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悔彩礼不给了
我们到了谈婚论嫁年龄时,彩礼就搬到了台面上,每个地方都不一样,彩礼也是水涨船高。男方给了彩礼,走向婚姻殿堂,是最完美一种结合。
但是好多女方会出现这样情况,那就是我们收了彩礼之后,开始反悔。不结婚了,男方当然生气了。这个时候,男生就想着减少自己损失。把彩礼要回来,在我们外人看来,没有结婚,男方要回彩礼是应该。
但是从女方角度讲,我们在一起这些年。给点彩礼,不结婚,没有必要还回去。从女方角度来讲,不还彩礼应该。因为我们付出了青春,付出了时间。我们也想结婚,但是男方给不了我们想要生活,尤其时彩礼这件事情之后,让我们看清了男方态度。
对于男方要回彩礼,其实我个人认为男方不应该要回彩礼。彩礼是无偿赠与女方,如果真想要回彩礼,我们可以和女方商量一下,退一部分,而不全部。
之前网上看到这样一个视频,到了结婚在一天,女方因为男方家内衣买小一码,不结婚,男方家里婚宴变家宴。后期也出现女方不愿意还彩礼事情,舆论发酵了,女方父亲说了,我们要了20万彩礼,但是我们也给女儿准备了20多万家长,红木家具,床单被罩之类。视频里看到父亲给女儿家妆,满满一屋子。
那一刻让我感动了,其实女方父母要彩礼一点都不多。男方只是太无情了,过了一段时间,女方家退了彩礼,办理了离婚证。
要回彩礼就要看给了多少彩礼,如果几万就算了,20万以上可以考虑要回去,我们可以通过舆论压力要回彩礼,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要回彩礼。其实我特别希望,给了彩礼,两个人走向婚姻殿堂。
2、订婚了女方悔婚,不退还彩礼应当如何解决?
如果女方找不到了,可以报警处理,因为这样涉嫌骗婚,是一种犯罪行为。如果女方就在附近,也可以直接起诉,要求对方返还彩礼。通常在谈恋爱期间的付出不容易要回,获取证据也比较困难,但是最后以结婚为目的的大笔彩礼,通常是可以取回的。
3、结婚彩礼反悔了可以要求返还吗
订立婚约后一方反悔能要求返还彩礼。因为只是订婚,双方还未办理结婚登记,而彩礼属于附条件的赠送,以结婚为条件的,只有办理了结婚登记才算履行了条件。而现在还未结婚,并不满足条件,当事人可以撤销赠与,要回彩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一条
赠与可以附义务。
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4、定亲后男方反悔定亲礼金退不退
法律分析:订婚男方反悔的,女方应当退还彩礼。那么只是订婚,还未办理结婚登记的,男方反悔了,符合退还彩礼的情形,女方应当将彩礼退还给男方。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5、订婚女方反悔彩礼全部退还吗
法律分析: 1.解决彩礼纠纷时应遵循的原则。决定彩礼是否返还,以当事人是否缔结婚姻关系为主要判断依据。给付彩礼后未缔结婚姻关系的,原则上应返还彩礼;如果已结婚的,原则上彩礼不予返还(一些特殊情形除外);按照习俗举办了结婚仪式但没有领取结婚证书的,解除同居时彩礼原则上不予返还。
2.结婚前给付彩礼的,必须以离婚为前提,才能考虑支持返还请求。如果给付彩礼之后,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给付人要求返还给付的,不予支持,因为此时夫妻尚作为一个共同体,遵循夫妻法定财产共有制。如果当事人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该项请求,法院准许离婚的,可根据情况作出是否支持返还彩礼请求;判决不准离婚的,不能支持当事人返还彩礼的请求。
3.必须是当地确实存在婚前给付彩礼的习俗。一般来说,彩礼问题主要大量存在于我国广大的农村和经济相对不发达地区,人们迎亲嫁娶,多是按民风、习俗形成的惯例。如果当地没有此种风俗存在,就谈不上给付彩礼的问题。对于不能认定为彩礼的、属于男女交往间所为的给付财物如何处理,要视其具体情况及性质,由法院依法作出处理。
4.要区别彩礼给付时当事人的主观意愿。一般来讲,彩礼的给付往往迫于当地行情及社会压力而不得不给,完全自愿给付且无任何附加条件的属于一般赠与行为,如果没有特殊规定,通常不予支持返还彩礼的请求。
5.给付彩礼后办理了结婚登记,但双方并未真正在一起共同生活,对于要求返还彩礼的,应予以支持。双方登记结婚后,如果一直没有共同生活,也就没有夫妻之间相互扶助、共同生活的经历,实质意义上真正的共同生活还没有开始。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6、女方悔婚不想给彩礼,怎么办?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根据上述规定,如果一方悔婚结婚彩礼怎么办,结婚彩礼应该返还。
司法实践中,对于当事人在恋爱中给付的财产能否界定为婚约财产,作为彩礼判决返还,重点应从如下两个方面进行把握:
1、 界定恋爱中给付财物的性质必须首先界定给付的动机,即是否基于婚约、双方是否有结婚的合意,还是仅仅系恋爱关系中男女朋友的相互交往。
2、 财物以缔结婚姻为目的而给付,则不论接受人是谁,均应认定为婚约财产,应予返还。如若其接受了礼赠,但该礼赠不是为缔结婚姻目的给付的,则不应认定为彩礼,不需返还。
7、领证前约定好的彩礼钱,领证后男方反悔不给了,婚姻法里属于骗婚么?
不属于,因为彩礼国家法律不支持,理论上他的基础是给付的人出于自愿,他版在给付前改变了主意,权法律不能强迫他履行。象债务就不同,欠债的负有必须偿付的义务,这个义务是有法律保障的。当然,说好了的不给,没面子,难道不怕人家悔婚呢?这种事极少。给不了可以商量,双方同意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