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有房子可以迁户口吗
1、有房子怎么迁户口
法律分析:1、买房后应马上办理房权证,然后带着房权证找房屋所在地居委会,让居委会出具户口准许迁入证明;之后带着该证明到房屋所在地派出所出具同意迁入证明2、带着办好的证明到户口所在地居委会出具准许迁出证明,之后再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雹碧具同意迁出证明3、带着材料前往房屋所在地居委会办理迁入手续,让居委会编好户号,之后带着全部手续到房屋所在地办理迁入手续4、房屋所在地派出所受理迹扰后,同意迁入,把材料档案输入保存。
户口迁移,是中国户口登记制度实行在常住地登记户口的原则。公民常住地发生变化以后,应将户口迁移到现住地,即进行户口迁移。我国户口迁移政策内容十分广泛,涵盖了干部、职工及其家属、学生、军人及其家属等各类群体。买房迁户口所需要姿肆旦的手续:
第一、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
第二、迁入地派出所同意迁入。
第三、向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
第四、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
第五、持户籍证明和相关证明材料(你的理由)前往迁入地的市级公安局户政科申请迁入。
第六、户政科签发《准迁证》。
第七、持《准迁证》回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出并开迁移证。
第八、持迁移证、身份证去迁入地派出所入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2、有房本就可以迁入户口吗
法律主观:一、有居住权是否可以迁入户口
不可以的。
民法典颁布后居住权得到法律上的认可,居住权的内容,只能作为居住之用,如果带有其他目的,特别是商业目的,非居住权。居住权的客体可适于已经存在且适合居住的建筑物比如房屋。居住权的范围,不仅满足个人需求,也包括与其同住的家庭成员、负有照顾义务的人或是允许共用之人。此外,宠物也包括在居住权的利用范围之内。另外,居住权不可让与他人而形成他人的单独使用。居住权的设立是依照约定而来的,户籍的迁入与居住权没有必然的联系。
根据《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八条,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二、与居住权无关的迁移户口有哪些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液销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哪雹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三、户口落户是都就有居住权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居住权是用益物权,需要通过签订居住权合同或者遗嘱的方式来设立,并不是户口落户就有了居住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七条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
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李埋帆者名称和住所;
(二)住宅的位置;
(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
(四)居住权期限;
(五)解决争议的方法。
第三百六十八条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
3、有房子可以迁户口吗
法律分析:有房子是可以进行迁户口的,但是要出具购房者的申请书,产权证和购置合同,贷款买的房子,还需要准备抵押的合同和借款的合同,户口本,结婚证,家庭人员身份证等等。如果户口和房子是同一城市的,是可以把户口迁到房子所在地的,如果户口和房子不是同一城市,当然各地政策不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4、有房产证可以迁户口吗
通常有房产证,就可以迁移户口的。
1、如果需要迁入的房产证上已经着落了产权人的户口,现在需要迁入户口的人与房产证已经落户的产权人是允许随迁户口的亲属关系或配偶关系,那么房产证上的名字和迁户口人的名字可以不是一个人。
2、如果需要迁入的房产证上没有着落了产权人的户口,那么房产证上的名字和迁户口人的名字就必须是同一个人,只有当产权人迁户后,其它相关亲属才能迁入或同时随迁。
拿到房产证后迁户口的流程如下:
1、购房者持以上的有关证明材料到派出所申请;
2、凡被批准购房入户者,到派出所领取《准予迁入证明》;
3、回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手续;
4、凭《准予迁入证明》(第三联)及《户口迁移证》、身份证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第四条
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5、有房产证可以迁户口吗
