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婚假遇上周末
1、北京婚假包括周末吗
法律分析:北京婚假包括周末。根据婚假的国家规定,婚假的请假时间是连续不间断的假期,包含双休日的时间。所以如果婚假比较长的,会包含周末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五十一条 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2、北京婚假多少天2022
一、婚假国家规定婚假有多少天
婚假国家规定婚丧假为1-3天,结婚双方不在一地的另外给予路程假,通常按最长3天计算。
1、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
2、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只享有3天法定婚假。
3、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4、在探亲假(探父母)期间结婚的,不另给假期。
5、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6、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
7、国家规定婚假不能分开休,是连续的而且含双休及法定节假日。如果需分段休假,需与单位请示批准。
8、根据国家现行法律法规来看,婚假应包括周末在内的。
9、《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规定:全体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适逢星期六、星期日,应当在工作日补假。部分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适逢星期六、星期日,则不补假。
10、婚假虽然也是国家统一规定的,但并不属于《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中的:全体公民放假的假日,故遇上周末的不用补假的。所以婚假天数是包括周末的。
二、休婚假注意事项
1、婚假必须在结婚证领取之日起6个月内申请。
2、国家规定婚假不能分开休,是连续的而且含双休及法定节假日。如果需分段休假,需与单位请示批准。
3、根据婚假的国家规定,婚假的请假时间是连续不间断的假期,包含双休日的时间。所以如果婚假比较长的,会包含周末。婚假需一次性使用完。除了公司有特别照顾外,按照规定,如周五请婚假,则周一需回公司上班。所以,建议请婚假时避免这样的请法。
4、请婚假都要提前写请假申请。
5、在探亲假(探父母)期间结婚的,不另给假期。
6、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
三、各地婚假一览表
北京:婚假3天+晚婚假7天=10天(拟取消晚晚婚)
上海:婚假10天(已取消晚婚假)
天津:婚假3天(已取消晚婚假)
重庆:婚假5天+晚婚假10工作日
安徽:婚假3天(已取消晚婚假)
福建:婚假15天(已取消晚婚假)
甘肃:晚婚的婚假=30天
河南:婚假3天+晚婚假18天=21天
广东:婚假3天(已取消晚婚假)
广西:婚假3天(已取消晚婚假)
湖北:婚假3天(已取消晚婚假)
湖南:婚假3天+晚婚假12天=15天
贵州:婚假3天+晚婚假10天=13天
河北:婚假3天+晚婚假15天=18天
黑龙江:婚假3天+晚婚假15天=18天
关于国家法定婚假多少天,大家已经清楚的知道了吧,在休婚假前,新人必须要提前写好婚假申请,让公司领导签字之后才能休。
国家婚假2022年新规定:
1、按法定结婚年龄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
2、符合晚婚年龄的,不再享受晚婚假奖励,只有3天法定婚假;
3、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4、在探亲假期间结婚的,不另给假期;
5、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6、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十五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一条
劳动者依法享受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期间,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
职工探亲假期是多少
1、职工探望配偶的,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假期为30天;
2、未婚职工探望父母,原则上每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如果因为工作需要,本单位当年不能给予假期,或者职工自愿两年探亲一次,可以两年给假一次,假期为45天;
3、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每4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探亲假期是指职工与配偶、父、母团聚的时间,另外,根据实际需要给予路程假。上述假期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在内。
3、北京婚假10天包含周六日吗?
回答:根据北京的现行情形是包含周六日的。
法定婚假的有关规定:
1、按法定结婚年龄(男22周岁,女20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天的婚假。
2、符合晚婚年龄(男25周岁,女23周岁)的,可享受晚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
3、在探亲假(探父母)期间结婚的,不另给假期。
4、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5、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因此,根据上文的介绍,婚假是包括周末和法定节假日的。
温馨提示:在婚假期间做好相关规划及攻略,以免这段假期白白浪费而后悔,婚礼仪式及外出游玩也要注意安全,让所有流程都开心、喜庆的度过。结婚登记需要携带双方的户口本及复印件、双方的身份证及复印件,两人近期两寸合照三张到其中一方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申请结婚登记。
【法律依据】《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十六条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假期七天。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一条 婚姻家庭受国家保护。
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
保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第一千零四十二条 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第一千零四十三条 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
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家庭成员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