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沙迁户口
1、我户籍地是上海浦东川沙,现在我的档案在南通,现在要转到川沙,到哪
离职需要公司给你办理好退工手续,劳动手册一定要自己拿好,还有退工单要拿到自己手里。档案必须退到卢湾区户口所在地街道。这个是公司给你办的。然后过1个月你自己去卢湾区街道所在地的行政服务中心,带好身碰携份证、户口本、劳动手册(退工单不需要,是给新单位的,街道不看)去办理失业登记手续,同时申请失业金。隔1个星期去中山南一路上的卢湾区社保局办消吵皮理失业金领取手续,要带身份证、劳动手册还有邮政卡(工行卡)就可以了。周一到周拿差六都能办的。
2、川沙结婚档案在哪里调?我是在川沙登记结婚的,现在迁户口需要调结婚时的档案,请问到哪里去调
你腊链敬好 川沙唤者县登记结婚的,现在需要到上海市浦东新区婚姻登记处调取档案。
1992年中国政府作出“开发浦东”的决策,川沙县被撤销,浦东新区成立。原川沙县的婚姻档案应移交浦东新区婚姻登记机关或档案局。
婚姻登记档案属于个人隐私,民政局有权为每一个办理婚姻登记的人保密。婚姻当事人可以凭合法身份证件查阅本人的婚姻登记档案;如果婚姻登记档案已经移交到地方国家档案馆,婚姻登记机关应告知当事人,由当事人到档案轮慎馆查询。
3、上海购房后怎么迁户口
法律主观:(一)所内迁移。凭户口簿、公民身份证直接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属婚迁的,须附交结婚证、计划生育证明等复印件;属分房、购房、建房办理迁移的,须附交房产证复印件。(二)所间迁移。凭户口簿、公民身份证到入户派出所办理准予迁入证明;属婚迁的,须附交结婚证、计划生育证明等复印件;属分房、购房、建房办理迁移大液租的,须附交房产证复印件。凭入户派出所开具的准予迁入证明,到迁出派出所办理《市内迁移证》后,再到入户派出所办理迁入手埋册续。(三)跨区迁移。凭户口簿、公民身份证到入户派出所办理申请。填写《入户申请表》,派出所受理后呈分局审批;属婚迁的,须附交结婚证、计划生育证明等复印件;属分房、购滚兆房、建房办理迁移的,须附交房产证复印件。经分局审核同意后,凭入户派出所开具的准予迁入证明,到迁出地派出所办理《市内迁移证》,再到入户派出所办理迁入手续。
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第十三条、第十九条
4、川沙结婚档案在哪里调?我是在川沙登记结婚的,现在迁户口需要调结婚时的档案,请问到哪里去调
你可以川沙婚姻登记处灶早找工作人员,说明原理,请他们帮你调出当年的结婚原始记录原件,复印后加盖婚橡闷姻登记处的公章就可以去办理户口迁移啦。梁辩弯
5、上海各区之间迁户口流程
上海各区之间迁户口掘烂纤流程如下:
1、到迁入地的公安机关户政窗口申请准迁证明;
2、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凭《准予迁入证明》到原户籍地公安机关办理户口迁出,领取《户口迁移证》;
3、申请人持身份证、《准予迁入证明》第三联、《户口迁移证》第二联、身份证、入户地址户口簿到申请入户的公安机关户政窗口办理入户手续。
父母、配偶、子女相互投靠入户所需材料如下:
1、申请人书面申请;
2、结婚证、居民身份证;
3、迁入人户籍证明;
4、合法固定住所证件证明;
5、申请人或迁入人稳定职业或稳定生活来源证明;
6、父母、配偶迁入的,出具退休证或《再就业优惠证》或居住地居委会证明;
7、父母子女关系证明;
8、《申请户口迁入落户表》一式两份;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判仿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历基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6、上海市内迁户口流程简化
上海市内迁户口流程,简化如下:
1、完成系统内人口数据迁移操作,凭户口审批卷和系统授权信息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2、与本人或申办人核对户口项目登记内容是否正确,对不一致的,应据实变更,对空项的,应立即采集补充;
3、对因办理户口迁移导致移入户户内成员之间“与户主关系”变化的,移入地派出所应在办理迁移后立即变更;
4、完成户口迁移系统操作后,打印《常住人口申领二代证登记表》,并交与本人或申办人审核签字,并将新《居民户口簿》编号录入系统;
5、退还申办人《居民户口簿》等手续材料。
上海市内户口迁移办理所需时间
1.申请人到拟落户地公安派出所户籍窗口提交申请材料,对符合当场办理条件的,申请材料齐全,手续完备,当场办理。
2.按规定由派出所审批的户口事项,派出所自受理申请材料之日起15个工作日作出审批决定;
3.按规定由各公安分(县)局审批的户口事项,各公安派出所初审后报各公安分(县)局,个公安分(县)局应当自收到派出所上报的审批材料之日起30个工作日作出审批决定。
上海市户口迁移规定有什么?
