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请帖女方要送钱
只要你收到请帖无论你去不去都肯定要给钱,否则一你没面子二人家会看不起你
2、收到群发的婚礼邀请要随礼吗
现在很多年轻人都遇到比较尴尬的场景,就是收到了别人的婚礼邀请,但重点是总有不联系的人给你群发婚礼请柬,这种很明显是不用回复的,看到就当没看到的,无视就可以了。
一、收到群发的婚礼邀请要随礼吗别人群发的结婚请柬,如果你跟对方是很熟悉的,你可以随份子钱,但如果不是很熟悉的人跟他只是点头之交,没有工作交接的。你根本不需要随份子钱。随份子钱只是随自己的心意和对对方的关系的亲密度。
二、群发婚礼的邀请需要回复吗平时没联系,关系一般的没必要回复,别人群发只是广撒网,能捞一笔是一笔,但如果是关系还可以的,当然是回好咐复恭喜,并表示自己到时候一定会去等之类的话语了。
你去了,他不会有什么感激,只是增加点入账的惬意,你不去,也没损失什么,这位同学貌似不是唤租你需要维护的人脉关系。
如果纠结在“去不去”的愧疚中,你就输了。人可以不去争口舌之利,但心理上要让自己强悍起来,否则日子就没法过了。
三、收到别人的结婚请贴一定要去送钱吗看情况吧
1、你结婚他没随份子的,不送。人家随了的,肯定要还礼了。
2、你还没结婚,邀请你的是关系不错的朋友,那是要去的,至于随多少,看你经济情况,多少其实也不重要,反正你结婚人家是多送多还,少送少还。如果邀请的是好多年不联系的朋友,基本上送完礼也不再联系的那种,送上祝福恭喜就可以了,随礼就不必了,部分人也只是客和袜兆气一下才给你发请帖,也并没有想着你一定会去,部分可能是有点趁机赚便宜的想法,就更不必随礼了。如果是目前工作上的朋友同事,还是有必要去的,毕竟低头不见抬头见,人家邀请了不好不去,而且可能人家也是担心不邀请你怕你觉得没把你当朋友,碍于面子才邀请你的,不是为了赚你的钱,至于随礼,也不用太多,不至于白吃白喝人家的喜宴就好了,200、300、500、600的看情况就好了。
3、女方结婚发请帖要给长辈包红包吗
你好,按照地方习俗,我在甘肃,我们这里不需要包红包,但是要给喜糖和瓜子饥差。男长辈烂橡皮的如卜话发一根香烟。希望有帮到你
4、请帖是男方出钱还是女方
请帖是男方出钱还是女方,这个由双方协商,遵循自愿并符合当地风俗习惯。
(4)结婚请帖女方要送钱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条 本编调整因婚姻家庭产生的民事关系。
第一千零四十一条 婚姻家庭受国家保护。
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
保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第一千零四十二条 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第一千零四十三条 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
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家庭成员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第一千零四十四条 收养应当遵循最有利于被收养人的原则,保障被收养人和收养人的合法权益。
禁止借收养名义买卖未成年人。
第一千零四十五条 亲属包括配偶、血亲和姻亲。
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为近亲属。
配偶、父母、子女和其他共同生活的近亲属为家庭成员。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第一千零五十二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第一千零五十三条 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第一千零五十四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