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席双方合办可以办多少桌
1、公务人员结婚桌数可以办两次吗
公务人员结婚桌数不可以办两次。2022年公职人员结婚酒席桌数规定 第一条不准大操大办婚丧和其他喜庆事宜。 婚礼宴请人数一般不得超过200人(20桌),婚嫁双方同城合办婚宴的,宴请人数不得超过300。
公职人员的含义
公职人员是指依法履行公共职务的国家立法机关、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中国共产党和各个民主党派的党务机关、各人民团体以及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或者是指具有国家公职身份或其他从事公职事务的人员。
也就是通常说的“干部”。公职人员的概念内涵和外延,也在随时代和国家形势发展而不断变化。公职人员核心的东西是所谓的“公职”概念,“履行公职”这个概念非常广泛,比如国家机关,或者说政府序列以外的人员。
如果他也是在履行公职,同时又占有编制,财政上负担他的工资福利,他就是公职人员。显然公职人员的范围要大于国家公务员。
2、红白喜事随礼的规定
法律分析:彩礼钱不能高于8万元;送礼金额直系不得高于3000元、一般亲戚朋友和寨邻限于200元以下;办酒桌数50桌以内;酒席每桌菜品12个以内,每桌酒席控制在300元以内;办酒天数白事3天以内,红喜1天;回礼回1张毛巾即可;红白喜事发帮忙烟,限于每天1包10元以下……这是《黄琴村操办红白喜事暂行办法》中的部分内容。
法律依据:《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关于规范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 第四条 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嫁娶事宜,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一)婚宴单方不超过10桌,男女双方合办不超过20桌,不得超标准、超范围操办;
《三门县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若干规定》 第六条 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应严格控制规模:
(一)婚庆宴请男方、女方人数各应控制在200人以内;同时宴请的,总数也应控制在200人以内。
(二)丧事活动严格执行丧葬管理有关规定,宴请人数应控制在200人以内。
《广西党员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暂行规定》第七条 党员领导干部操办婚事,宴请人数累计不超过100人(按10人一桌共10桌);嫁娶双方合办的,宴请人数累计不超过150人(按10人一桌共15桌)。各县(市)可以根据本区域少数民族风俗习惯,另行规定宴请规模,但累计人数不超过前款规定人数的150%。
3、一人是公务员一人在私企工作合办婚宴可以摆多少桌酒席?
这个要看有多少亲朋好友
来祝贺。
提倡简节办理,
但是来祝贺的人,
总要招待的。
4、男女双方合办婚礼勉县规定的规模约多大?
根据查询相关资料显示:不得少于20桌酒席。根据勉县政策法规显示,男女双方合办婚礼勉县规定的规模不得少于20桌酒席,因为过少会显得男方贫穷,少于20桌政府会出资帮助。
5、中央八项规定婚宴几桌
中央八项规定没有明确限制领导干部摆宴席的具体桌数,只是各个地方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有些出台了“限桌令”。党中央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破题,坚持以上率下,率先垂范,从中央做起,既抓思想引导又抓行为规范,执纪问责,严肃查处和曝光典型案件,形成高压态势。
各地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也结合实际制定了具体细化措施。这一切,赢得了人民群众的衷心拥护。经过几年努力,全面从严治党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果。
(5)酒席双方合办可以办多少桌扩展资料要改进调查研究,到基层调研要深入了解真实情况,总结经验、研究问题、解决困难、指导工作,向群众学习、向实践学习,多同群众座谈,多同干部谈心,多商量讨论,多解剖典型,多到困难和矛盾集中、群众意见多的地方去,切忌走过场、搞形式主义;
要轻车简从、减少陪同、简化接待,不张贴悬挂标语横幅,不安排群众迎送,不铺设迎宾地毯,不摆放花草,不安排宴请。
6、公职人员办喜宴不能超过多少桌
法律分析:婚礼宴请人数一般不得超过200人(20桌),婚嫁双方同城合办婚宴的,宴请人数不得超过300人(30桌)。
法律依据:《公职人员结婚酒席桌数规定》 第一条 不准大操大办婚丧和其他喜庆事宜。婚礼宴请人数一般不得超过200人(20桌),婚嫁双方同城合办婚宴的,宴请人数不得超过300人(30桌)。葬礼应从严控制规模。
除婚礼、葬礼外,其他喜庆事宜禁止以任何方式邀请和接受亲戚(直系亲属、三代以内旁系亲属及近姻亲,以下同)以外人员参加。
7、公务员结婚办酒席规定
法律分析:1、 不准大操大办婚丧和其他喜庆事宜。婚礼宴请人数一般不得超过200人(20桌),婚嫁双方同城合办婚宴的,宴请人数不得超过300人(30桌)。葬礼应从严控制规模。除婚礼、葬礼外,其他喜庆事宜禁止以任何方式邀请和接受亲戚(直系亲属、三代以内旁系亲属及近姻亲,以下同)以外人员参加。
2、不准收受或者变相收受任何单位和亲戚以外人员的礼金及贵重礼品。第三条禁止由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支付应由本人承担的操办费用。
3、禁止动用执法执勘等特种车辆,不准违规动用公务用车。婚礼车队和殡葬车队规模不得超过8辆。
4、不准给亲戚以外操办婚丧和其他喜庆事宜的党和国家工作人员送礼金及贵重礼品。
5、党和国家工作人员应当在操办婚礼10个工作日前向本级或者本单位纪检监察机关(机构)报告,说明操办事宜、时间、地点、邀请人数及范围等情况,承诺遵守相关纪律,并于事后10个工作日内报告遵守承诺情况。操办葬礼的,应于事后10个工作日内报告实际情况。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主要负责人操办婚丧事宜,应向上级纪委报告。
法律依据:《关于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
第一条 不准大操大办婚丧和其他喜庆事宜。
