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家礼服等级
1、儒家的礼在现在可以分为哪三个层次
1、表层的“礼”是指各种程序化的仪式、礼典、礼节及与之相关的事物。
这是礼仪、礼乐、礼器之“礼”。春秋时期楚大夫薳启彊曾说:“朝聘有珪,享眺有璋;小有述职,大有巡功;设机而不倚,爵盈而不饮;宴有好货,飧有陪鼎;入有郊劳,出有赠贿,礼之至也。”
2、“礼”是包括慈、孝、忠、信等道德要求在内的伦理道德体系,是统领各种德目的最高的道德。
这是礼仪、礼教之“礼”。春秋后期齐大夫晏婴有大段论礼的名言,其中提到:“君令臣共,父慈子孝,兄爱弟敬,夫和妻柔,姑慈妇听,礼也。”
又说:“君令而不违,臣共而不贰,父慈而教,子孝而箴,兄爱而友,弟敬而顺,夫和而义,妻柔而正,姑慈而从,妇听而婉,礼之善物也。”(《左传·昭公二十六年》)晏婴将“礼”视为超越于各种道德名木之上的纲领性的范畴。
春秋人又往往把“礼”理解为世人应当遵守的公理、正义和规则,如周内史过所谓“昭明物则,礼也”,周单襄公所谓“奉义顺则谓之礼”(《国语·周语上》),即可为例。
3、“礼”是指政治等级、国家秩序及一系列相应的政令法规。
这是等级制度、国体政体之“礼”。晋卿随武子说:“君子小人,物有服章,贵有常尊,贱有等威,礼不逆矣。”(《左传·宣公十二年》)楚大夫申叔时谈到太子教育时说:“教之礼,使知上下之则”,“明等级以导之礼”。
(《国语·楚语上》)他们都强调“礼”的实质是等级制度。晋大夫女叔齐所谓“礼,所以守其国,行其政令,无失其民者也”(《左传·昭公五年》),则是强调政治等级意义上的“礼”比表层的“仪”更为根本和重要。
另有一些人还用“礼”指称整个社会政治结构,如晏婴在谈论礼治时还说到:“在礼,家实不及国,民不迁,农不移,工贾不变,士不滥,官不滔,大夫不收公利。”
2、孔子说的礼分几种?
礼在中国古代是社会的典章制度和道德规范。作为典章制度,它是社会政治制度的体现,是维护上层建筑以礼及与之相适应的人与人交往中的礼节仪式。作为道德规范,它是国家领导者和贵族等一切行为的标准和要求。在孔子以前已有夏礼、殷礼、周礼。夏、殷、周三代之礼,因革相沿,到周公时代的周礼,已比较完善。作为观念形态的礼,在孔子的思想体系中是同“仁”分不开的。孔子说:“人而不仁,如礼何?”他主张“道之以德,齐之以礼”的德治,打破了“礼不下庶人”的限制。到了战国时期,孟子把仁、义、礼、智作为基本的道德规范,礼为“辞让之心”,成为人的德行之一。荀子比孟子更为重视礼,他著有《礼论》,论证了“礼”的起源和社会作用。他认为礼使社会上每个人在贵贱、长幼、贫富等等级制中都有恰当的地位。在长期的历史发展中,礼作为中国社会的道德规范和生活准则,对中华民族精神素质的修养起了重要作用;同时,随着社会的变革和发展,礼不断被赋予新的内容,不断的发生着改变和调整。
在封建时代,礼维持社会、政治秩序,巩固等级制度,调整人与人之间的各种社会关系和权利义务的规范和准则。礼既是中国古代法律的渊源之一,也是古代法律的重要组成部分。
孔子(见孔丘)说,殷因于夏礼,而有所损益,周因于殷礼,而有所损益。由此可知夏、殷时代已有礼。孔子又说,他能讲述夏礼和殷礼,但由于文献不足,他虽能言之,却不能“征之”。也就是说礼是随着时代的变化而改变的,不能当作绝对不变的僵化的内容而一味复古。
周公制礼,典章制度较前代更为完备,发展到了“郁郁乎文哉”(《论语·八佾》)的程度,使孔子赞叹不已,宣称“吾从周”。周人本以“尊礼”著称,到了春秋时代,王室衰微,礼乐征伐自诸侯出,陪臣执国命,等级制度破坏,统治者内部对于礼任意僭用,礼崩乐坏,所以司马迁说,“孔子之时,周室微而礼乐废”(《史记·孔子世家》)。但由于周代礼制非常完善、周密,仍为士大夫所向往,力图予以恢复。春秋时代,孔子以前的人,如师服、内史过等,与孔子同时的人,如叔向、晏婴、游吉等,论礼的很多。但论礼最多,并自成体系的首推孔子。他一生以诗书礼乐教弟子,《论语》中有75处记载孔子论礼。(根据杨伯峻《论语译注》中所统计)他从理论上说明礼的重要性,立身治国都非有礼不可。礼与仁义是儒家学说的核心。
2 礼之本质编辑本段
儒家宣传的理想封建社会秩序是贵贱、尊卑、长幼、亲疏有别,要求人们的生活方式和行为符合他们在家族内的身份和社会、政治地位,不同的身份有不同的行为规范,这就是礼。礼具有鲜明的阶级性和差别性。所以古人指出礼的特征为“别异”(《荀子·乐论》)或“辨异”(《礼记·乐记》)。春秋、战国和汉代论礼的人,一致强调礼的作用在于维持建立在等级制度和亲属关系上的社会差异,这点最能说明礼的涵义和本质。荀子(见荀况)云:“人道莫不有辨,辨莫大于分,分莫大于礼。”又云:“故先王案为之制礼义以分之,使贵贱之等、长幼之差、知贤愚能不能之分,皆使人载其事而各得其宜。”《礼记》云:“礼者所以定亲疏,决嫌疑,别同异,明是非也。”又云:“亲亲之杀,尊贤之等,礼所生也。”韩非子(见韩非)云:“礼者……君臣父子之交也,贵贱贤不肖之所以别也。”董仲舒云:礼者“序尊卑、贵贱、大小之位,而差外内远近新故之级者也。”《白虎通德论》云:礼所以“序上下、正人道也。”这些话都证明礼是有差别性的行为规范,决非普遍适用于一切人的一般规范。