隋世界结婚
1、古代女子怎么结婚那么早
中国历史源远流长。朝代在改变,中国古代妇女的地位是否也随着各种社会制度的转变而不断发生变化呢?我们准备从各个朝代的婚嫁习俗的变化入手,根据各个朝代遗留下来的诗歌、文章等资料,分析、研究中国古代妇女社会地位在不同的时代呈现出的不同的发展历程及表现。
(一)先秦时代--妇女再婚现象普遍存在,同时在儒家思想中已出现禁止再婚的言论。
1.夏商
中国商朝的妇女地位是很高的,夏朝在开国时还是母系氏族社会,其居住方式有两个特点:一是游牧性,二是从妻居。商代社会的婚姻是由多个父和多个母共娶,这也是典型的母系氏族社会。
2.周朝
中国妇女地位的下降是随着周朝或者儒教的出现而形成的。按照周礼的规定,男性贵族可以娶妾多人,但正妻只能有一个。《公羊传》上讲:"诸侯一娶九女,诸侯不再娶。"这个习俗在礼制上流传到后代。周朝时期,已婚妇女地位卑下,婚姻关系能否维系取决于丈夫的好恶。丈夫愿意维系,她是丈夫的附庸;丈夫不愿维系,就要被丈夫扫地出门。《诗经》中的一些诗,如以叙事为主的《邶风•谷风》、《卫风•氓》,以抒情为主的,《邶风•日月》、《王风•中谷有蓷》,均为当时弃妇的悲戚之声。
3.春秋战国
春秋战国时代几百年间战争频仍、人口损失惨重,生产力的发展也需要更多的劳力,这使得婚姻所承担的繁衍人口任务更为重要。于是,连青年男女的私奔在当时都不被绝对禁止,孀妇再嫁自然就不成问题了。甚至在诸侯国君中,这种事都屡见不鲜。史载卫宣公和其继母私通,所生子长大后迎娶齐女,宣公见齐女貌美,竟劫夺来据为己有。《诗。邶风。新台》就是卫人讽刺宣公之作。宣公死后,其庶长子公子顽又迎娶宣姜,生子女多人,有二人后又继为国君。卫人又作《墙有茨》刺之。其贵为国君,竟然迎娶再嫁、三嫁之女,而且其后代并未受到歧视,可见此风俗的普遍。从现存的关于先秦时代法律规定的残存记载中,也未见有对妇女再婚作出限制之处。
(二)秦汉时代--限制再婚理论的进一步系统化和再婚行为的依然普遍存在。
1.秦朝
秦国自商鞅变法之后,贯彻法家思想,讲求国家利益至上,礼法道德传统相对受到忽视。秦代家庭立法中,妇女在某些方面可以和丈夫拥有平齐地位,如妇女可杀死通奸丈夫,丈夫殴妻与妻殴夫同等处罚,等等。反映在妇女再嫁的问题上,也就非常地宽容。从江陵张家山汉简中有关秦代法律的记载可以看出有"夫死而妻自嫁,取者勿罪"的规定。
2.汉朝
西汉武帝之后,儒学思想逐渐成为中国官方的正统思想。儒家所提倡的道德、礼法标准也就愈益发挥出自己的影响力,逐渐地成为社会主流的道德规范和行为规范。两汉时的儒者和官僚发挥了先秦典籍中关于男尊女卑思想的表述,对妇女再嫁问题给出了道德上进一步否定的评价。班昭《女诫》中说:"男有再娶之意,女无再适之文。"以一个妇女的口吻对同性的自由作出严格限制,千百年来贻害深远。两汉时的统治者也开始旌表守节孀妇,汉宣帝就曾于神爵四年(前58年)给颖川一带的"贞妇顺女"奖励布帛。东汉以后,这种举动变得非常频繁。
不过,两汉时正统儒者的言论尚未完全拘束人们的社会行为。当时的成文法律没有明确地限制妇女再嫁。而实际生活中,妇女再婚的现象屡见不鲜。光武帝刘秀的姐姐湖阳公主守寡后,看上了有妇之夫宋弘,光武帝亲自替她作说客。东汉末年的著名文学家,蔡邕之女蔡琰(蔡文姬),先嫁河东卫中道、被掳入匈奴后与左贤王成亲,并生有子女,归汉后又嫁与董祀,先后改嫁两次。这样的身世并没有成为她一生的污点,相反她由于传奇的经历和文学上的才华被南朝人范晔收入了《后汉书。列女传》,这在一千多年之后简直是不可思议的事情。古诗《孔雀东南飞》叙述东汉建安年间的故事,刘兰芝不见容于婆母,其夫被迫出之,回到本家之后,马上就有众多提亲者找上门来,可见妇女再嫁、即使是被出妇女的再嫁,都不是羞耻之事。
《说文》云:"妻者,齐也"。这可以说是汉代人在夫妻关系上的一个格言。那时庶民百姓之家如果丈夫出门在外,那么妻子在家就可以自立门户,包括迎接宾客、宴饮宾客、出送宾客等活动,妇女可以与男子一样,参加社会交往。《汉乐府.陇西行》中说:"健妇持门户,亦胜一丈夫。"就是当时人对妇女参加社会活动的一种评价。汉代的妇女观较之前代是进步的。
(三)魏晋南北朝时期--法律规范的因袭前朝和社会舆论的由宽渐严
三国时代,由于连年战乱,人口锐减。为了生息繁衍,统治者对婚姻的要件给予了宽松的规定对于妇女再婚的问题,同样沿袭了汉代法律的宽松规定。《三国志》记载吴主孙权就曾纳丧偶妇女徐夫人为妃。魏文帝曹丕的皇后甄氏原为袁绍子袁熙之妻,袁绍被曹氏打败后,归于曹丕。
西晋统一全国后,礼教纲常曾在短时间内又有所抬头,晋武帝多次颁布诏令,禁止士庶为婚、严明嫡庶之别。对于孀妇改嫁问题,和东汉时的情形类似,官方意识形态中已经频繁赞扬守节的烈女,而民间改嫁的现象仍时有发生。大体来讲,在东晋、南朝的宋、齐两朝,以及北方的十六国、北魏时期,由于玄学的兴起,儒学处在相对低潮的发展阶段。反映在家庭法领域,妇女的地位略有提高。东晋时甚至出现了以女休夫的情形。至于妇女再婚,也较为普遍,刘宋朝的公主普遍和驸马不和,纷纷被皇帝准许离婚再嫁。南方到了梁代以后,儒家礼教开始重新兴盛,统治者对于贞节烈妇的宣传也开始升级。
在北方,即使是十六国和北魏初期的长期战乱时期,宣传妇女节义的论调始终不绝于耳。北周政府正式下达诏令,宣布"孝子、顺孙、义夫、节妇,表其门闾。"这也是效仿历史上汉、晋这些汉族政权的措施的一种举动。
