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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祖母门

发布时间: 2023-03-25 05:51:59

1、男女结婚后,孩子管双方的祖父母和外祖父母叫什么?

曾祖父,曾祖母;曾外祖父,曾外祖母。男女结婚后生下的孩子,对他竖桥粗们的爷爷奶奶而言是曾消者孙,所以加个曾字就好了,我们那边是这样叫的。其他余镇地方我就不懂了。

2、男方的祖母和女方的祖母是亲姐妹,这样的能不能结婚? 急!!!!!!!!!!!!

他们可以结婚。
我国《婚姻法》规定,三代内旁系血亲禁止结婚。我国计算亲等的办法是以血亲之间的世代来计算,一辈为一代,如与父母为两代,与孙子女为三代;计算旁系血亲时,依据相互间的同源关系确定,如同源于祖父母的堂兄弟姊妹和姑表兄弟姊妹为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同源于外祖父母的舅表兄弟姊妹、姨表兄弟姊妹也是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在我国,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是禁止结婚的。
要计算两人的的亲等关系,要先找出双方的同源直系血亲,再就双方与这一血亲的代数取大舍小。例如,计算己身和堂兄弟姐妹之间的代分,首先找出双方的同源直系血亲为祖父母,从己身上数至祖父母为三代,从堂兄弟姐妹上数至祖父母也为三代。两边均在三代以内,则断定堂兄弟姐妹是自己的三代以内旁系血亲
根据这个规则,他们的亲等这样计算:
要追溯双方的同源直系血亲开始计算。
他的祖母和她的祖母是亲姐妹,那么他们的同源直系血亲是祖母的父母(曾祖父母),为第一代。
他们的祖母是亲姐妹,为第二代。
他们的父亲是姨表兄弟,为第三代。
他们是再表兄妹为第四代。

已经超出三代之外了。
因此他们结婚符合规定。

3、有血缘关系的到第几代才可以结婚是从祖父母开始算还是从父母开始算如果和爷爷亲兄弟的孙子孙女在一起行不

按照法律规定在五代内不可以近亲结婚,但按中国人的思想即使超过五代亦不会近亲结婚,即使结婚你都受不了别人在你背后指指点点,按照你上面的描述根本不可以结婚,法律都不允许你结婚,你这是乱伦,收起你这种奇奇怪怪的思想吧!

4、我和我女朋友是同一个曾祖母,我们可以结婚吗?

问题分析:
你好,按遗传学理论和婚姻法规念宽掘定,近三代的血缘关系是属仔核于近亲的,是不能结婚的。对照你的情况,从你曾祖母到祖母、巧茄再到你父母亲一代、最后到你们一代,正是属于近三代的近亲血缘。

意见建议:
因此,你上述的情况属于近亲婚姻,是不能结婚的。

5、山东肥城结婚习俗,求具体的,谢谢。

婚礼金一般都是一万(不算订婚) 然后三金 条件好的买车 拍婚纱照就不用说了 每个女人都希望自己做个美美的新娘 至于棉被 都是找有儿有女的妈妈做被子 沾沾福气 男方做四床 女方做六床 寓意十全十美 其实一个地方也有不同 要看个人喜好和经济情况 。
详细状况:
婚嫁 建国后,废除封建婚姻制度,贯彻婚姻法,实行婚姻自主,换帖、换柬的方式终止。经人介绍的婚姻亦不少见,自由恋爱始成风气,新式婚姻只有定婚、结婚两种形式。

定婚 择吉日,男方设宴款待女方家人,照定婚相,或男方赠女方衣物、现金等。也有的以男女双方换手绢为名,男方赠给女方现金或礼物。

结婚 男子结婚是一生之喜庆大事,街坊邻居、亲朋挚友历来有贺喜之习,在喜事前送钱或挂喜帐。一般关系者凑分子,称“挂公帐子”。亲戚、朋友送钱,称“道喜”。对送礼者,确定时间设宴款待,谓之“喝喜酒”。对一般贺喜者以喜烟、喜糖答谢。给女方送钱或礼物谓“添箱”。此俗愈来愈盛行。80年代始,有的由单位迎送新娘,有的旅行结婚。有些单位为青年举办集体婚礼,这种新式结婚形式,不收礼,不请客,既节俭又隆重,颇受群众欢迎。