礼礼既是富于差别性、因人而异的行为规范,所以“名位不同,礼亦异数”(《左传·庄公十八年》)。每个人必须按照他自己的社会、政治地位去选择相当于其身份的礼,符合这条件的为有礼,否则就是非礼。举例来说,八佾舞是天子的礼,卿大夫只许使用四佾,鲁季氏以卿行天子之礼,八佾舞于庭,孔子认为非礼,愤慨地说:“是可忍也,孰不可忍也?”树塞门和反坫是国君所用的礼,管仲采用,孔子批评他不知礼。历代冠、婚、丧、祭、乡饮等礼,都是按照当事人的爵位、品级、有官、无官等身份而制定的,对于所用衣饰器物以及仪式都有繁琐的规定,不能僭用。在家族中,父子、夫妇、兄弟之礼各不相同。夜晚为父母安放枕席,早晨向父母问安,出门必面告,回来必面告,不住在室的西南角(尊者所居),不坐在席的中央,不走正中的道路,不立在门的中央,不蓄私财,是人子之礼。只有通过不同的礼,才能确定家族内和社会上各种人的身份和行为,使人人各尽其本分。“君臣上下父子兄弟非礼不定”(《礼记·曲礼上》),便是此意。
统治阶级内部和庶人都受礼的约束。所谓“礼不下庶人”,并非庶人无礼,只是说庶人限于财力、物力和时间,不能备礼,更重要的是贵族和大夫的礼不适用于庶人。例如庶人无庙祭而祭于寝。
3 礼之原则编辑本段
礼“尊重”原则:要求在各种类型的人际交往活动中,以相互尊重为前提,要尊重对方,不损害对方利益,同时又要保持自尊。
“遵守”原则:遵守社会公德,遵时守信,真诚友善,谦虚随和。
“适度”原则:现代礼仪强调人之间的交流与沟通一定要把握适度性,不同场合、不同对象,应始终不卑不亢,落落大方,把握好一定的分寸。
“自律”原则:交流双方在要求对方尊重自己之前,首先应当检查自己的行为是否符合礼仪规范要求。
4 以礼入法编辑本段
儒家主张礼治,以差别性的行为规范即礼作为维持社会、政治秩序的工具,同法家主张法治,以同一性的行为规范即法作为维持社会、政治秩序的工具,原是对立的。在先秦百家争鸣的时代,儒、法两家各自坚持自己的主张,抨击对方的学说,互不相让。秦、汉法律都是法家拟订的。商鞅的秦法渊源于魏李悝的《法经》,萧何定汉律又承秦制,为法家一脉相承的正统,完全代表法家精神,为儒家所不能接受。汉武帝标榜儒术,法家逐渐失势,儒家抬头后,开始以儒家思想改变法律的面貌。汉儒在这方面的努力,主要表现在撰写法律章句来解释法律和以经义决狱两件事上。据《晋书·刑法志》,叔孙宣、郭令卿、马融、郑玄诸儒章句十有余家,家数十万言,断罪所当由用者合26272条,7732200余言。以经义决狱者有儿宽、董仲舒、应劭等人,将儒家经典作为判罪量刑的标准,说明儒家思想在司法上发挥了实际作用,意义重大。自魏以后,儒家参与制订法律,他们更有机会将体现儒家中心思想的礼糅杂在法律条文里,使法律发生了重大变化,影响深远。商鞅定异子之科,民有二男以上不分异者倍其赋,与“父母在,不有私财”的礼背道而驰,为儒家人物贾谊等所深恶痛绝。魏时除异子之科,使父子无异财。《周礼》有八议之说,魏始以八议入律。自魏、晋、宋、齐、梁、陈、北魏、北齐、北周直至隋、唐、宋、明,皆载于律,到了清代才不复引用。《礼记·王制》:“凡听五刑之讼,必原父子之亲,立君臣之义以权之。”儒家自来主张亲亲,重视尊卑、长幼、亲疏之别。晋律“竣礼教之防,准五服以制罪”,开后代依服制定罪之先河。北魏定犯罪留养祖父母、父母之条。为了体现刑不上大夫的精神,又有以官爵当刑的规定。留养之法为历代所遵行,官当亦为隋、唐、宋所沿用。《周礼》不孝为乡八刑之一。《孝经》云:“五刑之属三千,而罪莫大于不孝。”北齐列不孝为重罪十条之一,犯者不在八议论赎之限。隋采用,并置十恶条,自唐迄清皆沿用。北周完全模仿《周礼》,法律全盘礼化。但因《周礼》不合实情,不能适应当时环境,所以隋承袭北齐律,兼采魏、晋刑典,而不采用北周之制。翻阅因袭隋律而修订的唐律,更可完整地看出有关礼的内容。除八议、官当、十恶、不孝、留养、按服制定罪等条外,还有不少条文是来源于礼的。礼,子当孝事父母,于是子孙违犯教令、供养有缺成为专条,徒二年;祖父母、父母在而子孙别籍异财者徒三年;父母老疾无侍、委亲之官徒一年,并免所居官。礼,父母之丧三年,于是匿不举哀、释服从吉、冒哀求仕、居丧生子、嫁娶、兄弟别籍异财皆有罪。《大戴礼》有七出、三不去(见封建婚姻制度)之文,于是成为法定的离婚条件,应去应留皆以礼为根据。儒家主张父为子隐,子为父隐,于是律许容隐,不要求子孙作证,更不许告祖父母、父母,告者绞。荀子云:“礼者养也”,《礼记》云:“礼节民心”。欲望的满足,物质的享受,都区别贵贱而有所制约,详细规定于礼书中。唐律于是规定营造舍宅、车服、器物及坟茔石兽之属于令有违者杖一百,并令改正。以上种种规定,都足以说明礼在法律上的重要性。故《四库全书总目提要》云:“唐律一准乎礼。”以礼入法的过程亦即法的儒家化过程。始自魏、晋,历南北朝至隋、唐而集其大成。《宋刑统》沿用唐律,明、清律亦深受唐律影响,除官当外,上述有关礼的规定大体保留在法典中,只是处分有所不同而已。
