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通史婚礼
1、婚的组词有哪些
婚友
[hūn yǒu]
有婚姻关系的亲戚、朋友。
婚室
[hūn shì]
娶妻成家。
赖婚
[lài hūn]
与人订婚后,反悔抵赖
正婚
[zhèng hūn]
亦作“正昏”。指符合礼制的婚配。古人一般以男子二十岁至三十岁、女子十五岁至二十岁于春秋两季嫁娶为正婚。 晋 孔晁 《答马昭》:“ 晁 曰:‘有女怀春’,谓女无礼,过时故思;‘春日迟迟’,蚕桑始起,女心悲矣;‘嘒彼...
宾婚
[bīn hūn]
谓招待宾客与举行婚礼。
世婚
[shì hūn]
世代为婚。
逼婚
[bī hūn]
强迫婚嫁。
悔婚
[huǐ hūn]
订婚后一方废弃婚约
婚龄
[hūn líng]
[legally marriageable age] 法律规定的最低结婚年龄
通婚
[tōng hūn]
双方结成姻亲
婚礼
[hūn lǐ]
1.结婚的仪式,通常包括伴随的庆祝活动 2.结婚的欢庆或仪式
二婚
[èr hūn]
1.再婚。多指妇女。《古今小说·蒋兴哥重会珍珠衫》:“他也是续弦了,原对老身说,不拘头婚二婚。” 柳青 《狠透铁》:“你说年纪大些的那号二婚女人,我坚决地不信。为啥哩?她们专意爱的好劳动人嘛。”2.用以称再嫁的妇女...
冥婚
[míng hūn]
谓将已死男女结为婚姻。
婚假
[hūn jià]
国家给予结婚者的法定假期
晚婚
[wǎn hūn]
[marry at a mature age;late marniage] 在法定结婚年龄之后若干年结婚
抢婚
[qiǎng hūn]
抢劫妇女成婚;抢亲
泛婚
[fàn hūn]
在某些共同生活的社团里实行的婚姻,即每个男人被看作是每个女子的丈夫;反之亦然
婚仪
[hūn yí]
结婚的仪式。
新婚
[xīn hūn]
才结婚
梅婚
[méi hūn]
指再嫁再娶、梅开二度的婚姻
婚期
[hūn qī]
结婚仪式举行的日期
降婚
[jiàng hūn]
下嫁。
银婚
[yín hūn]
[silver wedding] 结婚25周年纪念日
婚约
[hūn yuē]
1.男女双方对婚姻的约定 2.有法定资格订婚者之间的正式订婚
离婚
[lí hūn]
脱离夫妻婚姻关系
后婚
[hòu hūn]
再婚妇女;二婚
朝婚
[cháo hūn]
朝见与婚娶。
未婚
[wèi hūn]
还没有结婚
和婚
[hé hūn]
犹和亲。 清 龚自珍 《蒙古册降表序》:“夷考前史, 汉 唐 有国之年,降主远嫁,谓之和婚。”参见“ 和亲 ”。
再婚
[zài hūn]
再次结婚
幽婚
[yōu hūn]
亦作“ 幽昏 ”。 魏 晋 志怪小说中谓人与鬼结婚。如 范阳 人 卢充 年二十,先冬至一日,出宅西猎戏,过 崔少府 墓,与 崔 氏亡女成婚三日,后生一子。见 晋 干宝 《搜神记》卷十六。后亦指非人间配偶。 宋 苏轼 《花落复次前韵》:“人间草木非我对,奔月偶桂成幽昏。”
婚家
[hūn jiā]
亲家。
婚币
[hūn bì]
婚娶的聘礼。
婚媾
[hūn gòu]
1.婚姻;嫁娶。 2.有婚姻关系的亲戚。
已婚
[yǐ hūn]
长篇小说,主人公宋斯如是个软件工程师,已婚,事业上小有成就,但婚姻生活遇到危机。面对着家庭、事业、爱情、亲情等的种种问题,如何面对?《已婚》娓娓道来,令人沉思。作者, 雍穆贝勒,本名李浩,中文毕业,做过高中教师,读书网编,记者,现供职电台。并获十六届全国青年征文大赛“未来作家奖”。
