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分手彩礼返还协议格式
1、分手后,返还彩礼起诉状该怎么写?
当两个人在分手或者离婚后对于彩礼返还这一块沟通无果必须要通过法院裁决的话是需要通过法院流程写起诉状的,那么起诉状应该怎么写呢?本文给出了2个不同版本的范本给大家参考,一起来看下吧!
范本一
原告:xxx,男,xx族,xxx年xx月xx日出生,住址xxxx,联系电话xxx
被告:xxx,女,xx族,xxx年xx月xx日出生,住址xxxx,联系电话xxx
诉讼请求:
1、请求贵院依法判令被告返还彩礼xxxx元;
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原、被告双方于xxxx年经人介绍相识,开始谈恋爱,在XXX年XXX月XXX日订婚。原告按照习俗,除去各种花费外,给付被告彩礼共XXXXX元。
经过一段时间的相处,原、被告均发现彼此性格脾气相差太大,不适合结婚。原、被告因为感情基础也不深,了解不够,就婚姻登记事宜多次协商一直打不成一致意见,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已不可能。 原告就彩礼返还事宜与被告多次协商未果,为此,原告为维护合法权益,根据相关《婚姻法解释二》第十条之规定,诉至贵院,望贵院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此 致
XX市人民法院
具状人:xxx
xxxx年xx月xx日
范本二
原告:楚XX,男,x族,XX年XX月XX日出生,住xx省xx县XX。
被告:李XX,女,x族,XX年XX月XX日出生,住xx省xx县XX。
被告:李XX,男,x族,系被告xxx父亲,住xx省xx县XX。
诉讼请求:
1、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判令二被告退还原告订婚彩礼钱xxxx元;
2、诉讼费用判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原告与被告xxx于xxxx年xx月份在xxx(地点)打工时相识,后二人自由恋爱。原告按被告李XX的要求,于xxxx年xxxx月xx日按照被告家乡的风俗,举行订婚仪式,并给被告家里彩礼xxxxx元,及价值xxxx元的高级烟酒礼品等财物,在被告家人收取原告的彩礼后,被告李xx于当月xx日就找借口,向原告提出要分手、退婚。原告家里本来就贫穷,原告父母东拼西凑才借了这些钱确定了这门亲事,但被告既然提出要退婚,原告也只能接受现实。但是原告给被告的彩礼及礼品等财物,理应予以退还,但经原告多次催要,被告拒不退还。
综上所述,被告单方提出退婚并拒不退还原告彩礼的行为已严重侵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原告为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现依法提起诉讼,请人民法院依法判决。
此致
XX县人民法院
具状人:xxx
xxxx年xx 月xx 日
2、离婚协议彩礼退还范本
法律分析:双方的姓名、身份证、双方达成关于彩礼退还的协议,双方签字盖章,日期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3、退还彩礼协议书怎么写
法律分析:甲方姓名与身份证号码
乙方姓名与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于某年某月某日经人介绍相识,后于某年某月某日订婚,订婚后,经过半年的相处,双方认为性格不合,无法共同生活,经双方平等、自愿协商,就订婚时、订婚后甲方向乙方给付的一系列财物的退还问题,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向乙方支付的财物
1、戒指一枚(价值人民币某元整)。
2、甲方在订婚时向乙方之弟给付人民币某元整。
3、订婚宴甲方共计花费某元整。
4、乙方前往甲方做客,甲方父母给付乙方某元整。
二、甲乙双方协商一致退还的财物
1、乙方向甲方退还戒指一枚。
2、乙方向甲方一次性退还人民币某元整。
三、从乙方向甲方退还完毕上述财物之日起,甲乙双方不得再就彩礼问题向对方主张权利,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干涉对方的生活。
四、如因本协议发生纠纷,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一致的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生效。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年月日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4、彩礼退还协议书
法律分析:退还彩礼协议书应当这样写:如果双方并未成立合法有效的夫妻关系,那么收受彩礼的一方需退还彩礼。或者成立了合法有效的夫妻关系,但并未在一起生活的,在离婚时,收收彩礼的一方需退还彩礼。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5、正规的彩礼退还协议书
法律分析:甲方:身份证号码:乙方: 身份证号码:甲乙双方于 年月日经人介绍相识,后于年月日订婚,订婚后,经过半年的相处,双方认为性格不合,无法共同生活,经双方平等、自愿协商,就订婚时、订婚后甲方向乙方给付的一系列财物的退还问题,达成如下协议:一、甲方向乙方支付的财物1、戒指一枚(价值人民币元整)。2、甲方在订婚时向乙方之弟给付人民币元整。3、订婚宴甲方共计花费元整。4、乙方前往甲方做客,甲方父母给付乙方元整。 二、甲乙双方协商一致退还的财物1、乙方向甲方退还戒指一枚。2、乙方向甲方一次性退还人民币元整。四、如因本协议发生纠纷,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商不一致的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五、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生效。甲方:乙方:年月日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6、双方自愿分手协议书怎么写
分手协议范本
协议人(男方):王xx
协议人(女方):张xx
协议人双方于2018年7月2日在经人介绍认识,双方恋爱2年后举办国事实婚礼,同居期间发现性格不合无法共同生活,感情已完全破裂,现双方就自愿分手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王xx与张xx自愿分手。
二、共同生活期间无共同财产。
三、男方名下有沪BLxxxx大型货车(估价30万)、沪CUxxxx轿车(估价20万),分手后两辆车归男方所有。
四、双方无共同债权债务,与男方有关联的债权债务归男方享有承担,与女方有关联的债权债务归女方享有承担。
五、女方返还彩礼10万元,在本协议生效后三天内返还王xx支付宝账户:xxxxxxxxxx,自此双方再无任何争议,互不想找。
7、男女朋友分手分聘礼归还合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为正确审理婚姻家庭纠纷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以下简称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对人民法院适用婚姻法的有关问题作出如下解释:
第一条 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当事人请求解除的同居关系,属于婚姻法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依法予以解除。
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第二条 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案件后,经审查确属无效婚姻的,应当依法作出宣告婚姻无效的判决。原告申请撤诉的,不予准许。 第三条 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件后,经审查确属无效婚姻的,应当将婚姻无效的情形告知当事人,并依法作出宣告婚姻无效的判决。
第四条 人民法院审理无效婚姻案件,涉及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应当对婚姻效力的认定和其他纠纷的处理分别制作裁判文书。
第五条 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死亡后一年内,生存一方或者利害关系人依据婚姻法第十条的规定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第六条 利害关系人依据婚姻法第十条的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宣告婚姻无效的,利害关系人为申请人,婚姻关系当事人双方为被申请人。 夫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为被申请人。
夫妻双方均已死亡的,不列被申请人。
第七条 人民法院就同一婚姻关系分别受理了离婚和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案件的,对于离婚案件的审理,应当待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案件作出判决后进行。
前款所指的婚姻关系被宣告无效后,涉及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应当继续审理。
第八条 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第九条 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