以礼入法,是中国法律发展史上一件大事,法律因此发生了重大的深远的变化,礼成为法律的重要组成部分,形成了法律为礼教所支配的局面。古人所谓“明刑弼教”,实质上即以法律制载的力量来维持礼,加强礼的合法性和强制性。礼认为对的,就是法认为合法的;礼所不容许的,也就是法所禁为、所制载的。诚如东汉廷尉陈宠疏中所云:“礼之所去,刑之所取,失礼则入刑,相为表里者也”;明丘濬《大学衍义补》云:“人心违于礼义,然后入于刑法”。礼与法的关系极为密切,这是中国封建法律的主要特征和基本精神。
“礼”原是宗教祭祀仪式上的一种仪态,《说文解字》就说:“礼,履也,所以事福致福也。”可知,“礼”原来并没有等级制度的伦理道德方面意义,在阶级社会出现后,人类开始有等级之分,宗教祭祀也随之出现了身份的限制和区分,于是,作为宗教祭祀仪态的“礼”便开始具有了社会身份区分的内容。逐渐转化为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的一种身份制度。
自从有了人类社会,礼就产生了,它是现实生活的缘饰化,用外之物以饰内情,它主要包括三部分内容,一、礼物,就是行礼所用的宫室、衣服、器皿及其他物质的东西。二、礼仪。就是使用礼物的仪容动作。三、礼意。它是由礼物和礼仪所表达的实实在在、明明白白的内容、旨趣或目的。这就要求礼物和礼仪必须适当,在逐渐完善的礼曲实践中证明为无过不及、恰到好处。
“礼”具有社会身份制度方面的意义,最迟在殷商时代已经存在;但是,作为一种较为严格的社会制度,则是周朝初年的事情。周朝初年,周武王伐纣灭殷,为着巩固自己的统治,周公便在殷礼的基础上,重新制订礼乐,将作为社会身份意义的“礼”制度化,系统化。
我们说的封建礼数的“礼”有着作为政治的等级制度和伦理道德两个方面的属性,作为等级制度的“礼”,强调的是“名位”。也就是孔子所谓的“君君、臣臣、父父、子子。”
作为伦理道德的“礼”的具体内容,包括孝、慈、恭、顺、敬、和、仁、义等等。
在“礼”两个方面的属性中,等级制度为“礼”的本质。而伦理道德方面的属性则为等级制度的外在显现。封建礼数实际上是通过向人们灌注孝、慈、恭、顺、敬、和、仁、义等,把这些外在于人的伦理道德观念变为人的内在需求,去束缚人们的思想,限制人们的行为,把人们变为统治阶梯的忠实奴仆,以达到维护封建等级制度的目的。正因为如此,所以中国封建社会的历代统治者都把封建礼教作为维护其统治的不二法门。
自从民国以来,中国的礼仪制度在不断变得简单化、人性化,吸收了西方一些可以借鉴的模式。“礼”,只是人们日常生活中所必需遵守的道德规范和行为规范,已经脱离了原先为封建时期森严的等级制度服务的本质,而是维系社会良好风气的道德规范。但这并不是意味着我们就可以不再受到“礼”的约束,甚至把儒家文化等一味地看成是陈腐的,而把西方文明看成是完美无缺的。实际上,我们所鄙弃的只是“礼”中的糟粕,对于儒家文化中占据相当分量的高尚的东西,我们还是要继承并发扬;而在另一个方面,西方的文明也不见得完全像我们所见所闻的那样人性。随着中国的一步步发展,“礼”无与伦比的魅力必将会再度大放异彩,使世界眼中的中华民族,是一个文明、开放的民族,而中国当然就是一个文明、开放的国度。可以说,中国的形象,将会因为“礼”而更加亮丽,清新。
5 常用词组编辑本段
礼拜 礼拜堂 礼拜天 礼宾官 礼宾司 礼部 礼单 礼服 礼官 礼花 礼记 礼教 礼节 礼金 礼帽 礼炮 礼品 礼聘 礼器 礼让 礼尚往来 礼数 礼俗 礼堂 礼帖 礼物礼贤下士 礼仪 礼义 礼义廉耻 礼遇 礼赞 礼则 礼制 礼治 礼貌
6 礼之作用编辑本段
儒家认为,人人遵守符合其身份和地位的行为规范,便“礼达而分定”,达到孔子所说的“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的境地,贵贱、尊卑、长幼、亲疏有别的理想社会秩序便可维持了,国家便可以长治久安了。反之,弃礼而不用,或不遵守符合身份、地位的行为规范,便将如周内史过所说的:“礼不行则上下昏”,而儒家所鼓吹的理想社会和伦常便无法维持了,国家也就不可得而治了。因此儒家极端重视礼在治理国家上的作用,提出礼治的口号。孔子说:“安上治民,莫善于礼”,《礼记》云:“礼者君之大柄也……所以治政安君也”,可见礼是封建统治阶级维持其统治的重要工具。“为政先礼,礼其政之本欤!”儒家认为推行礼治即是为政。师服云:“礼以体政”;孔子说:“为国以礼”;晏婴说:“礼之可以为国也久矣”;《左传》引君子曰:“礼经国家,定社稷”;女叔齐云:“礼所以守其国,行其政令,无失其民者也”;荀子云:“国之命在礼”。从这些话里可以充分看出礼与政治的密切关系,国之治乱系于礼之兴废。所以荀子说:“礼者治辨之极也,强国之本也,威行之道也,功名之总也,王公由之所以得天下也,不由所以陨社稷也”;《礼记》云:治国以礼则“官得其体,政事得其施”,治国无礼则“官失其体,政事失其施”,结论是:“礼之所兴,众之所治也;礼之所废,众之所乱也”。显而易见,放弃礼和礼治,儒家心目中的理想封建社会便无法建立和维持了。
3、为什么儒家的“礼”是等级的意思?
孔子提倡的礼,指的是周礼,即上下有别,尊卑有序等等级观念和社会秩序.后来西汉董仲舒提出三纲五常,成为新儒学的内容,也属于儒学的礼.
孔子提倡的礼,指的是周礼,即上下有别,尊卑有序等等级观念和社会秩序.后来西汉董仲舒提出三纲五常,成为新儒学的内容,也属于儒学的礼.
4、儒家文化对中国古代服饰的影响?具体点!!!
