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结婚词
1、婚礼上的讲话词
致新郎
婚姻是人最终的归宿。人到了一定的年纪,对家庭的需求、对感情的渴求都会越来越强烈,:《黄帝宅经》中写道: “宅者,人之本。人因宅而立,宅因人得存。人宅相扶,感动天地。”很显然,家的观念,对人而言有着深刻的感召力,遗憾的是,不少人对家的内涵从未给予全面的理解。实际上,家在哲学本质上讲是一种思乡症,是一种普遍意义上的冲动。据此,我认为,家庭对一个人的状态、事业的发展非常重要。
到了30岁的你,应该知道,世事艰难,人生多歧,不因高茵成了你妻子,就可高枕无忧,因为日子还长着呢;不必窃喜自己的时运,因为运气都需要有贵人相助;更不要张扬自己的能力,因为能力终归是有限的。少年时每遇挫折,全可依赖亲情之拯;而立之年,则应战战兢兢,如临深渊,如履薄冰。努力是必须的,因为靠别人给予你的,是留不住的。
我希望你记住,30岁是人生困惑的一个自然漩涡,就像香港的台风,江南的梅雨,北京的沙尘暴,躲也躲不过去。到了这个年龄,就应确立一个不断完善自我、抑制自我的责任标准,不仅是对自己、对伴侣,还是对家人,抑或推而广之,对国家、对社会,都要切实地负起责任。 致新娘
亲爱的女儿,今天是个好日子,是你出嫁的日子,众多的领导、同事、朋友前来贺喜,使我激动不已。去年冬天的一个夜晚,你让我坐在你的床边,深情地对我说: “爸,我想有个家了。”我一下子意识到,你对婚姻、家庭、对自己的终身伴侣的认识和评价已经定型了。我们无需再多说什么,给你的回答是肯定的:尊重你个人的意愿。
今天,你结婚了。我想,28岁对于你来说,应该是可以承载生命的年龄。在沉淀了青春的躁动,收敛了个性的张扬,今天步入婚礼的殿堂!
结婚了,希望你依旧保留丰富的情感触角,柔软而又细腻,敏锐而又圆润,永远充满对朋友关爱的友情,对爱人炽热的激情,对家人温馨的亲情,对生活高昂的热情。所有的情感,都能像那天际飘动的彩云、闪烁的星星,点燃你我朗朗灿灿的笑容。
结婚了,希望你成为一个风情而不妖媚的女子,一个贤淑而不世俗的妻子,一个可以用智慧解释生命、用热情主宰生活的幸福女人!
小布什在共和党全国代表大会上接受总统提名时,有点偏题地讲了以下一段话: “母亲,人人都爱你,我也爱你。在我们成长的过程中,她给了我爱和许许多多的忠告,而我却给她添了白发。”今天我把这段话抄录给你,是要你好好谢谢你的妈妈。虽然她未和你商量,就把你带到了这个世界,但含辛茹苦地把你拖大,你有今天,她不容易啊!
在结束对你的祝愿时,我想问你,今后,我们俩还能一边品茗,一边像朋友那样交流、沟通吗?你还会挤坐在我和妈妈中间,喃喃地讲述自己的故事吗?
婚礼父母祝词二
各位来宾:
大家中午好!今天是我儿子x与xx喜结良缘的大喜日子,承蒙各位来宾远道而来参加我儿子的婚礼,在此我代表我全家向大家表示最热烈地欢迎和衷心地感谢!
此时此刻,我的心情无比激动,我有好多话要对我的儿子和儿媳说:孩子们,你们很孝顺,你们完成了父母的心愿。从今天起你们就成家了,你们建立了一个新的家庭。希望你们在今后漫长的人生路途中同心同德,同甘共苦,同舟共济,互敬、互爱、互谅、互助,一定要以事业为重,用自己的聪明才智和勤劳的双手去创造自己美好的未来。
孩子们,你们还要记住,不管你们以后的行囊里装得是沉甸甸的石头还是白花花的银子,无论是贫困还是富有,你们都要一生一世、一心一意,忠贞不渝地爱护对方,在人生的路途中永远心心相印,百头偕老,无论身处顺境还是逆境,都要矢志不移,永保本色。爸爸妈妈是你们生活和事业上的坚强后盾,永远都是你们的依靠。同时我也希望你们尊敬父母的孝心不会改变,你们依然是好儿子,好女儿。还要当一个好媳妇、好女婿。就像歌词中唱的那样:一定要“常回家看看!” 老爸老妈想念你们。
最后祝愿各位来宾身体健康、万事如意!希望大家开怀畅饮,吃好喝好。谢谢大家!
