰还很配合,不愿扫了大家的兴致。
然而没过多久伴郎就要求吃新娘嘴上的“口红”,这是王爱兰无论如何都不能接受的,可是其中一个伴郎不管不顾就已经强吻了上来,而其他人都开始起哄,也一个个开始强吻王爱兰,而王爱兰无论怎么手舞足蹈都推不开这几个大男人,上半身也被摸摸索索半天。
而突然身子一紧,突然发现最初强吻自己的那个伴郎竟然手伸进自己的裙子下面,正在摸自己的大腿内侧。
王爱兰顿时怒火中烧,仰起一腿就揣在了伴郎的两腿中间,他疼的瞬间倒地,而其他人此刻才停止下来,气氛才突然安静。
钟环宇这时才过来,看着“好友”跪倒在地,竟然首先没管惊恐万分的王爱兰,而是去扶起伴郎,并且一个劲的道歉,似乎还是王爱兰做错了一样。
而王爱兰强自镇定下来,去外屋看几个姐妹的情况,才发现介个伴娘上衣和裙子都被撕扯下来很多,而属表妹最惨,因为她最漂亮,成了众伴郎们集火的目标,整件上衣和裙子都被撕碎,都露出了里面的内衣,表妹哭得满脸惊恐,一碰直哆嗦。
看着这一幕,还没等王爱丽去找伴郎算账,钟环宇先把所有人请了出去,扶走闹得最凶的那个伴郎时,依然一直在道歉。
钟环宇这才第一次和王爱兰说话:“大家都是闹着玩,你这下手也太狠了吧。”
王爱兰简直不敢相信:“什么闹着玩,这就是性骚扰,就是侵犯,他们是在犯罪!”
钟环宇还一脸和事佬的样子说:“哪有你说的那么严重,就是玩得太尽兴了,都是朋友,这事就算了吧,我也跟我朋友道过谦了,他不会追求了,你也别再说了。”
王爱兰看着曾经熟悉万分,又温柔的老公,此刻感觉好像一个陌生人,一句话都不说拉起几个伴娘姐妹就离开。
而王爱兰这种态度,在钟环宇眼中简直就是小题大做,甚至连公婆都开始埋怨王爱兰,让大家都没面子。
王爱兰实在不明白到底什么是小题大做,又是让谁没了面子,几个伴郎都是披着羊皮的畜生,做出这样不要脸的事情,钟环宇一家还依然怕得罪对方,而让自己忍气吞声,那这样的丈夫嫁的还有什么意思,特别是自己邀请过来的几个小姐妹,每个人心里都留下了极重的心理阴影。
而王爱兰考虑了一宿,最终决定离婚,其实本来就是先办婚礼,还没领结婚证,结婚也只是口头上的约定,因此离婚也非常简单,王爱兰把彩礼还给了钟环宇,其它花费折合一下也给了一半,谁也不欠谁的。
最初很多人还说王爱兰的不是,认为她太冲动,不至于如此,而钟环宇也依然一副好好先生的样子。
然而王爱兰是看出来了钟环宇到底是个什么德行,坚决分手之后,钟环宇也露出了本性,说是要告王爱兰,要赔偿,王爱兰对此只想发笑“你们侵犯了我们,我们还没控告你们呢,你们却反过来要告我们,奉陪到底!”
而王爱兰的爸妈对这件事也坚持站在女儿一边,不让女儿受到一丝屈辱。
大家认为王爱兰做的如何?
说实在,虽然肇事者不是钟环宇,然而他却是一切事情最大的帮凶,是他找的人渣伴郎,是他冷眼旁观这一切,是他不明是非不作为,也是他没有责任意识才让事情到最终不可控的地步。
这样的一个男人,看似人畜无害,可实际上包藏祸心,一口一句“退一步好空天空”,然而在这种事情上,他依然不知道替妻子出头,就是缩头乌龟,就是没担当的渣男。
而相比之下,王爱兰决定果断,也不拖泥带水,是一个难得的睿智女人,而她的父母即使对女儿有些“恨嫁”,却依然三观正确,坚决支持女儿,保护女儿,理解女儿,我相信王爱兰最终一定会找到幸福的婚姻,因为她值得,她也配拥有。
其实像王爱兰遇到的这种恶俗的婚闹并非特例,甚至有很多,而老话说“物以类聚人以群分”,畜生一样的伴郎朋友,也说明钟环宇差不多也这样,只是装作一个好人,王爱兰果断分手真是太对了。
婚姻是大事,特别是对女人,一定要婚前睁大双眼,看清所嫁之人到底是什么样子,绝对不能因为结婚而结婚,否则只有一生的痛苦。
而看男人,第一要看人品、第二看行为、第三才看长相和收入,这才是婚姻幸福的基石。
而不尊重女性,凡事都当“和事佬”的男人,赶紧离得远远的,眼不见为净,别弄脏了眼睛。
8、陕西安康那边结婚,闹伴娘闹的厉害吗?
