浠水迁户口
1、湖北省黄冈市浠水县户口迁出外地能迁回吗
可以,但有前提条件:必须先征得户口原籍地的集体及户主同意接收圆耐的前提下,当事人的户口才能回原籍挂靠,具体的条件,应事先咨询迁入地的辖区派出所,以对方的答复为准。
一、迁移户口的手续,当事人可以参照如下办理(资料根据当事人迁移户口类型的不同而有所区别,手续都是大同小异的):
1、基础证件(资料):当事人的户口本及身份证原件、迁出地的集体出具的同意户口迁出证明、户口迁入地的集体及户主出具的同意接收证明;
2、其他证件及资料:当事人的迁移户口申请书(出具迁移及投靠的理由)、其他需要提供的证件等;
3、带上述资料及证件,去户口迁出地的派出所户籍科,申请领取户口迁移证并注销原户籍的常住户口;
4、带上迁移证及上述资料,去户口迁入地的派出所户籍科申请落户;
5、当事人可以根据本人的户口迁移类型,具体咨询户口迁入地及迁出地的派出所,以对方的答复为准。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
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橘仔春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1.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
2.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戚前入境证件
3.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2、我想把户口迁入吉林省敦化市户口
首先要看自己是否复合户口迁移条件哗者羡。比如夫妻投靠、父母投靠、买商品房、工作调度等等。如果符合迁移条件,先到敦化市的你要迁到的区的户籍大厅户政大厅,提供身份证、现户口本、要投靠的父母或夫妻家的户口本,或者已购商品房的房产证或者单位出具的聘用合同等证明材料。填写表格,留电话。户政大厅人员办乱拍理准迁证后会电话通知你取证办理迁户。领取准迁证后,到原户口所在嫌消地区户政大厅办理户口迁移。然后带着户口迁移手续到敦化要迁入的区的户政大厅提交户口迁移证明。最后等待户政大厅制作你的户口本。基本上到这就完成了。好像要转农村的户口更困难了。
3、浠水县朱店乡:我2001年12月当兵退伍那年搬迁到观在朱店村,加油站对面,户口早就迁移这里,但是
找浠水县民政部
4、我今年16年兵退伍,入伍时是湖北浠水农村户口,现在父母兄弟的户口都黄石市,我退伍回去怎么落户?
《士官退出现役安置法》规定:作复员和转业安置的士官退出现役后,原则上回入伍时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安置。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易地安置:
(一)国家或者军队建设需要的;
(二) 现役期间,家庭常住户口所在地变动的;
(三)结婚满2年猜亩且配偶穗谨森在其常住户口所在地有生活基础的;
(四)因其他特殊情况经省级以上人民晌知政府安置主管部门批准的。
你要去老婆那里安置,就是要符合第三条的条件就可以了。
5、黄冈市浠水县户口转到武汉市新洲区需要哪些手续
亲,看你们的意思是要以购置房产的方式入武汉市新洲区户籍~
你是新洲区农村户口需要先到你购房所在社区居委会~
居委会会让你开一些证明(主要是计划生育证明等之类)的~
然后你根据居委会的需求持结婚证让你户口所在地的村妇联主任渣手开计划生育证明,按照相关规定,不管是什么性质的落户,单独头胎比较好落户,二胎和二胎以外受政策限制,比较麻烦;
然后新洲区所在的社区居委会开完相关证明和落户申请后持相关的证明文件带上你和你爱人的户口本原件,身份证原件,结歼梁高婚证原件,小孩出生证氏尺明原件,购房合同原件或者房产证原件到邾城派出所开立户口转移申请单~
然后持新洲邾城盖章的户口转移申请单到你小孩的户口所在派出所户籍室和你爱人的派出所户籍室盖同意章,然后持对应的户籍证明单到邾城派出所上户口(注意户籍证明单有效期为10天),户籍证明过时请重新开立~
以上,请知悉,有不明之处请再追问!
6、我是浠水人,现在在黄州居住,我女朋友是黄州的,请问我们如果要结婚的话,应该去哪里领证,户口能能迁到
只要有一方户口在黄州行氏就可以到黄州民政局去领的(黄州区民政局在商城附近)。带上你女朋友和你羡蔽自己的兄带州户口本。
7、我是浠水县的护口,现在在罗田买了房子,想转过来,但那边的户口我不注销可以吗?
不可以另樱笑外培旦也不是你不想注销就不注销脊中含的。户口迁出后原户籍地就注销了。按规定户口的迁出后原户籍地户囗必须注销不允许一人双户口,所以不可以。
8、从浠水迁移户口到团风,要些什么手续?
户口迁移的一般程序、需要交验的证件、资料,当事人可以参照如下办理:
1,带上当事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婚迁户口的(结婚证)、购房入户的(房屋产权登记证、购房合同、原始收据)、积分入户的(劳动合同、居住证、社保证明、房屋租赁合同)等证件及资料;
2,去户口所在地村(居)委出具同意户口迁移的证明;
3,户口接收地村(居)委会出具同意接收户口的证明;
4,带上上述证件及资料,去户口迁入地的辖区派出所,申请迁入户口,领取户口“准迁证”;
5,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开出《户口迁移证》;
6,携带上述资料,去户口迁入地的辖区派出所户籍科,根据工作人员的提示,办理落户手续即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简森登记条例》的规定:
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拦渗亩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喊纤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