生育 妇女生孩子,俗称“坐月子”或“占房”。婴儿出生后,丈夫到岳家报喜和通知吃面时间。娘家让报喜者带回数目不等的鸡蛋。产后3天,娘家母亲(或嫂子)带鸡蛋、红塘、挂面、小米等看望。婴儿出生1个月内,其祖父或父母要给孩子起乳名,称“小名”,也有外祖父或其他人起名的。

送粥米。产妇分娩1个月内,亲朋、乡里送鸡蛋、挂面、小米、大米、面、红塘等,称“送粥米”或“看月子”。主家压回米、面或回赠染红皮的熟鸡蛋。现在除送鸡蛋、红塘外,还赠送婴儿装、婴儿毯等物。

吃面。 产妇产后6天、9天或12天,娘家亲族近户凑礼,装上“面盒子”、“菜盒子”,另外各提1个装满鸡蛋、米、面的篮子,到产妇家“吃面”。席间除酒菜外,必备鸡蛋、挂面。

满月。 产妇满月这天,早饭要吃油饼,称“壮腰”并卧床出汗。满月后,娘家把母子接去住“满月”。产妇回到婆家,娘家要给孩子一身衣裳或布料,称“退毛衫”。

百天。 婴儿出生第100天,旧时无庆贺仪式。70年代后不少父母给婴儿照“百天相”,以作纪念。

周岁。 俗称“一生”。生日这天,桌上摆放书本、笔、算盘、馒头、秤等,任凭孩子去抓,谓之“抓生”。以孩子先抓到的物件,评判一生的作为。如今许多人家虽还沿用“抓生”之俗,但多为游戏而已。

祝寿 境内有“六十六,吃块肉“之说。老人到66寿诞时,子女要为老人上寿,谓“过生”。老人过生,一般从60岁开始,或更早几年。至70岁以后,除子女外,亲朋邻居晚辈或平辈也有的带礼祝寿,主家设宴招待。出嫁女儿给父母上寿,以带猪肉为主,其余不拘。80年代后,给小孩过生日的逐渐增多。

迁居 迁入新居后,亲朋好友带礼物或钱前去庆贺,主家设宴款待,俗称“温居”。

丧葬 旧时,境内有丧葬习俗,封建迷信色彩浓重,礼节繁多。

入殓。 老人临危,子女为其先洗脚,洗手脸,急速穿戴寿衣,以免气绝后“穿不去”。并在气绝前,将其移至明间,置毡子或席上,以免把魂隔在屋里。气绝后以火纸盖面,白纸盖身,然后烧“倒头纸”,以示“赴阴”。此时家人放声痛哭,为故者修容整装,将尸体移入棺内。若故者为女性,要等娘家人来“验尸”后盖棺。人死后,儿子到本族长辈及外祖母门上磕头,谓“跪门”,以求帮助料理丧事。长辈们议定丧事,请“总理”总揽丧局。一切事物由“内外柜”办理。

总理请定后,立即商定须报丧的亲戚朋友等,着人写“丧贴”。丧贴要派专人报送。发丧日期不能更改,亲戚必须按期参加丧礼。死者女儿家要最先通知,女人要哭至娘家“讨服”。

旧时老人故,子女为其扎“摇钱树”、“聚宝盆”、“金童、玉女”等。有钱人家还扎纸“轿”、“车马”、“阴宅”等。送殡时至墓地在坟前焚烧,以祈故人在阴间不吃苦受穷。50年代以后,此俗逐渐革除。

