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跨市迁户口流程
1、江苏盐城迁户口流程
1、夫妻双方各持本人身份证、结裤并婚证、户口本到要落户的一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填写夫妻投靠入户申请表,派出所审核后开具同意接受户口的准迁证;
2、持准迁证到要迁移户口的一晌基方户籍派出所办理准予迁出户口的迁移证;
3、持迁移证、身份证、身份证、结婚证再回宴纯谨到要落户的一方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就可以了。
对于办理结婚证的地方,其实我国法律中有明确的规定,只允许去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构申请办理。这里就要注意了,除了对地域有限制外,同时对办理结婚证的政府部门也有要求。所以,并不是随便找一个政府部门,就可以顺利办理下来结婚证的。
2、跨市迁户口需要什么证件和流程
跨市迁户口的流程是首先是需要登记结婚,因为没有办理登记结婚的话是不能够迁户口的,其实就是需要迁出方,在本地开具相关的户籍证明信件,之后就是将迁出方的证明信交给迁入方的户籍管理中心,等待审核。
所需证件:男方户口簿,男女身份证,结婚证,女方户籍证明,男方村(居)委会证明,迁出方的证明信等。
具体流程如下:
1、需要先登记结婚,因为没有结婚证没有办法办理迁移。
2、需要迁出方,在本地开具户籍证明信,由当地的户籍所出具,如果是农村户口的话,要在当地开启农村户口证明,如果不开具的话就默认为城市居民。
3、要带双方的结婚证、户口本、身份证,到迁出方开具迁出证明信。
4、将迁出方的证明信,交予迁入方的户籍管理所,保持电话正常有人接听,过半个月左右户籍所属的公安分局户籍科会给你打电话通知去取准迁证。这准迁证有两联。(切记!这准迁证有效期只有40天,别过期)。
5、带上这张准迁证和你们两的结婚证、户口本、身份证到娘家派出所领迁移证。会撕走准迁证的其中一联,同时给销户,所以切记在准迁证有效期内回去上户,否则就成黑户了。
6、带上剩下一联的准迁证、迁移证、和户口本、双方身份证结婚证到你自己户籍所属派出所上户就可以了。
跨市结婚户口迁移手续户口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一)结婚迁移户口(夫妻户口不同省) :
1、到女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并将婚姻状况改为“已婚”。
2、持男方户口簿,男女身份证,结婚证,女方户籍证明,男方村(居)委会证明,到男方派出所填写落户申请表,报县公安局审批,(有些地区需要提供计生办的”婚育证明”)。
3、审批后,拿“户口准迁证明”到女方户籍派出所开“户口迁移证”。
4、持男方户口簿,女方户口迁移证,到男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落户。
5、女方落户后,需要重新办理身份证。
(二)结婚迁移户口(夫妻户口同省不同县):
1、到女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并将婚姻状况改为已婚”。
2、持双方户口档纳正簿,男女身份证,结婚证,女方户籍证明,男方村(居)委会证明,到男方派出所填写落户申请表,报县公安局审批,(有些地区需要提供计生办的”婚育证明”)。
3、审批后,可以网上迁移,也可以拿“户口准迁证明“到女方派出所把户口迁回来。
4、女方落户后,需要重新办理身份证。
户口的迁移是需要完成一定手续办理的,比如说因为结婚需要将自己的户口迁往到配茄蔽偶户口所行悔在地,这时就需要首先在户口迁出地申请,然后再写在相关的证明材料,前往户口迁入地办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3、跨省户口迁移手续流程是什么
现在很多人因为结婚、工作或者是学习的原因而需要迁移户口,而在法律上迁移户口是需要办理一定的手续的,那么跨省户口迁移手续流程是什么呢?下面一起来看看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相关内容吧。
一、跨省户口迁移手续流程是什么
1、申请人需要携带相关的迁移材料,到迁移目的地的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去办理一张准迁证。假如对方要求必须在当地要拥有自己的住房的话,那么申请人还需要出示拥有自己名字或者是配偶名字的房产证,若房产证上登记的是父母兄弟的名字的话都不行。
2、然后申请人要到自己现在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去办理户口迁出手续,还要出示准迁证,并且要请他们帮忙划转户口关系。
3、申请人再到目的地的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去确认户口是否已经转移,如果户口已经转移了的话,那么当地的派出所会给申请人开具一张户口迁入的户口变动联系单。
4、最后申请人一定要拿着户口迁入的户口变动联系单到管辖该地的社区居委会去登记入册,这个步骤很重要,切记。假如申请人迁过去之后是属于集体户口的话,那么申请人可能就不需要这一步。
二、跨省户口迁移所需材料有哪些
1、申请迁移户口的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申请迁移户口的本人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腊前掘
3、如果申请人是因为工作而申请迁移户口,那么还需要申请人所在的工作单位帮忙开具工作证明或者是新的劳动合同。
4、如果申请人是因为结婚而申请迁移户口,那么还需要携带自己的结婚证、房产证,而且房产证上登记的名字必须是申请人本人的名字或者是申请人配偶的名字,假如登记的是其他人的名字,那么房产证就无效。
以上是关轮核于跨省户口迁移手续流悔芹程是什么的解答,各位需要迁移户口的朋友可以详细了解一下。每个人现在或以后都可能会面临着迁户口的问题,因而多了解该类问题会有助于您的日常生活,从而避免出现办理错误。
4、南京跨区迁户口流程
南京户口迁移手续
按下面步骤办理公民迁入(准迁)户口手续:
第一步,应分清不同类型分别准备所列不同材料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户口准迁手续。
第二步,当事人可持户口准迁证(第二联)和被迁移人户口簿到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
第三步,当事人持户口准迁证(第三联)和户口迁移证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