中国素以“衣冠之国”位居,在中华五千年的文明史中,服饰承载着厚重的 传统文化和内涵。在长期占有统治地位的儒家思想影响下,封建社会的等级制度 在服饰上有极其显著的反映。它与礼制相结合,颁布律令,规范和管理不同阶层 的穿衣戴帽,从服装的质料、服色、图案纹样等都有详尽的规定,以区分君臣士 庶服装的差别,充分表现人们的身份、地位。可以说,中国服饰制度具有鲜明、 独特的礼制文化特色。
一、服饰艺术追求礼制秩序美 中国伦理道德对中国审美文化有着极其重要的影响。中国数千年的服饰艺术发展中,儒家的礼教思想成了其核心理念。只有遵从了伦理道德规范的服饰才为美,周代制定的冠服制度影响了中国后世几千年,冠服是服装根据帽子的不同而命名的各类服装的总称。 什么样的帽子配什么样的衣服,都有严格细致的规定。在不同的礼仪场合,不同等级的人必须穿着与其身份相适应的服饰,这些服饰在颜色、材质、尺寸等方面都有不同的规定。周代的冠服制度规定极严,同为裘服,也要根据皮质、颜色来 划分等级。天子穿白狐裘,诸侯及大夫、士穿青狐裘、黄狐裘,庶民则穿犬羊裘。 自周以后,冠服形制被历代传承相袭,虽按各代统治者之意略有改动,但其基本 形制却大同小异,尤其是显示阶级差别的内涵始终没有改变。
二、儒家对服饰的审美观 “质”与“文”二字在中国哲学中释义相当宽泛。质指一个人的资质美,文指一个人服饰的美,
《论 语·卫灵公》中记载:“君子义以为质,礼以行之,孙以出之,信以成之。”孔 子这里所说的“质”,是指人内在所具有的伦理品质。
《论 语·泰伯》记述:“子曰:大哉尧之为君也!巍巍乎!唯天为大,唯尧则之 ;荡 荡乎!民无能名焉。巍巍乎其有成功也,焕乎其有文章!”在这里,孔子所谓的 “文章”是指礼服上的纹饰、丹车白马、雕琢刻镂之类的文饰或文采。可见,孔 子是极其重视服饰之美的。
儒家在服饰上文质统一的审美观,是与 等级观念紧密地结合在一起的。中国古代服饰的发展和变化, 受儒家思想影响极 深, 上层社会尤甚。就其文化内涵而言, 儒家的伦理道德观念作为“礼”的重要 成分, 已经渗透到穿衣戴帽的许多细节中。无论是“君子”还是贵妇的服饰, 无 一不受这种观念的支配, 而忠孝思想对服饰的影响几乎波及了社会各阶层。以上 这些正是形成中国古代服饰独特风貌的原因之一。
中国古代服饰的发展和变化, 受儒家思想影响极 深, 上层社会尤甚。 它直接影响了几千年来国人的服饰观念和风格。例如,【西汉】建立以 后,新的统治者吸取了秦朝的教训,在服饰礼制方面规定得十分用心,不仅对百 官服饰的样式和色彩进行了严格的规定,甚至对民间服饰也做出了限定。在当时, 百姓只能穿着本色的麻布衣,而不得使用其他色彩的服饰。除此,还对生活用品 进行详细完备的规定,诸如相关的生活基本需求,如衣帽鞋袜、车马乘骑、日用 杂品等。在汉朝,不论花色、品种、质料,还是色彩,都有严格的等级划分。
我国封建社会鼎盛时期的【唐代】, 无论是人们的思想,还是物质的生产都达到了一定的历史高度。服饰纹饰以一种 “标识”的特有形式显示着封建礼制的等级制度。在《旧唐书·舆服志》中有一段关 于中国官服补子起源的记载:“则天天授二年二月朝,集使刺史赐绣袍,各于背上 绣八字铭……诸王饰以盘龙及鹿,宰相饰以凤池,尚书饰以对雁。”由此可见,武 则天以绣袍赐予百官,是以鸟兽纹样为主,而且装饰部位在前襟后背。这一做法 带有一定的标志性,它直接以一个有形的文化符号显示在服装上,使其具有了明显的中国礼制文化特点。
【宋代】,宋人受程朱理学的影响,焚金饰、简纹衣, 以取纯朴淡雅之美,对妇女的装束也有了详细严格的规定,服饰制度与宋代程朱 理学观点有着异常密切的联系。而清代的服饰是我国服饰发展的顶峰,服饰纹样 在这时的装饰作用已达到了登峰造极的程度。清代在图案的设计上承袭十二章的 纹样,在明代的八吉祥纹样的基础上,集图案的装饰作用之能事,使之达到了繁 复的程度。这一时期,服装出现了一种叫“补子”的装饰,以“补子”的纹样代表官职 “补子”纹样的差别反映了清代等级的森严。 并且清代的帽子一改历代的式 的贵贱, 样装束,注重帽子上顶戴花翎的装饰,以花翎的不同反映不同的官职。
【清代】服饰的发展与历代服饰之间的差异,主要表现的就是各种服饰装饰纹样的繁杂堆砌,以及在图案上等级观念的反映。可以说“礼”在中国古代,是法权体系的一个重要支撑。而服饰在这一过程中,则体现了相当重要的补充作用。
中国的服饰制度始终与中国礼制思想紧密相连,使中国古代服饰纹样始终依从着 礼制而发展
礼制促进中国古代服饰纹样的特色发展 中国古代礼制成于“三皇五帝”时代,到尧舜时,已有成文的“五礼”, 欲观古人之象,日、月、星辰……以五彩彰施于五色,作服汝明。”各部联盟首领在祭祀礼仪活动中以五彩之色施与衣物上,即将十二章花纹用画与绣的方法施于冕服上。“天子衮服十二章”的起源便是由此而来。十二章花纹纹饰的次序为日、月、星、龙、山、华虫、火、 宗彝、藻、粉米、黼、黻,这说明当时的服饰图案已经很有特点了。殷商时代社会已出现了等级,但服饰形制还没形成。到了周朝时期,已逐步形成了华夏民族的礼乐衣冠体系。随着各种礼仪制度的确立,上至天子,下至庶民,无论贵贱尊 卑,都应穿着相应的服饰,皆以“礼”的精神规范自己的生活。“兴正礼乐,度 制于是政,而民和睦,颂声兴”,
1.从纹样题材内容上表现 服饰作为一种文化形态,贯穿了中国古代各个时期的历史。从服饰的演变中可以 看出历史的变迁、经济的发展和中国文化审美意识的嬗变。