旧时,老人去世,子女披麻戴孝。男穿白布长衫,名曰“孝袍”。戴“孝帽”,麻绳拖地,曰“拉孝绳”。趿拖着白布覆的鞋,手执缠有白纸条的柳木棍,即“哀杖”。孝子弯腰垂首,以示哀痛。女儿、儿媳穿白“孝衣”,扎白布头巾。未婚女子则戴白布“塔头”。孙子戴白两角帽。父母逝世,子女服孝3年,侄孙服孝 1年。服孝期不能穿红着绿。妻亡,夫不戴孝。夫亡,妻服重孝3年。建国后戴孝着俗渐废,多戴黑纱表示对死者哀悼。

送殡,又成“发丧”、“出殡”,一般在人死后第3日。丧前,孝子抱鸡到祖林“点穴”、烧纸、磕头,然后破土挖穴。富裕人家事先请风水先生择目的,以砖石砌穴。送殡前,孝子南左女右在棺木两旁守灵,邻里亲朋吊唁时,陪同放声嚎哭。亲友吊丧付礼钱,或送青纱、花圈。乡里人付“人情”钱。女儿家和其他至亲要办鸡、鱼、肉“三牲祭”。

亲朋到齐后开丧,先送“盘缠”,再拜“路祭”,棺材抬起时孝子摔“老盆”,手持哀杖和引魂幡在前面引领棺灵,女眷随棺后。至墓地,葬时子女儿媳等“游坟”。亲朋脱孝衣,礼毕。丧后第3天,子女端供品、酒具到坟地烧纸、祭奠,叫“复三”。之后,“三七”、“五七”、“百日”、“祭日”,亲人均带供品到坟前祭奠。“五七”之内,孝子逢认识的人皆磕头,下至孙子一辈,谓之“老的死了小三辈”。

建国后,丧仪大简,迷信礼俗逐渐革除。70年代初期,县内推行火葬,死人火化后带回骨灰盒,举行追悼会,然后将骨灰盒深埋,或送骨灰堂存放。

宴席礼节 80年代后始用圆桌。一桌为一席,一次多席者,以北屋正间为首席。

八仙桌、方桌,与桌缝平行面朝上菜的方向,左为上座,右为陪座;垂直与桌缝的两边为偏座,亦以左为尊;背朝上菜的一边席口,多有主人或陪客者就坐,负责递菜、斟酒。圆桌亦有主坐陪之分。

每道菜上席,先置于桌中央,陪客者举筷示意,请主客动筷吃菜,众人随之。每次先吃同样菜,即使不合口味,也要举筷应酬。大家吃过的菜,方可随意吃。

喝酒也以主客为主,众人随其举杯、放杯。宴席临近结束,陪客者不能早放碗筷,并陪客人离席。

50年代以后,此习仍然延续,但已不象旧时那样呆板。

其他礼仪 送礼。亲朋、庄乡、邻里等遇有喜事,或逢年过节均有送礼之习。

串亲。俗称走亲戚。每年走2次。一次是春节后,正月至二月初;另一次在麦收、夏种之后。
祝你们幸福!