参考资料:商都网婚嫁频道http://hunjia.shang.com/ke/hunli/heci/20100416651.html
2、香港的婚姻制度
香港婚姻家庭与继承法由港府立法局制定,于1970年7月10日经港督批准公布,决定1971年10月7日为本条例的"指定日期",实行婚姻改革。主要内容有: (1) 名词释义。 (2) 在指定日期及以后缔结的婚姻,实行一夫一妻,也不得缔结兼桃婚姻。 (3) 旧式与新式婚姻。凡于指定日期前根据华人法律及习俗在香港举行婚礼者,即属旧式婚姻,一如现在注册婚姻一样,都视为有效婚姻。 (4) 旧式婚姻与认可婚姻补办注册的规定。注册官设置不同登记册,分别登记旧式婚姻及认可婚姻。凡于指定日期前在香港缔结的旧式婚姻或认可婚姻,其男女双方当事人得随时依照规定方法向注册官申请婚姻注册,注册官认定呈交的资料真实无讹,可以规定表格书写结婚证书。 (5) 认可婚姻及旧式婚姻的解除。认可婚姻的当事人,如双方同意于指定日期前任何时间解除该婚姻,则须在两名签名作证的人士面前,共同签署协议书或备忘录,表明对婚姻作确实而彻底的解除,由签订之日起生效。承认在中国缔结的婚姻在香港作有效的解除。 (6) 杂项规定。凡蓄意移去、涂污、涂改或毁灭由政务司或注册官设置的文件者,即属犯罪。香港家事法香港调整婚姻家庭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从1844年英国法律开始适用于香港起,至1971年,香港婚姻家庭制度一直兼用《大清律例》、中国习俗、及英国法例,一方面沿用清朝的,如纳妾、休妻、兼祧、子嗣继承等,另又实行英国式的。1971年后进行了一系列改革。1971年10月7日施行的《修改婚姻条例》,废除了纳妾、兼桃等,建立了统一适用的结婚、离婚和家庭关系方面的法律制度。改革后的家事法,基本上以英国家庭法为蓝本,吸收了英国有关的制度与规定,建立了有关婚姻家庭方面的各种单行成文的法规。主要有:《婚姻条例》、《修订婚姻制度条例》、《婚姻诉讼条例》、《婚姻诉讼及财产条例》、《分居及赡养令条例》、《收养子女条例》、《未成年人监护条例》、《保护妇孺条例》等。这些法律对香港社会的稳定和居民的生活及延续发展,起着重要的作用。主要内容有: (1) 结婚与婚姻无效。结婚即婚姻成立,指男女双方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自愿确立夫妻关系的法律行为。 (2) 离婚和分居。离婚是婚姻关系终止的一种形式,是依照法定程序解除婚姻关系的行为。香港实行诉讼离婚制度,一切离婚都必须经过法院审理。离婚的唯一理由是婚姻已破裂到无可挽回的程度。在香港,分居必须由当事人根据一定法定理由提出申请,经法定程序批准,才发生分居的效力。分居5年以上构成离婚的原因。 (3) 父母子女关系。合法的婚姻关系中所生的子女称为婚生子女。父母对未成年的婚生子女有法定权利和义务。非婚姻关系以及无效婚姻所生子女为非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有同等法律地位。领养他人子女为自己子女的行为称收养。领养子女必须符合法定条件,履行法定手续,才能发生领养的效力。 香港家事法法与大陆婚姻法的主要区别英国占领香港后,香港的婚姻法例,大多数是参照英国的婚姻制度。现行的香港家事法例既包括婚姻、家庭、儿童法律、继承等,它非常突出的特点是,它既来源于英国法例,同时对华人社会的家事习惯予以重视,结合了香港的实际情况而制定了一系列成文法例,以调整复杂多样的家事法律关系。
大陆婚姻法是社会主义经济基础的上层建筑,它适应着婚姻家庭和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反映了广大人民群众在婚姻家庭问题上的意志和根本利益,是社会主义婚姻家庭制度在法律上的集中表现。大陆婚姻法调整的对象既包括婚姻关系,也包括家庭关系。
香港家事法与大陆婚姻法既有相同的地方,但也有着本质的区别:
