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兴不让迁户口
1、我是外地户口,现在在宜兴买房子了,可以把户口迁过来,在宜兴落户吗,需要什么手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办理。
第一步,必须先到户口原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一张准迁证(需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等证件,如果要求必须在当地有自己的住房,那么还要出示有自己名字的房产证,父母兄弟的房产不算)
第二步,到当事人目前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办,出示准迁证,请他们帮当事人进行网上划转户口关系。
第三步,再回到户口原籍所在地派出所,确认户口转移(最好在那里拉一张新的户口本,因为户口转移,旧的户口本不能用了),当地派出所会给当事人开具一张迁入的户口变动联系单。
第四步,拿着迁入变动单到管辖该地的居委会去登记入册,这是最后步骤,切记。
2、派出所不给迁户口怎么办?
派出所不给上户口,要其说明情况,通常上户口按照以下程序和手续办理:
一、新生孩子上户口要在小孩出生一个月内,到父母任何一方的当地派出所的户证部办理:
(一)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
(二)父母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各1份,验原件);
(三)拟入户地街道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原件1份);
(四)政策内生育一孩的,提供母亲的计划生育服务证;政策内生育二孩的,提供二孩生育审批表(复印件1份,验原件);
(五)超过一个月申报,提交婴儿未随户口在外市县父或母一方入户的证明(原件1份)。
二、生二胎,孩子户口办理:
按国家现在的政策,第二胎,如果是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二胎上户口是没问题的,但像你们集体户口的,如果再上二胎,可能就更难一些了。如果不是在国家政策允许下生的,那就根本无法上户口的了,属于超生,要罚款的。
如果是合法生育二胎的,上户口的办理方式如下:
1.拿着凭出生证到所在居委会开具“新生儿入户通知单”;
2.带着父母双方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孩子的出生证明、生育服务证、入户通知单到所在街道办事处盖章;
3.去所在街道的派出所户籍科办理户口,带齐父母双方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孩子的出生证明、生育服务证;
三、如果是非法二胎,报户口前,还需要依法缴纳相应的罚款后,才能按照流程办理入户手续。
现在很多地方规定计划生育证明和缴清罚款不是作为入户口的门槛(但是如果违反计划生育,入户后公安机关会通知计划生育工作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