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公职人员滥办酒席承诺书
第一条不准大操大办婚丧和其他喜庆事宜。婚礼宴请人数一般不得超过200人(20桌),婚嫁双方同城合办婚宴的,宴请人数不得超过300人(30桌)。葬礼应从严控制规模。
除婚礼、葬礼外,其他喜庆事宜禁止以任何方式邀请和接受亲戚(直系亲属、三代以内旁系亲属及近姻亲,以下同)以外人员参加。
第二条不准收受或者变相收受任何单位和亲戚以外人员的礼金及贵重礼品。
第三条禁止由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支付应由本人承担的操办费用。
第四条禁止动用执法执勤等特种车辆,不准违规动用公务用车。婚礼车队和殡葬车队规模不得超过8辆。
第五条不准给亲戚以外操办婚丧和其他喜庆事宜的党和国家工作人员送礼金及贵重礼品。
第六条党和国家工作人员应当在操办婚礼10个工作日前向本级或者本单位纪检监察机关(机构)报告,说明操办事宜、时间、地点、邀请人数及范围等情况,承诺遵守相关纪律,并于事后10个工作日内报告遵守承诺情况。操办葬礼的,应于事后10个工作日内报告实际情况。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主要负责人操办婚丧事宜,应向上级纪委报告。
第七条党和国家工作人员违反第一条至第六条规定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构成违纪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违规收受的礼金及贵重礼品,一律收缴。
第八条对党和国家工作人员违反本规定的行为不制止、不查处,或者制止、查处不力的,依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对单位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予以问责,并取消单位当年评先评优资格。
第九条本规定所称党和国家工作人员,包括党的工作人员和国家工作人员。党的工作人员,是指党的各级机关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和党的基层组织中专职、兼职从事党内事务的人员。国家工作人员,是指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国有企业(公司)、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公司)、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企业(公司)、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
村民委员会和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参照执行本规定。
2、一般公务员办喜宴有什么限制规定
2013年11月1日,《关于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开始正式实施。
1、规定提出:婚礼宴请人数一般不得超过200人(20桌),婚嫁双方同城合办婚宴的,宴请人数不得超过300人(30桌)。葬礼应从严控制规模。除婚礼、葬礼外,其他喜庆事宜禁止以任何方式邀请和接受亲戚(直系亲属、三代以内旁系亲属及近姻亲)以外人员参加。
2、对于操办婚丧之事的流程,规定同样做出了约束。党和国家工作人员应当在操办婚礼10个工作日前向本级或者本单位纪检监察机关(机构)报告,说明操办事宜、邀请人数及范围等情况,并于事后10个工作日内报告遵守承诺情况。操办葬礼的,应于事后10个工作日内报告实际情况。
3、对于违反规定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构成违纪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违规收受的礼金及贵重礼品,一律收缴。
(2)国家公职人员滥办酒席承诺书扩展资料:
中纪委对于党员干部办酒席的规定
1、《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第八条、禁止脱离实际,弄虚作假,损害群众利益和党群干群关系。不准有下列行为:(三)大办婚丧喜庆事宜,造成不良影响,或者借机敛财;
第十三条、党员领导干部违反本准则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2、《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八十一条、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中,借机敛财或者有其他侵犯国家、集体和人民利益行为的,依照前款规定从重或者加重处分,直至开除党籍。
3、党员干部不得请客送礼是怎么规定的?