【十二种纹样各有特定的象征意义】,如日、月、星,取其照临光明,如三 光之耀之意;龙是神明的象征,同时又不可捉摸,取意应变;山,象征王者的崇 高;华虫(雉),取其有文彩,表示王者有文章之德;宗彝,表示有深浅之知、威猛 之德;藻,象征冰清玉洁;火,取其向上;粉米,代表食禄丰厚;黼为斧形,象 征决断;黻作两已相背,象征善恶分明等。纹样不同,所属官阶不一样。天子之 服,十二章全用,诸侯只能用龙以下八种,卿用藻以下六种,大夫用藻、米、粉 米四种图案,士用藻火两种图案,界限分明,不可僭越。而明、清两个朝代用于 官服上标明品级的补子纹饰,更是在礼制精神下的产物,是封建帝制的标志之一。
2.从纹样色彩上表现 中国传统服色尊卑有别,等级森严,其色彩运用具有 鲜明的特定性,成为统治阶级权力与等级差别的标志与象征。从西周开始直到明 清,历代制定的舆服制度,从统治者到诸臣百官的服饰纹样色彩各有等差。例如 《周礼》中规定:“黄帝冕服,玄(黑)衣、赤(红)裳,用十二章,从公爵起视 帝服降一等用之。”《尚书大全》中记载十二章纹的色彩是:“山龙纯青,华虫纯黄 作会,宗彝纯黑,藻纯白,火纯赤。”另外,统治者祭天时服色要用青,祭祖时服 色要用玄,祭桑时服色要用绿色。“秦汉以来服色转变,令唯朝廷五服用彩”,厉禁 庶人衣彩,平民只能穿“布衣”“白衣”“皂衣”,而被称为“白丁”“黔首”。封建社会中 期以后,规定愈加明确详细,如唐代始以袍服颜色区分官员等级,除皇帝可以穿 黄色衣服外, “士庶不得以赤黄为衣”。
贞观四年规定二品以上服紫, 五品以上服绯; 《宋·舆服志》关于文武官员服饰颜色的规定是:“文武三品以上服紫,四品服绯, 五品浅绯。”而黄色自隋朝开始则逐渐成为皇帝的专用色和王权的象征。
3.从装饰形式上表现 中国传统服饰纹样装饰在很大程度上依然受到服制化、程式化制约,装饰 如 的位置要按古代服制要求或造型构图的需要, 将图案纹饰“对号入座”。 《明史·舆 服志》记载:“自黄、虞以来,元农、黄裳为十二章。日、月、星辰、山、龙、华 虫,其序自上而下为衣之六章。宗彝、藻、火、粉米、黼、黻,其序自下而上为 裳之六章。”永乐三年又定:“元衣八章,日、月、龙在肩,星辰、山在背,火、华 虫、宗彝在袖……”一般服饰图案装饰位置多选居中式、对称式、呼应式、满地式 等形式。
儒家说:“德莫大于和,而道莫正于中。”凡具有特定含义,或具有标志作 用的图案多采用居中式,如明清时期的龙袍,团龙居中,为正面造型。
如传统服饰纹样中常见的日月对应、龙凤对应,在装饰位 置上彼此关联,相互配合。此装饰形式在民间服饰应用中比较常见。满地式,在 女服纹饰中运用较多,有造型逼真的写实花卉、四通八达的几何骨架、满地排列 的地子纹等,其花式丰富,排列自由。 综上所述,“礼”在中国古代,已经俨然僭越精神文明的界限,而成为法权 体系的一个重要支撑。而在这一发展过程中,服饰体现着相当重要的补充作用, 它带有强烈的“礼”的色彩标志。
四 儒家思想与古代服饰面面观,从服饰纹样的装饰风格与内 容题材、装饰色彩以及装饰形式等方面,阐述了中国古代服饰纹样在礼制精神下 的发展特色及其传统文化内涵的体现。
中国以周礼为基础形成的一整套服饰制度, 与“礼”和道德 教化是融为一体的。穿衣戴帽不是生活小节, 而是道德大节。对此, 我们从君子 之德、妇人之德和忠孝思想三方面来加以阐述。 “君子之德”是上层社会男子 的道德标准。“君子”是与“小人”相对而言的。君子指社会地位高和有道德的 人; 小人指社会地位低和无道德的人。君子服饰的基本准则是“非先王之法服不敢服
必须按礼法的规定穿戴, 既不僭上, 也不逼下。以此为原则, 形成了一系列贵族男子服饰的规范。
不但有如何穿戴的问题, 有些服饰形制 本身也被注入了道德的内容。甚至对待服饰的态度也与道德有关。首先是把穿着 方式作为一种道德规范。
古代男子二十岁行隆重的 冠礼, 并有字,以示成人。而庶人只能用巾。因此, 冠也是士以上阶层的身分 志, 一般情况下均不能免冠。就是常说的“衣冠不整”。
儒家的清规。其次是视【“奇装异服”】为大逆不道, 严加谴责和禁止。古时称奇装异服 为“服妖”, 被 视为预示人事变乱的不祥之兆, 即所谓“天反时为灾, 地反物为妖 ”
其实, 奇装异服 往往出现在朝纲不振、礼法不严的时期, 随后发生的人事变乱甚至朝代更迭也是必 然的。第三是以服饰象征道德, 把穿着与道德教化统一起来。某些服饰的形制或含 意用道德标准来加以诠释, 使之成为穿在身上的教科书, 这可以说是中国的创 造, 也可从中看出道德教化的细致入微。服装中最典型的是深衣。深衣是一种上下 连属的男服, 上至君王下至庶人皆可穿着。 它虽然不是法服, 但圣人服之, 先王(周文 王) 爱之, 而庶人吉服只有深衣。古制的的深衣形制上也是十分严格,
【丧祭】是礼的重点, 因为人在一生中只能死一次, 所以特别重要。因 而, 主张既要厚养又要厚葬。〕”“饰终”就是给死者以隆重的礼祭, 包括准备与其身份相应的棺木明器 衣饰, 这是孝的一个方面。同时, 为寄托生者对死者的感情, 就有了丧服。由于 中国自西周以来确立的庞大而复杂的宗法制度, 使家族制长盛不衰。一族聚居地 达数十、数百里。往往是一家有喜百家庆, 一家有丧百家哀。堂表姑舅、三亲四 戚则是层层叠叠、盘根错结, 自然有近亲远亲之分。根据礼法分亲疏的原则, 丧 服也分五种, 称为“五服”(斩衰、齐衰、大功、小功、缌麻) , 按死者的亲疏分 别使用。亲越近, 用的麻布越粗。如斩衰用粗麻布, 左右和下边不缝, 同时用麻 冠、草缨、麻腰带和草鞋, 是对父母、祖父母、公婆和丈夫的丧服, 也是五服中 最重的一种。齐衰用粗麻布, 辑边缝齐, 是对继母、妻、曾祖父母等的丧服。因 对象不同, 服丧时间也不同, 多则三年(实为二十五个月) , 少则三月。这种极齐 备的系列丧服, 与礼法严格直接相关, 也是中国所特有。素而不加任何装饰的白 衣也用于天子自责。