6、结婚时的称呼

送你亲戚称呼大全。 楼主说的那个关系叫堂亲家,可能各地的叫法有不一样的。。 自己有血亲和姻亲的人。中国古代唐朝学者孔颖达对亲戚的注解为:亲指族内,戚言族外。 直系血亲
父系
曾曾祖父--曾祖父--祖父--父亲
曾曾祖母--曾祖母--祖母--父亲
母系
曾曾外祖父--曾外祖父--外祖父--母亲
曾曾外祖母--曾外祖母--外祖母--母亲
儿子:夫妻间男性的第一子代。
女儿:夫妻间女性的第一子代。
孙:夫妻间的第二子代,依性别又分孙子、孙女。有时孙子是一种不分性别的称呼。
曾孙:夫妻间的第三子代。
玄孙:夫妻间的第四子代。
旁系血亲
父系
伯:父亲的兄长,也称伯伯、伯父、大爷
大妈:大爷的妻子
叔:父亲的弟,也称叔叔、叔父
婶:叔叔的妻子
姑:父亲的姊妹,也称姑姑、姑母
姑夫:姑姑的丈夫
母系
舅:母亲的兄弟,也称舅舅
舅妈:舅舅的妻子
姨:母亲的姐妹,也称阿姨、姨妈
姨夫:姨的丈夫 姻亲
丈夫:结婚的女人对自己伴侣的称呼
媳妇:结婚的男人对自己伴侣的称呼
公公:丈夫的父亲,也直称爸爸
婆婆:丈夫的母亲,也直称妈妈
丈人、岳父:妻子的父亲,也直称爸爸
丈母娘、岳母:妻子的母亲,也直称妈妈
儿媳:对儿子的妻子的称呼
女婿:对女儿的丈夫的称呼
嫂子:对兄长妻子的称呼
弟妹、弟媳:对弟弟妻子的称呼
姐夫:对姐姐丈夫的称呼
妹夫:对妹妹丈夫的称呼
妯娌:兄弟的妻子间互相间的称呼或合称
连襟:姐妹的丈夫间互相间的称呼或合称,也称襟兄弟
大姑子:对丈夫的姐姐的称呼
小姑子:对丈夫妹妹的称呼
大舅子:对妻子哥哥的称呼
小舅子:对妻子弟弟的称呼
祖父的哥哥伯祖父(伯公)
祖父的嫂嫂 伯祖笑晌母(姆婆)
祖父的弟弟 叔祖父(叔公)
祖父的弟妇 叔祖母(婶婆)
祖父的姐夫、妹夫 姑祖父(姑公)
祖父的姐姐、妹妹 姑祖母(姑婆)
祖母的哥哥、弟弟 舅祖父(舅公)
祖母的嫂嫂、弟妇 舅祖母(妗婆)
祖母的姐夫、妹夫 姨祖父(姨公)
祖母的姐姐、妹妹 姨祖母(姨婆)
1、祖辈
祖辈的亲属,按古代关于宗亲的范围,是从高祖开始。高祖以上的直系祖先则称为远祖、先祖、先人、鼻祖(鼻,始的意思)。
(1)祖:在古代,广义基或是指所有父辈以上的男性先辈,狭义则是指祖父。
(2)祖父:又称为“王父”、“大父”、“祖君”。在古代,“公”、“太公”、“翁”也可用来称呼祖父;如今对祖父最常见的称呼是“爷爷”。
(3)祖母:又可以称为“大母”、“王母”、 “重慈”。又因古人有妻有妾,所以祖母又有 “季祖母”、“庶祖母”、“妾祖母”之分。祖母之称古今通用。
(4)婆:是古代对成年妇女的很普遍的称呼,也可以用来称祖母。
(5)奶奶:是今天对祖母的普遍称呼,古代的使用较晚。作为称谓,“奶”最早是作为乳母之称,以后又用以称母亲,又作为对以婚妇女的较广义的称呼。
(6)堂祖父、从祖父、伯公、伯祖、伯翁、叔公、叔祖、叔翁等:这些是对祖父的兄弟的称谓。
(7)堂祖母、从祖母、伯婆、伯祖母、叔婆、叔祖母等:这些是对祖父兄弟妻子的称谓。
2、曾祖辈
(1)曾祖:即祖父之父。古代还有“太翁”、“曾翁”、“曾大父”、“大王父”、“王大父”、“太公”、“曾太公”等碰锋锋称呼,比较特殊的是称“曾门”。
(2)曾祖母:指曾祖之妻,还可以称为“太婆”、“曾祖王母”、“太奶”,其中较常见的为“太婆
3、高祖辈
(1)高祖:即曾祖之父,古今多称为高祖父,也有称为“高祖王父”、“高门”。但需注意的是,古代对高祖之上的历代远祖也可称为高祖
(2)高祖母:指高祖之妻,或称“高王祖母”。
4、父母
(1)父母:父母是亲属中最重要的亲属,除“父母”、“双亲”、“二老”、“爹娘”等古今通用的合称外还有“高堂”、“严君”、“尊亲”、“严亲”、“两亲”、“亲闱”等以及文人笔下的“所生”、“椿萱”等对父母的代称。