眉婚
[méi hūn]
以眉目传情,心许成婚。 宋 《行香子·代赠》词:“十年心事,两字眉婚,问几时,真箇行云。” 况周颐 《蕙风词话》卷二:“‘眉婚’二字新奇,殆即目成之意。”
适婚
[shì hūn]
[old enough to get married] 适合结婚年龄的适婚青年
腹婚
[fù hūn]
旧时由双方父母给胎儿预定的婚姻。
指婚
[zhǐ hūn]
清 制,皇族子女的婚嫁,由皇帝批定,称为“指婚”。
劫婚
[jié hūn]
犹抢亲。
婚配
[hūn pèi]
结婚;结亲(多就已婚未婚说)
觅婚
[mì hūn]
求婚。
提婚
[tí hūn]
男家或女家向对方提议亲事
婚书
[hūn shū]
旧式结婚的文约
卖婚
[mài hūn]
亦作“ 卖昏 ”。谓索取高额财礼的买卖婚姻。
婚对
[hūn ì]
婚配。《晋书·卫瓘传》:“ 武帝 敕 瓘 第四子 宣 尚 繁昌公主 , 瓘 自以诸生之胄,婚对微素,抗表固辞,不许。”《南齐书·刘瓛传》:“﹝ 刘瓛 ﹞年四十馀,未有婚对。”宋 郭彖 《睽车志》卷五:“女已长,婚对当及时,不宜缓也。”
求婚
[qiú hūn]
要求与己结婚
婚帖
[hūn tiē]
旧时订婚,由男女家写明订婚者姓名、生辰年月、家庭身份等,互相交换的柬帖。《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第三四回:“无论他出身微贱,总是明媒正娶的……有他的礼书、婚帖在这里。”
订婚
[dìng hūn]
订立婚约
皮婚
[pí hūn]
[leather marriage] 结婚三周年纪念
论婚
[lùn hūn]
谈论婚事。
约婚
[yuē hūn]
订立婚约。
多婚
[ō hūn]
见“ 多昬 ”。
婚姻
[hūn yīn]
1.嫁娶的事 2.男人和女人结为夫妻;已结婚的状态
联婚
[lián hūn]
缔结婚姻关系。《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第八十回:“况且 满 汉 没有联婚之例,那里来的这个话。” 郭沫若 《孔雀胆》第一幕:“今天我们 云南 和 大理 联婚,但还缺少一位月下老人,所以要请你在参知政事之前,还要参知婚事。”
婚嫁
[hūn jià]
结婚的行为或礼仪
议婚
[yì hūn]
说亲;商谈联姻之事。 金 王若虚 《太乙三代度师萧公墓表》:“年十六,父兄议婚。师曰:‘性喜出家,不愿娶也。’” 清 蒲松龄 《聊斋志异·青蛙神》:“虽故却之,而未敢议婚他姓。” 樊增祥 《樊山判牍续编·批周清存禀词》:“此女在尔家多年,虽媳犹女,仰即妥为议婚,勿稍草率。”
合婚
[hé hūn]
1.结为婚姻。 2.旧俗,婚前男女双方交换庚帖,以卜八字是否相配,谓之“合婚”。
请婚
[qǐng hūn]
亦作“ 请昏 ”。求婚。《左传·昭公四年》:“ 椒举 遂请昏, 晋侯 许之。” 晋 石崇 《王明君辞序》:“ 匈奴 盛请婚於 汉 , 元帝 以后宫良家子 昭君 配焉。” 明 徐渭 《蜀汉关侯祠记》:“愚以为即使有之,特加於请昏之狡 吴 , 芳 与 士仁 等之携贰,而不知彼三人者,皆 汉 贼,非可与语於士大夫。” 范文澜 蔡美彪 等《中国通史》第三编第四章第一节:“《通鉴》在 唐太宗 贞观 八年(六三四年)记载 吐蕃 遣使来请婚事。”
金婚
[jīn hūn]
[golden wedding] 欧洲风俗指结婚五十周年
2、同样是结婚彩礼,古人比起现代会更难一些吗?
