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照全丢了
1、结婚证照片丢了怎么补办
很多人结完婚,领完证之后就把证件随手收起来,结果很长时间不用,就找不到了,但是还好这都可以补办,那么关于结婚证照片丢了怎么补办,下面为您详细介绍相关的法律知识来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的疑惑有所帮助一、结婚证照片丢了怎么补办
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二、那些情况不予登记结婚
(一)办理结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
1、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
2、非双方自愿的;
3、一方或者双方已有配偶的;
4、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
5、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
三、结婚证办理流程
(一)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让信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申请补办结婚登记或复婚登记的,按照结婚登记程序办理。
(二)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三)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坦穗轮。
(四)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以上就是为大家介绍的结婚证照片丢了怎么补办的相关内容。当事人可以持户族羡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2、结婚证相片没了有效吗
法律分析:结婚证照片丢失,结婚证就不能使用了。可以到当初办理结婚证的婚姻机关,申请查档补办新的结婚证,
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五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建立婚姻登记档案。婚姻登记档案应当长期保管。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民政部门会同国家档案管理部门规定。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六条 婚姻登记机关收到人民法院宣告婚姻无效或者撤销婚姻的判决书副本后,应当将该判决书副本收入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3、结婚了6年把结婚照扔了怎么办
结婚6年了,他把你们的结婚照扔了,说明你们感情出问题了,你最好设定个温馨的环境,跟他好好沟通下,如果感情处理好了,结婚照还能补充的。
4、结婚证的照片丢了怎么办
结婚证的照片丢了的,可以申请补办结丛空婚橘郑隐证。结婚证损毁的申请补办圆厅结婚证的当事人应持户口簿和身份证,向原办理结婚登记的机关或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能够查找到档案的可携带身份证、户口簿、查档证明进行补领,查不到档案的可在原单位或街道开具证明后补领。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5、结婚证上面照片没有了结婚证还能用吗?还能在去民政局补照片吗?
结婚证上的照片没有了,可以到民政局去补照照片,再重新贴上补上钢印,结婚证上没有照片,是不生效的,所以尽快的去民政局结婚登记处,再补一张照片,如果不给补照片的话,你也可以重新办理一张结婚证,把这张结婚证挂失,总之结婚证上一定要有夫妻双方的照片。办理的手续也非常简单,尽快的去办理一下。
6、结婚证照片丢了一定要补办吗
需要。结婚证相片掉了可以粘上去,相片掉了不影响结婚证的法律效力,你们的夫妻关系也不因此而受到影响,因为民政局的档案中有记录的。结婚证上的照片如果丢失,则需要按照补办结婚证的流程来重新办理一本新的证件,补办结婚证不需要双方共同到场察巧,毕竟在民政局的系统当中都是有备案的,如果我们是已经办理过结婚证的那么在民政局的系统当中,都是可以调到档案的,只需要败伏键夫妻双方一人到场,并且携带合格的结婚证件照进行补办即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厅告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婚姻法》
第五条 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第六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晚婚晚育应予鼓励。
第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结婚:
(一)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二)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第八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九条 登记结婚后,根据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七条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