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礼是报答
1、如何理解彩礼的所属权?彩礼和报答父母养育之恩挂钩吗?
彩礼与婚姻制度:
不仅彩礼,人类何必有婚姻呢?
从一种极端宽泛自由的角度而言,人类何必有婚姻呢?大家喜欢就在一起,不喜欢就分开,养育子女则协商由其中一方抚养,这样清清爽爽,岂不是对大家都好。
很多人都认为这是人类爱情模式的未来,并援引在欧洲,尤其是北欧地区已经蔚然成风的“民事结合”(Civil Union, 即并不登记成为夫妻,但享有类似的民事权利的制度)制度作为佐证。确实,在一些北欧国家,非婚生子女已经在新生儿中占有超过50%的比率。
但事实远没有大家想的简单,“民事结合”并未导向一个自由结合、自由分开的关系,这一法律设计原本是在欧洲诸国推行同性伴侣的婚姻权利,但又无法称呼其为“婚姻”的一种妥协制度。也就是说,“民事结合”是一个不叫做“婚姻”的婚姻制度,欧洲诸国越来越多的“民事结合”案例,是人们对于婚姻其象征意义的排斥,而非对于婚姻法律和民事权利制度的排斥。
而同性恋群体诉求伴侣关系受到民法保护,也说明任何恋爱和伴侣关系,不管在公法的社会福利和权利,亦或是在私法的个体纠纷中,都诉求通过“类婚姻”的制度来为一段关系提供约束和保障。
其中的缘由非常简单,人非圣贤,我们不敢保证自己不会被他人伤害,同样很重要的,也绝无法保证我们自己不会伤害他人。而此种纠纷若无先在的社会契约保证,谁敢轻易与他人结合?
我们不会迎来纯自由恋爱的时代,因为即便恋爱也需要合意与承诺,有合意与承诺,就有欺骗与背叛。
无制度关系不会存在,我们从来依靠人造制度来补充着人的弱点,而彩礼嫁妆制度就是婚姻自始以来用于规范人与人婚姻关系的财产契约制。而且,这不是东方农业社会的专利,《汉谟拉比法典》就有婚姻登记和彩礼嫁妆的详细规定。
首先,谈彩礼制度不谈嫁妆制度是个极其奇怪的常识缺乏,但这太过粗浅,不多作解释。
在《汉谟拉比法典》的规定中,若男方给出彩礼后见其他女子,撤回婚约,则女方家庭可以占有彩礼。若男方给出彩礼后女方撤回婚约,则需加倍赔付彩礼。请注意,这样的设计与性别不平等并无任何关系,因为男方家庭是彩礼支出方,因而承担更多的风险,故获得更多的赔偿。
如果女方入住男方家庭,则需要带去嫁妆。如果男方意图离婚,导致女方需要抚养子女,还可以将嫁妆全数归还,并获得一部分田园动产。
当然《汉谟拉比法典》规范的是一个“一夫一妻多妾制”的婚姻制度,男女在其中并不对等,这是涉及性别平权的问题,不过这不是我们这里的重点,稍后再来处理。至少在彩礼和嫁妆的设计上,《法典》给出了一个相对公平的设计。
可见彩礼嫁妆制度,首先是以婚约的“违约金”身份存在的,增加人的违约成本。
我们在社会中的一切“押金”制度,也都是提高人们的违约成本,这乃是因为人有复杂多变的不稳定特征,而这复杂多变不仅伤害他人,恐怕对他自己,也是有伤害的。
因此面对婚姻契约,以外部制度确保婚姻的稳定,这并不是一种剥削和伤害,而是一种保障,今天的彩礼嫁妆制依然在提供这个功能。
到现代城市社会,彩礼和嫁妆又多另一个更实际和紧迫的功能,即在年轻男女结合的年纪,仅仅靠他们的收入购置房产和其他财产并不现实,因此双方家庭以彩礼和嫁妆为名,各自出钱,为新家庭购置房车,完成家电装修等支出。扩大了上一辈向下一辈提供生活所需的实际意义,在一线城市,甚至双方彩礼嫁妆,堪够完成房产购置的首付支出。
在现代社会,结合成为新家庭的成本是不低的。不管是我身边的实际经验,还是婚姻研究的调查,在全国大多数城市地区,彩礼和嫁妆支出是基本对等的,且由年轻人独立负担这笔支出的极少,绝大部分都由父母完成,而这笔钱的最主要部分也都是用于年轻人结合新家庭的用度。