要说古代的彩礼,就必须说到“六礼”。根据西汉礼学家戴圣所编的《礼记•昏义》记载,古人结婚有“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六礼。”结婚时的“六礼”是古代贵族必须遵循的结婚程序,如果是头婚,“六礼”必须具备,缺一不可。此外,先秦时期庶人娶妻没有这么严格,省去了“问名”和“纳吉”两个程序。原因是先秦时期的庶人地位低,没有名字,也没有宗庙,所以省略了“问名”和“纳吉”。这种风俗,一直沿用到了清代。当然,现代也有“问名”,主要是拿去核对八字,只是一个形式,无伤大雅。
古代婚姻
在“六礼”当中的第四个程序“纳征”又叫“纳币”,就是我们现在所谓的“彩礼”。此外,“征”即“成”的意思,使者纳币以成昏礼。按照我们现代人的话来说,缴纳了彩礼,婚事就成了。
现在的“纳征”其实就是送钱,阔绰一点的送房子和车子。那么古代“纳征”男方会送什么东西呢?由于每个朝代不一样,所以“纳征”时给的彩礼也不同。
先秦时期的“纳征”封建社会等级森严,庶人和贵族是不能相比的,所以对于“纳征”送的物品也各不同。那么,在先秦时期庶人和贵族主要送什么物品呢?
天子纳妃
根据《礼记》的说法:“庶人则缁帛五两;卿大夫则玄纁,玄三纁二,加以俪皮;及诸侯加以大璋,天子加以谷圭。”意思是:庶人娶妻用布帛一匹。卿大夫娶妻时则用三匹黑色布帛和两匹浅红色的布帛,外加成对的鹿皮作为彩礼。诸侯娶妻用宝玉,天子娶妻用礼玉作为彩礼。
春秋时期平民老百姓结婚主要送一匹布,所以《礼记•杂记下》就说:“纳币一束,束五两,两五寻。”在先秦时期,计量单位是十个为一束,一束为五两,一两为五寻,一寻为八尺。合计一束为四十尺,即“一匹布”。一匹布有40尺,那么有多少米呢?按照现在的算法据说有13米多长,按照周代的算话有8米多长。古籍很多人在幻想,如果是现在多么希望一匹布就能娶一个老婆。别以为在古人结婚就很容易,在先秦时期这么长的布料,不是普通人都能消费的起的。
两汉时期的“纳征”根据《白虎通•嫁娶》对纳征的记载:“纳征玄镇、束白、俪皮,玄三法天,维二法地也。阳奇阴偶,阴阳道之大也。离皮者,两皮也。”汉代贵族男子结婚讲究五行阴阳调和,婚礼制度基本与先秦时期的婚礼制度相同。比如,皇太子娶妻必备黑色和浅红色的布帛三匹外加两张麋鹿匹,总共有三十种物品作为彩礼。那么,民间用什么物品作为彩礼呢?