(2)父、父亲:是对父亲古今习见的称呼,还可以称父亲为“公”、“翁”、“尊”、“大人”、“严君”、“爷”、“爹”、“爸”、“老子”等。
(3)尊:古代常见的敬称用语,称自己的父亲可称“家尊”,称对方的父亲则称“令尊”。
(4)爷:古代对成年男子较广义的称呼,宋代开始用作对祖父之称,魏晋南北朝就用作对父亲之称,或写作“耶”。
(5)母:是对母亲最常见的称呼。而在古代对母亲的称谓中,大都和“母”相似,又用作对成年妇女或老年妇女的泛称。其中较重要的有:“婆”、“娘”、“娘娘”、“姥”、“大人”、“妈”、“慈”、“家家”和“姊姊”等。
(6)继母:如果自己的母亲去世、离异或被父辈逐出,则称续娶之妻为继母、继亲、后母、假母、续母。
(7)出母:如果自己的母亲离家之后还能相见,则称为出母。
(8)生母:在古代一夫多妻制的家庭中,称自己的生身母亲为“生母”或 “本生母”。
(9)庶母:在古代一夫多妻制的家庭中,如果自己的生母是正妻,则称父亲之妾为“庶母”、“少母”、“诸母”、“妾母”。
(10)家家和姊姊:是中古时期对母亲的两种特殊称呼。
(11)姨: 在古代一夫多妻制的家庭中,无论自己的生母是妻或妾,对父亲的妾都可以称为“姨”、“姨姨”、“阿姨”。
( 12 )义父:指是在自己的父亲之外再拜认某人为父,这个“义”字有外加、假、代、自愿等意。
( 13 )义母:指是在自己的母亲之外再拜认某人为母。
5、与父亲相关的亲属
(1)诸父、诸母:是对父亲的兄弟及其妻室的统称。
(2)世父:对父亲的兄弟的称谓,现在更多的场合是称“伯父”、“叔父”或简称“伯”、“叔”。古人偶尔将几个叔父按伯、仲、叔、季的排行次序,分别称为“伯父”、“仲父”、“叔父”、“季父”。
(3)伯母、叔母:是对父亲的兄弟的妻室的称呼。
(4)从父:对父亲的叔伯兄弟可统称“从父”,又可分别称为“从伯”、“从叔”。
(5)姑:对父亲的姊妹可称为“姑”(沿用至今),又可以称为“诸姑”、“姑姊”、“姑妹”,对已婚者一般都称为“姑母”、“姑妈”,与今不同的是偶尔也称“姑娘”。
(6)姑父:对姑母的丈夫,既可称为“姑父”、“姑丈”,又可以称为“姑婿”、“姑夫”。
(7)表兄弟:对姑母的子的称谓。
(8)表姊妹:对姑母的女的称谓。
6、与母亲相关的亲属
(1)外祖父:对母亲的父亲,称其为“外祖父”(与今同),又可称为“外翁”、“外大人”、“家公”、“老爷”等。
(2)外祖母:对母亲的母亲,称为“外祖母”、“外婆”(与今同),又称为“姥姥”、“老老”等。
(3)舅:对母亲的兄弟,古今均称“舅”,在不同场合,可加上一些修饰或补充性文字,如:“舅氏”、“舅父”、“嫡舅”、“元舅”、“堂舅”等。
(4)舅母:对舅父之妻的称谓。
(5)姨母:对母亲姊妹的称呼,先秦时称为“从母”,秦汉以来则称为“姨母”,或称为“姨娘”、“姨婆”、“姨妈”等。
(6)姨父:对姨母之夫称为“姨夫”或“姨父”。姨母之子女也称“表兄弟”、“表姊妹”。
(无论是舅父之女、姨母之女,还是姑母之女,都可以以“表兄弟”、“表姊妹”相称,古人统称为“诸表”。)
7、考妣
“考”和“妣”在先秦时是对父母的异称,无论生死均可用。秦汉以来,父母死后仍可称为考妣,但生前不再称考妣,考妣只用来对死去的父母之称。而且,考妣不仅用来称死去的父母,死去的祖辈乃至更早的直系先辈均可用考妣相称(在先秦时则是对先祖的泛称)。
8、夫妻
(1)夫:或作“丈夫”,本是对成年男子的美称,但又用作夫妻之夫。“夫”加上其它附加成分的表示丈夫意的相关称谓很多,如:“夫子”、“夫君”、“夫主”、“夫婿”等。除此,还可以用“良人” 、“郎”、“丈人”、“君”、“老公”、“官人”、“汉子”等称呼丈夫。
