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迁户口市局警察同意
1、广州户口迁移手续流程
广州户口迁移手续流程
(一)市内迁移
1、申办人登录“广州公安”微信公众号,进入办事大厅(户政业务-智能咨询预约-市内迁移)进行预约办理。
2、申请人预约后持所需材料到预约指定地点办理。办理地点是指被投靠人户口所在地或实际居住地的公安分局办证中心或可办理户政业务员的派出所。
3、户籍窗口民警进行办理。核验材料是否符合规定类别并材料齐全、真实有效。不符合的,现场退回材料并书面一次告知申请人。
4、材料符合的打印《受理回执》,并呈市局审核(受理之日起至将审批结果告知申请人承诺在45个工作日之内完成)。
5、同意迁移的给申办人核发《办理市内户口迁移通知书》。
6、申办人办理落户并打印新的户口簿。
(二)户口迁出市外
1、申办人登录“广州公安”微信公众号,进入办事大厅(户政业务-智能咨询预约-迁出市外)进行预约办理。
2、申请人预约后持所需材料到预约指定地点办理。办理地点是指被投靠人户口所在地或实际居住地的公安分局办证中心或可办理户政业务员的派出所。
3、窗口民警办理户口迁出登记。
(三)市外户口迁入
1、符合户口登记条件的人员。
2、网上预约,办理户政业务先预约后办理。
3、申请人前往区政务办证大厅或可办理户政业务的派出所办理户口登记。
4、区公安分局户政部门审核材料。
5、信息录入并打印户口簿。
法律依据:
《广州市户籍迁入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合理控制人口规模,优化人口结构,提高人口素质,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根据国家、广东省和广州市人口调控管理及户籍制度改革的有关精神,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符合相关条件的非广州市户籍人员,可依照对应的入户类别和管理办法申请将户籍迁入广州市
第三条 我市户籍迁入实行总体规划、分类调控,以制定准入条件、年度迁入人口计划及入户指标管理为手段。第四条 我市户籍迁入分为引进人才入户、积分制入户、政策性入户三个类别,入户条件分别在《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广州市积分制入户管理办法》《广州市政策性入户管理办法》中予以明确。
2、广州市市内户口迁移证办理流程
广州市市内户口迁移证办理流程:
符合市区内户口迁移条件的人员,持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入户地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或可办理户政业务的入户地派出所)办理市内户口迁移手续。
户口簿上户主迁出的,申请人应填写《变更户主情况登记表》确定原户口簿新户主并注明新户主与户内人员的关系,办理地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将在原户口簿的户主或户主关系栏上做相应变更。
在办理市内户口迁移时,户主及其直系亲属迁出时,与户主非直系亲属的其他成员应同时迁出;全户迁出时,必须将原户口簿交回办理地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
(2)广州迁户口市局警察同意扩展资料:
在广州市属行政区范围内居民(不包括不可市内迁移的集体户口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办理户口市内迁移。
1.因投靠直系亲属(指父母、夫妻、子女,下同)需将户口迁入直系亲属户口所在地家庭户的。
2.因住房调整、拆迁或回迁安置等原因申请迁入本人或直系亲属拥有房产权并供其居住的房屋、合法承租房管部门的公房(含政府提供的保障性住房)、政府或用人单位拥有产权安排供其居住的本市房屋。
3.因离婚、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征地、拆迁等原因失去现户口登记住址所在地房屋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其本人在广州没有其他合法房产的,应将户口迁入实际居住、工作地所在街(镇)公共集体户,均无法落户的,可在实际居住、工作地所在区的亲戚朋友户口所在地申请搭户。
4.单位职工集体户口人员因工作变动、单位转制或辞职、解聘及工厂倒闭等原因,现工作单位没有设立集体户口,其本人在广州没有合法房产的,应将户口迁入实际居住、工作地所在街(镇)公共集体户,均无法落户的,可在实际居住、工作地所在区的亲戚朋友户口所在地申请搭户。
5.本市居民在广州没有房产及直系亲属投靠的,可迁入本人单位职工集体户或准予迁入其本人实际居住地、工作地街(镇)公共集体户
办理户口迁移、登记等户政业务应当由本人到公安机关办理,因故无法办理的,需书面委托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亲属办理;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行为能力的户口迁移由其监护人办理;涉及全户迁移的,户内成员可委托户主或有民事行为能力的户内成员办理。属委托办理的,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件,委托单位办理的,还需提供单位介绍信及代办人身份证件。
3、2021年广州迁户口需要什么手续流程
【法律分析】
一、凡广州市区常住户口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办理市内户口迁移:
(一)因投靠本市直系亲属(指父母、夫妻、子女)需将户口迁入直系亲属户口所在地的(包括“农迁农”);
(二)因离婚、原房屋被屋主合法收回,需将户口迁入亲戚朋友户口所在地的;
(三)单位集体户口人员因工作变动、单位转制或辞职、解聘及工厂倒闭等原因,需将户口迁入亲戚朋友户口所在地的;
(四)属驻穗办集体户口工作人员及家属和福利院集体户口的儿童,以及监外执行人员,要求市内迁移的;
(五)因住房调整等原因需将户口迁入房屋所在地入户的。
二、因居住地变动迁移市内户口办理所需材料:因住房调整等原因要求将户口迁入房屋所在地入户的,提供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合法房产证明或单位分房证明(属驻穗办集体户口迁入房改房的,提供市公安局的《批准市内户口迁移通知书》,属单位集体户口迁出的,提供单位同意迁出的证明。