根据唐代杜佑在《通典》对汉代纳征的记载:“后汉之俗,聘礼三十物,以玄纁、羊、雁、清酒、白酒、粳米、稷米、蒲、苇、卷柏……凡二十八物,又有丹为五色之荣,青为东方之始,共三十物,皆有仪俗。”
由于民间结婚“纳征”与贵族送的彩礼无法相比,所以在汉代民间效仿贵族们的做法,采用三十种常见的物品来代替。《通典》所说的这三十种物品,普通百姓家庭基本能备齐,且这些物品,也具有很深刻的象征意义。所以,象征意义重大,不比贵族所送的彩礼差。
魏晋南北朝时期的“纳征”晋武帝司马炎太康八年(公元287年)皇太子结婚,“纳征”所用物品为“玄纁束帛加谷珪,马二驷,羊雁酒米如故。”晋武帝的婚礼制度是按照两汉三国时期的婚礼制度来的,纳征所送的物品与前朝相同。到了后期皇太子结婚时所送的彩礼为白羊一口,玄纁帛三匹,绛二匹,绢二百匹,兽皮二枚,钱二百万,玉璧一枚,酒十二斛,白米十二斛(林甘泉主编的《中国经济通史》考证:1斛=1石,汉代1石=2斗,1斗=13.5斤,1石=27斤米。)马六匹。
古代美女
南北朝时期,南北婚俗各有所异。南朝是汉人建立的王朝,而北朝属于汉化的游牧民族建立的王朝。所以,南朝政权大多按照两晋时期的婚礼来制定的。
南朝宋明帝泰始五年(公元469年),太子纳妃,皇帝想用谷珪和虎皮作为彩礼。礼仪官认为玉器和虎皮不够隆重,必须加豹和熊皮。后来,皇帝应允,太子纳妃用玉一块,虎皮两张。外加豹、熊罴皮各两张。
而北齐的纳征之礼,比南朝所送的彩礼要丰富许多。皇子结婚用黑色的布帛3匹,浅红色的布帛两匹,丝帛十匹,大璋一个,虎皮两张,锦采六十匹,绢两百匹,羔羊一头,羊四头,牛犊两头,酒黍稷稻米各十斛,从车百乘。
此外,文武百官所送的彩礼也有严格的规定,一品以下至从三品用璧玉,四品以下璋璧皆无,兽皮2张;百官一品以下至从五品用豹皮两张,六品以下至从九品,用鹿皮两张,锦彩六十匹。
还有新婚时迎接新娘的从车也有限制,皇子有一百辆,百官一品五十辆,二、三品官员三十辆,四、五品二十辆,六、七品十辆,八品以至庶人五辆马车。南北朝时期平民所送的彩礼,与隋唐时期民间所送的彩礼大体是相同的。
隋唐时期的“纳征”《隋书•礼仪志》载:“后齐聘礼,六礼皆用羔羊一口,雁一双,酒黍、稷、稻、米、面各一斛;自皇太子与王以下至九品皆同;流外及庶人则减其半。”隋朝皇太子与封王“纳征”时用“玄三匹,纁二匹,束帛十匹,大璋一,兽皮二, 绢二百布, 羔羊一口, 羊四口, 犊二头, 酒、 黍、稷、稻面各十斛。”这个和北齐皇族纳征时所用的物品是相同的。而唐朝的婚礼也沿袭了隋朝的制度,不过对大臣的纳征物品作了规定。
隋唐美女
根据《新唐书》的记载:其诸臣之子,一品至于三品为一等,玄纁束、乘马,玉以璋。四品至于五品为一等,玄纁束、两马,无璋。六品至于九品为一等,玄纁束、俪皮二,而无马。俪皮二,内摄之,毛在内,左首,立于幕南。其余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大抵皆如亲王纳妃。
唐朝大户人家一般采用“以聘财为信”,按照个人的财力来酌情给予的彩礼。普通老百姓,讲究吉祥,与汉代民间婚礼同俗。按照《酉阳杂俎》的说法,隋唐民间的聘礼固定为九种:“合欢、嘉阿禾、阿胶、九子蒲、朱苇、双石、棉絮、长命缕、干漆”,各项物品皆有祝福夫妻爱情永固的意义,比如:“胶漆取其固;绵絮取其调柔;蒲苇为心,可屈可伸也;嘉禾,分福也;双石,义在两固也。”唐朝民间结婚与汉代的民间“纳征”时所用的聘礼差不多。唐朝只是对汉朝纳征时所用的30种物品做了缩减。虽然说这些东西不值钱,但是象征意义很大。