(2)妻、妻子:是由古至今对妻的最主要的称呼。在妻之前加上各种附加成分,还有“贤妻”、“良妻”、“仁妻”、“令妻”、“娇妻”等。除此,还可用“妇”、“室”、“君”、“夫人”、“娘子”、“浑家”、“内”、“老婆”、“婆娘”、“太太”等来称呼。
9、与丈夫相关亲属
(1)公:也称公公,对丈夫之父,古称为“舅”,也称为“公”、“公公 ”。这些称呼正是今天称丈夫之父为“公”、“公公”、“老人公”的前身。
(2)婆:也称婆婆,对丈夫之母,古称为“姑”以及由“姑”派生出的“君姑”、“严姑”、“慈姑”、“阿姑”等。后又称“婆”、“婆婆”。
(3)舅姑、姑舅:是早期对丈夫父母的合称。近者称“公婆”。此外还有一个常见的称呼是“姑章”,或作“姑嫜”。
(4)伯叔:对丈夫的兄弟的称谓,与近代所称的“大伯”、“小叔”是一致的。
(5)小姑:对丈夫妹妹的称谓。
10、与妻子相关亲属
(1)岳丈:是对于妻子之父的称呼,古代还有“泰山”、“冰翁” 外舅” “外父”、“妻父”等代称。
(2)岳母:对妻子之母的称谓,或称为“丈母”。
(3)姑、外姑:早期用来对妻子之母的称呼。
(4)舅舅:对妻子兄弟的称呼,或称为“舅”、“舅爷”、“舅子”等,还称为“内兄”、“内弟”、“妻兄”、“妻弟”等。
(5)姨:对妻子的姊妹的称呼,或称“大姨”、“小姨”,也称为“妻妹”、“内妹”。
11、兄弟及与其相关亲属
(1)兄:又称为“昆”。今天则可用“哥”来称呼兄长。有兄弟数人的情况下,称呼中必须表示出排行,或以数字为排行,或用伯、仲、叔、季这些排行常用语等。(“哥”,古代是用得十分广泛的称呼,可以称父、称兄、称弟、称子。)
(2)嫂:对兄的妻子的称谓,或称“嫂嫂”。
(3)弟:是对与兄相对者的称呼。
(4)弟媳:对弟的妻子的称谓,或称“弟妹”。
(5)侄:对兄弟的子女最常见的称呼,也可直接称之为“兄子”、“兄女”,或称为“从子”、“从女”、“犹子”、“犹女”。
12、姊妹及与其相关亲属
(1)女兄、女弟:古代对姊妹的称谓,或直接称姊妹为兄弟。“姊”又称“姐”,与姊相对者称为“妹”。
(2)姊夫、妹夫:对姊妹的丈夫的称呼,也可称为“姊婿”、“妹婿”。
(3)甥:对姊妹之子最普遍的称呼,还称为“外甥”、“甥女”、“外甥女”。
13、子女及与其相关亲属
(1)子:在古代是一个使用范围较广的称呼,秦汉以后主要用作儿子之称。
自己之子可称为“犬子”、“孽子”、“不孝子”等,别人之子又可称为“令子”、“良子”、“不凡子”、“贤子”等。除此,还可用“男”、“子息”、“贱息”、“儿子”、“儿郎”、“儿男”等来称呼子。若有几个儿子则有“长子”、“次男”、“幼子”等称呼。
(2)女:对女儿的主要称呼。对别人的女儿往往称为“爱”或“嫒”,也称为“令嫒”、“闺嫒”。
(3)义子、义女:指不是自己生育的,而是收养的子女,又称“养子”、“养女”、“假子”。同时还有一个常见的代称“螟蛉”。
(4)媳妇:对儿子之妻的称呼。最初只称为“妇”,后因儿子又称为“息”,所以子之妻又称为“息妇”,或写作“媳妇”。
(5)婿:对女儿丈夫的称呼,或称为“女婿”、“子婿”、“郎婿”、“快婿”等。除此,女儿之夫还可以被称为“女夫”、“半子”、“东床”“令坦”。
女婿到了岳丈家,除了岳父、岳母可以称“贤婿”之类,岳家一般人都尊称其为“姑爷”、“姑老爷”。
(6)孙:对儿子的子女的称呼,或称“孙息”、“孙枝”。“孙”又分为“孙儿”、“孙女”,“孙女”又称为“女孙”。
(7)外孙:对女儿的子女的称呼。女姓还可称为“外孙女”。