1、“三投靠”人员
“三投靠”人员是指夫妻相互投靠、父母投靠子女、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的人员。“三投靠”人员须凭以下手续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准迁手续。
夫妻相互投靠的,须凭结婚证、投靠方的户籍证明及被投靠方的单位接收证明;父母投靠子女的,须凭父母户口所在地的户籍证明、子女所在单位的接收证明及相关父母、子女之间关系的证明材料;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的,须凭子女户口所在地的户籍证明,父母所在单位的接收证明及子女的出生证明材料。
2、工作调动人员
干部、职工因工作调动需要迁移户口的,可凭组织、人事、劳动及上级主管部门的调动通知和迁入单位的户口接收证明,到迁入单位的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由派出所内勤民警发给户口准迁证。
拓展资料:凡在市区购买房屋,以及自建私房或其他原因拥有房产同时具备稳定性生活来源,要求迁移户口的,凭房产证,迁移人员的户籍证明以及房屋所在地的社区同意接收入户的证明材料以及生活来源证明(包括营业执照、单位核章的工资单等)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派出所调查核实后,经分局审核,报市局户政科审批后发给户口准迁证。
法律依据:《南京市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第一百零八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申请户口迁入本市城镇,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组织、教育部门申请,凭相应材料到公安部门办理。
5、跨市迁户口怎么办理
户口跨市迁移的操作流程是到迁入地的公安机关提出迁户申请,按照公安机关的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符合落户要求的,当地公安机关会出具准迁证,到原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提出迁户申请,公安机关出具迁出证明并注销户口,最后到迁入地办落户登记。一、户口跨市迁移的流程是什么?
第一步: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
第二步:迁入地派出所同意迁入;
第三步;向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
第四步: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
第五步:持户籍证明和相关证明材料(结婚证等)前往迁入地的市级公安局户政科申请迁入。
二、户口登记规定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都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履行户口登记。
现役军人的户口登记,由军事机关按照管理现役军人的有关规定办理。
居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国人和无国籍的人的户口登记,除法令另有规定外,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
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
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盯雀迟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
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第四条 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
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
农村以合作社岁笑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
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第六条 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收养人或者凯李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第八条
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公民如果在暂住地死亡,由暂住地户口登记机关通知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注销户口。
公民因意外事故致死或者死因不明,户主、发现人应当立即报告当地公安派出所或者乡、镇人民委员会。
第九条 婴儿出生后,在申报出生登记前死亡的,应当同时申报出生、死亡两项登记。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一条 被征集服现役的公民,在入伍前,由本人或者户主持应征公民入伍通知书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注销户口,不发迁移证件。
第十二条 被逮捕的人犯,由逮捕机关在通知人犯家属的同时,通知人犯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注销户口。
第十三条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一)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
(二)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
(三)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事实上,跨市或者在同省内办户口迁移的操作流程都是一样的,主要是跨市办理户口迁移的话,必须要了解迁入地规定的落户政策,各地方人民政府的人口结构和经济发展状况不同,所以落户政策不能由国家强行规定。
6、异地迁户口需要哪些流程?
