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结婚投靠
1、武汉户口 夫妻投靠
你的问题首先要明确一个问题,女方的集体户是什么性质的集体户?
武汉市集体户有两种,一种是单位集体户,一种是学生(人才)集体户。
如果女方是单位集体户,你所说的这种户口很好迁移,只要拿双方户口、结婚证到男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移手续即可。
如果是学生(人才)集体户,则不能随意迁移。
具体情况具体办理。
关于你补充问题的回答:像你这样的情况就是学生(人才)类集体户,此类户口在武汉市是受限制的户口,不能随意迁移。有以下几种途径可以迁成武汉市居民户口。
1、找工作就业,凭用工合同、就业协议等到武汉市毕业生就业指导办公室(简称市毕办)办理批准落户介绍信,凭这个东西到所在区分局的公安机关窗口办理。(此类户口一般在毕业两年内才能办理。具体情况可以到市毕办咨询。)
2、如果你们已经结婚,领了结婚证,且你在我市就业,本科以上学历,户口在人才中心(不在学校),你可以拿用工协议,结婚证等证件,去你老公户口所在区分局户政科(也叫人口管理大队)咨询一下办理手续。(注:此项办理各分局要求并不完全统一,建议你当面咨询)
3、你也可以将户口以毕业回原籍的方式,将户口从人才中心迁回你的原籍。然后按照武汉市夫妻投靠政策申报,将户口再迁回武汉。此类夫妻投靠类户口政策的条件是:申请来汉人年龄满35周岁,或夫妻双方结婚满10年。找你老公户口所在派出所的管段户籍申报办理。
2、请问投靠武汉市户口需要什么材料
一、武汉市户口投靠可以以未成年子女投靠,成年人照顾父母需求等方式进行,需要的材料和办理流程如下:
审批条件
(1)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的,不受任何条件限制;(注:如属政策外生育的,以父母亲接受政策外生育处理已满5年为前提)。
(2)成年子女照顾父(母)亲,以父(母)亲有自己的产权房屋(包括产权单位出具证明同意分配或安排居住的房屋)和身边无子女以及共同生活为条件,允许一名成年子女及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入户。
二、夫妻投靠
(一)所需条件:中心城区投靠方年龄35周岁以上或结婚10年以上;远城区投靠方年龄30周岁以上或结婚5年以上;限配偶及18岁以内子女。
(二)所需材料:
1、被投靠人申请及单位或街道证明;
2、结婚证(含复印件);
3、户口簿、身份证(含复印件);
4、计划生育证明(申报2个以上小孩);
5、原籍户籍证明(农业人口通婚需乡政府与投靠人户籍证明、接受证明);
6、已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子女需出具在校证明。
(三)办理流程:
1、申请人将申报材料交被投靠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责任区民警。
2、由民警填写《户口审批呈报表》后,交户政内勤审核完毕交户政所长。
3、内部审批:派出所报《申报户口材料卷宗》→分局人口(治安)管理大队审核→户政管理处户口审批科审核→分管处长审批(不属公示内容)
4、户政管理处将审批完毕的《申报户口材料卷宗》及批准后的《准予迁入证明》或未批准的情况反馈分局、派出所,由派出所通知申请人。
(2)武汉结婚投靠扩展资料;
一、亲属投靠
新生婴儿入户的:婴儿出生医学证明书;婴儿父母身份证或户口簿;婴儿父母的结婚证书;准生证或生育证(其中: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应出具征收社会抚养费凭证)。
夫妻投靠入户:被投靠人申请、身份证或户口簿;接收单位证明;结婚证书;夫妻双方身份证或户口薄;拟迁移人员的户籍证明和随迁人员的户或员关系证明或公证书。
父母子女投靠入户:被投靠人申请、身份证或户口簿;接收单位证明;投靠人户籍证明和户成员关系证明或公证书;夫妻同时迁入的还应出具结婚证书;已达到法定婚龄的子女投靠父母,还应出具婚姻登记机关的未婚证明。
近亲属投靠:出具法定监护(抚养)人丧失抚养能力或病故伤亡证明和与被投靠人确立监护(抚养)关系的公证书。
二、有合法固定住所类居民
迁移申报材料:迁移户口申请;接收单位证明;拟迁移户口人员户籍证明及户成员关系证明或公证书;申请人和拟迁移户口人员的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留存复印件);房产证原件(留存复印件)。
此外,还应根据不同情况分别提供以下材料:
自建房:土地使用证;土地、规划部门批准建房的有关材料。
购买成套商品住宅:商品房购销上税发票原件(留存复印件)。
单位租赁给本单位职工使用的公有住房:单位证明;收取房屋租金发票或有关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