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六合结婚给彩礼还要陪嫁吗
1、南京六合这边结婚的男方给女方的彩礼钱给谁。给女方家里还是给女方自己啊?
给女方家里,但是不一定会给女儿。所以说,你做好心理准备。六合毕竟还沿袭着农村的风俗。南京城里的会好些,一般都已经不要彩礼钱了, 而且还会陪嫁很多。
2、结婚男方给了彩礼女方就必须要回嫁妆吗
什么情况的都有。就普遍的情况看,男婚女嫁彩礼和嫁妆都是必不可少的!怎样专送彩礼、回嫁妆要由两属家家长或者通过孩子把要求带给对方家长。有的男方送10万,女方回10几万的车并且随身带来10万存折。有的男方送10万,女方回价值5、6万的家电,剩余的钱归女方父母养老或者给女方弟弟娶媳妇贴补彩礼用。当然了,也有女方不要彩礼的,反而女方父母倒陪嫁妆不菲……所以我说那种情况都有,因人而异吧!退休老师祝你中秋快乐!
3、有彩礼就一定要陪嫁吗
有彩礼不一定需要陪嫁,具体看习俗而定。给付彩礼,符合法律规定的,可以要求退还。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4、结婚只要彩礼不给陪嫁适合吗
礼尚往来是非常深入人心的,对结婚女方只收彩礼不陪嫁是及其不合理的。彩礼这个是男方想娶女方所给的聘礼,但按照原则上这属于女方家长的东西,若是娘家一分陪嫁也不给的话,这样对造成结婚是不对等的,新娘以后在婆家会被看低的,父母也不希望结婚女儿生活不幸福。
彩礼合理的分配
一般来说男方要娶妻子都是要给彩礼的,而彩礼是可以合理分配的,有三种分配方式,第一种是全部归女方家长,不过现代人都不是贪钱的人,总会以各种方式给到女儿女婿。第二种就是可以用于购买新房里面的家具家电,或是添一点买辆车当做陪嫁。第三就是返还一部分彩礼,比方说彩礼有十万,到时候嫁妆就可以给八万。
女方可以不要嫁妆
一般出嫁女都是有嫁妆的,如果双方家庭协商好,女方是可以不要嫁妆的,结婚是两个人的事情,可以生活幸福,陪嫁什么的可以没有。每个地方的习俗都不一样,若是女方家当地不流行嫁妆,那也就没有必要强求其实这种也不丢人的。还有女儿远嫁,父母也是可以不准备嫁妆的,毕竟离的比较远,没有那么能照顾到娘家
5、给彩礼一定要回嫁妆吗
不是。彩礼给了不是一定要给嫁妆,这实际上都是各个地方的习俗,并没有法律当中明确的规定,这也就意味着法律对此并不会做出一些过多的限制性的规定。但是如果可能在婚前支付彩礼导致生活困难的情况之下,可以要求退还彩礼。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礼金额由双方协商而定,具体的金额并不涉及违法。彩礼与当地风俗相关,具体金额由双方协商而定。我国法律对彩礼金额没有相关规定。伴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生活水平的提高,订婚的彩礼也在不断提高,小到金银首饰,大到上万元的现金、汽车、住房等。一旦双方最终不能缔结婚姻,则彩礼钱的处置问题往往引发纠纷,诉诸法院的案件也逐渐增多。
彩礼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1、如果所收的彩礼由一方个人接收或购置结婚物品的,应根据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受赠的财物无特殊约定,应为夫妻共同财产。
2、如果男女双方未共同生活的,可根据规定,考虑财产的来源予以合理分割。
3、如果双方婚姻持续时间短,并且给予彩礼的一方由此造成生活困难的,可根据规定精神处理,分割共同财产时给予生活困难的一方适当倾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自愿】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法定结婚年龄】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禁止结婚的情形】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结婚登记】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6、男方给了彩礼女方要不要还嫁妆
法律分析:男方给了彩礼女方是不需要还嫁妆。彩礼是中国古代婚嫁习俗之一,又称订亲财礼、聘礼、聘财等。中国旧时婚姻的缔结,有在婚姻约定初步达成时互相赠送聘金、聘礼的习俗,这种聘金、聘礼俗称“彩礼”。在新中国成立之后的一段时间,彩礼和与彩礼相关的订婚和婚约都受到了批判,曾一度被废止,但在民间始终顽强存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末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从上述法条可知:1、彩礼返还以是否结婚为主要判断标准:未结婚,可以返还,己经结婚,不返还;2、己经结婚但是叉离婚可以返还的情形:一、未共同生活;二、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三、生活困难的判断标准。
7、给了女方彩礼,要陪嫁,对吗?
南方也是要陪嫁,不过没说一定要用什么陪嫁。意思意思就可以。至于你们两家是什么情况,就你们按实际情况双方协议做就是了。
8、男的给彩礼,女的要不要给陪嫁?
当然要陪嫁,不然到男方家低人一等。要不你不要彩礼,没有陪嫁也没事。要了彩礼,肯定得有陪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