迁户口从
1、户口从一个区迁到另一个区需要什么手续
在原来户籍地派出所开一个户籍证明、一个无犯罪证明,然后到你想迁入地的派出所填申请落户表,经过责任区民警签字、派出所的主管领导签字、公安局的户政领导签字,然后到户籍大厅开准迁证,凭准迁证到你现在的户籍地派出所开迁移证,在迁入地落户。
一、办理市区内户口迁移的条件:
在市属行政区范围内居民(不包括不可市内迁移的集体户口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办理户口市内迁移。
1.因投靠直系亲属(指父母、夫妻、子女,下同)需将户口迁入直系亲属户口所在地家庭户的。
2.因住房调整、拆迁或回迁安置等原因申请迁入本人或直系亲属拥有房产权并供其居住的房屋、合法承租房管部门的公房(含政府提供的保障性住房)、政府或用人单位拥有产权安排供其居住的本市房屋。
3.因离婚、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征地、拆迁等原因失去现户口登记住址所在地房屋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其本人在广州没有其他合法房产的,应将户口迁入实际居住、工作地所在街(镇)公共集体户,均无法落户的,可在实际居住、工作地所在区的亲戚朋友户口所在地申请搭户。
4.单位职工集体户口人员因工作变动、单位转制或辞职、解聘及工厂倒闭等原因,现工作单位没有设立集体户口,其本人在广州没有合法房产的,应将户口迁入实际居住、工作地所在街(镇)公共集体户,均无法落户的,可在实际居住、工作地所在区的亲戚朋友户口所在地申请搭户。
5.本市居民在广州没有房产及直系亲属投靠的,可迁入本人单位职工集体户或准予迁入其本人实际居住地、工作地街(镇)公共集体户。
二、市区居民办理市内户口迁移
1、所内迁移:凭户口簿、公民身份证直接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属婚迁的,须附交结婚证、计划生育证明等复印件;属分房、购房、建房办理迁移的,须附交房产证复印件。
2、所间迁移:凭户口簿、公民身份证到入户派出所办理准予迁入证明;属婚迁的,须附交结婚证、计划生育证明等复印件;属分房、购房、建房办理迁移的,须附交房产证复印件。凭入户派出所开具的准予迁入证明,到迁出派出所办理《市内迁移证》后,再到入户派出所办理迁入手续。
3、跨区迁移:凭户口簿、公民身份证到入户派出所办理申请,填写《入户申请表》,派出所受理后呈分局审批;属婚迁的,须附交结婚证、计划生育证明等复印件;属分房、购房、建房办理迁移的,须附交房产证复印件。经分局审核同意后,凭入户派出所开具的准予迁入证明,到迁出地派出所办理《市内迁移证》,再到入户派出所办理迁入手续。
4、公民迁移:除在本户口管辖区内移居,只作住址变动登记,不作迁出、迁入登记外,凡是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的,均可办理迁出、迁入登记。户口迁移,应遵循人户一致和居住地登记的原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管理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2、一个人的户口如何从一个户口本迁到另一个户口本?
一个人的户口如何从一个户口本迁到另一个户口本需要正当理由。
如结婚,带着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个人申请书等材料,到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移证,最后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迁入手续。
户口迁移,是中国户口登记制度实行在常住地登记户口的原则。公民常住地发生变化以后,应将户口迁移到现住地,即进行户口迁移。我国户口迁移政策内容十分广泛,涵盖了干部、职工及其家属、学生、军人及其家属等各类群体。应遵循人户一致和居住地登记的原则。公民迁移,除在本户口管辖区内移居,只作住址变动登记,不作迁出、迁入登记外,凡是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的,均可办理迁出、迁入登记。
公民因各种原因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应持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与迁移事由相关的证明:
1、婚迁,持合法的结婚离婚证;
2、分购、建房迁移,持房卡或住房证明;
3、出国境注销户口,持有关部门出具的注销户口通知单;
4、回国入境落户,持定居证或劳动人事部门核准的录用证明、护照回乡证或有关部门出具的证件收存收缴证明,回国后异地落户的,还须持原户口登记机关出具的注销户口的证明;
5、公民入伍注销户口,持入伍通知书;
6、退伍、复员、转业落户,持县市兵役机关,县市以上复员安置办公室发给的登记户口的证明,异地安置的,还须持原户口登记机关出具的注销户口的证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3、迁户口的流程
迁户口的流程如下:
1、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
2、迁入地派出所同意迁入;
3、向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
4、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
5、持户籍证明和相关证明材料前往迁入地的市级公安局户政科申请迁入;
6、户政科签发准迁证;
7、持准迁证开迁移证;
8、持迁移证、身份证去迁入地派出所入户。迁户口需要的手续因迁移事由不同而不同。一般情况下主要包括,在职证明、迁移人的户口本和身份证,申请迁入户口地的入户申请表,个人养老保险实缴信息单,打印年限不同地方要求不一样,房产证明单,房管局打印,学历证书,房产证,档案机构开具档案存档证明,申请迁入公安机关迁户联系函,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准迁证明,如有孩子,出生证明。不同的事由,证明不同,可以提前咨询迁移当地的派出所。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户口迁出要本人回去吗
办理准予迁入手续,本人不去可代,但应当备齐所有需要提供的证件证明材料必要时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办理户口迁出手续,本人不去可代办,代办人应为原籍户内成员中的成年人才可以,需要提供准予迁入证明迁出地留存联、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迁出地派出所审查符合后,开具户口迁移证。办理户口迁入手续,最好本人前往,因为入户时打印的常住人口登记表需要你对其中的项目内容进行确认签字,现场采集本人人像照片录入系统,别人代替不了。此环节需携带准予迁入证明迁入地留存联、户口迁移证、身份证、拟入户居民户口簿新立户的不需要。
4、迁户口的手续流程
迁户口的手续流程如下:
1、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
2、迁入地派出所同意迁入;
3、向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
4、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
5、持户籍证明和相关证明材料以及理由,前往迁入地的市级公安局户政科申请迁入;
6、户政科签发《准迁证》;
7、持《准迁证》回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出并开迁移证;
8、持迁移证、身份证去迁入地派出所入户。办理户口迁出手续,本人不去可代办,代办人应为原籍户内成员中的成年人才可以,需要提供准予迁入证明(迁出地留存联)、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迁出地派出所审查符合后,开具户口迁移证。
法律依据:《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5、迁户口流程
迁户口流程如下:
1、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
2、迁入地派出所同意迁入;
3、向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
4、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
5、持户籍证明和相关证明材料(结婚证等)前往迁入地的市级公安局户政科申请迁入;
6、户政科签发《准迁证》;
7、持《准迁证》回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出并开迁移证;
8、持迁移证、身份证去迁入地派出所入户。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管理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