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婚假产假等规定
1、法定婚假丧假产假多少天
法律主观:在我国男女双方结婚的,那么可以享受三天的婚假,如果女方怀孕的,那么女方可以享受九十八天的产假,男方有陪产假。一、国家法定婚假产假多少天1、产假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顷兆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2、婚假2015年1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案(草案)》规定,符合政策生育的夫妻备敬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至于生育假如何延长,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等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办法。二、婚假出国申请书怎么写1、标题:请假条顶部正中写标题2、称渭:首先顶格写称谓,即向谁请假,注意应加上其职务,以示尊重。3、请假原因:第二行空两格开始写正文,说明请假事由是婚假申请邮件,并注明请假的类别,如病假、事假、婚假、产假、丧假、年假、工伤假等等。4、请假起止时间:X月X日至X日,共X天。5、请求批准:如“请批准”、“特此请假、恳望批准!”6、祝颂语:如:“此致敬礼”7、请假人签名:请假条可以打印,但签字一定要手签。签名要右侧对齐。8、请假时间:在签名下面,写上请假条书写的日期。三、产假期间工资如何发放第一,保胎假,工资按照病假发保胎假是由医生开证明,所以按病假待遇发放工资。第二,产前假,工资按八成发。怀孕7个月以上,如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产前假两个半月。部分属于地方法规规定必须给假的情况,单位应批准其休假,工资按照员工以往每月实发工资标准的八成发。第三,产假,领生育津贴产假包括:98天+30~60天(各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延长生育假)+15天(难产)+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个婴儿),领生育津贴。生育津贴是国家补贴给企业,用来发放产假期间工资的,但它的计算方法与公司在社保处的申报工资基数有关,所以实际中的生育津贴与产假工资并不相等,所以有规定:产假工资和生育津贴,就高领取,简单说来就是:1、如果员工的产假工资(即员工以往每月的实发工资标准,下同)高于生育津贴,那就按产假工资发员工就OK,生育津贴下来,归企业.2、如果员工的产假工资低于生育津贴,那可以先按产假工资发员工,然后生育津贴下来,将与产假工资的差额补给员工,剩下的还是归企业.第四,哺乳假,六个半月按照工资八成发,再延长期间按七成发。女职工生育后,若有困难且工作许可,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单位批准,可请哺乳假六个半月,工资按员工以往每月实发工资标准的八成发,再延长期间按七成发。需要注意的是,各个省的计划生育条例已经取消了晚育假,并延长了产假,各省产假增加的天数30-60天不等,具体产假的天数大家咨询当地计生部门或者查询地区计划生育条例。部分属于地方法规规定必须给假的情况,单位应批准其休假,工资按照员雀滚租工以往每月实发工资标准的八成发。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得知,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婚假一般为三天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等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法律客观:《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一条 劳动者依法享受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期间,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十五条 公民晚婚晚育,可以获得延长婚假、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劳动法》第五十一条 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2、最新国家法定婚假产假规定内容有哪些?
1、按法定结婚年龄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2、符合晚婚年龄的,不再享受晚婚假奖励,只有3天法定婚假。产假国家规定:1、《劳动法》:女职工生育可以享受不少于98天的产假。2、《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难产的,应当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婚姻,又被人们称为终身大事,是人们结为夫妇繁衍生息的必经之路。我国法律中有设置专门的婚姻法对其进行相关的规定和总结。里面包括了各种各样详细的规定要求。今天,我就为大家讲解一下最新国家法定婚假产假规定内容有哪些?