7、近亲几代可以结婚?

近亲3代4代计算方法;

按照我国现行法律关于亲属关系远近的区分采用传统的世代计算法,即以己身为一代,从己身往上数,父母为二代,祖父母、外祖父母为三代,依此类推。

在计算旁系血亲时,须根据旁系血亲之间的同源关系来确定,同源于父母如谨伏的,为两代以内旁系血渣携亲,同源于祖父母、外祖父母的,为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同源于曾祖父母、曾外祖父母、外曾祖父母、外曾外祖父母的,为四代以内旁系血亲。

(7)结婚祖母门扩展资料:

1981年,我国开始实行的新《婚姻法》规定:禁止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结婚。近亲包括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他们之间通婚就属于近亲结婚,被《婚姻法》所禁止。

同源于父母的兄弟姊妹(含同父异母、同母异父的兄弟姊妹),即同一父母的子女之间不能结婚;而不同辈的叔、伯、姑、舅、姨与侄(女)、甥(女),即叔叔(伯伯)不能和兄(弟)的女儿结婚;姑姑不能和兄弟的儿子结婚;舅舅不能和姊妹的女儿结婚;姨妈晌扮不能和姊妹的儿子结婚。

8、同一高祖母的两个人人可以结婚吗

可以结婚!
我国婚姻法规定三代以内血亲禁止结婚,包括第三代,即禁止表兄妹结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释义》中原文如下:“(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包括:(1)同源悔明拿于父母的兄弟姊妹(含同父异母、同母异父的兄弟姊妹)。即同一父母的子女之间不能结婚。(2)不同辈的叔、伯、姑、舅、姨与侄(女)、甥(女)。即叔叔(伯伯)不能和兄(弟)的女儿结婚;姑姑不能和兄碧搭弟的儿子结婚;舅舅不能和姊妹的女儿结婚;姨妈不能和姊妹的儿子结婚。”父辈与子辈之间才属于三代以内。
从有共同祖先的那一代计起,算第一代,依此类推。如表兄妹结婚,双方的外祖母属第一代,双方的槐备母亲属第二代,表兄妹结合就是第三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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