(四)隋唐时期--盛世之下对妇女的束缚再次放松
隋唐时代是我国封建社会发展的鼎盛时期,由于北方异族文化和中原文化在这之前几百年间的交融,北方民族重视妇女地位、婚姻自由结合的传统在很大程度上得以保留。因此,在隋代和唐朝初年,社会舆论和官方立法对妇女再婚的问题显得非常宽容。
具有北方民族血统的唐代皇室,在一言一行为天下垂范的情况下,自身对妇女的再婚曾经毫不在意。据《新唐书。公主传》的记载计算,唐代中前期的公主中改嫁者即有二十九人,其中有五人甚至三嫁。著名的襄城公主、太平公主,都曾改嫁。皇室如此,民间更是家常便饭,大儒生房玄龄、韩愈的夫人或女儿都曾改嫁。可见当时,"女无再嫁之文"的古训一定程度上被人们遗忘,即使是主张道德文章的正统知识分子们也不以改嫁为非。《旧唐书•列女传》记载:"楚王灵龟妃上官氏,王死,服终,诸兄谓曰:'妃年尚少,又无所生,改醮异门,礼仪常范。'"这说明当时年轻又无子的孀妇改嫁,是社会的常例,"守节"说不定才是不正常的。与此相对应,男子,甚至是贵族男子娶再婚妇女,也不以为耻。众所周知武则天原为太宗才人,是正式的嫔妃,结果被高宗立为皇后。杨贵妃本是唐玄宗子寿王妃,却改嫁玄宗。这些在后人看来属于乱伦的行为,却在唐代皇室中公开地存在。至于朝廷大员、知名人物,娶再嫁之妇更是司空见惯。另外,在唐代中前期,社会规范虽然没有大力提倡妇女守志,但妇女若自愿终身不再嫁,还是受到法律保护的。《唐律疏议》在"夫丧守志而强嫁"条规定:"诸夫丧服除而欲守志,非女之祖父母、父母而强嫁之者,徒一年;期亲嫁者,减二等。各离之。"在疏议中解释到:"妇人夫丧服除,誓心守志,唯祖父母、父母得夺而嫁之。"不过,从条文来分析,其实女子守节是受很大限制的。在一个社会风气并不特别注重贞节的时代,父母、祖父母很可能逼迫女儿改嫁。
所以,有唐一代,尤其是中前期,女主临朝的事情屡见不鲜。高宗后武氏、中宗后韦氏、肃宗后张氏,都是掌握实权、炙手可热的政治女性。安史之乱后,唐王朝由盛转衰,思想控制反而甚于从前。公主改嫁、母后临朝等情况都趋于绝迹了。
敦煌有些唐朝民间遗留下来的"放妻书",具有普遍意义。过去,我们印象中有"七去之条",写离婚书的时候,男人通常写一严正声明,就把妻子休了。但这里将"去妻"改为"放妻",范本饱含深情,说感情不谐没办法维持,只好痛苦分手,现在把你放飞,希望以后能找到真正的幸福。这个事实证明男性已经放弃了俯视的姿态,两性关系趋于平等。
(五)宋元时代--法律条文的固定少动和礼教思想渐趋严酷下社会风气的改变
1.宋朝
由于程朱理学极力主张"存天理、灭人欲",在婚姻家庭制度方面,蔑视妇女的权益,甚至提出:"饿死事小,失节事大"。在理学的影响和长期渗透下,从宋初到南宋的几百年间,民间对于妇女再婚问题的舆论评价和社会风气本身都经历了巨大的变化。
宋初,仍乘唐代遗风,社会上妇女再嫁之风流行。皇室内部经过五代时的多年变乱,甚至连唐末制定的公主不得再嫁的规矩也不遵守。太祖之妹初嫁米福德,守寡后改适高怀德。社会名人中,大文学家范仲淹幼年丧父,随母改嫁,长大后才归宗。宋仁宗时颁布了类似唐宣宗当年的规定,宗室有子者的改嫁被禁止,但民间改嫁之风终北宋年间,未见式微。周敦颐、程颐等所宣传的"饿死事小、失节事大"之类,在北宋当时影响并不很大,程颐的侄子亡故,媳妇也未能守节。但是,南宋以后,礼教之风渐趋严厉,一面有朱熹等不遗余力地推行,控制了知识分子的观念;另一方面,其在社会生活中也开始显出巨大的影响。在这以后,绝无皇室公主和亲王郡主多次下嫁的记载,一般的官宦人家之女,再婚的状况也逐渐减少。与之相对应的是,《宋史》、《元史》列女传中的节妇、烈女的记载与前代相比,大为增强。本来《列女传》这种体裁是刘向所创,范晔在《后汉书》中首次将其列入正史之中。早期几部史书所赞扬的列女系各个领域优秀的妇女,如拯救父亲的缇萦,文才卓著的蔡文姬、辅佐丈夫的乐羊子妻等,相当于一部"各行业出色妇女传"。但《宋史》之后,所谓列女几乎全都是保持贞操、不事二夫的节妇,当然有立志守节的,也有不堪匪徒凌辱、与之同归于尽的。总之,修史者认为妇女唯一值得旌表的品行就是坚守节操,其他的才能都是不值一提的。《列女传》成了地地道道的"烈女传"。
著名的女词人李清照,本来与赵明诚为夫妇,恩爱美满,生活幸福。金兵的铁蹄踏碎了她悠闲的生活,南渡以后不久,赵明诚就去世了。李清照又改嫁给周汝舟为妻,婚后发现丈夫人品低劣,有违法行为、不堪共同生活。清照又告官检举其夫,其夫被法办。宋朝法律规定,妻告夫者,即使所告为实,也要"徒二年"。清照为友人救助,才免于身陷囹圄,并与其夫离婚。但是,李清照后半生的这段经历却往往被欣赏她才华的文人所隐去,可能是认为她的行为不大光彩,有损于冰清玉洁的形象吧。
2.元朝
元代北方民族盛行兄死,嫂改嫁于弟的习俗。元代时,该习俗不但在进入中原的蒙古人中继续存在,还进入了汉族居民的生活之中。《大元通制条格•户令》中记载了很多小叔收嫂的例子。叔嫂成亲,在汉族传统习俗中,本属于亲属间相奸,这是少数民族习俗对中原文化发挥影响的一个实例。嫂子改嫁小叔,不但在伦理上使汉族人难以接受,而且也产生了法律冲突。元代法律对于汉族男女婚姻继续了"有妻不更娶"、"守志者不得强制改嫁"等限制,而如果小叔原有妻又收嫂,在法律上就无所适从。基于此,元中期以后,对于收嫂给予了逐渐严格的限制,如:嫂仅订婚不收继、叔已有妻不收继、叔嫂年龄相差悬殊不收继等。而且,蒙古族风俗中还有一些其他的收继制度,象侄儿收养婶母、兄收养弟媳,因为和汉族传统礼教太不相容,不在汉族地区实行。