根据 《中共黔西南州纪委黔西南州监察局 〈关于重申制止党员、领导干部请客送礼大操大办有关纪律规定的通知〉》(州纪发〔2012〕10号)要求,结合安龙县实际,现重申有关纪律和规定如下:
一、不准请客送礼的范围
党员、领导干部、国家公职人员不得在本人或亲属升学、乔迁、生日、当兵、满月、开业、送彩、下祭等事宜中请客送礼或以其它形式变相操办酒席收受礼金。
二、婚丧事宜实行书面申报备案制度
严禁党员、领导干部、国家公职人员利用婚丧事宜大操大办借机敛财。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抓好婚丧事宜的备案工作。操办婚丧事宜的当事人实行书面申报备案制度。县级干部应事前通过县纪委(党风廉政建设室)向州纪委申报备案;乡科级干部直接到县纪委申报备案;县直单位一般干部职工向本单位纪检监察机构或党组织申报备案;各乡镇(街道办)所辖范围内的行政事业单位中的党员、干部、国家公职人员向所在乡镇(街道办)纪委申报备案;企事业单位的党员、领导干部向企事业单位所在地纪检监察机关申报备案;垂直管理部门向本部门纪检监察机构申报备案。
三、严肃查处请客送礼或大操大办借机敛财行为
1、实行信访举报存入其廉政档案制度。对信访举报、电话举报、网络举报违反上述规定,经核实后一律将举报内容装入其个人廉政档案,作为其评先选优、年度考核、提拔任用、平级转重等出具廉洁自律意见的依据。
2、违反本规定,造成不良影响的,采取发信访自查通知书、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等进行处理;对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3、夫妻双方是党员、领导干部、国家公职人员的,以职级高的一方处理;只有一方是党员、领导干部、国家公职人员的,以党员、领导干部、国家公职人员一方处理。
4、垂直管理部门的基层站(所)及其党员、干部、国家公职人员违反本规定的,由垂管部门负责处理。
四、有关要求
1、各乡镇(街道办)、县直各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查处本乡镇(街道办)、本部门的顶风违纪大操大办行为。县纪委、县监察局将对各乡镇(街道办)、县直各部门执行本通知情况,制止党员干部请客送礼、大操大办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违反规定大操大办、借机敛财的行为将严肃查处并通报全县。
2、严格实行分级负责和属地管理。各乡镇(街道办)、县直各部门党政“一把手”是本乡镇(街道办)、本部门违规操办酒席的第一责任人,对本乡镇(街道办)、本部门制止违规操办酒席行为负主要领导责任,分管领导负直接领导责任,对因教育管理不到位,出现干部职工违反规定操办酒席的,将严格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关规定,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该单位本年度不能参与评优评先。
3、支持和鼓励广大干部群众对违规操办酒席进行监督和举报,干部职工对接到违反规定的请客口信、请柬、请客电话或短信等时,可向县纪委监察局举报,举报电话:5215140、5220640、5220570。
各乡镇、各部门组织学习贯彻州纪发〔2012〕10号文件和本通知的情况请于7月15日前报县纪委(党风廉政建设室)。
联系电话:5220640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党员、领导干部、国家公职人员操办酒席备案表
4、公职人员怎样做到饮酒不违规
只要做到以下几点就可以饮酒不违规:
一、工作日期间无论因公因私,早中餐一律不准饮酒。在工作日期间,不论是出席他人宴请、亲朋聚会等私人场合,还是参与考察调研、单位接待等公务活动,早餐和中餐一律不能喝酒。
二、参与公务活动可以饮酒情况有两个例外——外事接待和招商引资。外事接待活动是指除中央政府外交部门以外的中央政府非外交部门及地方政府、部门。
三、招商引资活动是指地方政府(或地方政府成立的开发区)吸引投资者到本地进行投资的活动。而这种招商引资活动是需要相关的事由和依据才能佐证的。
四、饮酒过程中必须严格约束、规范自身行为。即便在可以饮酒的情况下,党员领导干部及公务人员也必须时刻约束自身行为,将饮酒时的禁止行为、负面清单谨记于心。
(4)国家公职人员滥办酒席承诺书扩展资料:
基本内容
《关于进一步规范国家公职人员和群众操办酒席的通知》发布的时间是在2015年7月23日,通知对通江范围操办酒席申报范围作出了明确:农村和城镇居民酒席申报范围界定为婚嫁酒、丧事酒、寿酒。
其中婚嫁酒由本人或父母提出申请,必须提供结婚证明:丧事酒由子女、配偶或直系亲属提出申请。
而办寿酒则要求老人年龄70周岁及以上,每间隔十年可操办一次(即年龄70周岁、年龄80周岁、年龄90周岁、年龄100周岁,以此类推),还必须以身份证或户口簿为准。通知还明确,除以上三类外,乔迁、升学、满月、参军、开业、钉门、立碑、过关、谢师等一律不允许操办酒宴。
通知对国家公职人员酒席范围界定为婚嫁酒、丧事酒两类。婚嫁酒由本人或父母提出申请,必须提供结婚证明。丧事酒由子女、配偶提出申请。
5、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应当作出并遵守哪些承诺
关于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实行“两报告一承诺”的管理办法第六条: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应当作出并遵守以下承诺:
1、不大操大办,不违背报告内容操办;
2、不利用职务便利操办,不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
3、不借机敛财,不邀请管理和服务对象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参加,不收受上述人员的礼金、礼品;
4、不侵犯国家、集体和人民利益,不用公款或由他人支付应由本人承担的各项操办费用,不违规使用公务用车、占用其他公共资源;
5、带头移风易俗,自觉抵制迷信低俗活动,文明节俭办事。
印发《关于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实行“两报告一承诺”的暂行办法》的通知。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纪委,县经济开发区党委、管委会、纪委,县委各部门,县直(驻县)各单位,各人民团体,请认真遵照执行。
6、公职人员操办酒席的法律后果
法律后果说的有点严重了!!
