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结婚登记要准备那些
1、结婚登记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婚姻登记分为结扒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办理结婚登记需要的材料有:男女双方的身份证和户口簿。另外,还需携带三张两寸红底的免冠合影照片、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办理离婚登记需要的材料有:男女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双方已经签署好的离婚协议书、男女各两张红底或者蓝底的两寸免冠单人照片。其中,离婚协议书中要包含夫妻双方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子女抚养、夫妻共同债务的处理意见。准备好上述材料后,男女双方要一同到一方当事人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登记申请。申春仿模请了之后还要经过婚姻登记处工作人员的审查,审查过符合登记条件的,最后会予以颁发结婚证或者离婚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大桐未到法定婚龄。
2、登记结婚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以广州市白云区为例,登记结婚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一、身份证件和证明材料
1、内地居民
(1)本人常住户口簿、有效的居民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2、现役军人
(1)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有效军人证件和部队出具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3、香港居民
(1)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港澳同胞回乡证。
(2)香港居民身份证。
(3)经香港委托公证人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4、澳门居民
(1)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港澳同胞回乡证。
(2)澳门居民身份证。
(3)经澳门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5、台湾居民
(1)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者其他有效旅行证件。
(2)本人在台湾地区居住的有效身份证件。
(3)台湾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6、华侨
(1)本人的有效护照。
(2)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
7、外国人
(1)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2)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二、婚姻登记证照片: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2)去结婚登记要准备那些扩展资料
《婚姻登记工作规范》中规定:
第三十六条婚姻登记员受理结婚登记申请,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询问当事人的结婚意愿;
(二)查验本规范第二十九条至第三十五条规定的相应证件和材料;
(三)自愿结婚的双方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的签名必须由声明人在监誓人面前完成并按指纹;
(四)当事人现场复述声明书内容,婚姻登记员作监誓人并在监誓人一栏签名。
第三十七条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证明、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条件的,填写《结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和结婚证。
第四十一条颁发结婚证,应当在当事人双方均在场时按照下列步骤进行:
(一)向当事人双方询问核对姓名、结婚意愿;
(二)告知当事人双方领取结婚证后的法律关系以及夫妻权利、义务;
(三)见证当事人本人亲自在《结婚登记审查处理表》上的“当事人领证签名并按指纹”一栏中签名并按指纹;
“当事人领证签名并按指纹”一栏不得空白,不得由他人代为填写、代按指纹。
(四)将结婚证分别颁发给结婚登记当事人双方,向双方当事人宣布:取得结婚证,确立夫妻关系;
(五)祝贺新人。
3、登记结婚需要准备什么
去民政局登记结婚要准备以下材料:1、本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有效护照等身份证明材料;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3、其他材料。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基锋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第七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羡厅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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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结婚登记需要准备什么
结婚登记需要准备以下这些东西:1、已盖专用章的户老改稿口本、身份证。身份证或户口簿丢失的,要到户籍管理部门补办证件。现役军人要军侍孝人证件、团级以上政治部门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2、双方无配偶以及和对方没有直系血亲和3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歼唯3、照片。双方大2寸半身免冠近期同一底版合影证件照3张;4、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5、结婚登记要准备什么
结婚登记要准备以下资料:
1、双方宽掘当事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
2、户口本;
3、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4、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因故不能提交身份证的可以出具临时的身份证。居民身份证与户口簿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应当一致,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先到有关部门更正。办理结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
1、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
2、非双方自愿的;
3、一方或者双方已有配偶的;
4、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
5、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
登记程序:
1、申请。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须持本人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申请登记的时候男女双方必须同时在场。如果是离过婚的还应当持离婚证。在实行婚前检查的地方还应该持有医院的婚前检查证明。
2、审查。登记机关对于双方当事人的结婚申请审查,在必要时,慎蠢核可以要求当事人提供有关的证明材料,或进行必要的调查,或指定项目进行医学上的鉴定。
3、登记。婚姻登记机关经审查后,认为符合结婚条件的,准予登记,发给结婚证。婚姻登记机关不与登记的,应当出份书面说明,说明不与登记的理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婚姻登记条例》
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档耐(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华侨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
(二)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二)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6、领结婚证需要准备的东西有哪些?
领结婚证需要这些东西: 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证明; 3、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带上这些证件去男女其中一方的 户籍所在地 的民政局 办理结婚登记 。《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第罩脊一款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第五条第一物运渗款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悄银)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7、领结婚证需要准备什么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的有关规定,当事人如果是内地居民,则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准备以下材料:1、当事人双方的的户口簿、身份证原件;
2、当事人双方无配偶证明、当事人双方无直系血亲以及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如果是港澳台居民办理结婚登记的,则应该准备以下资料:
1、当事人双方的有效通行证、以及身份证原件。
2、当事人本人没有配偶,且与另一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关系声明。该声明应经过当事人经常居住地公证机构办理公证。
如是外国人需办理结婚登记的,则需提供:
1、当事物扒丛人有效的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2、当事人所在国家的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过中国驻当事人所在国使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馆认证的,其没有配偶的相关证明。
《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通罩樱行证、身份证。
(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此滚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温馨提示】
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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