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礼钱是买东西的吗
1、买三金和衣服的钱是彩礼钱吗?
我刚刚结婚,之前也遇到了这样的事情!其实,这两万块钱可以包括买(三金和衣服的钱)!这要看家庭情况的,有的家庭情况不好,可能还包括买一切家电或者家具之类的钱呢!
你买衣服和三金,一万块钱差不多了,节约一点,几千块钱就搞定了,如果男友家条件允许,那就另外拿几千块钱给你买衣服和首饰吧!结婚是很麻烦的一件事情,关键是你和男友要沟通好,遇到问题你们先别着急,你们要一条心啊!问题总会解决的!
2、男方给女方的彩礼钱是用来干什么的?
在过去来说,彩礼钱是给女方父母的。比如中国古代婚礼上有三书六礼,这其中便有彩礼。
人家养大闺女,不能白白给了你。而现在多数父母是把彩礼钱给闺女留着,但绝不会还给男方。这是对女儿未来生活的一个保障,有这个习俗就要遵守。不然有些男方家里会因为女方不要彩礼,而觉得这媳妇来的便宜,也便不珍惜。
当然,现今也有不明知的女方父母,留下姑娘结婚时的彩礼钱,这样会影响女儿和女婿的感情,不理智。
3、男方给女方的彩礼钱是用来干什么的?
彩礼钱是现代中国保留旧时结婚风俗,由男方支付给女方的聘金。 法律对于彩礼钱没有明确规定,可认为属彩礼范畴。 彩礼是中国旧时婚礼程序之一,又称财礼、聘礼、聘财等。 彩礼钱多用于买家具、家电、衣服等等,也可用来支付女方的酒席费用,还有的将彩礼钱直接作为女方嫁妆由其自由支配使用。 中国旧时婚礼程序之一,又称财礼、聘礼、聘财等。 我国自古以来婚姻的缔结,就有男方在婚姻约定初步达成时向女方赠送聘金、聘礼的习俗,这种聘金、聘礼俗称“彩礼”。周代是礼仪的集大成时代,彼时逐渐形成一套完整的婚姻礼仪,《仪礼》中有详细规制,整套仪式合为“六礼”,西周时确立并为历朝所沿袭的“六礼”婚姻制度,是“彩礼”习俗的来源。“六礼”即: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六礼中的“纳征”是送聘财,就相当于现在所讲的“彩礼”。这种婚姻形式直到中华民国都有延续。 有些地方习俗称为纳征,征是成功的意思,即送彩礼之后,婚约正式缔结,一般不得反悔。若有反悔时,若女方反悔,彩礼要退还男方的;若男方反悔,则彩礼一般不退。 在买卖婚姻中,彩礼表示女子的身价,有的地区和民族直称为身价礼。 男方家向女方家送彩礼的多少,要由女方家的要求和男方家的经济状况而定。 “彩礼”的表述并非一个规范的法律用语,人民法院审理的彩礼纠纷案件的案由按照有关规定被定为“婚约财产纠纷”。婚前给付彩礼的现象在我国还相当盛行,已经形成了当地的一种约定俗成的习惯。 这种婚姻形式直到中华民国都有延续,但当时在1934年4月8日中央苏区颁行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婚姻法》中,已有了废除聘金、聘礼及嫁妆的规定。新中国成立后,我国1950年、1980年《婚姻法》和2001年修改后的《婚姻法》,均未对婚约和聘礼作出规定,且都规定了禁止买卖婚姻和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的内容。但目前我国很多地方仍存在把订婚作为结婚的前置程序,在农村尤盛。伴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生活水平的提高,订婚的彩礼也在不断提高,小到金银首饰,大到上万元的现金、汽车、住房等。一旦双方最终不能缔结婚姻,则彩礼的处置问题往往引发纠纷,诉诸法院的案件也逐渐增多。 2004年4月1日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此条件的规定,标志着人民法院正式以司法解释的形式对于彩礼纠纷问题如何处理作出明确规定。 如果是索要彩礼钱、首饰钱等,就是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一章总则中的第三条:“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 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中的 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 还有就是是通过媒人要对方索要,而且现今社会的索要有车、房才结婚的“风俗”也违反了这一条,婚姻是建立在爱情的基础上的,而不是金钱。 彩礼在普通理解中,尤指婚恋中男方给女方的聘礼或礼金。在今天的互联网中,还指朋友之间互赠彩票、祝福的一种行为,例如在彩礼网上用户只要知道朋友的手机号或邮箱,就可以很简单为朋友送上几注彩票和一段图文并茂的祝福,不仅关心、维系了朋友,同时也传递着希望朋友发财等美好寓意。
4、结婚时男方给女方的彩礼钱是买嫁妆的吗?这个钱是共同财产吗
结婚时男方给女方的彩礼钱是否买嫁妆,由女方决定,即使是彩礼钱买的嫁妆,也不能算共同财产。因为彩礼钱就是赠与的性质,既然是赠与就算女方个人财产,个人财产买的嫁妆仍属于婚前财产!