遇到大的天灾, 天子也以此凶服自责。时至今日, 以素为凶丧之服的习俗尚有残 留, 又有欧洲以黑为丧的浸渗, 往往是黑白并用, 已无礼法可考。祭服与丧服有 所不同, 多精美庄严, 属吉服。礼书中常说的“黼黻文绣”就是指祭服。死人入 葬前的礼称奠, 入葬后的礼才称祭。祭祖是古代多种祭仪中最重要的一种。天子 祭太庙穿冕服。此时已不再是哀伤, 而是“宗庙飨之, 子孙保之”, “事死如事 生, 事亡如事存, 孝之至也。。
历代【章服制度】中有一些服饰被直接赋予忠孝的意思。如明代的“忠靖冠服”, 崇祯时为百官 燕居时用, 即取“进思尽忠, 退思补过”之意。清代的“忠孝带”是挂在腰上的巾分, 为 阔而短的带子, 初用布, 后用绸。它的用途说法不一, 其中一说是皇帝赐死时自缢 用, 不很可信。清后期在带上绣忠孝二字, 使官吏们时刻不忘忠孝。而且, 读书人一 入宦门就要佩忠孝带。光绪二十九年, 山东人王寿彭因名字有王者长寿之意, 被慈 禧钦定为状元。读卷官呼其大名时, 他已惊喜变色不知所措, 是同乡代为应答, 又为 他佩上忠孝带和荷色, 扶他走上丹陛, 然后入宫朝见皇帝。现在, 历史已经翻开了崭 新的一页, 中国古代服饰走完了她的全部历程, 中国人的衣冠服饰不可能再受儒家 思想的束缚。然而, 中国毕竟是中国, 现代服饰也有我们的规范。至于如何对儒家 道德观念批判继承, 那是值得我们深入探讨的另一个问题。 中国古代服饰艺术,作为中国传统文化的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和中国其 他艺术及其美学思想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并形成了自身独立完整的美学思想体 系。中国服饰古代艺术以其丰富的历史文化内涵,独特的风格特色存在于世界文 化宝库中。“衣冠古国”服饰之渊博,取之不尽,用之不竭。体现和继承中国古 代服饰精髓,是现代服饰文化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5、请问:如何区别汉服的礼服、常服、便服?要详细的,有细节有图最好o(∩_∩)o
1.礼服有男子的冕服(周代六冕各有与其冕相配的不同礼服),弁服,玄端等等;女子的袆衣,鞠衣,翟衣,助蚕服等等.用于礼仪场合的叫礼服(一般分作祭服和朝服两大类.有些服饰,如昏礼上所着的服饰,有时也归入礼服一类).
2. 常服有公服(官服),比如秦汉的深衣,袍,唐宋的圆领袍之类.一般普通百姓日常劳作所着的短褐之类实用服饰,也属于常服一类.这一类的范围非常广大.比如男子的圆领袍,襕袍,短褐之类,女子的襦裙之类.
3.便服为燕居之服,一般只用于私人场合,如家居或非常私人性质的朋友聚会,宴饮之类的场合.比如衫之类.
4.常服和便服的区别有时不甚分明,一件衣物,既可视作常服,有时也可视作便服.
只是一般而言,便服相对于常服,偏向于出现在更为私人性质的场合,带有一定的隐私性质,其场合的礼仪性质和公共性质较之常服出现的场合更加薄弱和淡化.
6、儒家服饰与儒家行礼
儒家服饰:在服饰制度上,表现为十分重视恢复旧有的传统,推崇古代的礼服;在服饰色彩上,强调本色;在服饰质地上,主张不应过分豪华,而应简朴。宋代各朝皇帝还多次申饬服饰“务从简朴”,“不得奢华”。特别是对妇女服饰要求尤为严格,一改唐代妇女服饰袒胸露背的风尚。并在宁宗嘉泰初年,将宫廷中除帝王后妃外,妇女所用的金石首饰,集中放火焚烧,以此警示天下。再如宋代初年妇女的发式承晚唐五代遗风,以高髻为尚,这种高髻的梳成,大多掺有假发,有的直接用假发编成各种形状的假髻,用时套在头上,这就违背了理学关于服饰简朴的原则,因而《宋史·舆服志》曰:“妇人假髻并宜禁断,仍不得作高髻及高冠。”可见,在程朱理学影响下,宋人的服饰是十分拘谨和质朴的。
儒家行礼:
1、拱手礼
在胸前拢手,由前向后收,呈拱手形。向前推,不躬身。 视距离远近,可高,不能低于胸。 日常相见礼,送别礼。
2、揖礼
在胸前抱手,轻于抱拳,重于拱手。略躬身或不躬身。 用于日常行礼,敬长上,同学朋友互敬。
3、一拜礼(拜礼)
展臂,至胸前合,拢手。男左手前,女右手前。躬身(30度)。手臂随腰部动,头不动。 用于初相见,敬长上,行家礼。只行一个。 常规大礼。
4、两拜礼(再拜礼)
展臂,至面部前,拢手。躬身(45度)。手臂随腰部动,头不动。 用于向长上行大礼。一般行一个,叫“拜”。最多行两个,叫“再拜”。
5、三拜礼(再拜额手礼)
立定,挺身,庄重。 “双手附心。”双手附在胸腹之间,男生左手在前,女生右手在前。叠并,两肘与手成直线。双手表示“与天地合其德”。天德大刚健,大恒久,大信用,大起始。地德大承载,大包容,大丰富,大付出。两德兼备而各有显。显德可以因时因境而变化。 “高揖。”双手向前上方推出,推至额头前方,两臂伸直。 “行礼(拜)。”头、颈、手臂皆不动,腰部下躬,深躬(90度)。 “兴。”起身,双手升至额前。 “再行礼(再拜)。” “兴。” “额手。”双手贴向额头,再推出。 “三行礼(三拜)。” “兴。” “礼成。”双手复位,至胸腹间。 用于敬天地祖先先师,特定场合敬父母,行人生大礼。 用于集体行大礼。 大礼站着行要行三个,叫“再拜额手”,相当于古代的“再拜稽首”。
6、叩首礼