长期以来,儒者提倡是一回事,民间百姓的观念是另一回事。禁止妇女再嫁的思想向民间渗透得十分缓慢,顶多在贵族和士大夫中间蔓延。
(六)明清时代--法律和道德规范的愈发严厉和实际生活中再婚现象仍然存在
明清时代,我国的封建制度渐趋腐朽和没落。反映在社会风尚和道德规范上,两宋以来摧残人性的礼教的势力在继续扩张,对于妇女的生活自由和婚姻自由的压制达到了前所未有的残酷程度。
《大明律》首次将前代法典中关于妇女再婚问题的两条规定"居丧嫁娶"与"妇女守节而强嫁"浓缩到一条之中,不过处罚力度变轻。在唐宋"徒三年"的"居丧嫁娶",改为"杖一百",唐宋"徒一年"的父母、祖父母之外的人逼迫孀妇改嫁之罪,在《大明律》中仅"杖八十"。表面上看,明朝法律的规定甚至比唐代都要宽松。但是明朝的法律为了集中精力维持其王朝的统治,着重惩罚那些谋反、谋大逆等侵犯政权利益的行为,而对于婚姻之类的私事,则能宽就宽,不过多干预。即所谓"轻其轻,重其重"的原则。所以,处刑减轻未必就意味着在这个问题上,妇女可以享有更宽松的选择。
《大明律》中还首次明确规定了:"若命妇夫亡,再嫁者,罪亦如之(引者注:指上文所引关于居夫丧改嫁的规定),追夺并离异。"关于禁止官员妻子再嫁,早在隋文帝时就有规定,但不久就废除了。直到元至大四年(1311年)才又恢复。其理由解释为"妇人因夫子得封郡县之号,即与庶民妻室不同,既受朝命之后,若夫子不幸亡殁,不许本妇再醮。"《大明律》正式在成文法典中剥夺了有爵位的贵族之妇的再婚权。封建法律剥夺了无数普通群众的幸福,也没有给其维护者以任何照顾。
《大清律》对于强迫守志孀妇改嫁的问题,作了破天荒的新规定:"其夫丧服满,果愿守志,而女之祖父母、父母,及夫家之祖父母、父母强嫁之者,杖八十。期亲加一等。大功以下又加一等。"自古以来,父母、公婆是可以不顾孀妇的意愿,强行逼其改嫁,而不负任何法律责任的。清代的这一崭新规定,决不是为了尊重妇女的自由选择权,只不过因为当时鄙夷妇女再嫁之风,在民间已经根深蒂固。立法者经过考虑,认为维护纲常名教,阻止妇女改嫁的意义已经可以和同为封建伦理最高规范之一的家长对子女的绝对控制权相抗衡了。这一立法上的改变,是很值得注意的。
明清时代,封建的宗族势力有了进一步的增长,大量的乡规族约充斥着迫害妇女、剥夺妇女再婚权利的条款。在当时,国家制定法,尤其是民事规范,实施的效果是要打很大折扣的。在广大的乡村,宗族习惯法、地方习惯法实际上起着主要的调整功能。因此,妇女要想成功地再嫁,首先就要遇到极其强大的宗族势力的阻碍。
明清时代,统治者基于维护自身业已腐朽的制度的需要,不断强化对妇女守节的推崇和提倡。《内训》、《古今列女传》、《规范》等所谓女教读物铺天盖地,明清帝王都曾下过不少诸如此类的诏书、制文。从民间那密布的贞节牌坊和各地方志中守志一生、甚至殉夫从死的妇女大量的涌现,我们都能感受到广大妇女的不幸和封建礼教的残忍。
明清时代的一些文学作品,虽然不能据以作法制史的实证分析,但还是可以折射出许多当时的社会风尚、生活习惯,弥补正史记录的不足。从这些作品中,我们可以看出,妇女再婚现象在文化水平较低的平民阶层中间,并不是极其困难,而仍然时有出现。如《红楼梦》中尤二姐、三姐之母,便是带着女儿改嫁到尤家的。但在广大农村,妇女再婚的问题恐怕不能得到类似宽容的待遇。不过,透过文学作品的记载,也使得我们了解了该问题的各个方面。
五、心得体会
从漫长的古代妇女地位的历程中,我们可以看到在母系社会中妇女地位在一段时间里受到一定程度的崇敬。但随着孔子男尊女卑思想的确立,儒家思想提出及妇女在婚嫁上的"三从四德",到了其后的"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的思想体现人们的重男轻女现象的日益严重。从一夫可多妻的再正常不过的现象,和孀妇再嫁这一问题却屡屡收到社会的舆论相对比,妇女地位一再地受到压迫。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及封建社会专制的变化妇女的地位也不断变化,在这个过程中,体现的是妇女对自由婚姻的追求,对地位提高的渴望。无论是儒家思想的提出,还是民间世俗的缘故,妇女地位低下随着世界的发展和进步脱离了低级的封建社会和对妇女的歧视,这体现在现代妇女的做为上,现代女性中出现了许多科学界、领导界的风云人物。
那么,造成女性不平等情况在中国古代如此普遍的原因是什么?我们想就是因为中国古代女性在经济上是不能独立的,也就是说,女性不能自力更生,需要依靠男性。所以男性对女性提出的不平等要求,女性不能反抗。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我想跟中国古代社会主要是农业社会有关。因为在农业生产中,女性由于体力所限,是不能有有效贡献的;此外在农业社会,农民大多并不富裕,娶老婆是一件不容易的事,娶了老婆就当作财产关在家里,生怕"丢失"。而进入现代社会,一方面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解放女性生产力,另一方面知识经济的发展缩小了男女生产力差距。所以女性有机会参与社会生产生活,可以提出自己的要求,才有今天的男女平等。