《婚姻法》明确规定,结婚时女方陪送的嫁妆,应属于其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归女方所有,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合同法》规定,赠与,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的一种行为。赠与可以附条件。礼金作为赠与是以缔结婚姻为所附条件。双方只要缔结婚姻关系,该赠与即生效,彩礼归受赠人所有。如果双方没有缔结婚姻关系,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当然解除,赠与财产应恢复到初始状态,彩礼应当返还赠与人。
5、彩礼钱除了置办嫁妆,还可以买生活必需品吗?
彩礼钱除了置办嫁妆,还可以买生活必需品吗?
彩礼钱就是置办嫁妆,买生活必需品的。彩礼钱是给女方的,想怎样花可以自己决定。
对于彩礼钱,每个地方的风俗习惯不一样,有的地方这个彩礼钱就是给女方父母的,女方家只给女儿置办一些生活必需品,衣服之类的,别的都是男方准备。
我们这里就是会把彩礼钱给女儿办嫁妆,女方父母还会给女儿一笔钱,和彩礼钱一起办嫁妆。如果女孩家里比较富裕,有可能会比男方给的钱还要多。
下面就是各地方的婚俗,摘录一些,给你分享。
六礼”
旧时,大户人家的婚礼甚为讲究,所谓行“六礼”方可完婚,即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迎亲等。[2]
纳采——也叫行聘,是婚礼中的首礼。男方具求婚礼品,送到女家,请求采择。在此之前,已由媒人撮合好了,只是行个程序,算是正式求婚。
问名——男方具庚柬帖,写上姓名、出生年、月、日、时,送到女家。女方复以姓名、出生年、月、日、时的“回柬”。此谓问名。
纳吉——为正式订婚礼仪。问名之后,以双方的生辰,掐算合宜,定下吉日,男方备定婚礼品送往女家,算作婚姻已定。
纳征——即纳聘之意,定婚之后,经过一段时间,双方年龄、时机合宜成婚。男方便具礼品,到女方家告知,准备聘娶了。
请期——纳征后,女方没意见,男方选定吉日,写一迎亲帖,写明迎亲日、时,请求女方答应。女方回帖同意,即可进行最后一礼。
迎亲——即成婚礼。这天,男方到女家迎新娘过门,行交拜合卺礼。
旧时“问名”的“庚柬”(亦称“庚帖”),即八字帖,是用一小张红纸。对折成大信封的样子。封皮上写“庚函”二字。
迎亲帖,也是写在一张红纸上。旧时大户人家讲门当户对,经媒妁之言,父母之命方可成婚。
6、结婚的彩礼钱属不属于是购买女人用的钱?
当然是不属于,婚姻不是买卖,不是能用金钱来买的,但是我也不赞成结婚时女方要好多彩礼。
7、彩礼算买钻戒的嘛
彩礼不包括已经购买的钻戒。
普遍来说,三金和钻戒是额外的礼物,不包括彩礼中的。
男方在订婚下聘礼的时候,需要给女方十万以上的彩礼钱,要是刨除三金和钻戒的开销的,不过各地的风俗各有不同。
8、彩礼是不是用来购买女人的钱?
当然不是。感情不是用金钱可以购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