首先,在婚姻方面,香港家事法中的婚姻法例,是按照英国的婚姻制度,对于结婚者的规定,香港的《婚姻条例》明确规定,必须在婚姻注册处注册,且男女双方均年满16岁,若有不满21岁,必须事先取得父亲书面同意该项婚姻。父亲已死亡,或精神不健全,由母亲书面同意。若父母都死亡,由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在注册处出具意愿通知书15日后,3个月内必须举行婚礼,否则通知书失效。男女双方在注册处官员面前亲自发誓,并获有关人员等同意;并在注册处特许教学举行婚礼,由注册主任或神职人员签署,二名证人签署。这
样的婚姻才是有效的婚姻,受法律保护。而大陆婚姻法对结婚并没有这么我多繁锁的手续,婚姻法规定,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男方年龄已满22周岁、女方已满二十周岁,并不是近亲结婚,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取得结婚证书,即确立夫妻关系,该婚姻是有效婚姻,受法律保护。其中在男女双方结婚年龄和是否举行婚礼方面有着本质上的区别。在大陆农村普遍存在中要举行了婚礼,男女双方就是结为夫妻,而不到婚姻登记机关登记,这样的婚姻不受法律保护,大陆对是否举行婚礼,则是民间的一项仪式,并不是结婚的法定条件,只有注册登记才是法律规定的,这样的婚姻才受法律保护。
其次,在离婚方面的规定,香港家事法中的《婚婚姻诉讼条例》规定,与讼人通奸,而诉愿人无法再忍受和与讼人共同生活;与讼人行为表现致令诉愿人不能在合理情况下与其继续共同生活;与讼人连续遗弃诉愿人最少两年;婚姻双方连续分居最少5年;宣告死亡。而大陆婚姻法对于离婚方面的规定,与香港离婚方面的规定,基本上是相同的,原来大陆婚姻法衡量夫妻是否可以离婚的标准就是要看感情是否确实破裂,而大陆新的婚姻法对此也作了明确的规定,对于夫妻双方分居二年以上的,也可以作为离婚的条件,但是大陆婚姻法并且还规定了是否同意离婚的标准,即是女方在怀孕期间和分娩一年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而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
同意。
再次,在家庭、财产方面的规定,香港家事法在家庭、子女、继承规定,结婚之后,妻子完全放弃父姓,采用夫姓,这些都是按照英国的惯例,而大陆婚姻法则规定夫妻双方都有各用自己姓名的权利。对于夫妻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夫妻赡养、子女的抚养,香港家事法对此作出了很详细的规定。大陆新的婚姻法对此也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但大陆新婚姻法对夫妻双方离婚时,有过错的一方在财产分割时享受的权利少些,并对无过错的一方要进行补偿,如男方在婚姻期间,与其他同居或包养情妇,造成婚姻破裂而离婚的,那么男方就是有过错的一方,分割财产时应照顾无过错方即女方。而香港家事法对此并没有作出规定。香港家事法法对继承问题也作了规定,大陆婚姻法对此没有作出明确规定,而是由大陆的继承法对此问题作出调整。
香港家事法与大陆的婚姻法在实质上有许多相同的地方,但是也有着本质的区别,毕竟香港是受英国的法律影响,经历了一个半世纪。虽然香港已经回归祖国,但是现在还是适用着英国的法律。而大陆是社会主义国家,广大人民群众经过多年的摸索实践,由人民自己制定的法律,一切都是为了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随着改革开放,大陆根据国情,大陆的婚姻法并不能满足现状,对此全国人大作了新的修改,使大陆的婚姻法日趋完善。
3、参加香港婚礼的礼节和服饰指南你都知道哪些?