一、国家关于婚假的规定
1、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
2、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不再享受晚婚假奖励,只有3天法定婚假。
3、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4、在探亲假(探父母)期间结婚的,不另给假期。
5、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6、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
婚假和路程假期间的工资待遇
在婚假和路程假期间,工资照发,也就是说,带薪休假。
二、二婚婚假规定
再婚者与初婚者一样,均应享受婚假待遇。根据我国的相关规定,职工享受三天的婚假。对于再婚者的婚假问题,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曾有明确答正漏复,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和国家有关职工婚假的规定精神,再婚者与初婚者的法律地位相同,用人单位对再婚职工应当参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同初婚职工一样的婚假待遇”。
三、产假
1、国家法定产假多少天
产假,是指在职妇女产期前后的休假待遇,一般从分娩前半个月至产后两个半月,晚婚晚育者可前后长至四个月,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2011年11月21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全文公布《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条例(征求意见稿)》,拟将产假由90天增至 14周, 生育流产医疗费用由单位支付。2012年4月1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草案)》。草案将女职工生育享受的产假由90天延长至98天,并规范了相关待遇。
2、产假的分类
必须享受的休假
(1)产假:98天 15天(难产) 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个婴儿)。
(2)产前检查:女渗清信职工妊娠期间在医疗保健机构约定的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包括妊娠十二周内的初查),应算作劳动时间。(有些企业将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的时间计为病假、缺勤等,侵害女职工的合法权益)
(3)产前工间休息:怀孕七个月以上,每天工间休息一小时,不得安排夜班劳动。
(4)授乳时间:婴儿一周岁内每天两次授乳时间,每次30分钟,也可合并使用。
3、可以请的假
(1)产前假:怀孕7个月以上,如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产前假两个半月。部分属于地方法规规定必须给假的情况,单位应批准其休假。如上海市规定“经二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证明有习惯性流产史、严重的妊娠综合症、妊娠合并症等可能影响正常生育的,本人提出申请,用人单位应当批准其产前假。”
(2)哺乳丛轮假:女职工生育后,若有困难且工作许可,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单位批准,可请哺乳假六个半月。
(3)保胎假:医生开证明,按病假待遇。
(4)由于各地的实际情况不同,建议准妈咪到当地相关部门咨询清楚,以免摆乌龙。
以上就是关于最新国家法定婚假产假规定内容有哪些这个问题的全部解答内容。根据上文的相关知识,我们可以发现,对于婚假和产假都要根据国家的的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啦放假。
3、2022婚假产假最新标准
国家规定的婚假原则上是3天,国家法定产假是98天。
婚假,是指劳动者本人结婚依法享受的假期,国家规定的婚假原则上是3天,但是不同地区根据实际情况会适当调整天数,如结婚双方不在一地的另外给予路程假。
各地逐渐修改《人口计划与生育条例》,增加了婚假的天数,具体如下:北京10天 上海10天 江西省18天 安徽省13天 辽宁省10天 西藏10天 江苏省13天 贵州省13天 海南省13天 陕西省13天 吉林省15天 福建省15天 重庆15天 青海省12天15天 黑龙江省15天(参加婚检享有婚假25天)云南省18天 河北省18天 内蒙古18天 河南省21天(参加婚检享有婚假28天)新疆23天 山西省30天 甘肃省30天 湖北省3天 四川省3天 广东省3天 天津10天 浙江省3天 山东省3天 宁夏3天 湖南省3天 广西省3天。
产假,是指在职妇女产期前后的休假待遇,一般从分娩前半个月至产后2个半月,晚婚晚育者可前后长至4个月,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98天的产假。
各地逐渐修改《人口计划与生育条例》,增加了产假的天数,具体如下:北京158天 上海158天 江西省188天 安徽省158天 辽宁省158天 西藏365天 江苏省128天 贵州省158天 海南省最多190天 陕西省158天(生育三孩再增加半年)吉林省158天 福建省158天-180天 重庆178天 青海省188天 黑龙江省180天 云南省150天 河北省一孩、二孩158天、三孩188天 内蒙古158天 河南省拟增至190天 新疆158天 山西省158天 甘肃省180天 湖北省158天 四川省158天 广东省178 天津158天 浙江省生一孩共可休158天 二孩、三孩各188天 山东省158天 宁夏158天 湖南省158天 广西省148天。
法律依据
婚假天数在法律层面没有规定,只在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层面有所提及。
《国家劳动总局、财政部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问题的通知》第一条
(1)职工本人结婚或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由本单位行政领导批准,酌情给予一至三天的婚丧假。
(2)职工结婚时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职工在外地的直系亲属死亡时需要职工本人去外地料理丧事的,都可以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职工的岳父、母或公、婆死亡时,需要其料理丧事的,可参照上述规定执行。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六十二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90天的产假。
4、国家婚假产假是如何规定的
产假,是指在职妇女产期前后的休假待遇,一般从分娩前半个月至产后两个半月,晚婚晚育者可前后长至四个月,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下文为大家精心整理了一份关于国家婚假产假规定以及婚假和产假有工资吗的内容,想要了解的小伙伴们一起来看看吧。一、国家婚假产假规定
国家关于婚假的规定
1、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裂仔3天婚假。
2、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不再享受晚婚假奖励,只有3天法定婚假。
3、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4、在探亲假(探父母)期间结婚的,不另给假期。
5、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6、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