古人因为席地坐在小腿和脚后跟上,叫“踞”、“正坐”,行这个大礼很方便。 古人行的最大礼是“再拜叩首礼”。先踞坐下去,挺直身,臀部不要离开小腿,也就是不要跪起来。先行拜礼,行两个。拜礼的动作是,双手在额前揖起,下落,手拜至前面地面,身子随手臂前倾。行第三个礼时,两手下行,分开,手心向上。躬身,手背贴在侧前方地面上,额头叩至地面。第三个礼仪动作也可以双手不分开,额头叩至手心。这三个礼仪动作表示越来越敬。今人可以再拜叩首,也可以只行一个叩首礼。站着行就是“再拜额手礼”和“额手礼”。三,表示多,再多也还是三。 只用于特定大礼,如敬天敬地敬祖先,特定场合敬先师,特定场合敬亲生父母辈祖辈,结婚那一天夫妻对拜。不可以随便行。随便行是亵渎礼仪,亵渎对方。
7、执手礼
双手平伸并出,晚辈手心向下,长辈手心向上,长辈握住晚辈的手。长辈可以坐着,执晚辈之手。 家庭礼仪。结婚时夫妻礼仪。
8、交手礼
仅用于生向孔夫子行拜师礼时,师代孔夫子还礼。孔子像上,孔夫子用的是这个还礼动作。双手在胸前交叉叠并,推出,平示。 师不能随便还这个礼。
9、鞠躬礼
垂手,躬身。鞠躬幅度可大可小,越下越敬。 颔首、躬身,长者用于还礼。
10、附手礼
双手附胸腹间,上手男左女右。 行大礼前站姿,升国旗站姿。表示诚意正心。 握手、挥手、摆手、招手、拥抱、起身、鼓掌、点头、躬身、应答、微笑、示请、示让,也是礼仪,属于“仪”、“貌”的范畴。 以上礼仪动作看似复杂,而平常只用朋友间平等对等的拱手礼和敬长的一拜礼。对方怎么行,自己怎么还,很简单。 礼的规则是有来有往,双向对等、有序有位。对方行礼,必须还礼。无论地位多高,辈份多长,都要还礼,否则就是失礼和无礼。应答、点头、躬身,都是还礼。 给天地祖先先师行礼,天地祖先先师不还礼。因为他们一直在对我们“施礼”,我们只是在还礼,报答。 礼仪动作根据礼仪的两个基本价值规则和礼义而生而定。以上只是基本规范。礼仪动作可以有变化。各地文化、风俗、习惯不同,礼仪动作也有差异。有基本定式,又有不同,才能区别,才能适宜。日本、韩国、其它儒教文化影响的国家和地区,保留有儒教文化传统,都是儒教文化的支脉。按自己的传统行礼,这样就有别有位了,适宜了。中国大陆地区,礼仪被君权弄到极端,如今业已中断,要回到周礼的本原,结合西方文化的成果,制定礼仪,接通古今中外。各地实行起来还可以有差别。 新礼继承古礼,礼仪动作拉开人的距离,使互敬。同时发展变化,顺应人心,拉近人的距离,增加“执手”礼,使互爱。通两得中合宜。 礼仪动作一改卑下之相,乾德刚毅正大,坤德典雅尊贵。行礼人乾坤合德。
7、儒家曾建立一种什么制度五服制度
“五服”制度是中国礼治中为死去的亲属服丧的制度。它规定,血缘关系亲疏不同的亲属间,服丧的服制不同,据此把亲属分为五等,由亲至疏依次是:斩衰、齐衰、大功、小功、缌麻。
最高的一级叫“斩衰”,上衣(上衣叫衰,下装叫裳)。斩衰就是最最粗糙的上衣,第一必须是生麻布,第二必须是粗麻布,第三裁剪的时候不能用剪刀,只能用刀砍,所以叫“斩衰”,第四衣服下摆不缝边。斩衰以下还有四个等级:齐衰、大功、小功、缌麻。共同特点是都用熟麻布,下摆也都缝边,它们之间的区别在于麻布的粗细。齐衰较粗,大功次之,小功又次,缌麻最细,规格越高穿的越差,这是因为不差不足以表达悲痛之情,而丧服的规格越高服丧的期限也越长。
一等斩衰,衰通“缞”。五服中最重的丧服,用最粗的生麻布制布制做,断处外露不缉边,丧服上衣叫“衰”,因称“斩衰”。表示毫不修饰以尽哀痛,服期三年。古代,诸侯为天子,臣为君,男子及未嫁女为父,承重孙(长房长孙)为祖父,妻妾为夫,均服斩衰。至明代、清代,子及未嫁女为母,承重孙为祖母,子妇为姑(婆),也改齐衰三年为斩衰。女子服斩衰,并须以生麻束起头发,梳成丧髻。实际服期约两年余,多为二十五个月除孝(“三年丧二十五月毕“)。
二等齐衰,音资崔,齐,下衣的边。齐通纃,衰通缞。是次于“斩衰”的丧服。用粗麻布制做,断处缉边,因称“齐衰”。服期分三年、一年、五月、三月。服齐衰一年,用丧杖,称“杖期”,不用丧杖,称“不杖期”。周代,父在父母服齐衰杖期,父卒服齐衰三年。唐代,为母,父在父卒皆齐衰三年;子妇为姑(婆)亦齐衰三年。至清代,凡夫为妻,男子为庶母、为伯叔父母、为兄弟及在室姊妹,已嫁女为父母,孙男女为祖父母,均服齐衰一年,杖与否,各有规定;重孙男女为曾祖父母,服齐衰五月;玄孙男女为高祖父母,且齐衰三月。
三等(大功),亦称“大红”,是次于“齐衰”的丧服。用粗熟麻布制做。服期为九个月。清代,凡为堂兄弟、未嫁堂姊妹、已嫁姑及姊妹,以及已嫁女为伯叔父、兄弟,均服“大功”。
四等(小功),亦称“上红”,是次于“大功”的丧服。用稍粗熟麻布制成。服期五年月。清代,凡为伯叔祖父母、常伯叔父母、未嫁祖姑及堂姑,已嫁堂姊妹、兄弟妻、再从兄弟、未嫁再从姊妹,又外亲为外祖父母、母舅、母姨等,均服小功。
五等(缌麻),是次于“小功”的丧服。“五服”中最轻的一种。用较细熟麻布制成,做功也较“小功”为细。清代,凡男子为本宗之族曾祖父母、族祖父母、族父母、族兄弟,以及为外孙、外甥、婿、妻之父母、表兄、姨兄弟等,均服缌麻。服期三月,五服之外,同五世祖的亲属为袒免亲,即所谓“素服”,袒是露左臂,免是用布从项中向前交于额上,又后绕于髻。
五服规定,是晚辈对长辈的丧服规定,夫妻属平辈不穿孝服,戴黑袖标即可。亲属关系超过五代,不再为之服丧,叫做出服,也叫出五服。这种礼核心就是等级和秩序,它体现了尊卑,贵贱,内外,亲疏,例如:
重男轻女:妻为夫居丧三年,夫为妻服丧只有期年,明代以前,如果父亲还在,儿子为母亲居丧也只是齐衰而不是斩衰;嫡庶的分别甚严:庶子为嫡母服丧三年(明代以后,庶子为自己的母亲也服丧三年),但是嫡子不为庶母服丧,后来改为期年丧。长子长孙在服丧中很重要。在丧制中有所谓“承重孙”,就是由于嫡长子已死,应由嫡长子的儿子承担丧祭(和宗庙)的重任。又有所谓“承重曾孙”,承重孙或承重曾孙在讣闻(讣告)中名字是列第一位的。
8、儒家的级别等级是如何区分的?又是按什么区分的?