宋朝时期的“纳征”宋朝“纳征”叫“纳财”,婚嫁讲究轮财力说媒,无论是贵族还是庶人,基本跟财力挂钩。根据《宋史•礼志》记载:“诸王纳妃,用金器百两,彩千匹,钱五十万,锦绮、绫、罗、绢各三百匹,销金绣画衣十袭,真珠翠毛玉钗朵各三副,函书一架缠束帛,押马函马二十匹,羊五十口,酒五十壶,系羊酒红绢百匹,花粉、花幂、果盘、银胜、罗胜等物。” 这只是宋朝贵族纳征时所用的彩礼,而在纳采的时候还要用羊二十头,酒二十壶,彩帛四十匹。羊、酒、彩各加十,菜叶一百斤,头嬃巾段、绫、绢三十匹,黄金钗钏四双。
在之前的朝代,大多数是用大雁和鹅,而宋朝贵族都不用雁。可以说宋人结婚非常的奢华,不得不说宋朝的确是一个富裕的朝代。即便是宋朝,面对战争也奉行“能用钱解决的问题,尽量不使用武力!”所以,宋仁宗在位期间与辽国40年没动用兵革。在宋仁宗去世时传到辽国,辽道宗耶律洪基还为其建立了衣冠冢,辽宋40年没有打仗,这跟宋朝的财力庞大有着非常密切的关系。
古代彩礼
虽然说,贵族很奢华,但是民间并非这么大的财力。朱熹在《家礼》中说:“纳币少不过两,多不过十,今人多用钗钏洋酒果实。”也就是说,民间男子娶妻纳币不用像宋朝贵族那样“宗室子聘礼赐女家白金五千两”。 普通的富贵人家也没有那么多钱,所以大多数用金钏、金锭、金帔坠“三金”居多,外加一些酒水和果品即可。
在《东京梦华录》中也记录了当时宋朝结婚时的场景:“凡娶媳妇,先起草帖子,两家允许,然后起细帖子,序三代名讳,议亲人有服亲田产官职之类。”除此之外,男方家的亲人还可以到婆家看新娘,如果看中就以钗子插头上,谓之“插钗子”;如果不如意,就留下一两端彩缎,与之压惊,则此亲不成功。从朱熹的《家礼》和《东京梦华录》来看,民间也没有那么奢华,不过宋朝的皇室将婚礼办的确很奢华隆重,其他朝代为之失色。
明朝时期的“纳征”明朝婚礼制度,于正统七年(1442年),明英宗朱祁镇大婚时开始制定仪。根据《明史》的记载:“纳征用玄纁、束帛、六马、谷圭等物”并制词:“兹聘某官某女为皇后,命卿等持节行纳吉、纳徵、告期礼。”皇太子纳妃,傧相出告,使者入陈玉帛礼物,不奠雁,宣制曰:“某奉制告成。”
古代新娘
明朝的庶人婚礼,在《明史》当中也有规定:凡庶人娶妇,男年16,女年14以上,并听婚娶。婿常服,或假九品服,妇服花钗大袖。其纳采、纳币、请期,略仿品官之仪。有媒无宾,词亦稍异。亲迎前一日,女氏使人陈设于婿之寝室,俗谓之铺房。至若告词、醮戒、奠雁、合卺,并如品官仪。见祖祢舅姑,舅姑醴妇,亦略相准。
在明代的婚礼,南北嫁娶礼俗各异。南方纳征,常用钗币、酒牲、梹榔,随俗。上户通用的银子不过15两,中户所花费不过10两,下户花费不过6两。在明武宗朱厚照正德年间,明代学者黄佐在《泰泉乡礼》中说:“近日纳采、纳征者,止用细茶一盒,纳钗物其中,尤为简便,可以通行。其送礼之人,非隔水路者,毋得多与铜钱,下程惟待以酒饭。”从黄佐的记叙来看,在明代的南方娶妻用一盒茶叶和金钗就可以将老婆娶回家。
清朝时期的“纳征”根据《清实录•顺治朝实录》记载:清朝的婚娶有纳币之礼,和硕亲王、及和硕亲王未分家之子。纳币时用“珍珠、金、银、花缀、糚缎、蟒缎、素缎、袍、褂、裙、共九袭。蟒缎、素缎、衾、褥、七床。外加金项圈一个。”对于一个皇族而言,从纳币的物品来看不是很奢侈,即便是普通富豪在当时也能出得起。
清朝美女
