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订婚汉族
1、新疆婚姻法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补充规定[已被修正]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周岁,女不得早于十八周岁。
第三条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规定,禁止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结婚。
第四条 寡妇有再结婚的自由,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进行干涉。
第五条 禁止买卖婚姻和借婚姻索取财物。
第六条 结婚、离婚必须履行法律手续。禁止一方用口头或文字通知对方的方法离婚。
第七条 禁止宗教干涉婚姻家庭。
禁止以宗教仪式代替法定结婚登记。
第八条 禁止未达结婚年龄的男女预先订婚。
第九条 在少数民族中不提倡计划生育。个人是否实行计划生育,听从自愿。
第十条 本规定只适用于本自治区各少数民族。
第十一条
自治州、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或它的常务委员会可以根据当地少数民族婚姻家庭的具体情况,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和本规定的原则,制定某些变通或补充规定,报请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施行。
第十二条 本规定自1981年1月1日起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同时施行。
2、汉族定婚需要做些什么啊?
我只讲根源,细节已有人回答,我再讲下去就纯属画蛇添足了。汉族订婚需二物:一聘一嫁。其雏形产生于氏族社会。“聘”指现在所谓的“彩礼”,是男方对女方家人的一种贿赂,使女方家人能够接受并承认女方的另一半为家族一员;“嫁”指的是“嫁妆”,与“聘”相对,“嫁”就是使男方家人能够接受并承认男方的另一半为家族一员,也是一种贿赂。今人随较古人奢侈,但仍然不离其宗。
3、新疆订婚男方要准备什么
老新疆人的习惯大概是这样,订婚仪式在女方家举行(中午),女方家准备酒席,通常准备两桌就够了。女方这边请自己最亲的长辈,叔叔、姑妈、舅舅等。
男方家来的人一般4个左右,男方自己、父母、再有就是叔叔或者舅舅、姑妈都可以。男方准备礼(礼金,礼品),大概如下:酒4瓶、烟2—4条、茶2—4盒、方糖2—4包、鲤鱼2—4条、宰好的羊半只或者整只,然后就是钱,当然了,现在有些女方家不要彩礼了,拿这个钱就免了。
中午连吃带喝具体事宜商量完毕,男方请辞,女方把男方带来的礼品分出一半装好让男方带回去,肉不要还的太多,还3—5公斤就可以了。如果有礼金,一般单数返还(比如给女方6000元,女方还300、500、700、900都可以)。
大概就这么多,这是按照现在老新疆人的讲究,时代进步,好多讲究也根据区域不同有增有减。
郑重声明:以上讲究适用于老新疆的汉族人!兵团人和其他民族还有自己的讲究,在此不做表述。
4、新疆伊犁蒙古族娶汉族女人结婚,男方到女方家订婚拿什么彩礼
一般是提前商量好的彩礼(多少钱),然后拿6色礼(糖,烟,酒(红酒和白酒),鱼,肋骨),各6份,有的要的狠得,就是酒各六箱!新疆是比较杂的,每个小地方的规矩都不一样,有的地方是四色礼,请提前让你女朋友和她父母沟通下,以免去了弄得很尴尬!
5、苗族跟汉族可以通婚吗?
现在的汉族,起码有四分之一的血统是苗族的。假设苗族是单一的(实际上没有单一血统的民族啊),汉族在演化过程中吸收了大量的苗族,古代所谓的“黎民百姓”、秦代所谓的“黔首”都说明汉族(华夏)中的下层人民有用黑布缠头的习俗,这些人离开主流大族(华夏)的,就是今天的苗族。
苗族来源于“三苗”。三苗以蚩尤为领袖。蚩尤是东夷部族集团的。炎帝就是东夷的领袖。三苗是炎帝部族的分支。所以炎帝死于湖南。炎帝部族的大部分早已并入黄帝部族集团,所以炎黄并称。炎黄子孙演化成许多民族,其中汉族是最大的一族而已。他们的习俗:1.一夫一妻制。