儒学是“国学”中最基本最重要的组成部分,甚至是构成“国学”核心内容的部分,这一点已是无可争辩的事实。但何谓儒学?儒学之“学”与所谓儒道之“道”、儒教之“教”又有什么关系?这类问题历来有争论,近现代以来更有甚,而且至今没有结论。本书是如何解决这类问题呢?在这里简单地作一交代。
在历史上,对于儒家学派及其学说,确有“儒学”、“儒道”与“儒教”的不同称谓或提法,但是并没有就称谓问题进行过专门的辩论,只是在儒、道、佛之间进行过学说内容的辩论。自从西方耶稣教(天主教)传入中国之后,才真正开始了儒学是不是宗教的辩论。进入近代以后,更有将儒学、儒教区分开来的趋势。比如康有为要建立孔教,便将孔子学说当作宗教学说来看待;洪秀全反对孔子,也是从宗教的立场上反孔的。与此相对立,胡适提倡科学,便将孔子和儒家学说作为一种哲学或学问来研究,他的考据学方法更是将这种研究引向文献考证、文字考释的所谓纯学术的道路,时至今日,还有不少人将这种学问看成是真正的“学术”。甚至在西方,传统的“汉学”研究也与这种方法有关。
9、儒家思想对中国服饰有何影响?
最有名的就是 孔子“被发左衽”的典故吧,从中你就看出孔子对衣着的看法。首先这玩意极其重要,管仲那么大过错,但是保住了“周礼衣冠”,孔子就觉得他了不起。其次,儒家崇古,这玩意必须跟老祖宗一样。最后这东西麻烦啊,一点儿错都不能有。
出处《论语·宪问》:“微管仲,吾其被发左衽矣。”
自古汉人的服饰规矩是生右死左,就是汉人的汉服交领的开口都是右衽,左衽压右衽,领子呈y形;发式是束发,不披发。只有死去的人才使用左衽、披发。另外披发左衽也是蛮夷的服饰象征,子曰:微管仲,吾披发左衽矣!“披发左衽”就是典型的胡人装束。
儒家重礼仪,讲求中庸之道,所以,在这种独特的人文思想的影响下,中国人的着装讲求和谐、融洽,传统服饰始终以繁冗,宽博的主要特征出现,表达出整规、含蓄、端庄的民族性格。强调封建的伦理纲常,提倡“存天理,去人欲”。在服饰制度上,表现为十分重视恢复旧有的传统,推崇古代的礼服:在服饰色彩上,强调本色;在服饰质地上,主张不应过分豪华,而应简朴。封建礼制对服饰的影响更为具体,中国历代王朝对服饰加以礼法的约束,可谓是“贵贱之别,望而知之”。社会风尚中渗透了严格的等级尊卑观念。庶民即使腰缠万贯,按礼法规定,也不得穿不该穿的服饰,不得恃富约分。礼制就是这样层层维护特权,干预各阶层的服饰穿着,由权力的分配决定服饰的分配,超经济强制渗透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
10、儒家礼典服制的文化总和,汉服文化简介
汉服是我国儒家礼典服制的文化总和,自从三皇五帝延续至今(清代被迫中断),通过连绵不断的继承完善着自己, 汉服文化 是一个非常成熟并自成体系的千年文化。将诶下来,就让我们一起去了解关于汉服的介绍吧。
中国又称『华夏』,这一名称的由来就与汉服有关。中华天朝重衣冠礼仪。《周易·系辞下》曰“是以自天佑之,吉无不利,黄帝、尧、舜垂衣裳而天下治,盖取诸乾坤。”周公制周礼而治天下,被儒家尊为圣人。周礼通过《仪礼》、《周礼》、《礼记》的服章和仪式表现出来,因而衣冠、礼仪往往用来代指文明,汉服是礼仪的载体。
《春秋左传正义》疏:“夏,大也。中国有礼仪之大,故称夏;有服章之美,谓之华。华,夏一也。”华夏皆谓中国,而谓之华夏者,夏,大也。言有礼仪之大,有文章之华也。中国者,聪明睿知之所居也。万物财用之所聚也,贤圣之所教也,仁义之所施也,诗书礼乐之所用也。“亲被王教,自属中国,衣冠威仪,习俗孝悌,居身礼义,故谓之中国”。《尚书正义》注:“冕服采章曰华,大国曰夏。”
中国自古就被称为“衣冠上国、礼仪之邦”,而“衣冠”便成了文明的代名词。五胡乱华之时,原先在中原地区的贵族和平民纷纷逃亡到江南,保留了中原文明的火种,而逐渐把江南开发成繁华富庶之地,这一事件史称“衣冠南渡”。
汉服体系展现了华夏文明的等级文化、亲属文化、政治文化、重嫡轻庶、重长轻幼以及儒家的仁义思想。在中国古代的宗法文化背景下,服饰具有昭名分、辨等威、别贵贱的作用。
“汉服”一词的文物记载最早见于《马王堆三号墓遣册》:简四四“美人四人,其二人楚服,二人汉服”。最早的文献记载,是东汉蔡邕的《独断》:“通天冠:天子常服,汉服受之秦,《礼》无文。”,最早的正史记载见于《汉书》:“(龟兹公主)后数来朝贺,乐汉衣服制度,归其国,治宫室,作檄道周卫,出入传呼,撞钟鼓,如汉家仪。”直接与汉朝重建的周礼服制体系有关。正如胡人传统服饰被叫做“胡服”,中国传统服饰被称之为“汉服”。所以,后来“汉服”这个词汇的基本内涵也固定下来,即汉族传统服饰。
在漫长的历史中“汉服”逐渐成为汉人自我认同的文化象征。在唐代樊绰的书中就明确的称大唐的服饰为“汉服”。到了宋元明时期,一些异族酋长也明确地用“汉服”来指称汉人服饰,如“辽国自太宗入晋之后,皇帝与南班汉官用汉服;太后与北班契丹臣僚用国服,其汉服即五代晋之遗制也”,元代修《辽史》甚至专门为汉服开辟了一个“汉服”条。
公元1645年,满清入关后,为了毁灭汉族的民族意志,在攻占江南时立即下达“剃发易服令”,1645年农历6月15日,颁布剃发令,严令汉族人民剃发,随即在农历7月9日,下令“衣冠悉遵本朝制度”,严令在几个月内毁弃汉族服饰,改穿满族服装,违令者斩,绵延了4千余年的汉服文化在满清政府的残酷暴力的政令下突然消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