婚礼是每个人都梦寐以求的,结婚代表两个相爱的人,从此以后就是一家人,共结连理。但是每个地方的婚礼习俗是不同的。那么香港,这个大都市,即继承了中国古代的传统,也融合了英国的一些西式文化。那么香港文化中,香港的婚礼习俗到底是怎样的呢?一起来看下。
香港婚礼习俗
香港这个大都市是中国的一颗东方明珠,香港的结婚传统习俗综合了中西文化的精神,既传统也时尚。
送嫁与姐妹团
婚礼的前夜,新娘的女朋友们就集中在新娘的家里,组成姐妹团,通宵达旦地热闹,叫做送嫁。因为在古代的中国,结婚以后女子就不太走出家门,所以,这是与肪友们的告别的仪式。现在的香港都为双职工家庭,所以结了婚,女性不再出家门的现象已不复存在,但这种风俗习惯依然保留了下来。结婚的前一夜,还有其他的一些风俗习惯。其中之一叫“上头”,就是梳头发的仪式。每位母亲都要给出嫁的女儿、儿子梳理头发。“一梳一梳到最后”,表示了永远的意思。还有一个风俗,就是吃汤圆。将米磨成粉,加上芝麻馅,做成拇指大小的汤圆,再用砂糖汁煮一下,非常甜,表示新婚生活又甜又圆、幸福美满。
开门吉利与兄弟帮婚礼当天都要从早忙到晚,首先由新郎前往新娘家迎娶新娘,这是第一个小高潮。与新娘家的姐妹团一样,新郎家也要结成兄弟帮,一同前往迎接。姐妹团在新娘家的大门口挡住去路,要想过门的话,需要付买路钱,需双方谈判交涉。“九”这个数字表示永久、永远的意思,所以,礼金最初从九万九千九百九十九元九角开始谈起,谈妥之后由兄弟帮用现金付帐,礼金由姐妹团共享。这来源于古代中国上千年的买卖婚姻的习俗,现在则成为饶有兴趣的游戏。斟茶与拜祖先
终于进入新娘家门的新郎,首先要与新娘并立,给新娘的父母亲献茶,这种仪式称之为“斟茶”。由新郎按父亲、母亲的顺序献茶,新娘也依次随行。这时负责倒茶的人被称作“大妗姐”,是一个穿着黑色礼服的中年妇女。仪式之后再前往新郎家再一次斟茶。新郎、新娘以及姐妹团、兄弟帮、大妗姐及其他家属都要分乘扎着彩带的车赶往新郎家。到了新郎家,首先开始的仪式是拜祖先,给神台上祭祀着的祖先献茶、点心,然后给大门的土地神拜礼,之后是给父母斟茶。
麻将与喜勺
仪式结束后,就开始进行称为喜勺的结婚宴会。在此之前,一般是在傍晚五点左右开始,三五成群的开始打麻将、扑克牌或者唱卡拉OK、聊天。送红包一般使用称之为礼券的支票,由于香港治安不好,所以送支票是人们从生活中得出来的智慧。但也有人认为送现金更方便。红包一般根据亲密程度及婚礼的地点来决定,通常为400——500港币。婚礼时,新郎、新娘又要迎接来客,又要照相,甚是繁忙。一般到午后九点左右,新郎新娘才能落座,上了菜,宴会才能开始。宴会开始时,无致词、无演讲,专门用餐。待用餐中途上鱼翅汤时,主持人才开始致词,各席就开始巡回干杯,也开始到了“闹新人”的时间。婚礼一般要持续到夜里十一点钟结束。
4、结婚誓词都有哪些
结婚誓词一般怎么庄重怎么来,一般西方婚礼的结婚誓词都比较固定,比如男女双方会一起起誓,无论贫穷富贵都会相依相守,永远忠诚等。结婚誓词可以提前就打好稿子,男女双方还有司仪都能做好准备,这样婚礼现场才能更加自如且真诚的念出誓词。
5、结婚宣誓词,港式的啊
新郎
我_____,娶你______,做我的妻子。我愿对你承诺,从今天开始,无论是顺境或是逆境,富有或贫穷,健康或疾病,我将永远爱你、珍惜你直到地老天长。我承诺我将对你永远忠实。
新娘
我,_____,嫁给你______,做我的丈夫。我愿对你承诺,从今天开始,无论是顺境或是逆境,富有或贫穷,健康或疾病,我将永远爱你、珍惜你直到地老天长。我承诺我将对你永远忠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