国家法定产假多少天
产假,是指在职妇女肆差汪产期前后的休假待遇,一般从分娩前半个月至产后两个半月,晚婚晚育者可前后长至四个月,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2018年11月21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全文公布《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条例(征求意见稿)》,拟将产假由90天增至 14周, 生育流产医疗费用由单位支付。2018年4月1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草案)》。草案将女职工生育享受的产假由90天延长至98天,并规范了相关待遇。
产假的分类
必须享受的休假
(1)产假:98天 15天(难产) 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个婴儿)。
(2)产前检查:女职工妊娠期间在医疗保健机构约定的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包括妊娠十二周内的初查),应算作劳动时间。(有些企业将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的时间计为病假、缺勤等,侵害女职工的合法权益)
(3)产前工间休息:怀孕七个月以上,每天工间休息一小时,不得安排夜班劳动。
(4)授乳时间:婴儿一周岁内每天两次授乳时间,每次30分钟,也可合并使用。
二、婚假和产假有工资吗
婚假:
婚假期间的工资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一条规定:
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2、根据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一条规定:
劳动者依法享受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期间,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
产假:
1、首先,产假期间公司发放的工资和社保局发放的生育津贴不能同时享受。生育津贴的计算方法为:月缴费工资/30天×产假天数。
2、如果单位有交社保,产假期间企业无需向职工支付工资,而是由公司凭女职工的生育凭证,到生育保险基金处为其申请生育津贴,以生育津贴作为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
但是,若企业为职工缴纳的生育保险费基数低于女职工上年度平均工资收入,那么将导庆卖致女职工领取的生育津贴低于其正常出勤期间的工资,企业需要予以差额补足。
3、如果单位没有交社保,产假期间公司应当按正常出勤发放工资。
中国《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第四条规定,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产假工资规定:产假,工资应全拿。第一种:是用人单位为女职工缴纳生育保险的,女职工的的产假期间的待遇为:
1、生育津贴;
2、生育医疗费用;
3、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
4、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其他费用。
5、产假婚假国家规定
法律主观:1、国家法定的产假天数为98天,全面二孩政策落地至今,全国有25省份陆续将产假延长至128天至158天,广东、甘肃、黑龙江、海南及河南产假接近半年,西北甚至可休1年。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2、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配汪》第五十一条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工资支付暂行郑吵规定》第十一条劳动者依法享受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期间,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问题的通知》一喊卖侍、职工本人结婚或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由本单位行政领导批准,酌情给予一至三天的婚丧假。
6、婚假丧假产假国家规定
法律主观:1、国家法定的产假天数为98天,茄物全面二孩政策落地至今,全国有25省份陆续将产假延长至128天至158天,广东、甘肃、黑龙江、海南及河南产假接近半年,西北甚至可休1年。 法定结婚年龄 (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 2、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 婚姻登记机关 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 未办理结婚登记 的,应当补办登记。
法律客观:《国家劳动总局、财政部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问题的通知》第一条 职工本人结婚或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颤带液、配偶和子女)死亡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由本单位行政领导批准,酌情给予一至三天的婚丧假。 《国家劳动总局、财政部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问题的通知》第二条 职行薯工结婚时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职工在外地的直系亲属死亡时需要职工本人去外地料理丧事的,都可以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国家劳动总局、财政部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问题的通知》第三条 在批准的婚丧假和路程假期间,职工的工资照发。途中的车船费等,由职工自理。
7、劳动法产假的规定
法律主观:产假,是指在职妇女产期前后的休假待遇,一般从分娩前半个月至产后两个半月,晚婚晚育者可前后长至四个月,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
法律客观:产假,是指在职妇女产期前后的休假待遇,一般从分娩前半个月至产后两个半月,晚婚晚育者可前后长至四个月,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2011年11月21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全文公布《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条例(征求意见稿)》,拟将产假由90天增至14周,生育流产医疗费用由单位支付。2012年4月1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草案)》。草案将女职工生育享受的产假由90天延长至98天,并规范了相关待遇。关于胡逗培劳动法62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的详细内容。1.《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8条规定"女职工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根据以上规定,法定的产假期为90天。用人单位可以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对产假时间另行规定,但不得低于法定标准。