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党员结婚酒席规定
北京天驰君泰宋律师团队为您解答:
《党纪处分条例》第八十五条规定:“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相应处分。”目前,对于婚宴的具体标准,法律没有做出统一规定。党和国家工作人员应当在操办婚礼10个工作日前向本级或者本单位纪检监察机关(机构)报告,说明操办事宜、时间、地点、邀请人数及范围等情况,承诺遵守相关纪律,并于事后10个工作日内报告遵守承诺情况。建议直接咨询本单位纪检监察部门。
2、公务员结婚规定
公务员结婚规定:
结婚办酒席是婚礼上的重要环节,很多人认为一生只有一次婚礼,所以会把酒席尽可能办的盛大一点,但如果是公务员结婚的话就有所顾忌,公务员结婚可以办盛大的酒席吗?公务员结婚有什么规定,今天接亲网小编就来跟大家聊聊公务员结婚办酒席规定和2020公务员结婚规定相信对大家有所帮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一、公务员结婚办酒席规定
1、婚礼宴请人数一般不得超过200人(20桌),婚嫁双方同城合办婚宴的,宴请人数不得超过300人(30桌)。葬礼应从严控制规模。除婚礼、葬礼外,其他喜庆事宜禁止以任何方式邀请和接受亲戚(直系亲属、三代以内旁系亲属及近姻亲)以外人员参加。
2、对于操办婚丧之事的流程,规定同样做出了约束。党和国家工作人员应当在操办婚礼10个工作日前向本级或者本单位纪检监察机关(机构)报告,说明操办事宜、邀请人数及范围等情况,并于事后10个工作日内报告遵守承诺情况。操办葬礼的,应于事后10个工作日内报告实际情况。
3、对于违反规定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构成违纪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违规收受的礼金及贵重礼品,一律收缴。
二、中纪委对于党员干部办酒席的规定
1、《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第八条、禁止脱离实际,弄虚作假,损害群众利益和党群干群关系。不准有下列行为:(三)大办婚丧喜庆事宜,造成不良影响,或者借机敛财;第十三条、党员领导干部违反本准则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2、《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八十一条、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中,借机敛财或者有其他侵犯国家、集体和人民利益行为的,依照前款规定从重或者加重处分,直至开除党籍。
三、通知规定适用对象
全区各级党政机关、群团组织、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所有在职的正处级及其以下国家公职人员
3、党员干部婚礼宴请人数是否有明确规定
没有严格要求,宴请的宾客人数是根据自己的亲朋好友的人数来决定的。
但是党和国家工作人员的宴请人数是有国家规定的。
《关于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要求,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本人结婚、儿女结婚可酌情邀请至亲好友参加庆贺,但不得邀请管理和服务对象参加,也不得以同一事由重复操办。
婚礼宴请人数不得超过200人(20桌),婚嫁双方共同操办婚宴的,宴请人数不得超过300人(30桌)。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本人的父母、配偶去世,按相关规定从简操办丧事,不准借机敛财。
(3)普通党员结婚酒席规定扩展资料:
党员干部子女婚宴规定:
一、严禁领导干部大操大办子女婚宴,是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重点之一。
各级领导干部要进一步提高对婚宴简办、移风易俗重要性的认识,增强自律意识,带头倡导文明、节俭新风尚,带头反对大摆宴席,树立领导干部良好形象。
二、参加婚宴的人员一般控制在亲属范围内。
严禁邀请本人所在单位或下属单位干部职工以及与本人行使职权有关的单位、企业或个人。
三、严禁借机敛财,不准接受与执行公务有关的单位或个人礼品、礼金。
四、不准使用公务车辆操办子女婚宴。
五、认真执行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各部门、单位党政正职领导干部操办子女婚宴的,应提前7日分别向市纪委和市委组织部报告。
报告需如实说明:
1、举办婚宴的时间、地点。
2、拟邀请参加婚宴的总人数。
3、拟邀请参加婚宴的亲属范围内的镇和部门(单位)党政正职,并需注明为何种亲属关系。
各部门、单位党政正职以外的领导班子成员操办子女婚宴的,向本部门、单位党组织报告备查,报告内容参照上述规定。
六、对在操办子女婚宴中违反本通知规定的,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参考资料来源:常德市政府网-关于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
4、党员干部长辈大摆宴席的标准是什么 山东省
原则上控制在10桌以内,超过10桌的须在事前报告请客名单。
党员、干部在操办婚丧嫁娶酒席中,要发扬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带头移风易俗、文明节俭办理,严格控制酒席规模。婚嫁酒席单方办理从严控制在20桌以内,双方合办不得超过30桌,未经批准-律不准办理
党员、干部在办理婚丧嫁娶事宜中,不准以同一事项、不同名义分别宴请、化整为零多次操办,不准以任何方式向管理和服务单位及个人发送办酒信息或请柬、收受礼金。不准用公款、公物、公车办理婚丧喜庆事宜。
除婚丧酒席外,党员、干部--律不准以任何方式操办或变相操办乔迁、生日、满月、升学、参军、工作调动(升迁)等酒席。
5、普通党员结婚酒席规定2021?
