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结婚证能迁户口吗
法律分析:1.户口变迁必须有法定事由,例如,结婚、收养、认领
2.申请主体:户主或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2、没有结婚证迁户口流程怎么走
结婚迁户口需要结婚证,办理结婚户口迁移手续须提供的证件包括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等。
结婚户口迁移手续的办理步骤具体如下:
1、到女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并将婚姻状况改为“已婚”;
2、持男方户口簿,男女身份证、结婚证、女方户籍证明、男方村(居)委会证明到男方派出所填写落户申请表,报县公安局审批;
3、审批后,拿“户口准迁证明”到女方户籍派出所开“户口迁移证”;
4、持男方户口簿、女方户口迁移证到男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落户即可。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3、不领结婚证可以迁户口吗
不领结婚证可以迁户口。具体情形如下:
1、配偶可以迁移户口到对方城市;
2、没领结婚证是不可以通过结婚这一途径来迁移户口;
3、迁户口要看拟迁入地的落户政策,才可以落户;
4、迁户口时带上女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带有照片的户籍证明、结婚证、双方身份证、户口本。
迁户口流程如下:
1、向迁入地负责户籍管理的公安部门咨询,了解户口迁入申请所需要提供的证件和材料;
2、提出户口迁入申请;
3、迁入地户籍主管部门审核申请书和所附材料,通过审核,则签发《准予迁入证明》;
4、不符合迁入条件,公安机关会给出具体解释,提交的材料不齐全而无法通过审核,则会给出具体说明,申请人按说明再补充材料进行重新审核;
5、咨询现户籍地派出所申请迁出所需要提供的证件和材料,再携带各种证件材料和准迁证,到现户籍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4、没领结婚证户口可以迁过来吗
法律分析:没有结婚证不可以迁移户口。结婚户迁移流程:. 1、需要先登记结婚 ,因为没有结婚证没有办法办理迁移。2、需要迁出方,在本地开具户籍证明信,由当地的户籍所出具,如果是农村户口的话,要在当地开农村户口证明,如果不开具的话就默认为城市居民。3、要带双方的结婚证、户口本、 身份证 ,到迁出方开具迁出证明信。4、将迁出方的证明信,交予迁入方的户籍管理所,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