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证号指
1、结婚证编号是什么
法律分析:结婚证代码都是由9位数字组成的,前两位是区号,三、四位是年份,剩余的是结婚对数的编码。一、结婚登记条件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自主把握)。2、结婚年龄: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3、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4、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自主提示)。二、结婚登记提交的证件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一代二代均可)。2、本人无配偶。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当场拍照)。三、结婚登记的程序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四、结婚登记的时限、收费标准1、登记时限:证件材料齐全,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2、收费标准:国内结婚登记每对9元加及其他相关费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2、结婚证编号是哪个位置
结婚证编号显示在结婚证的第二页,个人资料的页面。结婚证编号和身份证编号一样,是唯一的,也是自己重要的个人信息,不能随意透露给别人。
一、结婚证编号在哪显示
结婚证翻开第一页是登记员签名和民政局图章,再翻一页是持证人姓名,领证日期和结婚证编号以及照片,最后一页是结婚证印制号。
二、结婚证编号的含义
结婚证编号在结婚证登记日期的下一栏,名称为“结婚证字号”,编号通常为“字母+6位数字+年份+编号”。比如:J123456 - 2019 - 001234,其中字母有下面几类,分别代表不同的意思:
1、“J”表示结婚;
2、“BJ”表示补办结婚;
3、“L”表示的是离婚;
4、“BL”表示补办离婚。
5、后面的六位数字是行政区域代码,第1、2位是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第3、4位是市(地区、自治州、盟及国家直辖市所属市辖区和县的汇总码);第5、6位是县(市辖区、县级市、旗)。再后面是领结婚证年份以及当年的编号。
结婚证
三、结婚证查询网
1、结婚证查询网是婚姻登记内网,婚姻登记属于隐私,其内容不是随便能查的。
2、如果查本人的结婚证,拿本人的户口或身份证民政局办证中心查询即可。
3、查他人结婚证只有通过公检法等司法机关或律师携法院立案证明到联网后的任意一个婚姻登记点查询。
4、结婚证网上查询到婚姻登记实现全国联网后,有望实现这一目标。
四、有关婚姻档案利用规定如下
1、婚姻当事人持有合法身份证件,可以查阅本人的婚姻登记档案;婚姻当事人因故不能亲自前往查阅的,可以办理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
2、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和安全部门为确认当事人的婚姻关系,持单位介绍信可以查阅婚姻登记档案;律师及其他诉讼代理人在诉讼过程中,持受理案件的法院出具的证明材料及本人有效证件可以查阅与诉讼有关的婚姻登记档案;
3、其他单位、组织和个人要求查阅婚姻登记档案的,婚姻登记档案保管部门在确认其利用目的合理的情况下,经主管领导审核,可以利用;
4、利用婚姻登记档案的单位、组织和个人,不得公开婚姻登记档案的内容,不得损害婚姻登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5、如果利用档案符合上述规定,可以查阅。电子档案需输入姓名和身份证号码。
3、结婚证字号代表什么
法律分析:结婚证字号J开头为结婚,L开头为离婚,BJ开头为补办结婚证,BL开头为补办离婚证,后续接的编号为省份代号、市区编号、县区编号,横线后接年份,再横线后接的是当年办理婚姻登记的顺序序号。 法律依据:《婚姻登记办法实施细则》第十七条 婚姻登记机关对申请结婚的双方当事人,经审查符合结婚规定的,应准予登记,发给《结婚证》。当事人离过婚的,应在其离婚证件上注明再次结婚的日期和另一方姓名,加盖婚姻登记机关公章或婚姻登记专用章后交还当事人。
领取《结婚证》时,双方当事人必须亲自到场。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
第十八条 申请结婚的当事人,因受单位或他人干涉不能获得所需证明时,婚姻登记机关应查明原因。对确已符合《婚姻法》规定的结婚条件的当事人双方,婚姻登记机关应主动同有关单位联系,做好疏导工作。经疏导无效,当事人仍不能取得所需证明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将调查和联
系的情况在《结婚申请书》中注明,依法为当事人办理结婚登记,发给《结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