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未领证离婚怎么分
1、结婚没领证离婚财产怎么分割
法律分析:未办结婚登记,但是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这种情况下感情不和想分开,这不叫离婚,叫终止或解除同居关系。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第一、如果同居双方能就共同财产的分割达成协议,则按双方的协议处理。第二、亩磨如果双方不能达成协议,由法院依法分割。第三、法院处理时,对于双方共同积累的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均等分。如果能证明有份额的,按份额分割。各自凳裤的财产归各自。第四、双方同居期间为共同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一般按双方的共同债权、债务处理。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 同居期迅粗斗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2、没打结婚证离婚了财产怎么分配
按照法律规定,没有领取结婚证的夫妻不答知纳是合法的夫妻,是不能离婚的猛滚。因为既然不是法律上的夫妻,自然也不用走法清没律上规定的离婚程序,因此不适用婚姻法关于夫妻财产分割的相关规定。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零八条,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
3、没有领证的婚姻离婚怎么办
没有领证的婚姻是无需离婚的。男女双方未去婚姻登记机构领取结婚证的,不具有法定的夫妻关系,只能按照同居关系处理,男女双方想分开的,无需离婚,只需要对孩子和财产作出处理,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法院判凳吵丛碰咐决。实在想离婚的,可以去婚姻登记机构补办结婚登记手续,领取结婚证,确立合法婚姻关系后,就可以去办理离婚登记手续,解除双方的婚姻关系;对离婚事项有纠纷的,可以选择诉讼离婚,由人民法院判决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枣樱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4、结婚没领证离婚后财产怎么分
第一、如果同居双方能就共同财产的分割达成协议,则按双方的协议处理。第二、如果双方不能达成协议,由法院依法分割。第三、法院处理时,对于双方共埋橡型同积累的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均等分。如果能证明有份额的,按份额分割。各自的财产归各自。第四、双方同居期间为共同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一般按双方的共同债权、债务处理。第五、因抚养共同的子女所形成的债务为共同债务,因抚养各自的子女及赡养各自的老人如迟形成的债务为义务的人个人债弯猜务。第六、一方在共同生活期间患重病未治愈的,法院可判决其多分财产或由另一方给予适当帮助。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十条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同居生活前,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物可比照赠与关系处理;一方向另一方索取的财物,可参照最高人民法院〔84〕法办字第112号《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8)条规定的精神处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十一条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可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
5、结婚没领证离婚财产怎么分割
一、结婚没领证离婚财产怎么分割
1、结婚没领证离婚财产分割方式如下:
(1)如果同居双方能就共同财产的分割达成协议,则按双方的协议处理;
(2)如果双方不能达成协议,则由法院依法分割。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旁仔段求损害赔偿。
二、没有戚察结婚证离婚孩子归谁
没有结婚证离婚孩子归谁,需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会判给女方;
2、两周岁以上的子女,会优先考运誉虑条件较好的一方抚养孩子;
3、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随母生活发生争议的,应考虑子女本人的意见;
4、父母双方可协议轮流抚养子女,这个会根据双方自愿达成的抚养协议,或者在法院的参与下达成抚养协议。
6、结婚没有结婚证离婚财产怎么分配
一、结婚没有结婚证离婚财产怎么分配
1、结婚没有结婚证离婚财产迟如碧怎么分配,需根据具体情况决定:
(1)没有结婚证离婚时财产的分割,可以由双方进行协商确定;
(2)同居期间,双方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3)同居后共同购置的财产属当事人共有;
(4)按份取得的,可确定按码举份共有;
(5)协议不成的,法院可按照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橡指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二、办离婚需要什么材料
办理离婚需要以下材料:
1、当事人双方的身份证和户口本;
2、离婚协议书;
3、结婚证;
4、当事人的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7、没有领结婚证离婚财产怎么分割
没有领结婚证离婚财产需根据以下情况进行分割:
1、如果是事实婚姻,首先遵从双方约定,没有约定的按照夫妻财产共同共有,平均进行婚内财产分羡或答割;
2、如果是同居关系,按照按份共有处理,首先遵兄慧从双方约定,没有约定的按照出资额进行同居期间财产分割;
3、如果双方财产混同不能确定出资额的,视为男女双方等额享有,平均进行分割。
离婚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1、如果是协议离婚的,签订离婚协议后,带齐结婚证、身份证和离婚协议书等材料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2、如果是诉讼离婚的,带齐结婚证、身份证、起诉状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被判决准予离婚的,判决生效,解除婚姻关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零三条
共有人约定不得分割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维持共有关系的,应当按照约定,但是共有人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可以请求分割;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份共有人可以随时请求分割,共同共有人在共有的基础丧失团老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时可以请求分割。因分割造成其他共有人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
8、没领结婚证离婚财产怎么分割
没领结婚证双方就不存在合法的婚姻关系,不存在离婚的问题,同居期间获得的财产按双方的约定处理,双方没有约定的,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但如果是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没有领结婚证的,按事实婚姻处理,离婚时财产双方自行协商颂链如果分割,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野闭孙者妻在态缺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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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结婚没领证的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法律分析:没领结婚证是不能离婚。按照法律规定,没有领取结婚证的夫妻不是合法的夫妻,是不能离婚的。因为既然不是法律上的夫妻,自然也不用走法律上规定的离婚程序。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手搜耐;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漏纳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毕春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10、结婚没领证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结婚没领证分为事实婚姻和同居关系,不同情形财产分割雹郑方式如下: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1、夫妻协商财产分割,根据自愿原则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平分,可以归一方所有,也可以约定赠给子女。
2、夫妻协商不成的,由法院判决。
人民法院在判决时应该在保护女方和子女的合法权益照顾无过错方。不得损坏财产的价值和使用价值的原则下进行处理。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未补办结婚登记的,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同居期间,双方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同居后共同购置的财产属当事人共有;按份取得的,可确定按份共有。协议不成的,法院可按照照顾无过液明错方的原则判决。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闹肆告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