我们认为,现代的男女平等是男性和女性一起构建和谐的社会,一起促进社会的发展。因此,女性应当自强自立、自尊自爱,扬长避短,用知识充实自己,积极参与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等各方面建设。
2、好像是本穿越小说,主角姓李,写的是隋朝后期到唐朝的事,小小年纪官居太尉,与长孙无忧结婚,长居龙门。
大业九年,年仅十二岁的长孙氏嫁给了李世民,婚后长孙氏回永兴坊省亲,舅舅高士廉的小妾张氏在长孙氏居住的地方看见了一匹高头大马,而且鞍勒等物准备得一应俱全,就把这件事告诉了丈夫,于是高士廉令人占卜了一番,占卜的人说:“此女贵不可言。”果然不出所料,不久之后李渊在长安称帝,改元武德,封次子李世民为秦王,册封其妻长孙氏为秦王妃。
武德二年,秦王妃长孙氏与李世民的长子诞生于承乾殿,故以此殿为名,取名李承乾。不过承乾有着承继皇业,总领乾坤之意,所以此二字虽为宫室之名,然而用作人名时却有着无比深意,是以“承乾”一名当为唐高祖为这个孙子亲赐。
武德三年,长孙氏为李世民诞下第二子,取名李泰。同年六月,李承乾与李泰分别被册封为恒山郡王与宜都郡王。
武德四年,长孙氏为李世民生下了一个女儿,取名丽质——天生丽质难自弃,单从这名字中就可想见李世民对这个宝贝女儿的喜爱之情。同年,唐高祖又将宜都郡王李泰进封为卫王,加授上柱国,以继李元霸之后。原本作为秦王的嫡次子,李泰日后的爵位原本最高不过是从一品的郡王,然而李渊却将其封为了正一品的卫王(而不是从一品的嗣卫王)并授予上柱国的勋官,这对李世民一家来说是莫大的恩宠。
这一年的七月十日,唐高祖废五铢钱,发行开元通宝。唐高祖特别准许李世民可以自己铸三炉的钱,据唐玄宗时的大臣郑虔所说,欧阳询奉上蜡样时,王妃长孙氏曾不小心在蜡样上留下了一点指甲的痕迹,于是开元通宝铸造完成后上面便有了一缕“掏文”。
武德五年,李世民将长孙氏的侄子、长孙炽之孙长孙家庆任命为长子李承乾的侍读。
武德七年,唐高祖将恒山郡王李承乾徙封为中山郡王。而李世民平定王世充后,将陆德明与孔颖达这两位儒学大师双双任命为秦王府十八学士,令他们教导李承乾儒学经典,同年,李世民又将长孙氏的另一个侄子,也就是长孙家庆的胞弟长孙祥任命为李承乾中山王府的功曹。
又因为妻子长孙氏的身体不太好,李世民在经过太原的时候想到妻子曾经在玄中寺聆听钟声并修葺寺庙一事,便特意到玄中寺拜会寺中的高僧道绰大士,供奉了大量珠宝,以此为妻子祈福。
随着大唐江山的统一,李世民大部分时间都留在了京城,又因为功高震主,秦王府与太子李建成的摩擦积怨也日渐加深。长孙氏便充分发挥了自己身为女眷的优势,时常进宫侍奉高祖与他的后宫嫔妃,尽力弥补彼此之间的嫌隙。
武德九年,秦王府与东宫的局势越来越紧张,长孙氏与房玄龄“同心影助”,共同辅佐李世民。最后,李世民为了自保不得不率先带领长孙无忌、房玄龄、杜如晦、高士廉等人在玄武门埋伏,长孙亲自为将士们分发盔甲,勉励众人,将士们都感激万分。李世民在玄武门之变中成功诛杀了李建成与李元吉后,被唐高祖立为皇太子,而长孙氏也被册拜为皇太子妃。
八月二十一日,唐太宗登基后的第13天,就将自己的妻子长孙氏册立为皇后,并追赠自己的岳父长孙晟为司空、齐国公,谥曰献。十月癸亥,又立嫡长子中山郡王李承乾为皇太子。
贞观元年,唐太宗将玄武门之变中功勋第一的长孙无忌袭爵齐国公,实封一千三百户。又因为长孙无忌与自己年少时就是好朋友,如今又是外戚与功臣的双重身份,唐太宗对他格外重视,经常让他出入自己的居室之中,又授予了尚书右仆射的要职。三月癸巳,长孙皇后举行了亲蚕礼。
同年,长孙皇后的叔父长孙敞因为受贿被免官,唐太宗却因为长孙敞是妻子叔父的缘故,经常命人送绢给他,供他开销,不久又让他以宗政卿的官衔退休,又加授了金紫光禄大夫的散官,以及正二品平原郡公的爵位。
十二月,长孙皇后的异母哥哥薛国公长孙安业与李孝常、刘德裕、元弘善等人谋反事泄,按罪当死,但长孙皇后却流着泪向丈夫求情:“安业之罪,万死无赦。但他早年将我和母亲赶出家门,此事天下皆知,如果杀了长孙安业,世人必然会认为我是仗着陛下的宠爱报复兄长。”于是别的主犯全部被诛,甚至李孝常的几个儿子也因连坐全部被杀,惟独长孙安业得以免于一死。
贞观二年,长孙皇后反对哥哥长孙无忌担任要职,常常对丈夫说:“我身为一朝皇后,尊贵已极,实在不愿兄弟子侄都在朝廷之上。汉朝的吕家和霍家外戚正是前车之鉴,希望陛下千万不要任命我的哥哥为宰相。”唐太宗一开始并没有听从妻子的意见,坚持给了长孙无忌高官厚禄,于是长孙皇后私下让哥哥主动辞去这些职位,直到唐太宗最终不得不答应,只加封长孙无忌为开府仪同三司的虚衔,长孙皇后这才喜笑颜开。
五月,卫王李泰改封越王。李泰因为是长孙皇后所生的缘故而宠冠诸王,唐太宗令其遥领扬州大都督与越州都督,封地竟然有22州之多!比同时受封的亲王封地多了近两倍。
六月庚寅,长孙皇后在丽正殿生下了第三个儿子李治,唐太宗欣喜异常,不仅大宴五品以上的官员,赐帛有差,还下令只要是在这一天出生的人都可以领取粮食。据说就在李治出生三天后的“洗三朝”时,长孙皇后将当年丈夫从晋阳宫中得来的玉龙子与缀满珍珠的朱红襁褓一并赐给了这个小儿子。从此,这枚“广不数寸,而温润精巧,非人间所有”的玉龙子就成为了唐朝的吉祥物,由皇帝们代代相传。
同年,长孙皇后的长女,年仅八岁的李丽质被册封为长乐公主,食邑三千户。