【法律分析】:可以,房产证抵押在银行不能转户口,但是可以到银行把房产证原件暂时拿出来,办理好户口迁移后,再还回去。迁移申报材料:迁移户口申请;接收单位证明;拟迁移户口人员户籍证明及户成员关系证明或公证书;申请人和拟迁移户口人员的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房产证原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六十九条 公民申请投靠迁移,应当提交以下材料:(一)投靠人和被投靠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二)被投靠人的房屋产权证或宅基地使用权证;(三)家庭成员身份及相互关系证明;(四)夫妻投靠的需提供结婚证,未婚子女投靠父母的需提供未婚证明,离异子女投靠父母的需提供离婚证或者法院判决书。(五)农村地区的投靠迁移需提供乡级人民政府和村委会出具的同意接收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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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有房产证可以迁户口吗
在办理房产证落户时,不仅仅只需要房产证,还需要满足落户的其他条件,以及准备好相关的资料,才能进行落户。可以。通常有房产证,就可以迁移户口的。如果需要迁入的房产证上已经着落了产权人的户口,现在需要迁入户口的人与房产证已经落户的产权人是允许随迁户口的亲属关系或配偶关系,那么房产证上的名字和迁户口人的名字可以不是一个人。
如果需要迁入的房产证上没有着落了产权人的户口,那么房产证上的名字和迁户口人的名字就必须是同一个人,只有当产权人迁户后,其它相关亲属才能迁入或同时随迁。
什么房子不能落户1、商业公寓。
商业公寓不能入户,也就是业主的子女不能拥有楼盘所在地的户口,那么就失去了入读该地段学校的资格。商业公寓就是在商业用地上盖了住房,但是房屋的性质还是商业的。只能作为办公场所注册备案,但不能迁入户口。
2、原房主户口未迁出的二手房。
买家付钱买房之后却发现原来的户主没有把户口迁出去,这个时候买家就不能落户了。因此,在进行二手房交易的时候,一定要等原户主迁出户口后再付全部的钱,而且要提前商量好违约的赔偿,保护好自己的利益。
3、违建房屋。
违规建造的房屋没有经过国家的批准,肯定也就无法落户了。有些购房者就是为了贪图便宜,敢冒风险买了这种房屋,最后的结果往往是“钱房两失”。
4、小产权房。
小产权房是没有国家颁发的房产证,这种情况下也是没有帆含办法办理落户。同时小产权还不受法律保护,如果遇到拆迁等情况的话,往往住户是得不到相应的赔偿。
5、查封房。
售房者所卖的房子如果是因其他纠纷、所有权有争议涉及民事诉讼或刑事案件等原因,导致房屋被法院查封,那么在这种情况下,这类房屋也是无法过户的。
6、抵押房。
有贷款的房屋在房产证上会有抵押记录,卖房人需要到银行办理解抵押手续之后,才可以过户。有些卖房人需要借用买房人的首付款去办理解抵押手续。一旦出现这种情况,买房人要注意防范资金风险。如果买房人将首付款私下给了卖房人,但是卖房激和人没有把钱用于解态铅笑抵押,将会给买房人造成资金损失。
7、在临沂经开区李公河有一套公建楼可以落户口吗?可以的话需要如何办理,需要什么手续
当事人购房后,在当地参加社保达到1年的,可以迁入户口,需要交验的证件、资料及手续,当事人可以参照如下办理:
1,带上当事人的身份证、户口本、房屋产权登记证、购房合同、原始收据、居住证、社保参保证明等证件及资料;
2,去户口所在地村(居)委出具同意户口迁移的证明;
3,户口接收地村(居)委会出具同意接收户口的证明;
4,带上上述证件及资料,去户口迁入地的辖区派出所,申请迁入户口,领取户口“准迁证”;
5,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开出《户口迁移证》;
6,携带上述资料,去户口迁入地的辖区派出所户籍科,根据工作人员的提示,办理落户手续即可。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发〔2014〕25号文件进一步推进户脊斗数籍制度改革的意见》(鲁政发〔2014〕18号):
二、进一步调整完善户口迁移政策:
(二)市域放开。设区市(不含济南、青岛)范围内的本市户籍人销笑口,在市区内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或合法稳定就业,同时按规定参加当地社会保险1年以上的,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樱首未婚子女、父母,可以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本市以外人员,在本市市区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和合法稳定就业,同时按规定参加当地社会保险1年以上的,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婚子女、父母,可以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不得设置面积、金额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