迁户口无业证明的范本
1、户口准予迁入证明格式要求
户口迁入证明写法如下:
户口迁入申请书
XXXXXXX(主管部门):
XXX因XX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写内容),现申请将位于XXXXX地的户口迁移至XXXX地,请批准。
特此申请
XXXX名字
XXXX年XX月XX日
(1)迁户口无业证明的范本扩展资料
办理须知:
1、居民、职工家属城镇户口申报落户:
由本人持
(1)落户申请书;
(2)被投靠人所在单位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证明;
(3)投靠人原籍户籍证明;
(4)结婚证原件、复印件;
(5)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6)投靠人原籍街道办事处出具的无业证明;
(7)投靠人户口是兵团的,由兵团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出具无业证明,到所在派出所申报,由户籍警核实后填写“申请入户审批表”的签署意见,并由户籍警给申报人填写《办理户口、居民身份证责任书》交申报人,申报材料经所长审核后,上报分(县)公安局审批并打印准迁证下发各派出所,申报人凭《办理户口、居民身份证责任书》回执领取准迁证。
2、成建制单位搬迁落户:
由申请单位向人民政府写出报告,市公安局根据政府批准文件和落户花名册审核提出意见,报政府批准,由市公安局会同有关单位批准后,到派出所落户。
3、征用土地落户:
由单位持:
(1)人民政府批文、人民政府的征地公告;
(2)征地协议;
(3)安置协议;
(4)落户人员花名册,由市公安局根据人民政府的批文,计委下过的计划,由市公安局批准后,到派出所落户。
2、户口迁出证明怎样写?
户口迁出证明
兹有本社区居民XXX,性别X,民族X,出生于XXXX年XX月XX日,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X,户籍地址:XXXXX,现为生活和工作方便,申请户口迁往XXXXX,经本社区研究,同意迁出。
特此证明
XX社区居委会(盖章)
XXXX年XX月XX日
一、办理本市城区户口迁出,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
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非投亲的需持住房证明;
2、由学生集体户口转入居民户口的,需持相关证明证件办理;
3、城区农业户口迁出的需持迁入地街、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接收证明;
4、城区与郊区及郊区之间的户口迁出需持迁入地公安机关的《准予迁入证明》,户口迁出证明怎么写。
二、办理迁往外省市户口,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
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
2、外省市迁入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准予迁入证明》;
3、因国家计划内的招生、毕业分配等原因迁出户口的,应提供《录取通知书》、《报到证》等相应的证明;
4、因入伍、出国、逮捕劳教、失踪等原因需注销户口的,应出示相应证件。
出登记(非行政许可事项)
行为对象因各种原因申请迁出户口的公民
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湖南省常住人口登记操作办法》
收费情况户口迁移证:5元/证;户口簿:8元/册(含一个外壳、5页内芯及人像扫描费);集体户口簿:20元/册(含一个外壳、10页内芯);每增加或变更打印户口簿内芯每页2元。
收费依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发布全省公安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湘价费[2008]63号)
三、办理期限手续齐全的当场办结
办理条件因夫妻投靠、父母投靠成年子女、未成年人投靠父母、收养、干部或职工调动(录用)、家属随军、投资兴业、购房、人才引进、大中专学生录娶毕业(肄业、转学)等原因迁移,可以申请迁出户口;因参军服兵役、出国或赴港(澳、台)定居、失踪等原因迁移,可以申请注销户口。
需提供的材料
1、夫妻投靠、父母投靠成年子女、未成年人投靠父母、收养、干部或职工调动(录用)、家属随军、投资兴业、购房、人才引进等人员户口迁出:迁出人员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迁入地公安机关签发的《准予迁入证明》。
2、大、中专院校(含技工学校)录娶毕业、肄业、转学学生户口迁出:录取的学生凭录取通知书;毕业的学生凭毕业证、就业报到证(或劳动部门出具的就业证、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肄业的学生凭肄业证明材料;转学的学生凭转学证明材料,以及迁出人员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3、公民参军服兵役: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和《入伍通知书》。
4、公民出国或赴港、澳、台定居: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公民出国或赴台定居的,还需提供公民所获取的定居地定居证明;去港、澳定居的,还需提供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部门签发的《前往港、澳通行证》。
5、失踪人员户口注销:失踪人员的居民户口簿、户主或家属的申请和人民法院失踪宣告判决书。
办理程序
1、提出申请:由申请人向迁出地户口登记机关提出迁出申请。
2、受理申请:受理申请人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并进行审核。
3、打印表簿:打印户口迁移证,加盖户口专用章和承办人印章(属注销的无需打印)。在迁出(注销)人员常住户口登记表“何时何因迁往何地”栏内注明迁出(注销)户口的时间、原因,收缴迁出(注销)人员居民户口簿内页。
居民转迁户口分为四大类,即有合法固定住所类、有相对稳定的职业或生活来源类、引进的人才、亲属投靠类。如果手续齐全、符合办理户口迁移申报材料规定,公安机关一概不得拒绝办理。户口迁移落户只收相关工本费。
3、户口迁出证明怎么写模板
同意迁出的证明是户口迁移证,同意接收的证明是准迁证,这两个证明的格式及用纸都是派出所提供的,纸张也不是普通的白纸,就是一个表格和几行字,填空就可以,但不是你填,而是派出所通过电脑打印在专用纸上的,社会上是没有的。
你只要符合户口迁移的条件,带齐其他资料:身份证、户口本之类的,包括因为什么原因迁移户口而产生的相关的证明材料,如调动就有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购房落户就需要有房产证。
格式:
关于户口迁移的申请
XXXXXXX(主管部门):