贞观五年正月庚戌,唐太宗封长孙皇后之子李治为晋王。同年,唐太宗召法师元琬于苑内德业寺为长孙皇后写藏经。
贞观六年,唐太宗与长孙皇后特所钟爱的长乐公主将要出嫁,唐太宗特别下令让有司准备比长公主多一倍的嫁妆,然而不久之前御史大夫韦挺刚刚上表批评过时风:“今贵族豪富,婚姻之始,或奏管弦,以极欢宴;唯竞奢侈,不顾礼经。……若不训以义方,将恐此风愈扇。”结果唐太宗竟然“顶风作案”,要为自己的爱女准备的嫁妆甚至比长公主还要多许多,此举自然而然招徕了魏征的严厉制止。
魏征认为嫁妆比长公主多一倍不合礼法,极力谏止,唐太宗下朝后将这件事告诉了长孙皇后,长孙皇后感叹道:“我知道陛下器重魏征但不知道其中的原因,今天才知晓原来魏征果然是于社稷有益的肱骨之臣,而魏征作为臣下却能够秉直上谏,这份品行实在是难能可贵。”于是下旨赏赐了二十万钱与四百匹绢给魏征,并特意嘱咐道:“我希望郑公能够一直将这份敢于直谏之心保持下去,认为不对的就直说,不要因为君臣之礼而有所讳言。”
三月,唐太宗与长孙皇后到九成宫避暑。四月癸卯,夫妻二人在散步时,发现丹霄殿西面有片土地略感湿润,于是用手杖通导,即刻便有泉水涌出,随即用石槛围住,将之引伸为一个水渠。又因泉水出自丹霄殿之西,唐太宗便在丹霄殿置酒宴请诸位大臣,并赐帛各有差。而由魏征撰稿、欧阳询正书的《九成宫醴泉铭》,记叙的正是唐太宗与长孙皇后散步时发现醴泉的这件趣事。
几个月后,长孙皇后所生的小公主满月,唐太宗十分欣喜,大宴群臣于丹霄殿。九月丙申,太子李承乾来九成宫朝见,唐太宗高兴之余大宴东宫官属,又赐帛各有差。
十月乙卯,唐太宗与长孙皇后自九成宫回到长安,唐太宗亲自侍奉太上皇李渊,与长孙皇后一起献上饮食服饰等,直到夜深了才离开。唐太宗想要亲自送太上皇回去,太上皇不肯答应,让太子李承乾代为相送。
贞观七年,在经过一年多的准备后,长孙皇后与唐太宗的爱女长乐公主出嫁,而驸马不是别人,正是长孙无忌的嫡长子,未来的赵国公,现在的宗政少卿长孙冲。同年,长孙皇后的幼子晋王李治遥领并州大都督一职,那么并州又是什么地方呢?
根据史书的记载,并州即太原府,也就是说李治得到的是太原这块封地。但凡对唐朝有所了解的人就会知道,有唐一代,太原贵为北都,在政治、军事、经济上可谓是地位全面超然。因为太原不仅是中原王朝的北方重镇,更是李唐的龙兴之地!而唐太宗却轻描淡写地将晋王这个封号给了李治,又将地位如此独特的太原封给了他,唐太宗对妻子所生的这个小儿子的宠爱之心也由此可见一斑。
同年,越王李泰也在遥领鄜州大都督及夏胜北抚北宁北开五都督的同时,又被授予了左武侯大将军、雍州牧等职位,而在别的同龄皇子已经远赴封地上任的时候,李泰不仅仍旧留在父母的身边没去封地上任,唐太宗甚至还下令让他搬进武德殿居住。
贞观八年三月甲戌,太上皇李渊在两仪殿大宴西突厥使者,唐太宗与长孙皇后亲自奉上膳食以及衣物等,全部都是奇珍异宝,长孙皇后又亲自为唐高祖梳头,为他戴上冠冕,并感慨道:“至尊年事已高,头发都全白了。”众人无不伤感流涕,一家人如同寻常百姓一样。
庚辰,长孙皇后与唐太宗一起驾幸九成宫,一天夜里柴绍匆忙前来上报说有急变,唐太宗不得不穿上盔甲离去,而同床共眠的长孙皇后虽然正抱病在身,但也坚持要一同前往,宫人纷纷劝止,长孙皇后却说:“陛下如此震惊,我又如何能够安心养病?”
贞观九年三月,长孙皇后举行了亲蚕礼。同年长孙皇后身体不适,唐太宗担忧之下接连请了昙藏法师、法常法师等诸位得道高僧进宫为妻子受戒祈福。后来昙藏法师逝世于会昌寺,长孙皇后与太子李承乾皆派人前往为其吊丧,唐太宗又下诏安葬了昙藏法师。法常法师也因为为皇后受戒的缘故,得到唐太宗的旨意有幸成为了空观寺上座。
贞观十年,随着长孙皇后病重,李承乾为母亲的病情十分忧心,想要大赦天下以此为母亲祈福,但长孙皇后毫不犹豫地拒绝了,并说道:“死生有命,非人力所能改变的。何况赦免囚犯是国家大事,崇尚佛教又是陛下所不为之事,怎么可以因为我一介妇人而乱了天下的法度呢?”承乾于是把这件事告诉了房玄龄,唐太宗与朝中大臣十分感慨,大臣们纷纷请求大赦天下,但是长孙皇后坚决拒绝了大赦一事。
唐太宗虽然不忍违逆妻子的意思,没有大赦天下,但是却另辟蹊径,想到了用别的方法来为爱妻祈福。
四月,唐太宗下诏说:“皇后虚风日久,未善痊除,修复废寺,以希福力,天下三百九十二所佛事院宇,并好山水形胜有七塔者,并依旧名置立。”唐太宗下令大修天下392所废弃寺庙,希望佛祖能够保佑妻子早日康复。相州的修定寺,益州的善寂寺,皆是因此得到修复的寺庙,大名鼎鼎的初唐四杰之一王勃为此亲自撰写了《益州德阳县善寂寺碑》一文并流传至今。而明明崇尚佛教本是自己所不为之事,但是为了从死神手里抢回妻子的生命,唐太宗还是为了。
然而,尽管唐太宗想方设法想要从死神手里将爱妻的生命夺回来,却天不遂人愿,这一年的六月己卯,长孙皇后抛下了少年时代相伴至今的丈夫,抛下了刚刚弱冠的太子李承乾与魏王李泰,抛下了出降不久的爱女长乐公主以及更为年幼的4个儿女,崩于长安太极宫立政殿,年仅三十六岁。
长孙皇后盛年而逝,留给丈夫、儿女的是无尽深重的哀痛。唐太宗面对妻子的离世悲恸万分,诸位皇子公主也悲伤异常,尤其是晋王李治,哀慕感动了周围的人,唐太宗亦十分心疼,于是做出了令世人瞩目的举动:亲自抚养了长孙皇后的一双儿女晋王李治与晋阳公主,成为了中国历史上第一位亲自抚养皇子的皇帝,也是唯一一位亲自抚养公主的皇帝!