1.户口迁移应当由迁移人本人到公安派出所办理。迁移人因故无法办理迁移手续的,可书面委托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办理。
2.涉及全户迁移的,迁移人应当书面委托户主或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户内成员办理。
3.涉及集体户口人员户口迁移的,已随迁移人在集体户内办理户口登记的居民应当随迁移人一起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4.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户口迁移由其监护人办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7、上海迁户口需要什么证件和流程2022
2022上海迁户口需要的证件和流程:
1、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
2、迁入地派出所同意迁入;
3、向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
4、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
5、持户籍证明和相关证明材料以及理由,前往迁入地的市级公安局户政科申请迁入;
6、户政科签发《准迁证》;
7、持《准迁证》回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出并开迁移证;
8、持迁移证、身份证去迁入地派出所入户;
9、办理户口迁出手续,本人不去可代办,代办人应为原籍户内成员中的成年人才可以,需要提供准予迁入证明(迁出地留存联)、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迁出地派出所审查符合后,开具户口迁移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8、上海户籍跨区迁户口政策
上海户口迁移条件如下:
1、市内迁移条件:
(1)直系亲属迁移;
(2)购房或直系亲属之间迁移;
(3)农业户口人员迁移;
(4)女军人子女市内户口迁移等。
2、外省迁移条件:
(1)父母、配偶、子女相互投靠;
(2)购房人员本人及直系亲属户口迁入落户;
(3)各类人才本人及直系亲属户口迁入落户;
(4)全日制普通高校及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就业落户,大中专院校招收新生户口迁移及落户。
根据当事人迁移户口的类型需要交验的证件、资料有所区别:
1、居民户口迁移:
(1)申请人携带上述材料到落户地提出申请凯埋念,并提交材料;
(2)派出所审核材料确认无误后颁发《准予迁入证明》;
(3)申请人携带《准予迁入证明》到原户籍地办理户口盯困迁出手续,领取《迁移证》。
2、学液肢生户口迁移:
(1)申请学生先到学校保卫处户籍室办理迁出手续,并领取《户口迁出证明》;
(2)再凭本人身份证及保卫处《户口迁出证明》,到学校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领取迁移证。
法律依据:《上海市常住户口管理规定》第十八条
非农业户口居民(本市大中专院校学生集体户口、科研单位学生集体户口和中央各部、各省市驻沪办事处工作户口人员除外)以购买、交换、分配等合法方式取得住宅商品房、售后公房等住房所有权或者公有居住房屋承租权的,可以在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
9、上海各区之间迁户口流程
一、上海区之间迁移户口流程
1、到迁入地的公安机关户政窗口申请准迁证明。
2、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凭《准予迁入证明》到原户籍地公安机关办理户口迁出,领取《户口迁移证》。
3、申请人持身份证、《准予迁入证明》第三联、《户口迁移证》第二联、身份证、入户地址户口簿到申请入户的公安机关户政窗口办理入户手续。
父母、配偶、子女相互投靠入户所需材料:
1、申请人书面申请
2、结婚证、居民身份证
3、迁入人户籍证明
4、合法固定住所证件证明
5、申请人或迁入人稳定职业或稳定生活来源证明
6、父母、配偶迁入的,出具退休证或《再就业优惠证》或居住地居(村)委会证明
7、父母子女关系证明
8、《申请户口迁入落户表》一式两份
办理户口迁移提交资料时要注意的问题:
1、申请人应当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证明材料要求提供原件的除外),并由申请人、受理民警双方在复印件上签名确认该复印件与原件的一致性。对不能提供原件的,应由存档单位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确认;复印件有多页的,应加盖骑缝章。
2、申请过程中如发现申请人的公民身份号码错、重号的,待申请人原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予以重新编码后再申报。
3、申请过程中如发现申请人系重户口的,待申请人原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予以注销其重户口后再申请。
4、被批准户口迁沪落户的人员,一律登记为非农业户口。
5、申请人提供的证明材料应真实、有效。一经查实弄虚作假非法报入户口或与事实不符的,一律退回原户籍所在地,并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二、需要办理户口迁移的几种情况
1.婚迁,持合法的结婚(离婚)证;
2.分(购)、建房迁移,持房卡或住房证明;
3.出国(境)注销户口,持有关部门出具的注销户口通知单;
4.回国(入境)落户,持定居证或劳动人事部门核准的录用证明、护照(回乡证)或有关部门出具的证件收存(收缴)证明,回国后异地落户的,还须持原户口登记机关出具的注销户口的证明;
5.公民入伍注销户口,持入伍通知书;
6.退伍、复员、转业落户,持县市兵役机关,县市以上复员安置办公室发给的登记户口的证明,异地安置的,还须持原户口登记机关出具的注销户口的证明;
7.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落户,持释放证卖滚、解除劳教通知书,异地落户的,还须持原户口登记机关出具的注销户口的证明;
8.大中专学生入学户口迁移,持入学通知书;
9.大中专学生分配落户,持派遣证;
10.录用公务员、招收职工迁移户口,持录用(招收)证明及《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
11.公务员、职工调动、辞退等户口迁移,持调动、辞退证明及《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
12.收养小孩落户,持收养公证书或《收养证》;
13.解除收养关系迁移户口,持解除收养关系公证书或《解除收养证》;
14.离退中做余休人员户口迁移,持离(退)休证;
15.与职称、职务、学历、荣誉、工龄、年龄等有关的户口迁移,持相应的证(聘)书及工龄、年龄证明;
16.需要凭户口准迁证方可迁移的对象,还须持迁入地县、市公安机关出具的户口准迁证;
17.需要经过上级公安机关批准后方办理的户口迁移,还应提供上级公安机关的批准文件。
办理户口迁移工作的是迁入地所辖区域的派出所。申请人提交相关的材料之后,迁入地的派出所工作人员需要核验提交的材料,保证材料准确无误之后,需要在国家规定的时效胡隐范围内为申请人尽快进行办理,并会将办理的结果告知到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