清朝的平民结婚的时候,用一套衣服,被褥一床,金耳环一副。定期的时候用羊一只,酒三坛。娶妻时宰猪、羊、二口,酒五坛。从《清实录顺治朝实录》来看,婚礼很朴实。不过,对于清朝普通家庭而言,用金耳环,宰猪羊也是一笔不小的开支,在当时应该也很隆重了。
除了史书里面有记载关于 “纳征”,清朝从很多文学作品当中也可以看到,比如吴敬梓《儒林外史》第十回:“到第三日,娄府办齐金银珠翠首饰,装蟒刻丝绸缎续罗衣服,羊酒、果品,共是几十台,行过礼去。”这是民间大户结婚所使用的物品。像清代学者姚廷遴在《历年记》中自叙中说:“送纳币礼20两,并报日结亲。三月,又付银30两,赎祖母膳田卖钱清芝者。初十日,叔祖备酒送余往乡,临行,大伯送铺盖一副,二伯送银四两,叔祖又赠我四两。”在清朝时期,一两的银子价值1000-1500枚铜钱。一出手就是几十两,应该是大户人家了。如果说有钱,出手都很阔绰,七大姑八大姨都有钱拿。
此外,在清代浙江婚俗,纳采与纳征合并,先用婚书拜帖书二姓合姻之礼,聘金多少不同。多至二、三百元,少则至二、三十元。再备月饼、冰糖、榔槟、豚肩、老酒、烛炮、礼香等物,总之家里有什么都可以作为聘金。纳币的时候男家用缎绸、布匹等物,令媒人送至女家。据说,送绸缎布匹都是富人家才用的,而贫困家庭很少采用绸缎和布匹。至于那些,很贫穷的人家,其实家里有几亩良田,能养活媳妇,基本可以娶到媳妇,而彩礼一切从简!
结婚不要攀比,量力而行!从古代“纳征”的物品来看,宋朝的贵族婚礼最奢侈,清朝对于不同等级的亲王、郡王、贝勒、贝子都有不同的规定,纳币也是不俗。对于民间婚姻,主要讲究门当户对,贵族往往与豪族联姻,普通老百姓和贵族阶级在嫁娶时期,所送的彩礼,还是有很大的差距。由于不同时代拥有不同的婚俗习惯,彩礼也随着时代的变迁而改变。比如上个世纪60年代结婚,聘金4元钱,聘礼2斤糖。外加双人床、热水瓶、脸盆和痰盂花费大约100块。到了70年代,需要“三转一响”也就是手表、自行车、缝纫机、外国收音机,大约400元左右。80年代结婚流行三大件电视、洗衣机、冰箱,这些东西在今天看来不算什么。但是,在哪个年代很少有家庭买得起。其实,现在结婚也是一样,普通家庭和富豪不能攀比。虽然说彩礼不能免,但是量力而行即可。
3、古代封建礼制是什么?
古代封建礼制指的是通过礼仪定式与礼制规范塑造人们的行为与思想;通过法律的惩罚维护礼法的绝对权威。
中国历史悠久,拥有五千年文明,号称礼仪之邦。古代社会与国家管理方式既非法制社会,也非通常人们认定的人治社会,而是礼法社会。礼法是礼制与法律相结合的概念,融入哲学家的思想,法学家的智慧和政治家的实践。
(3)中国通史婚礼扩展资料:
礼制的目的:
封建礼制最终的目的是通过规定人与人的之间的关系礼法,来维护一个稳定的社会统治秩序,最终的目的是为了维护统治者的统治。其成功之处是在于用较小的投资换来了较大规模的领土和人口,通过树立皇帝的绝对权威从而达到巩固统治的目的。
虽然现在中国进入了法治社会,可是在任何地方,我们还可以看见礼制对我们生活的影响。礼制有它的成功的地方,可以也有它的局限性。
过多的强调礼制,会削弱个体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只有抛弃了传统等级观念的礼制才能真正起到和谐社会和人际关系的作用,同时不会扼杀社会的整体创造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