试想中国上下五千年有过多少位皇子,有过多少位公主,又有几个能有这份殊荣被皇帝父亲亲自抚养?而长孙皇后的儿女并没有因为母亲人走茶凉,反而享受到了这等殊荣,这实在是唐太宗这个性情中人情之所至下的惊世举动!
九月丁酉,长孙皇后将要安葬昭陵,虞世南为此撰写了一篇《文德皇后哀册文》,而提到长孙皇后的谥号“文德”二字,又是说来话长。
皇后有谥号是从东汉开始的,但直到隋朝,所有的皇后都只有单谥而不是复谥,只不过史官为了便于区分,才将她们的谥号和皇帝的谥号合在一起。如唐高祖即位的时候,追谥窦皇后为“穆皇后”,唐高祖死后合上他的谥号即为“太穆皇后”。而长孙皇后却在逝世后直接被唐太宗上了复谥“文德”。
根据春秋礼法,单谥为正,双谥非正,在古人看来,只有当单谥不足以道尽逝者的美好品德时,才会用上复谥。所以复谥极为罕见,纵观贞观十年长孙皇后逝世之前,也就只有刘感这位忠君死节的烈士被唐高祖李渊赐了复谥“忠壮”,除此之外再没有人有过复谥。
而长孙皇后的“文德”这两个谥号皆为美谥,尤其是“文”这个字。唐人认为“文”是最好的谥号,“为美无以尚也”,就算是在美谥里,也没有哪个谥号能比文还要美好。可见在唐太宗的心目中,只有“德”这个单谥并不足以表现出妻子的美好,只有再加上唐人最为尊崇的“文”这个谥号,才能表现出长孙皇后的盛德。
十一月庚寅,长孙皇后安葬昭陵,唐太宗亲自为妻子撰写碑文,特别提及了长孙皇后临终前曾百般嘱咐过要“因山而葬,不须起坟,无用棺椁,所须器服,皆以木瓦,俭薄送终”的心愿,所以唐太宗亲自选定了九嵕山为帝陵墓址,因山为陵,“凿石之工才百馀人,数十日而毕,不藏金玉人马器皿,皆用土木形具而已”,以完成妻子的愿望。
长孙皇后下葬时,唐太宗又特意挑选了名声嘉美、英俊可爱、博通诸艺、富于才情的于尚范、袁公瑜、齐世武、独孤士餮、宋思真、陆绍、崔玄籍、郭敬宗等少年为挽郎。
就在这段百官为皇后服丧的期间,又发生了一件事。中书舍人许敬宗看到欧阳询的相貌丑陋怪异,大笑出声,唐太宗知道后十分生气,立马将许敬宗贬为了洪州司马。许敬宗不仅一下子官职连降3级,而且还从京官被贬为了地方官员,罚得极重。
而唐太宗对妻子的追念远远不止于此。长孙皇后逝世后,唐太宗度人在宗圣观出家,为皇后追福。
又根据史书的记载,长孙皇后安葬进昭陵的玄宫后,唐太宗下令让人在五重石门外修建栈道,令宫人起居供养一如皇后生前。而这条栈道直到唐太宗驾崩后合葬昭陵玄宫,这才拆除。
唐太宗又因为十分思念妻子,在上苑中建了层观以登高眺望昭陵。一次,唐太宗和魏征一起登上层观,唐太宗指着昭陵让魏征看,魏征则回答说:“臣老眼昏花,看不清,臣以为陛下是在让臣看献陵(唐高祖帝陵),如果是在看昭陵,那么臣看到了。”唐太宗闻言潸然泪下,不得不流着泪毁掉了层观。
事实上在这个百善孝为先、夫不祭妻的时代里,唐太宗如此张扬地思念妻子被魏征嘲弄讥讽也是理所当然的,但唐太宗对爱妻的思念却并没有因此而停止,反而越发汹涌难以自控,以至于他在一次给魏征的回诏中,公然向大臣倾诉说起了自己丧偶之后的悲苦心情——“顷年以来祸衅既极,又缺嘉偶,荼毒未几,悲伤继及。凡在生灵,孰胜哀痛,岁序屡迁,触目摧感。自尔以来,心虑恍惚,当食忘味,中宵废寝”。如此一字一血泪,当真令人唏嘘不已。
贞观十四年,唐太宗将只有皇帝才能用的《光大之舞》定为祭祀长孙皇后时用的庙乐。
按照惯例,只有当皇帝驾崩后,皇后才能跟随丈夫一同配享太庙,但唐太宗却早早将长孙皇后配享太庙,并且连指定的庙乐也是只有皇帝才能用的《光大之舞》——这需要唐太宗何等的深情与重视,才会让妻子与自己的祖先们一起享受同等级别的祭祀?