婚礼宴请人数一般不得超过200人(20桌),婚嫁双方同城合办婚宴的,宴请人数不得超过300人(30桌)。葬礼应从严控制规模。
除婚礼、葬礼外,其他喜庆事宜禁止以任何方式邀请和接受亲戚(直系亲属、三代以内旁系亲属及近姻亲,以下同)以外人员参加。
第二条 不准收受或者变相收受任何单位和亲戚以外人员的礼金及贵重礼品。第三条禁止由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支付应由本人承担的操办费用。
第四条 禁止动用执法执勘等特种车辆,不准违规动用公务用车。婚礼车队和殡葬车队规模不得超过8辆。
第五条 不准给亲戚以外操办婚丧和其他喜庆事宜的党和国家工作人员送礼金及贵重礼品。
第六条 党和国家工作人员应当在操办婚礼10个工作日前向本级或者本单位纪检监察机关(机构)报告,说明操办事宜、时间、地点、邀请人数及范围等情况,承诺遵守相关纪律,并于事后10个工作日内报告遵守承诺情况。操办葬礼的,应于事后10个工作日内报告实际情况。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主要负责人操办婚丧事宜,应向上级纪委报告。
8、公务员 事业单位人员 结婚酒席不能超过多少桌
目前没有明确规定,但是提高节俭,不提倡大操大办。
以湖南省为例。湖南省纪委、省监察厅下发了《关于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于11月1日起开始执行,规定婚宴双方同时宴请最多不得超过30桌,对象是党的工作人员和国家工作人员,并要求实行事前事后报告备案制。
9、党员干部办婚宴的桌数有什么规定
酒席可以办,到底办多少桌,各地因地制宜,针对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出台了不同的规定,主要集中在限制人数桌数、限制礼金金额、划定操办范围等。
列举说明:
1、《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关于规范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
第四条 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嫁娶事宜,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一)婚宴单方不超过10桌,男女双方合办不超过20桌,不得超标准、超范围操办;
2、《三门县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若干规定》
第六条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应严格控制规模:
(一)婚庆宴请男方、女方人数各应控制在200人以内;同时宴请的,总数也应控制在200人以内。
(二)丧事活动严格执行丧葬管理有关规定,宴请人数应控制在200人以内。
3、《广西党员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暂行规定》
第七条 党员领导干部操办婚事,宴请人数累计不超过100人(按10人一桌共10桌);嫁娶双方合办的,宴请人数累计不超过150人(按10人一桌共15桌)。各县(市)可以根据本区域少数民族风俗习惯,另行规定宴请规模,但累计人数不超过前款规定人数的150%。
4、《瑞安市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若干规定(试行)》
第四条 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操办婚事等,要遵守“喜事六严”规定:
(一)严格控制操办规模。婚事宴请单方不超过20桌、200人,餐次为一餐,餐标原则上不超过3000元/桌,提倡不上高档酒水,杜绝豪华婚庆礼仪。
5、伊春市《关于严格规范全市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暂行规定》
第四条党员干部操办婚丧事宜,不得明显超过当地居民举办类似事宜的平均标准,严禁铺张浪费,避免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
(一)婚礼宴请人数。原则上城市主城区、县(市)、区(局)、乡(镇)村(林场、所)累计不得超过100人(10桌),婚嫁双方同城同地合办累计不得超过200人(20桌)。
(9)酒席双方合办可以办多少桌扩展资料:
操办婚丧喜庆需明确四点要求:
《党纪处分条例》第八十五条规定:“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相应处分。”针对这一规定,2月1日出版的《中国纪检监察报》刊文作出了四点解释。
第一,《党纪处分条例》并没有禁止党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没有搞“一刀切”,尊重党员作为社会一员在社会生活中的正当权利。
第二,“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一般指党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在社会上造成了负面影响,如讲排场、比阔气等,或者在操办过程中影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引起群众的不满,损害党员的良好形象。
第三,对于如何界定“借机敛财”,这是一个定性问题,不是定量问题,不能简单地以收到多少金额才算“借机敛财”。是指为了敛取钱财,将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作为一种手段,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通知、要求他人来捧场、“凑份子”。
第四,“其他侵犯国家、集体和人民利益行为”,是指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中公私不分、损公肥私、因私害公,比如动用公款、公车、公物、公共场地,动用下属公职人员利用工作时间甚至职务身份帮忙操办,因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直接或间接地损害公共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等。
人民网-党员操办婚丧喜庆不搞“一刀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