所以值得商榷的是,《奇葩说》的诸位辩手纷纷将彩礼制度指向婚姻关系中夫妻的不平等,这有什么基本依据?即便在今天的彩礼嫁妆制度中存在一组不平等,那也是子女和父母间财产分配的这组张力。
为了凑足子女的彩礼嫁妆,父母向亲友筹措借贷并不鲜见,在绝大多数人都接受婚姻与买房绑定的前提下,父母为子女的这张房产证所承担的压力并不小。
可见,彩礼嫁妆制,与北欧国家即便抛弃婚姻的象征和名份,依然需要发明“民事结合”以取得权利,调节纠纷的初衷一致。
如果人和人之间还要结合,那么因为人本身的不完美,就需要外部制度来解决一系列实际的问题。彩礼嫁妆制不管是为双方的婚姻承诺提供一种违约押金,还是为今天成本高昂的城市生活提供一种代际补充,都是一个实用且平衡的制度。
附着在婚姻、性别间确实存在诸多问题,但无论如何这些问题也很难落到彩礼嫁妆制上。且父母辈的付出和压力,在这样一场热闹的辩论中销声匿迹,再次成为了网络讨伐父母文化中隐藏而沉默的角色。
2、男方给女方的彩礼钱是用来干什么的?
在过去来说,彩礼钱是给女方父母的。比如中国古代婚礼上有三书六礼,这其中便有彩礼。
人家养大闺女,不能白白给了你。而现在多数父母是把彩礼钱给闺女留着,但绝不会还给男方。这是对女儿未来生活的一个保障,有这个习俗就要遵守。不然有些男方家里会因为女方不要彩礼,而觉得这媳妇来的便宜,也便不珍惜。
当然,现今也有不明知的女方父母,留下姑娘结婚时的彩礼钱,这样会影响女儿和女婿的感情,不理智。
3、结婚彩礼钱是给父母还是给自己
这个看你家,不是固定的,有的给了父母,有的自己带上,我这边大都是父母给存到卡上,钱还是小两口的。
4、现在的彩礼钱是给女方父母?还是给女方本人手中的?
彩礼钱说是给女方父母,但大部分父母都会给女方本人,因为父母都希望自己的女儿在婆家过得好,有体面。
5、男方给女方的彩礼钱是用来干什么的?
彩礼钱是现代中国保留旧时结婚风俗,由男方支付给女方的聘金。 法律对于彩礼钱没有明确规定,可认为属彩礼范畴。 彩礼是中国旧时婚礼程序之一,又称财礼、聘礼、聘财等。 彩礼钱多用于买家具、家电、衣服等等,也可用来支付女方的酒席费用,还有的将彩礼钱直接作为女方嫁妆由其自由支配使用。 中国旧时婚礼程序之一,又称财礼、聘礼、聘财等。 我国自古以来婚姻的缔结,就有男方在婚姻约定初步达成时向女方赠送聘金、聘礼的习俗,这种聘金、聘礼俗称“彩礼”。周代是礼仪的集大成时代,彼时逐渐形成一套完整的婚姻礼仪,《仪礼》中有详细规制,整套仪式合为“六礼”,西周时确立并为历朝所沿袭的“六礼”婚姻制度,是“彩礼”习俗的来源。“六礼”即: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六礼中的“纳征”是送聘财,就相当于现在所讲的“彩礼”。这种婚姻形式直到中华民国都有延续。 有些地方习俗称为纳征,征是成功的意思,即送彩礼之后,婚约正式缔结,一般不得反悔。若有反悔时,若女方反悔,彩礼要退还男方的;若男方反悔,则彩礼一般不退。 在买卖婚姻中,彩礼表示女子的身价,有的地区和民族直称为身价礼。 男方家向女方家送彩礼的多少,要由女方家的要求和男方家的经济状况而定。 “彩礼”的表述并非一个规范的法律用语,人民法院审理的彩礼纠纷案件的案由按照有关规定被定为“婚约财产纠纷”。婚前给付彩礼的现象在我国还相当盛行,已经形成了当地的一种约定俗成的习惯。 这种婚姻形式直到中华民国都有延续,但当时在1934年4月8日中央苏区颁行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婚姻法》中,已有了废除聘金、聘礼及嫁妆的规定。新中国成立后,我国1950年、1980年《婚姻法》和2001年修改后的《婚姻法》,均未对婚约和聘礼作出规定,且都规定了禁止买卖婚姻和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的内容。