回答:首先,党员不能形象工程,禁止脱离实际、弄虚作假,不能大办婚丧喜庆事宜,造成不良影响,或者借机敛财;如果违反了规定,将会受到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并且如果有其他侵犯国家、集体和人民利益行为的,从重或者加重处分,直至开除党籍。
因此各位党员在从操办婚礼的过程中,要实事求是,不能走形式,讲排场,否则受到处分的就是你自己。
廉洁公正一直都是中国共产党的良好风尚,广大党员在日常生活中应该遵守。
【法律依据】
《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
第八条 禁止脱离实际,弄虚作假,损害群众利益和党群干群关系。不准有下列行为:
(一)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和沽名钓誉的“政绩工程”;
(二)虚报工作业绩;
(三)大办婚丧喜庆事宜,造成不良影响,或者借机敛财;
(四)在社会保障、政策扶持、救灾救济款物分配等事项中优亲厚友、显失公平;
(五)以不正当手段获取荣誉、职称、学历学位等利益;
(六)从事有悖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的活动。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第九十一条 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借机敛财或者有其他侵犯国家、集体和人民利益行为的,从重或者加重处分,直至开除党籍。
第九十二条 接受、提供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6、党员办婚礼规定多少桌
法律分析:作为党和国家工作人员,除婚礼、葬礼外,其他事宜严禁以任何方式邀请和接受亲戚(直系亲属、三代以内旁系亲属及近姻亲,以下同)以外的人员参加;婚礼宴请人数累计不得超过200人(20桌),婚嫁双方同城合办婚宴的,宴请人数不得超过300人(30桌)。
法律依据:《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第八条 禁止脱离实际,弄虚作假,损害群众利益和党群干群关系。不准有下列行为:
(一)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和沽名钓誉的“政绩工程”;
(二)虚报工作业绩;
(三)大办婚丧喜庆事宜,造成不良影响,或者借机敛财;
(四)在社会保障、政策扶持、救灾救济款物分配等事项中优亲厚友、显失公平;
(五)以不正当手段获取荣誉、职称、学历学位等利益;
(六)从事有悖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的活动。
第十三条 党员领导干部违反本准则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7、党员干部子女婚宴有什么规定?
法律分析:一、严禁领导干部大操大办子女婚宴,是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重点之一。各级领导干部要进一步提高对婚宴简办、移风易俗重要性的认识,增强自律意识,带头倡导文明、节俭新风尚,带头反对大摆宴席,树立领导干部良好形象。二、参加婚宴的人员一般控制在亲属范围内。严禁邀请本人所在单位或下属单位干部职工以及与本人行使职权有关的单位、企业或个人。三、严禁借机敛财,不准接受与执行公务有关的单位或个人礼品、礼金。四、不准使用公务车辆操办子女婚宴。五、认真执行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各部门、单位党政正职领导干部操办子女婚宴的,应提前7日分别向市纪委和市委组织部报告。报告需如实说明:1、举办婚宴的时间、地点。2、拟邀请参加婚宴的总人数。 3、拟邀请参加婚宴的亲属范围内的镇和部门(单位)党政正职,并需注明为何种亲属关系。各部门、单位党政正职以外的领导班子成员操办子女婚宴的,向本部门、单位党组织报告备查,报告内容参照上述规定。 六、对在操办子女婚宴中违反本通知规定的,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
法律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第八十五条 党员干部必须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清正廉洁,反对任何滥用职权、谋求私利的行为。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他人谋取利益,本人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收受对方财物,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第八十六条 相互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对方及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身边工作人员和其他特定关系人谋取利益搞权权交易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八十七条 纵容、默许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身边工作人员和其他特定关系人利用党员干部本人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谋取私利,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党员干部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不实际工作而获取薪酬或者虽实际工作但领取明显超出同职级标准薪酬,党员干部知情未予纠正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第八十八条 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和有价证券、股权、其他金融产品等财物,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收受其他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财物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第八十九条 向从事公务的人员及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赠送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品、礼金、消费卡和有价证券、股权、其他金融产品等财物,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九十一条 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借机敛财或者有其他侵犯国家、集体和人民利益行为的,从重或者加重处分,直至开除党籍。
第九十二条 接受、提供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