三、因工作变动户口迁移办理所需材料:单位集体户口人员因工作调动、单位转制或辞职、解聘及工厂倒闭等原因的,除需提供迁入地业主合法房产证明、户主的居民身份证及户主同意迁入证明外,还需分别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因工作变动、单位转制的,提供工作变动或单位转制的证明、原单位出具的同意迁出证明及现工作单位没有设立集体户口的证明;
2、因辞职、解聘的,提供原工作单位辞职、解聘的证明;
3、属工厂倒闭的,提供原工厂倒闭的证明。
四、投靠亲属户口迁移办理所需材料:入户人除提供本人及投靠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外,还需根据下列不同情况提供以下相关证明材料:
(一)因投靠直系亲属的需提供亲属关系证明(“农迁农”的还需提供迁入地村委会同意迁入的证明);
(二)因离婚、原房屋被屋主合法收回的,需提供迁入地业主的合法房产证明、入户人的《离婚证》或房屋被屋主收回的相关手续证明,以及迁入地户主的居民身份证、同意迁入证明。
五、其他原因户口变动办理所需材料:属驻穗办集体户口工作人员及家属和福利院集体户口的儿童,以及监外执行人员,要求市内迁移的分别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属驻穗办集体户口工作人员及家属的,提供市公安局的《批准市内户口迁移通知书》、合法住房证明;
2、属福利院集体户口的儿童,提供收养证、市公安局的《批准市内户口迁移通知书》;
3、属监外执行人员,提供区公安分局的《批准市内户口迁移通知书》、刑满释放或解除劳教证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第六条 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4、入户广州及户口迁移怎么办理?
建议可以去升庚教育咨询一下,找广州入户机构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查看该入户机构的资质,一定要选择正规的入户机构。
2、如果遇到哪些说给钱就能帮你买户口的机构,一定要小心,如果你本身条件不能入户的话,就需要考职称才能入户。那种给钱就能入户的大多不正规。
3、考试时说包过的一定要注意,除非他们能在合同里写明不包过全额退款。
4、不要听信口头承诺,入户机构承诺的一定要写进合同里,不然以后很容易扯皮。
总而言之,入户广州是一件大事,如果选择委托代理入户机构协助办理的最好要考虑清楚
5、广州户口迁移手续
广州户口迁移手续需要迁入地公安机关户籍科的同意迁入证明,迁出地公安机关的迁移证明,本人要带户口薄或者户籍页,身份证亲自去迁出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到迁出地公安局户政科盖章。如果是被大学录取的新生,则直接带录取通知书就可到迁出地公安派出所办理迁出手续,到当地公安局户政科盖章。先到迁入地公安机关办理准迁证(证明因为什么原因准予迁入)再到迁出地行政村(或者社区)开个户口迁出证明,带上户口本、身份证,到管辖地派出所办理迁移证,再到当地公安局户政科盖章。带上迁移证到迁入地公安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迁出户口要注销原来的户口,迁入户口要更换新身份证,户籍警要现场为你拍身份证的照片,最好本人去办。
6、广州市内户口迁移需要什么材料
市区内户口迁移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凡符合条件需办理市区内户口迁移的,除提供入户人及被投靠人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外,还需根据下列不同情况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一)因投靠直系亲属的需提供亲属关系证明、户主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属部门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则需提供原件)、(属“农迁农”的还需提供迁入地村委会同意迁入证明原件)。
(二)因住房调整要求入户的,需提供合法的房产证明或单位分房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属驻穗办户口迁入房改房的,需提供市公安局核发的《批准市内户口迁移通知书》;属单位集体户口迁出的,提供单位同意迁出的证明)。
(三)因离婚、变卖房屋、原房屋被屋主合法收回需将户口迁入亲戚朋友家中的,需提供迁入地业主的合法房产证明、入户人的《离婚证》或房屋变卖、被屋主收回的相关证明,户主及业主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以及迁入地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户主及业主同意迁入证明。
(四)单位集体户口人员因工作变动、单位转制或辞职、解聘及工厂倒闭等原因需将户口迁入亲戚朋友家中的,除需提供迁入地业主的合法房产证明、户主及业主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迁入地分局办证中心、户主、业主同意迁入证明外,还需分别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因工作变动、单位转制的,提供工作变动或单位转制的证明、原单位出具的同意迁出证明及现工作单位没有设立集体户口的证明。
2、因辞职、解聘的,提供原工作单位辞职、解聘的证明。
3、属工厂倒闭的,提供原工厂倒闭的证明。
(五)属驻穗办集体户口工作人员及家属和福利院集体户口的儿童,以及监外执行人员,要求市内迁移的分别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属驻穗办集体户口工作人员及家属的,提供市公安局的《批准市内户口迁移通知书》、合法住房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属福利院集体户口的儿童,提供市公安局的《批准市内户口迁移通知书》、收养证原件及复印件。
3、属监外执行人员,提供区公安分局的《批准市内户口迁移通知书》、刑满释放或解除劳教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