如果因为特殊情况休假超过90天的,只要有医院证明就可以向单位请病假,但病假期间不能享受产假待遇。对于生育假期,国家劳动法有一个明确的规定就是不少于九十天。另外,每个地区对产假都有自己的补充规定。2.女职工产假为九十天,其中产前休假十五天。难产的,增加产假十五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十五天。女职工怀孕流产的,其所在单位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给予一定时间的产假。(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相关规定)3.劳动部还下发了一份《劳动部关于女职工生育待遇若干问题的通知》,对女职工产假、产假期间待遇以及适用范围等问题更为详细的解释:一、怀孕不满四个月流产时,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意见,给予十五天至三十天的产假;怀孕满四个月以上流产时,给予四十二天产假。产假期间,工资照发。二、产假期满,因身体原因仍不能工作的,经过医务部门证明后,其超过产假期间的待遇,按照职工患病的有关规定处理。另外,在这些规定的基础上不同省市和地区对产假也有相关的规定至于男职工,其妻休产假时,他是否也有权休假照顾妻子,国家目前尚未作出规定。因此,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需要,自主确定男职工是否休产假,以及时间长短与待遇。江西关于产假的规定:《江西省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条实行晚婚、晚育的夫妻,其所在单位或者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给予表扬和奖励;其中属于干部、职工晚婚、晚育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假期外,晚婚的增加婚假15日;晚育的增加产假30日,并给予男方护理假7日;假期工资和奖金照发;农民晚婚晚育的,免除夫妻双方1年的集体义务工。女方年满23周岁初婚的为晚婚,已婚女子24周岁以上生育第一胎的为晚育。国家规定的基本婚假一般为3天,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女职工享受不少于90天的法定产假。所以江西省的妇女晚婚可享受18日婚假,晚育享受四个月左右产假。1.《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8条规定"女职工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根据以上规定,法定的产假期为90天。用人单位可以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对产假时间另行规定,但不得低于法定标准。如果因为特殊情况休假超过90天的,只要有医院证明就可以向单位请病假,但病假期间不能享受产假待遇。对于生育假期,国家劳动法有一个明确的规定就是不少于九十天。另外,每个地区对产假都有自己的补充规定。2.女职工产假为九十天,其中产前休假十五天。难产的,增加产假十五天。裤唯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十五天。女职工怀孕流产的,其所在单位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指没明,给予一定时间的产假。(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相关规定)3.劳动部还下发了一份《劳动部关于女职工生育待遇若干问题的通知》,对女职工产假、产假期间待遇以及适用范围等问题更为详细的解释:一、怀孕不满四个月流产时,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意见,给予十五天至三十天的产假;怀孕满四个月以上流产时,给予四十二天产假。产假期间,工资照发。二、产假期满,因身体原因仍不能工作的,经过医务部门证明后,其超过产假期间的待遇,按照职工患病的有关规定处理。另外,在这些规定的基础上不同省市和地区对产假也有相关的规定至于男职工,其妻休产假时,他是否也有权休假照顾妻子,国家目前尚未作出规定。因此,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需要,自主确定男职工是否休产假,以及时间长短与待遇。江西关于产假的规定:《江西省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条实行晚婚、晚育的夫妻,其所在单位或者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给予表扬和奖励;其中属于干部、职工晚婚、晚育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假期外,晚婚的增加婚假15日;晚育的增加产假30日,并给予男方护理假7日;假期工资和奖金照发;农民晚婚晚育的,免除夫妻双方1年的集体义务工。女方年满23周岁初婚的为晚婚,已婚女子24周岁以上生育第一胎的为晚育。国家规定的基本婚假一般为3天,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女职工享受不少于90天的法定产假。所以江西省的妇女晚婚可享受18日婚假,晚育享受四个月左右产假。根据以上规定,法定的产假期为90天。用人单位可以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对产假时间另行规定,但不得低于法定标准。如果因为特殊情况休假超过90天的,只要有医院证明就可以向单位请病假,但病假期间不能享受产假待遇。对于生育假期,国家劳动法有一个明确的规定就是不少于九十天。另外,每个地区对产假都有自己的补充规定。2.女职工产假为九十天,其中产前休假十五天。难产的,增加产假十五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十五天。女职工怀孕流产的,其所在单位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给予一定时间的产假。(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相关规定)3.劳动部还下发了一份《劳动部关于女职工生育待遇若干问题的通知》,对女职工产假、产假期间待遇以及适用范围等问题更为详细的解释:一、怀孕不满四个月流产时,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意见,给予十五天至三十天的产假;怀孕满四个月以上流产时,给予四十二天产假。产假期间,工资照发。二、产假期满,因身体原因仍不能工作的,经过医务部门证明后,其超过产假期间的待遇,按照职工患病的有关规定处理。另外,在这些规定的基础上不同省市和地区对产假也有相关的规定至于男职工,其妻休产假时,他是否也有权休假照顾妻子,国家目前尚未作出规定。因此,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需要,自主确定男职工是否休产假,以及时间长短与待遇。江西关于产假的规定:《江西省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条实行晚婚、晚育的夫妻,其所在单位或者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给予表扬和奖励;其中属于干部、职工晚婚、晚育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假期外,晚婚的增加婚假15日;晚育的增加产假30日,并给予男方护理假7日;假期工资和奖金照发;农民晚婚晚育的,免除夫妻双方1年的集体义务工。女方年满23周岁初婚的为晚婚,已婚女子24周岁以上生育第一胎的为晚育。国家规定的基本婚假一般为3天,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女职工享受不少于90天的法定产假。所以江西省的妇女晚婚可享受18日婚假,晚育享受四个月左右产假。
8、劳动法里的婚假和产假是怎么规定的?