不是很厉害的。
这个看什么情况的,
要是伴娘漂亮,
并且男方的男性朋友多。
可能就是会很厉害的,
9、闹伴娘可以报警吗
这个议题不错,但是无人作答。是因为话题私秘隐晦,难以启齿?还是怕作答时言辞不当,在头条平台通不过审,写了白写?不管最终结果如何,我来做一回第一个吃螃蟹的人。
作为自媒体人的基本素养需要有一颗正直,阳光的心。社会有不正之风,有龌龊阴暗的地方,就是要报道出来,分享交流,让大家一起想办法解决,促进社会和谐健康发展。
言归正题,当下新人结婚,闹婚闹洞房习俗并不限于农村地区,城市里也非常多见,婚礼中怎可缺少伴娘?一般情况下伴娘应该是新娘的闺蜜,有时候整场婚礼中,伴娘的风头是盖过新娘的。问题来了,正如题所说的,很多时候伴娘被强行取闹,这个属于猥亵吗?直接公布答案好了:大多数时候,伴娘其实已经被有意或无意的猥亵,而且多数情况还是强制猥亵!由于男女授受不亲,取闹伴娘过程中,肯定会有肢体接触,更何况是强行取闹,我国法律对猥亵行为有明确的规定,一般猥亵,主要是受治安处罚的行为。治安处罚的猥亵行为,主要是咸猪手,揩油,露阴等行为。一般讲,不具有强制性,且通常是隔衣猥亵,从部位上不能太过私密;强制猥亵,主要是受刑法处罚的行为。强制猥亵罪行为方式上必须具有强制手段,即让被害人不能反抗,不敢反抗,不知反抗的方式,并且是贴身进行猥亵,猥亵部位为受害者隐私部位。所以在那种闹婚混乱场合下,人多又手杂,浑水摸鱼的,趁火打劫的,趁机揩油的,最终遭殃的就是漂亮的伴娘了,她不被猥亵才怪呢!
往年闹婚网络视频就有“西安俩伴娘惨遭十多名男子脱衣服,并进行非礼”新闻事件
还有“伴娘被绑电线杆,多名男子开心施暴”新闻事件
“又是闹婚!伴娘被两男子按在车内强行吃豆腐猥亵”新闻事件
新闻事件“新郎性侵伴娘被判3年6月”;
新闻事件“17岁伴娘被新郎好友强暴,遭5男轮流玩弄”,这些案件性质就更恶劣了,但是都是曾经发生过的新闻事件。想了解新闻详情的朋友,可以自己去网络搜索,本文不便也不能详细讲述,头条平台审核机制不会给过审的,你懂的。
看看这些真实的案例哪件没有违法?我看当年参与猥亵伴娘的人都该被抓,最少来个治安拘留15天。隔着女人衣服接触她身体一般部位,就已经构成一般猥亵了,更何况多人强制行按住女人,贴身接触不能碰的部位?这不是强制猥亵是什么?严格来说这事已经不是治安案件的定罪范围了,应该按刑事案件来定罪。
喜好参与猥亵伴娘的人,都是人渣,是禽兽,是色魔,各个色胆包天。过来参加婚礼之前已做好猥亵女人的打算,他们假借结婚大喜日子,人们沉浸在喜悦中,不拘小节,编造各种荒诞理由,实则心中龌龊的盘算如何猥亵得手,“咸猪手”伸向女人,占便宜,图一时快感。
闹婚就是图个热闹,增添气氛,需要适可而止,文明闹婚。此前一项调查显示,超过7成的网民呼吁抵制“闹洞房”等低级趣味的婚俗。民政部门曾经也表示,不要把婚礼变成低级病态的闹剧,从而尴尬收场。
但愿社会更多人一起抵制借闹婚来猥亵伴娘的陋习,这里也提醒当人伴娘的女性朋友,注意自我保护,如果婚庆期间有被以各种借口猥亵甚至强暴,无需顾虑亲朋好友会撕破脸的尴尬,应该立马报警求助,将不法之徒绳之以法。
伴娘有风险,参与需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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