异地迁户口需要进行以下流程:
1. 到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注销手续,提供本春毕人身份证、户口簿等相关材料;
2. 到茄盯目标城市的居民服务中心或者派出所申请落户,提供本人身份证、工作单位证明、租房合同或房产证明等相关材料;
3. 现场填写《居民户口登记表》并提交相应资料,经审核后领取新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
需要注意的是,在不同城市之间迁移时可能会有一些差异性要求。因此,在具体操作前扒纳芹最好先了解目标城市的规定和要求,并准备好相应材料以便顺利完成迁移手续。
7、跨市迁户口需要什么手续步骤
第一步: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
第二步:迁入地派出所同意迁入;
第三步;向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
第四步: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
第五步:持户籍证明和相关证明材料(结婚证等)前往迁入地的市级公安局户政科申请迁入。
一、跨市结婚户口迁移手续户口需要的材料:
(一)结婚迁移户口(夫妻户口不同省):
1、到女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并将婚姻状况改为“已婚”。
2、持男方户口簿,男女身份证,结婚证,女方户籍证明,男方村(居)委会证明,到男方派出所填写落户申请表,报县公安局审批,(有些地区需要提供计生办的”婚育证明”)。
3、审批后,拿“户口准迁证明”到女方户籍派出所开“户口迁移证”。
4、持男方户口簿,女方户口迁移证,到男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落户。
5、女方落户后,需要重新办理身份证。
(二)结婚迁移户口(夫妻户口同省不同县):
1、到女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并将婚姻状况改为已婚”。
2、持双方户口簿,男女身份证,结婚证,女方户籍证明,男方村(居)委会证明,到男方派出所填写落户申请表,报县公安局审批,(有些地区需要提供计生办的”婚育证明”)。
3、审批后,可以网上迁移,也可以拿“户口准迁证明“到女方派出所把户口迁回来。
4、女方落户后,需要重新办理身份证。
二、跨市结婚户口迁移手续:
1、需要先登记结婚,因为没有结婚证没有办法办理迁移。
2、需要迁出方,在本地开具户籍证明信,由当地的户籍所出具,如果是农村户口的话,要在当地开启农村户口证明,如果不开具的话就默认为城市居民。
3、要带你们双方的结婚证、户口本、身份证,到迁出方开具迁出证明信。
4、将迁出方的证明信,交予迁入方的户籍管理所,保持电话正常有人接听,过半个月左右你户籍所属的公安分局户籍科会给你打电话通知你去取准迁证。这准迁证有两联。(切记!这准迁证有效期只有40天,别过期)。
5、带上这张准迁证和你们两的结婚证、户口本、身份证到你老婆娘家派出所领迁移证。他会撕走准迁证的其中一联,同时给你老婆销户,所以切记在准迁证有效期内回去上户,否则你老婆就成黑户了。
6、带上剩下一联的准迁证、迁移证、和你们家的户口本、双方身份证结婚证到你自己户籍所属派出所上户就可以了。
7、需要重新照相办理身份证。
法律依据:
《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8、江苏户口迁移最新政策
江苏省户口迁移市农村地区公民可以申请向农村地区迁移户口:
1、投靠配偶,户口迁入的房屋为配偶或者其父母、子女所有;
2、现役军人的配偶在本市城镇无合法稳定住所、无合法稳定就业,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投靠现役军人父母的;
3、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户口迁入的房屋为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所有;
4、父母在本市城镇无合法稳定住所、无合法稳定就业,均已超过法定退休年龄投靠成年子女,且子女在农村地区有合法稳定住所的;
5、户口登记在学生集体户的大中专院校、技工学校在校和毕业学生,申请将户口迁回原籍的;
6、本人在农村地区有合法稳定住所和承包土地,在现户口所在地无合法稳定住所、无合法稳定就业的;
7、设区的市公安机关规定的其他情形。
一、江苏省“跨省通办”办理流程:
1、申请人根据迁入地户口迁移政策规定,向迁入地公安机关提出落户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经迁入地公安机关审核同意迁入的,可自愿选择“户口迁移跨省通办服务”。
2、迁入地公安机关办理户口准迁手续,将准迁信息推送迁出地公安机关,并告知迁出地公安机关申请人准迁信息及联系方式。
3、迁出地公安机关在收到准迁信息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信息核查,联系申请人核实户口迁移具体情况,确认无误后办理户口迁出手续,并将迁出信息告知迁入地公安机关。
4、迁入地公安机关收到迁出信息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核查,核实确认无误后通知申请人办理落户手续。
5、申请人持有的迁出地《居民户口簿》,由迁入地公安机关进行缴销或作迁出标注。
二、公民因各种原因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应持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与迁移事由相关的证明:
1、婚迁,持合法的结婚(离婚)证;
2、分(购)、建房迁移,持房卡或住房证明;
3、出国(境)注销户口,持有关部门出具的注销户口通知单;
4、回国(入境)落户,持定居证或劳动人事部门核准的录用证明、护照(回乡证)或有关部门出具的证件收存(收缴)证明,回国后异地落户的,还须持原户口登记机关出具的注销户口的证明;
5、公民入伍注销户口,持入伍通知书;
6、退伍、复员、转业落户,持县市兵役机关,县市以上复员安置办公室发给的登记户口的证明,异地安置的,还须持原户口登记机关出具的注销户口的证明;
7、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落户,持释放证、解除劳教通知书,异地落户的,还须持原户口登记机关出具的注销户口的证明;
8、大中专学生入学户口迁移,持入学通知书;
9、大中专学生分配落户,持派遣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