贞观十五年四月二十八日,唐太宗令律宗南山宗初祖释道宣为妻子写了《大般涅盘经卷》作为供养经,以此为长孙氏追福,这部经书后来由清末民初的收藏家李盛铎所收藏。
同年十一月辛卯,魏王李泰发愿为母亲长孙皇后所造的龙门山三龛落成,唐太宗驾幸伊阙,亲自检阅佛龛。而伊阙佛龛之碑上的《三龛记》则是由岑文本撰稿、初唐四家之一的褚遂良书写,是龙门形制最大的摩崖碑刻。字画奇伟,名垂千古,其工程之浩大,装饰之宏伟壮丽,乃至“有金银之语”,足可见李泰对母亲长孙皇后的一片孺慕之心,更可见唐太宗对此佛龛之重视。
贞观十六年,唐太宗在太平观内为长孙皇后建造了一尊元始天尊像,为已逝世的爱妻追福。
同年八月二十日,唐太宗将年仅8岁的小女儿封为衡山公主,食邑三千户。衡山郡即是衡山所在之地,衡山自古以来便是五岳之一,位在名山之列,而《唐六典》中则有言:“凡名山、大川及畿内县皆不得以封。”唐太宗却大方地将衡山作为封邑,封给了这个嫡出的小女儿。
贞观十七年四月,太子李承乾意欲谋反的事情败露,而通观历史上那些走上谋反之路并失败的皇子,下场往往只有身首异处这一种结局。但是轮到李承乾时,唐太宗却沉默了。
承乾的所作所为固然让他感到失望,为了将爱子栽培成为合格的储君,自己付出了多少的心血与精力!只是李承乾逼宫谋反固然是大错特错,但唐太宗终究还是爱着这个儿子,更不想让逝去的妻子伤心,可是自己又不能公然带头违反法律规定,这该如何是好呢?于是唐太宗将这个棘手的问题拿到了朝上,扔给了诸位大臣——你们说说,该怎么处置承乾?结果没有一个大臣敢回答。
因为关于皇子谋反一事该如何处理根本就无需商讨,按律当诛,可现在唐太宗却当着众大臣的面公开询问要怎么处理李承乾之事,很明显就是在表示他根本不想杀了李承乾。最后还是通事舍人来济站了出来,说:“陛下上不失作慈父,下得尽天年,即为善矣。”于是唐太宗下令将李承乾废为庶人,流放黔州,总算是保住了儿子的一条性命。而来济也因为此事得到唐太宗的看重,官职不断得到升迁,不久就考功员外郎,次年便升迁中书舍人,与令狐德棻等人共同撰写《晋书》。
纵然太子李承乾与魏王李泰因为夺嫡而双双被贬,唐太宗也因此伤透了心,但为了同时保全这三个心爱的儿子,唐太宗果断立了年幼但性格温和的幼子李治为太子,并说了这样一段话:“泰立,承乾、晋王皆不存;晋王立,泰共承乾可无恙也。”而意欲夺嫡的魏王李泰所得到的最大处罚,也不过是降了一级爵位,只被贬为了东莱郡王,后又改封顺阳郡王。
李承乾作为谋反案的主谋保全了性命,只被废为庶人,但身为从犯的城阳公主的驸马杜荷却依旧难逃一死。杜荷死后,唐太宗心疼女儿,于是亲自为她挑选了薛瓘作驸马,而为了让城阳这一次的婚事再无缺憾,唐太宗特意令人占卜了一番,卜文则显示:“两火俱食,始则同荣,末亦双悴。若昼日行合之礼,则终吉。”
按照当时的惯例,婚礼应于傍晚时分举行,不过根据占卜的结果,婚礼需要白天举行才会吉利。于是唐太宗决定破例将城阳的婚礼改在白天举行,但此举却遭到了马周的强烈反对,唐太宗不得不作罢。不过令人欣慰的是,城阳与薛瓘的婚事并没有因此受到影响,夫妻二人婚后感情十分和睦,他们的儿子薛绍正是日后唐高宗爱女太平公主的驸马。
八月,正值青春少艾的长乐公主病逝,唐太宗对爱女的早逝悲痛异常,下令让长乐公主的墓使用了三道石门的规格——这不仅是在昭陵现已发掘的陪葬墓中独属一份,即便是在整个已发掘的唐代墓葬中,也就只有“号墓为陵”、按天子等级安葬的懿德太子墓同属这一情况。
然而皇家的不幸并没有就此戛然而止。唐太宗一直亲自抚养在膝下的晋阳公主也因病逝世,年仅十二岁。唐太宗悲伤不能自己,甚至一个多月都不能正常饮食,每天要哀伤数十次,身体也因此变得羸弱不堪。大臣们纷纷进谏劝慰,唐太宗则答道:“我又怎么会不知道人死不能复生,如此悲伤根本无济于事呢?只是情不能自禁啊,我也不知道为什么无法控制自己的悲恸。”
最终唐太宗只得强忍悲伤,下诏给有关官员,将晋阳公主封邑所得的余钱于她的墓旁修建佛祠,以此为不幸夭折的爱女的往生祈祷,同时也希望能够借此给予自己一丝丝的安慰。
贞观十八年十二月,李承乾逝世于黔州,唐太宗为此辍朝,并以国公礼安葬了他。
贞观二十年,高士廉生病,唐太宗亲自到他的府邸看望他,提及往事时不禁潸然泪下。
贞观二十一年正月壬辰,高士廉薨于长安崇仁里,唐太宗带着病体执意要亲临宅邸吊丧,并对前来阻拦的房玄龄说:“我这次前往,不只是为了君臣之义,更是为了当年允婚的情谊,士廉也是我的舅舅,姻戚义重,你不用再劝我了。”于是唐太宗带着数百骑士兵从兴安门出发,一直到了延喜门,长孙无忌上前说道:“陛下圣体抱恙,此时前去吊丧是大忌,陛下念及亡舅的旧情,臣很感激,但亡舅临终前曾说过:‘陛下对我恩情甚重,我死了以后也许会亲自前来吊丧,而我只不过是朝堂上很普通的一员,活着时对陛下没什么帮助,怎么可以死后还要让陛下如此劳烦,如果我泉下有知,一定会十分愧疚的。’”长孙无忌跪在唐太宗的马前流着泪极力劝止,唐太宗这才答应回宫。
同年十一月,唐太宗将顺阳郡王李泰重新进封为濮王,食邑一万户。
贞观二十二年六月,太子李治为了纪念母亲长孙皇后,修建了一座被唐玄奘评价为“壮丽轮奂,今古莫俦”的大慈恩寺。如此宏伟富丽的大慈恩寺,面积之大甚至占据了整个晋昌坊的半坊之地,共修建了10多座院落,1897间房屋,云阁禅院,重楼复殿,十分奢华,用今天的话来说,这是一项劳民伤财的工程,如果没有皇帝的支持和允许,即使是太子,也没有这个能力与胆量这么做,而《诏建大慈恩寺》这封诏书也证明了这座规模宏伟的寺庙得以修建,正是出自唐太宗本人的旨意。
十二月大慈恩寺落成,唐太宗下诏令太常卿李道宗带领九部乐,万年令宋行质、长安令裴方彦等人各率县内音声及诸寺幢帐,务必要让大慈恩寺显得庄严肃穆,并下旨度了三百名僧人,请了五十名得道高僧。随后,唐太宗又带领太子李治与百官在安福门楼执香炉,目送高僧与各种佛像、经卷、舍利等依次奉进大慈恩寺,各种奇珍异宝“眩日浮空,震耀都邑”,甚至一眼都望不到尽头。