2.自由恋爱。苗族越是聚居地区,越是婚姻自主,通过青年男女亲自参加“游方”社交活动来实现。即使有父母包办,只订婚而未结婚的,也可以自由参加正常的“游方”社交活动。黔东南男女青年的“游方”社交活动,一般在喜庆或者节日的白天进行。届时,男青年便到不同家族的村边固定的游方场上去吹口哨,作“哦嗬”声,唱歌邀请,姑娘们听了就知道小伙子们已到,就悄悄互相邀约来与小伙子们见面,互相介绍、谈心、交流见闻,以及互相对歌。这样反复多次,从中发现意中人,再进一步的单独谈心,建立感情。有的地方则是每天晚间进行。各村寨的小伙子吃完饭后,就三五成群地去不同家族的村寨“游方”。
黔西北一带的苗族社交叫做“玩花山”或者“跳月亮”、“吃平饭”。他们每逢节日(即农历正月初一至十五;五月初五等),各地的未婚男女青年便欢聚在几个村寨的一个山坡上,互相介绍、交谈、对歌等等,如一见钟情,便可倾吐爱慕之心。云南楚雄一带的苗族,在数十年前还有“姑娘房”的习俗,即由集体专设两座公房,以便未婚男女青年在劳动之余分房休息或住宿,男房的青年和女房和青年互相对歌,借机择偶。此外,在云南红河个别苗族地区还有“抢姑娘”的陋习,如果被抢去的姑娘不同意,可以回去;如果女方愿意,双方都回去告知父母,准备举行婚礼。居住在湘西一带包括黔东北、鄂西和战四川东南角的苗族青年男女也必须在“会姑娘”自由恋爱的基础上才能缔结婚约。广融水苗族自治县的男女青年则通过“坐妹”(即到女方家的火塘边谈心、对歌等)。经过多次“坐妹”,彼此感情融洽即可确立恋爱关系。�
3.订婚。苗族通过自由恋爱后,男方就可请媒人前往女方家正式求婚,一般媒人去的次数越来越好,俗称“亲以多求为贵”。如果女方家同意就可举行订婚礼。但具体仪式苗族各地互有差异。在湘西一带,如女家有心许配,必须经过家族喝了“放口酒”表示赞同之后,才能正式订婚。然后男家再择吉日向女家过礼,即送糯米粑、茶油和酒肉等。女家还要请家族人吃喝两天三晚。过礼后,男家又择地日娶亲。
在川黔滇交界的苗族,男方请媒人到女家订亲,往往媒人会说某家想要你家姑娘去背水喝。如果女方同意,媒人就回来给男方家长传讯,并择定吉日,准备结婚。如果是父母包办婚姻,则由男方父母先杀一只羊送到女方家去,女方收一半,留一半由男方家带回,表示不增加男方家的负担,并表示愿意成亲。此后,男方家请媒人带一对鸡、一袋炒面和若干鸡蛋送到女家去,表明订婚心意,这就算完成了订婚手续;如果女方不同意,就杀一只羊送到男家去表示退礼。男女双方商定结婚日期之后,双方家长积极准备礼物、食物和物色陪郎及陪娘各两三人。
4.结婚。苗族婚礼一般都很隆重,届时男、女主家都宰猪杀羊招待乡亲和来宾。一般都包括送亲、迎亲等程序。但各地的婚礼仪式也是不一样的。
例如在川黔滇一带,苗族举行婚礼时,男家杀一头猪、一对鸡、酒数壶、鸡蛋若干和活牛一头,由新郎的陪郎送到女家去,以作接新娘的礼物。他们在女方家住一两天,女方家也杀一头猪来接待,并留一半给男方家以作回礼;同时,新娘和陪娘就跟着新郎和陪郎一道到男家来。途中,男方两男在前面开路,新娘和陪娘在后面,挑礼物的走在最后。当新娘走近新郎家时,由新郎的父母出来迎接新娘和陪娘。晚饭时,新娘和陪娘坐一桌,新郎和陪郎坐一桌,其余的人随便就坐。夜间,男女青年唱歌,吹芦笙、口琴等;老年人也参加唱歌,热闹非凡。
在湘西一带,当娶亲队伍来到门前时,女家首先关门,宾主同时放鞭炮,男家用一包钱从门缝送入门内,叫做送“开门礼”,女家才开门迎接。吃完早饭就发亲,由堂兄背新娘上轿,新娘除亲属陪同外,还有女友和儿女双全的“引亲娘”以及歌师等等。
新娘的女友们都身着盛装,只有当新娘踩篾筛进男方家门,才知道谁是新娘。进门后,不拜堂,一直走到火坑边坐下,由主婚人让新郎新娘共喝一杯酒,共吃一块肉,然后合用一盆药水洗脸以除邪气。主婚人唱完“合事歌”,晚饭后由双方的歌手对歌,连续三天,婚礼才算结束。�
5.回门。苗族婚姻都有回门的习俗,即新娘嫁到新郎家后都要回娘家。但何时回,回娘家居时间多长,及其仪式的繁简。都因地而异。有的地方必须是经回门后才能过性生活。如湘西在婚礼三天之内新郎新娘只能见面,不能同居,直到回门在娘家住一晚,第二天再回男家,这一天晚上才是亲郎新娘的成婚之夜。在川黔滇,则是新娘在夫家住一两个月后,新郎陪新娘回娘家住几天,之后,双双返回新郎家长住。黔东南地区送新娘回门是苗族婚礼最隆重的礼仪。
