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婚受法律保护
1、订婚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一)订婚就是婚约
订婚,又称婚约, 依照我国民间习俗,通常结婚前先有订婚之仪式:
订立婚书、交换礼物、或立媒妁人等。但依照我国现行法律,订婚并
不是结婚前必备之程序,不经订婚之婚姻,不失其婚姻之效力。
(二)婚约的特性
订婚在法律上是属於种契约行为, 这是一种身分契约。此身分契约
具有几点特性:
1.婚约的订立不得代理,否则不发生法律效力;亦即,婚约必须男女
双方彼此合意才可成立。
2.具有法定的订婚能力者, 才能从事订婚行为。目前法律上对於订婚
能力的界定是以年龄为标准:男满十七岁,女满十五岁即具订婚能力。
若违反此规定而订立婚约者, 此婚约并非无效,只是当事人或法定代
理人得向法院请求撤销。因为,不满二十岁之未成年人,其婚约须得
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3.婚约不得强制执行。婚约固然应该遵守,但也应遵照男女双方当事
者的意愿。若有一方不能够履行时,不能强制执行。
(三)婚约的违反
在法律上,巳经订定了婚约, 但是单方面未经对方同意而不愿去履
契约,即构成「婚约违反」,其后果是必须负损害赔偿责任。
损害赔偿责任分成下列两种:
1.财产上的损害赔偿。亦即可以请求金钱损害赔偿。
2.精神上的损害赔偿。如慰间金, 其金额的衡量是依双方当事人的社
会地位、经济能力、教育程度、以及所遭遇的痛苦情况而定。
(四)婚约的解除
婚约解除不同於失约违反。婚约违反是单方面违反, 而婚约解除则可
分为单方解除与双方解除两种。
1.双方解除:是双方同意解除婚约,有无要求损害赔偿,互相言明后
就泾渭分明。
2.单方解除:则必须根据法律所特别规定的原因,如对方与别人订婚、
或者再与别人结婚,即可单方解除婚约。另外,是某方受到
「禁治产宣告」,即个人心神丧失、或精神耗弱、或与别人通奸发生
性关系,此情况则可让另一方考虑进行单方解除。合法的单方解除婚
约就不算违反婚约, 无须负法律损害赔偿责任。
2、订婚协议有法律保护吗
法律分析:有法律保护。我国现行法律对婚约的态度是既不提倡,也不禁止。订婚不是结婚的必经程序,男女双方确立夫妻关系,完全以他们在婚姻登记机关的登记行为及结婚证书为依据。订立婚约不必经过婚姻主管部门的批准。当事人自愿订立的婚约由当事人自愿决定是否履行。因此,婚约不是法律调整的对象,而是道德调整的对象,订立婚约后对男女双方没有法律上的约束力。
法律依据:《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十条 第一款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