贞观二十三年二月六日,就在长孙皇后的生辰这一天,唐太宗将妻子所生的小女儿衡山公主下嫁长孙诠,唐太宗还因此特意将长孙诠的父亲长孙操升为岐州刺史——岐州即扶风,与京兆尹、冯翊并列为三辅,地位非同一般。唐朝将州县分为八个等级,岐州位列第二,仅次于雍州、洛州、并州,中晚唐时更是一度被定为了西京,所以长孙操身为一介臣子,只因儿子尚主便被提拔为了岐州刺史,唐太宗对衡山有多重视可想而知。但是公主出降的仪式极为繁琐,所以遗憾的是直到唐太宗驾崩,婚礼仍未完成。
五月己巳,唐太宗崩于九成宫含风殿。八月庚寅,唐太宗下葬昭陵玄宫,与长孙皇后同穴而葬。
随着唐太宗的逝世,一代贞观帝后的故事似乎就此落幕。其实不然,从古至今各种关于贞观帝后的传说一直屡出不穷,至今未歇,比如长孙皇后怀孕患重病,孙思邈引线诊脉传颂千古;又比如唐太宗为产后体虚的爱妻访求一种名为蜜碗的美食;再比如唐太宗亲自酿了葡萄酒与长孙皇后共饮等等。
而关于长孙皇后的种种事迹,也历来为世人所喜闻乐见,如长孙皇后所作《春游曲》,唐太宗对妻子的这首诗是“见而诵之,啧啧称美”,但偏要有老学究认为长孙皇后作为一代贤后却“作情艳,恐伤盛德”;又如长孙皇后一双保存至宋时的岐头履,“以丹羽织成,前后金叶裁云为饰,长尺,底向上三寸许,中有两系,首缀二珠”——这双岐头履由鲜艳光灿的羽毛织成,黄金珍珠点缀其中,后来传到宋代秘库中。此履制作精细绝伦,宋朝画家米芾奉命为文德皇后履作画题字,后又流传到明代,亦被时人当做国粹来保存,有人欲出数万钱只为看一眼,主人仍不许。
而这只遗履的出现,也使长孙皇后“布衣补丁”求贤德的说法不攻自破。一双鞋子尚且如此华丽,那么衣饰的华丽程度更是可想而知,事实上史书记载的也是长孙皇后对这些衣饰物品的态度是够用即可,杜绝不必要的铺张浪费,而不是说她苛求自己,只穿破旧或打着补丁的衣服。而这双饰金缀珠、丹羽织成的遗履也恰如一面镜子,清晰地映照出长孙皇后灿若丹羽,金裹珠耀的华丽一生。
很多人奇怪,为什么唐太宗的后宫那么风平浪静,是长孙皇后的宽容慈悲感动了这些嫔妃吗?不,当然不是!宽容慈悲并不能阻挡争宠出头之心,史书中不乏善良的皇后被得宠的妃子踩下去的例子,能让后宫风平浪静真正平息了争宠之心的只有皇帝本人。也正因为唐太宗只爱长孙皇后一人,后宫中这些除了生育皇子外再无记载的无宠嫔妃们并不会蠢笨到以卵击石自寻死路,只能安分守己,后宫中自然也就没有任何争风吃醋的事情发生。
很多人奇怪,长孙皇后为什么不妒忌后宫,为什么会善待后宫?原因很简单,后宫是自古以来的制度,并非唐太宗才有,何况历数唐太宗后宫的嫔妃,基本上除了因为生育皇子而被记载了一笔外再无更多的记录——对于早已三千宠爱在一身的长孙皇后而言,这些无宠后宫又有什么值得她妒忌呢?这个世上锦上添花者也许不多,但更多人也还不屑于落井下石,面对已无力还击的这些弱者,长孙皇后照顾她们,善待她们一些又何妨呢?
很多人奇怪,魏征明明阻挠皇帝给长乐公主加嫁妆,长孙皇后却重赏魏征,这是在假装贤德吗?她难道就不想亲生女儿嫁得风光些?答案很简单,因为她的女儿一直很风光,“上以公主皇后所生,特爱之,敕有司资送倍于永嘉公主”,这句话已经胜过了世界上的任何奇珍异宝,这句话就是长乐公主最为珍贵的嫁妆。
很多人奇怪,长孙皇后临终前为什么要说“妾之本宗,慎勿处之权要,但以外戚奉朝请,则为幸矣”。难道她不想家族荣耀吗?理由很简单,当一个皇后不用去担忧人走茶凉,反而担心皇帝莫要赏赐太多时,必然是因为皇帝已经对自己的家族实在太好了。
3、传统中国婚礼有何象征的意义
1、红双喜
中国人的婚礼上,到处可见大红的双喜字。双喜字由两个“喜”字组成,代表喜事加倍,不同一般的高兴和喜庆,也表示给新人带来好运气和幸福生活。
2、龙凤呈祥
在中式婚礼上,还经常看到龙和凤凰的图案,这是因为在中国,龙和凤凰都是吉祥的象征,代表高贵、华丽、祥瑞,以及夫妻和谐美满的关系。这个传统来自古代中国神话传说,据说虞舜时天下大治,乐官夔谱成了《九招》之曲呈献,虞舜演奏过程中金龙彩凤同时现身。
传统的中国婚礼上,新娘子要穿非常漂亮的锦缎旗袍,旗袍是具有中国特色的服装,象征婚姻美满。
3、花朵
与西方人的观念恰恰相反的是,白色是死亡的象征,一般只用在丧事上,因此结婚时不能使用白花作为装饰。传统的中国婚礼上喜欢用牡丹,兰花,荷花和水仙来作为装饰。因为牡丹代表富贵,水仙代表春天和新生活,兰花芬芳美丽,荷花代表爱情。而荷花在中国佛教中是圣洁的象征。
4、鞭炮
中国人喜欢在节庆日放鞭炮来增加喜庆气氛。在重大节日,如春节,元宵节,都会放鞭炮和烟花,用来表达人们的喜悦心情,同时也因为中国人认为放鞭炮可以驱邪。在传统的中式婚礼上,放鞭炮是必不可少的项目,鞭炮放的越多,越响就越能带来好运气。但是由于放鞭炮也会产生很多不良后果,现在中国有些地方已经禁止人们放鞭炮了,所以在现代婚礼中,一些人发明了新的庆祝方式,用踩气球来代替放鞭炮,也同样为婚礼增添了不少喜庆气氛。
5、红豆
中国传统结婚信物红豆通常是被用来作为一种甜品,红豆沙。象征两人结婚后缠缠绵绵,甜甜蜜蜜。中国传统结婚信物红枣、桂圆、花生、莲子都象征子孙延续,年生贵子、团团圆圆、富贵吉祥。
6、合髻
“合髻”也称“结发”,是中国传统结婚信物。“合髻”其象征意义就是夫妻和睦,永结同心。“结发”的具体操作方式历代不同。先秦、秦汉时的“结发”,就是新郎亲手解去新娘在娘家时所结的许婚之缨,即系头发的彩带,重新梳理头发后再为之系上。隋唐以后的“结发”,是男女双方各剪下少许头发,挽成“合髻”,一般都是马上交给新娘保存起来。世人常用“结发”、“合髻”作为夫妻结合的代称,甚至特指为“原配”(亦称“元配”)夫妇,表示夫妻间互敬互爱的意义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