根据《婚姻法》以及《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职工结婚可享受以下待遇:
(一)婚假:
1、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 天婚假。
2、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可享受晚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
3、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4、在探亲假(探父母)期间结婚的,不另给假期。
5、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6、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二)婚假期间工资待遇:在婚假和路程假期间,工资照发。
产假:
在职妇女产期前后的休假待遇,一般从分娩前半个月至产后两个半月,晚婚晚育者可前后长至四个月,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六十二条)
执行细节
女职工产假分别按下列情况执行(上海市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第十四条)
(一)单胎顺产者,给予产假九十天,其中产前休息十五天,产后休息七十五天。
(二)难产者,增加产假十五天;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十五天。
编辑本段 分类
授乳时间哺乳假:
女职工生育后.在其婴儿一周岁内应照顾其在每班劳动时间内授乳两次(包括人工喂养)。每次单胎纯授乳时间为三十分钟,亦可将两次授乳时间合并使用。多胞胎 生育者,每多生一胎,每次哺乳时间增加三十分钟。女职工生育后,若有困难且工作许可.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单位批准,可谓哺乳假六个半月。(上海市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第十六条)
注:产假90天是按自然天数计算,包括法定节假日。
晚育假、晚育护理假遇法定节假日顺延。
归纳一下,这些假期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必须享受的假期,单位无权剥夺,另一类是如工作许可、单位同意,可以请的假。
一、必须享受的假
产假:90天+30天(晚育)+15天(难产)+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个婴儿)
产前检查:女职工妊娠期间在医疗保健机构约定的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包括妊娠十二周内的初查),应算作劳动时间。(有些企业将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的时间计为病假、缺勤等,侵害女职工的合法权益)
产前假:怀孕七个月以上,每天工间休息一小时,不得安排夜班劳动。
授乳时间:婴儿一周岁内每天两次授乳时间,每次30分钟,也可合并使用。
二、如工作许可,单位同意,可以请的假
产前假:怀孕7个月以上,如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产前假两个半月。
哺乳假:女职工生育后,若有困难且工作许可,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单位批准,可谓哺乳假六个半月。
保胎假:医生开证明,按病假待遇。
相关假期的待遇规定
一、保胎假,工资按照病假发
二、产前假,工资按照八成发
三、产假领生育生活津贴
四、哺乳假,六个半月按照工资八成发,再延长期间按七成发。女职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权利受到侵害时,女职工可采取下列方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一是向企业主管部门或劳动监察部门申诉。(《上海市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规定:“女职工劳动保护的权益受到侵害时,依照国务院的有关规定,有权向所在单位 的上级主管部门或者该单位所在地区、县劳动部门提出申诉。受理申诉的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诉书之日起30日内作出处理决定。女职工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在收到 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需要注意的是应该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之内。
三是对劳动行政部门处理决定或仲裁裁决不服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补充一点:
产假90天是包括双休日和国定假日的
晚育假30天是包括双休日,但不包括国定假日的
编辑本段新劳动法规定的产假相关条款
5.4.1 产检假
· 怀孕第1—6个月,可享受1天假期,用于妊娠确认,申请生育指标,以及生产培训等。
· 怀孕第6和第7个月,每个月可享受1天假期。
· 怀孕第8个月,可享受2天假期。
· 怀孕9个月以上,可享受4天假期,但其中2天已包括在预产假中。
5.4.2 产假
· 女员工生育享受不少于90天的产假,包括15天的预产假。已婚妇女23周岁以上生育第一个子女为晚育,实行晚育的,增加产假15天,难产增加产假30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 产假需提供的证件
身份证、结婚证、准生证、出生证和独生子女证(产妇在子女出生后4个月内办理独生子女证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35天产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