属于违纪行为,具体要看地方纪委和监察局
是否有具体的要求!
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严格执行廉洁自律有关规
定,不得大操大办酒席。除婚丧嫁娶和本人60岁
及以上的满整十岁寿诞外,其他事宜一律不得操
办酒席。
但是如果过于张扬,势必造成不利的影响,也会
有人从中借题发挥的!
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违反本通知规定操办酒席
的,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八十一
条第一款及有关规定,给予党政纪处分;在操办
酒席中收受单位或管理服务对象个人礼品礼金
的,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八十一
条第二款及有关规定,追缴违纪礼品礼金,并给
予党政纪处分;对用单位财物作贺礼的,按有关
规定给予单位主要领导和直接责任人员党政纪处
分;对顶风违纪的,要从重从严处理;对大操大
办酒席违规现象屡禁不止的单位,要按照党风廉
政建设责任制规定,追究党政主要领导的责任。
如果你所说的朋友中,利用公职人员利用职权办
过事,或特殊照顾,借过寿之名,变相的受贿
就是犯罪了,所以说,还是低调的好!
7、公务员结婚规定
公务员结婚规定:
结婚办酒席是婚礼上的重要环节,很多人认为一生只有一次婚礼,所以会把酒席尽可能办的盛大一点,但如果是公务员结婚的话就有所顾忌,公务员结婚可以办盛大的酒席吗?公务员结婚有什么规定,今天接亲网小编就来跟大家聊聊公务员结婚办酒席规定和2020公务员结婚规定相信对大家有所帮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一、公务员结婚办酒席规定
1、婚礼宴请人数一般不得超过200人(20桌),婚嫁双方同城合办婚宴的,宴请人数不得超过300人(30桌)。葬礼应从严控制规模。除婚礼、葬礼外,其他喜庆事宜禁止以任何方式邀请和接受亲戚(直系亲属、三代以内旁系亲属及近姻亲)以外人员参加。
2、对于操办婚丧之事的流程,规定同样做出了约束。党和国家工作人员应当在操办婚礼10个工作日前向本级或者本单位纪检监察机关(机构)报告,说明操办事宜、邀请人数及范围等情况,并于事后10个工作日内报告遵守承诺情况。操办葬礼的,应于事后10个工作日内报告实际情况。
3、对于违反规定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构成违纪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违规收受的礼金及贵重礼品,一律收缴。
二、中纪委对于党员干部办酒席的规定
1、《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第八条、禁止脱离实际,弄虚作假,损害群众利益和党群干群关系。不准有下列行为:(三)大办婚丧喜庆事宜,造成不良影响,或者借机敛财;第十三条、党员领导干部违反本准则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2、《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八十一条、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中,借机敛财或者有其他侵犯国家、集体和人民利益行为的,依照前款规定从重或者加重处分,直至开除党籍。
三、通知规定适用对象
全区各级党政机关、群团组织、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所有在职的正处级及其以下国家公职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