XXX因XX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写内容),现申请将位于XXXXX地的户口迁移至XXXX地,请批准。
特此申请
XXXX名字
XXXX年XX月XX日
【拓展资料】户口迁移办理须知:
(一)部队军官家属随军户口迁移
1、条件:
军官、文职干部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无独立生活能力的子女,可以随军。
(1)副营职(含,下同)或副科级(含专业技术十一级、体育七级,下同)以上的军官、文职干部。
(2)服现役满十五年(含,下同)以上的军官、文职干部。
(3)五、六级专业士官。
2、手续
(1)经师(旅)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审核批准的《军队干部家属随军户口迁移审批表》。
(2)任职命令正件、复印件或应征入伍登记表正件、复印件或调令正件、复印件。
(3)军官证。
(4)结婚证原件。
(5)拟落户地派出所出具的《在济居住证明信》。
(6)原籍户籍证明信。
(7)劳动部门出具的《失业证》或无业证明(仅限于非农业户口)
3、程序
申报手续中要求的证明材料齐全后,经部队经办人呈报市公安局审批,批准后到分局办理户口准迁手续。
4、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二)职工居民家属投靠户口迁移
1、基本条件
(1)外地居(村)民与我市常住户口居民,依法结婚登记后,需来济投靠夫(妻)生活的,不受年龄、婚龄限制,准许迁济落户(其中在济一方系由外地迁入的,户口迁济时间须满三年;在济一方属离异再婚的,结婚须满三年)。
(2)来济投靠父或母的未成年或无业未婚子女(父母系由外地迁入的,户口迁济时间须满三年)。
(3)男性60周岁以上,女性55周岁以上,身边确无子女的退休工人和无业居民,需要来济投靠子女,其子女在济有常住户口并实际居住3年以上。
2、手续
对符合上述条件申请办理济南市居民户口的必须具备以下证明材料:
(1)本人申请;
(2)申请人、入户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结婚证》;
(3)入户人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
(4)失业证或劳动部门出具的无业证明(仅限于非农业户迁入类);
(5)派出所出具的家庭成员关系证明(仅限于父母与子女相互投靠类和带子女夫妻投靠)。
(6)未婚情况证明或未婚声明(仅限于已达到法定婚龄的未婚子女投靠父母)。
3、办理程序
申请人完备上述材料向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入户申请,由派出所考察完备手续,按照户口审批权限,逐级上报审核批准入户。
4、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三)干部、工人工作调动户口迁移
1、条件
经省、市委组织部、省、市人事厅(局)或省、市劳动厅(局)批准的,并开具调动函,填写《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的人员。
2、手续
(1)省、市委组织部、省、市人事厅(局)或省、市劳动厅(局)的调动函。
(2)《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接收单位主管部门及调动审批部门签署意见并加盖调配专用章)。
(3)单位接收证明信(注明详细落户地址)。
(4)拟落户派出所出具的《在济居住证明信》或《居民户口簿》。
(5)结婚证(仅限于夫妻投靠的)。
(6)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信》或居民身份证。
3、程序
主要分两种情况进行办理:
(1)第一种:符合市政府济政发[2001]31号文件规定的,由分局审核;
(2)第二种:其他由人事、劳动、组织部门批准的调动,由市局审核入户材料。
4、办结时限
手续齐全,即时办理。
4、村委会户口迁入证明怎么写
村委会户口迁入证明模板:
1. 普通迁入证明:
兹有XX省XX县XX镇(乡)XX 村(居委会),姓名XXX ,性别X,民族X,出生于XXXX年XX月XX日,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X因 XXXXX(某原因) ,现同意将户口迁入本村,请有关部门给予办理。
特此证明!
村民委员会(盖章)
XXXX年XX月XX日
2. (村委会同意新婚妻子迁入)证明:
XXX派出所:
兹有我村XX组村民某某,男, XX年X月X日出生,身体证号码为XXXXXX,于XX年X月X日与某某,身份证号为XXXXXX 登记结婚,经本村两委研究,同意新娘户口迁入本村新郎户,请有关部门协助办理。
情况属实,特此证明。 村民委员会(盖章) XXXX年XX月XX日
(4)迁户口无业证明的范本扩展资料:一. 市外迁入:
1. 外埠农业人口与本市农业人口初婚申请入农业户口应向其配偶户口的所在地派出所交验的证明材料:
(1)入户申请书;
(2)申请人、被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
(3)结婚证书;
(4)申请人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及村、乡(镇)证明;
(5)被投靠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及村乡(镇)证明。
2. 办理外省市迁入本市的户口,应向迁入地派出所交验的证明证件:
(1)迁入人的户口迁移证、准予迁入证明和居民身份证;
(2)市局、分(县)局开具的入户证明;
(3)迁入户的居民户口簿;
(4)18周岁以上人口交本人正面免冠一寸光纸黑白大头照片两张;
(5)毕业分配应持报到证和接收单位局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的报户口证明和接收单位证明。
3. 老人投靠子女申请入户应向其子女户口所在地派出所交验的证明材料:
(1)入户申请书;
(2)入户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
(3)入户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
(4)被投靠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
(5)其他相关证明。
二. 市内迁入
办理市内户口迁入,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迁入地派出所办理:
(1)迁入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市内户口迁移证;
(2)迁入户的居民户口簿;
(3)新立户的要有房管部门出具的住房证明或房屋产权证明;
(4)迁入人符合申领、换领居民身份证条件的,每人交本人正面免冠一寸光纸黑白大头照片两张,已满16周岁,已领取居民身份证的,每人交照片一张;
(5)因结婚迁入的要持结婚证;
(6)迁入农村地区的农业人口要有迁入地乡镇政府和村委会同意迁入的证明;
(7)迁入非直系亲属户内的,应征得迁入地派出所同意后,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