但目前我国很多地方仍存在把订婚作为结婚的前置程序,在农村尤盛。伴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生活水平的提高,订婚的彩礼也在不断提高,小到金银首饰,大到上万元的现金、汽车、住房等。一旦双方最终不能缔结婚姻,则彩礼的处置问题往往引发纠纷,诉诸法院的案件也逐渐增多。 2004年4月1日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此条件的规定,标志着人民法院正式以司法解释的形式对于彩礼纠纷问题如何处理作出明确规定。 如果是索要彩礼钱、首饰钱等,就是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一章总则中的第三条:“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 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中的 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 还有就是是通过媒人要对方索要,而且现今社会的索要有车、房才结婚的“风俗”也违反了这一条,婚姻是建立在爱情的基础上的,而不是金钱。 彩礼在普通理解中,尤指婚恋中男方给女方的聘礼或礼金。在今天的互联网中,还指朋友之间互赠彩票、祝福的一种行为,例如在彩礼网上用户只要知道朋友的手机号或邮箱,就可以很简单为朋友送上几注彩票和一段图文并茂的祝福,不仅关心、维系了朋友,同时也传递着希望朋友发财等美好寓意。
6、结婚男方给的彩礼钱到底是给谁的?
结婚男方给的彩礼钱是给女方的父母。
彩礼是一个地方的传统习俗。作为习俗,目前结婚的男女双方结婚基本上是按照传统习俗来进行的,但也有开放的父母已经没有当成了一回事了,有的人不兴定婚,也没有给彩礼了。是否给彩礼也是根据双方家庭和协商和自愿进行的。但很多时候,定婚,彩礼已经当成是结婚的一种形式,为了结婚的顺利和喜庆而做的。
彩礼是由男方给的,给结婚的女方父母亲。
给彩礼一般和定婚一起进行的,在定婚的时候,双方的父母或长辈就会聚集在一起,对婚姻大事进行一个计划和商量,是否给彩礼看双方的父母是否在意,有的父母比较开通,不要彩礼了。但有的父母由于受传统思想的影响,也会要彩礼的。彩礼的多少是根据男方的家庭经济情况,双方父母和长辈协商来定夺的,没有一定的数量限制,可多可少,只要双方父母家庭满意,作为双方的父母,儿女都到了结婚的时间了,彼此也会作出一定的沟通和让步,把婚礼搞好。
彩礼作为传统的习俗,过去是男方给父母的辛苦钱。
那是过去的时代,女方的父母供养女儿二十多数,非常的辛苦,付出许多的汗水和心血,如今女儿马上要成为别人家的人了,有些不舍,依恋。作为男方,为了补偿女方父母的辛苦付出,给点彩礼钱让女方父母养老,也是对女方的父母的一些安慰和宽心。
作为现在好多家庭是独生子女,结婚以后。结婚子女除了要供养男方的父母,也要赡养女方的父母,女儿也有继承家产的权利,旧时代嫁出去女如同泼出去的水,在女方家庭是没有继续权的。现在结婚的双方除了在男方家庭居住,也可以在女方家庭居住,照顾双方的家庭老人。
现在的彩礼使用和过去也不一样了。
过去的彩礼是由女方的父母作为防老,作为女方的父母要的彩礼比较高,特别是偏远落后的地区,有的男方的家庭由于给不出彩礼而结不成婚的有之。现在的彩礼只是形式,可多可少,女方的父母收了彩礼后,也不用来防老,一般还要自己加一部分钱,给子女购一辆车子,或者给子女安排,购房子或其他财物,作为结婚孩子的家庭启动资金。
时代不同了,彩礼的性质和作用不同了,只是作为结婚的一种形式罢了。更重要的是祝福结婚的双方幸福和快乐。
7、彩礼钱到底是什么钱?