在当地盛行把女方接到男方家举行订婚仪式的习俗。当订婚后的第三天,女方家就派数名姑娘给新娘送衣服来,新郎家就积极送新娘回门用的两坛米酒、两只猪腿、一挑糯米饭、一挑糯米粑和两个有筛子那么大的大喜粑,还有鸡鸭等等。有的还要送一挑稻谷。届时,男方就按女方家长的要求邀请家族中的男女青年陪送新娘回门,新郎留在家中,不能参加陪送。
回新娘家的当晚,新娘的家长大摆宴席招待客人,并邀请本家族的青年男女来作陪,男子分桌就宴。席间,宾主的歌手们便开始对唱苗族古歌,互相盘问民族历史知识,边唱边向对方敬酒,这是互相学习和传授苗族历史文化知识的极好机会。次日早饭后,陪客者们便纷纷前来邀请客人到自己家中作客,使全村酒歌连绵,沉浸在一片欢乐的气氛之中。待客人们走遍每家每户,最后回到新娘家吃告别饭,准备回新郎家。这时,男子都要给新娘家送财礼,多少随意,主人则送上一块白布手绢和礼物。当客人离开时,全村男女都出出来送客。走出寨子时,新娘村上的姑娘们便围着小伙子们讨彩色花线。顿时,又响起宾主送别的阵阵飞歌,回门礼仪到此结束,新娘就留在娘家长住。
此后,过年过节或农忙时,新郎家就派人来接新娘,住几天后,又回娘家长住。这样反复多次,最后由新郎的母亲去接新娘回来,这才在夫家长住,并开始与夫同居。现在这一习俗已逐渐有所改变。�
6.入赘。苗族有入赘、从妻居的,但一般为数很少。一般都是因为有女无子,不得已而招郎进屋。入赘男子通常是兄弟多,家境贫寒或者无父母的独子。�
7.离婚。苗族民间过去离婚的极少,如果夫妻双方实在不和,可以自由提出离婚,但双方本人不出面,而由双方父母出面,请地方上的三老四少来进行调解;如仍不和,则由三老四少来协商赔礼问题,即由先提出离婚的付给对方一笔损失费用。如果双方都要求离婚,就彼此不赔,到此了结夫妻关系,各自回父母身边,再去参加“游方”社交活动,结交新的伴侣。有的离婚夫妻,将刻上花纹的竹筒从中破开,各持一半为凭。�
8.再婚。苗族中年丧偶者,不论男女都能再婚。 只是妇女改嫁,必须再夜间从小门走出。黔东南和湘西地区的苗族,如果哥哥去世,未婚或丧偶的弟弟有权优先要求嫂嫂“转房”(兄不与弟媳转房),成否由嫂子决定,任何人不得强迫。但在云南的马关、金平等地苗族,兄死寡嫂必须改嫁给弟弟(即叔嫂转房)。
6、阿克苏结婚
阿克苏地区由36个民族组成,其中维吾维族占74.6%,汉族占24.1%,其他各少数民族占1.3%,是一个以维吾尔族为主体的36个民族聚居地区,风俗文化体现出很强的维吾尔民族色彩。
婚姻习俗
旧时,库车维吾尔族婚姻程序依照伊斯兰教规进行。1953年,婚姻法颁布后,废除了宗教对婚姻的干涉,结婚离婚都须经政府有关部门登记发证,强迫婚姻、买卖婚姻、一夫多妻、早婚,完全离弃凭男方只说3个"塔拉克"(休妻)而不管妇女意愿即可离婚等歧视妇女的婚姻陋习基本上已消除。
维吾尔族的婚俗,一般经过恋爱、提亲、订婚然后结婚几个阶段。订婚是以男方为主,请媒人说合。媒人和男方家长向女方家长求婚,如果应允,即下聘礼。而后,双方商定婚期。
结婚仪式一般为三天。第一天早上,在女方家中举行"尼卡"宗教仪式。新娘、新郎、伴娘、伴郎及其亲属参加,仪式由阿訇主持,在宣读结婚证书和念"尼卡"经后,询问新郎、新娘是否愿意结婚。新郎、新娘表示愿意后,按古俗吃下沾盐水的馕。仪式后,新郎回家准备迎亲。下午,新郎由亲友们陪同,在鼓乐声中乘车(农村一般是马车、拖拉机、城市多用汽车)来接新娘。到大门口时、新娘的女友关门索要礼品之后,才让迎亲的人进门。接着她们帮助招待来宾,给每位宾客赠送手帕等礼物。
新娘离家时,父母要为女儿作"都瓦",其他亲人也要为之祈祷、祝福。在告别亲人后,新娘上路。迎亲队伍在路上常遇到村里少男少女拉绳设置的路障,这时新郎要向大家施礼,男方迎新娘的人要给孩子们散发喜糖、零用钱、手绢、方能通过。至男方家门时,亲人们已在门外迎候。男方家妇女们还要关住大门询问"新娘会不会干家务"等,送亲的人在一一回答之后,才能入门。新娘是在红毡毯上走,或被迎亲的男人用毯子(或毡子)抬着进入新房的。这一夜,男女两家都要举行"麦西来甫",欢声笑语,奏乐歌舞,庆贺喜事。
从订婚到结婚到结婚都需彩礼和钱,没有统一的数字,根据双方的条件和关系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