我们知道在我们结婚的时候彩礼都是避免不了的,无论你生活在农村还是城市。而随着社会的进步彩礼的数目也越来越多,也是很多年轻的小伙由此认为结婚是一件很困难的事情。也有好多人好奇,那么彩礼究竟是什么钱?他到底归属于谁,我们为什么要付这笔钱?其实彩礼就是聘礼,是根据传统男方给女方父母的礼金。其实我们想一想,人家女方父母千辛万苦把女儿拉扯大,不知道花费了多少精力和经济。到最后要把女儿嫁出去,而本该属于他们的女儿要跟你过一辈子,我们自然要感谢女方父母对自己老婆的养育之恩。而嫁出去了以后,一年三百六十五天也没有几天回去陪他们的时间,我们更应该孝顺,由此我觉得彩礼是一件必然的东西。当然,向男方所给的彩礼,也大多数用于你们的婚礼上,像装修以及婚礼的各种开销。不会像我们想象那样这笔钱就给女方的父母了,一般父母是不会要这笔钱的,而是在大面上能够过得去。但是这也不包括所有,也是有父母会把这笔钱占为己有的,用我以上的话表达其实也不过分,毕竟这笔钱是人家该得的。
更有通情达理的父母,会直接把彩礼钱给到刚结婚的夫妇,怎么用就不管了。他们把女儿嫁出去并不是想得到多么高额的彩礼,更不是想把彩礼占为己有,他们只希望能真正的遇到一个好女婿,让自己的女儿能够得到幸福,这比给多少钱都重要。当然以上的所有情况,且适用于这个女婿是一个实在且积极的人。而我们在过好日子的同时,一定要孝敬双方的父母,这才是我们真正应该做的事情,让他们晚年能够得到健康幸福的生活。
8、男女之间结婚的彩礼问题,应该怎么正确看待?
虽然男女结婚之前很多都会谈及到彩礼的问题,但是我觉得彩礼问题不是影响两个人感情,甚至是影响这段婚姻的问题,彩礼问题其实可以通过沟通的方式来解决的。
在现实生活当中,很多情侣在步入婚姻殿堂前都会涉及到彩礼的问题,而有些情侣却因为彩礼问题谈不妥而导致分开,这其实是很不应该的,因为彩礼本身不是影响两个人之间感情,甚至是影响两个人结婚的问题,而且彩礼完全是可以解决的。我会觉得因为彩礼问题而分开的情侣是很可惜的,因为他们都已经准备步入婚姻的殿堂了,就说明他已经做好了要在一起的准备,而且也是为了结婚付出了很多,也肯定是很喜欢对方,并且希望和对方有一个幸福安定的生活的。在我看来大家对于彩礼的问题就应该协商的方式来解决,如果真的遇到矛盾或者是冲突的时候,应该各退一步。虽然说不同的地方对于彩礼金额的要求是不同的,但终究还是要看男方给彩礼的态度以及女方这边要彩礼的金额多少。
对我来说,彩礼不仅是要看女方那边的习惯,其次还要看男方的经济条件,如果男方的经济条件真的不允许的话,女方那边开口要个很多的彩礼其实也是不合适的,因为两个人结婚置办婚礼的时候也是花费一定的金钱的,而且彩礼的话我觉得应该交给女方,而不是女方的父母,彩礼我觉得更应该是两个人结婚之后开启新生活的准备金。而且要是男方的经济条件允许的话,彩礼给多一点其实也没有关系,而且彩礼主要还是要看男方那边的态度,其次还要结合对方的经济条件来决定的。彩礼问题就应该正确的去对待,不要因为彩礼而影响到两个人之间的感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