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家风俗
1、在农村,分家为什么都分给了儿子,没有闺女的份?
养儿防老,是农村人的一句老话,也是一种传统。
在农村,儿子意味着什么?大家都明白,意味着传宗接代,所以,生儿子的观念更强一些,也有人说是重男轻女。
在我们老家,分家产的时候,房子和土地,还有一些值钱的东西,基本都是儿子的,闺女是没有份的。因为儿子才是自己家的人,闺女嫁出去之后,就是人家的。
养儿子,不但是要养大,还要给他娶媳妇,要想给他娶媳妇,还要盖房子,买车,要不然没人愿意嫁,但是,闺女基本是找个婆家就行了。所以还流行这样一句话,生个闺女是福气,生个儿子是名气。
在我们老家,以前兄弟多的时候,分家的时候,主要是分房子,而且方式很原始很落后,就是抓阄,弟兄们抓阄,抓住哪个算哪个,愿赌服输,分家的时候,基本都有长辈见证。分了房子,锅碗瓢盆再一分,就各过各的了。
为什么没有闺女的份?一是为了家庭和睦,大家都是这么分的,闺女要抢娘家的财产,是会被笑话的。二是闺女心疼父母,理解她们的难处,也不想让家庭闹矛盾,宁可自己吃一点亏。三是,你不分娘家的,小姑子也不分婆家的,父母老了,基本也是儿子出钱,闺女出力。
以前,闺女不分父母的财产,父母老了,生病的时候,儿子负责出钱,闺女和儿子一起轮流着伺候。但现在的情况基本是,闺女不分娘家的财产,但父母老了病了,依然要一起出钱,一起伺候。为什么呢?大概是因为时代进步了吧!至于财产,闺女一般也不眼馋!
在农村,父母年轻的时候,自然是要顾儿子的,赚钱帮儿子,看孙子也是主要的任务,全心全意的放在儿子身上,要不然儿媳妇会提意见,日子也过不好。至于闺女,能帮多少是多少,闺女一般也不愿意麻烦娘家人。父母老了,干不动了,还是闺女照顾的多一些。
嫁出去的闺女泼出去的水,房子这个东西,基本是不会给闺女的。农民赚钱不易,一辈子能盖多少房子?有的人,干了一辈子也就盖了一座楼,还是儿子的媳妇本。有的别说给闺女了,还要指望闺女补贴儿子,这个也是少数个别的!
除非是儿子特别不孝顺,不养父母了,有些闺女为了赌气,才会要求分娘家的财产,甚至闹上法庭,但这种事在农村基本都是闹剧,会被人笑话的。
公平吗?家庭从来不是讲理的地方,只要父母过的好,何必在意那么多呢?所以,闺女一般也不要父母的财产!
我友友,这个问答题,不至是在农村存在,在当今小城市也还存在。分家,财产只分给儿子,不分给闺女,基本上是涉及到财产的继承和父母的养老.后事等问题。闺女是要出嫁从夫的,女儿既然没有财产继承,也就对父母的养老,老后善事也同时免去了责任或义务。至于女儿给父母在生的物质生活的关心,或父母死后给与的财物,只能说是女儿对父母的孝道,同时也是为家里的兄弟的帮衬。这件事(分家财产分配)是祖祖辈辈传留下来的产物。夹含着姓氏父系部落的封建传统,认为女嫁后是外氏中人,只能享受夫家应有待遇。女子出嫁后现在还有一个连法律都没有帮助解决的事一一坟山,女人死后只能葬在夫家姓氏的坟山里呀。不过(回答中)我提到:“在农村,分家为什么都分给了儿子,没有闺女的份’中提到,分家指的是将儿子分户,对儿子的财产的置配,再是这个为什么?两个问题,分家之事前边讲了,还有个为什么的事不明白或需讨论。本来按当今的法律制度,儿子、闺女都属第一继承人,完属父母的财产都是同等分配,父母养老,老后善事共同同等供养,且有部分人家(农村子女)这样(养老)做了。而父母的财没有按现行法律来做,只能说是兄弟姐妹之间的肚量大以及父母的财产不多了。自然里面还存在一个因素,姓氏中的亲房只帮儿子按封建伦理说话,不顾全女儿考虑呀。
这是与习俗大大相关吧,因为在农村,一般女儿都是嫁出去的,儿子会给父母养老,而女儿顶多就是逢年过节,来娘家住几天,孝敬孝敬父母,很少有养父母的,其实如果都是这样,也没有什么争的,毕竟在女方的婆家,公婆分家时,也不给姑子,所以这样还是公平的,没必要计较那么多。
以前农村人穷,没啥家产。分到的财产大都不够给老人养老的费用,女儿自然不参与分家产,因为分到家产要负责养老,得到比付出少,没东西好挣的,所以70年代成家的很少出现女儿跟兄弟挣分家财的事。现在穷富差距大,农村有些地方也有点小家产了,分到财产比给老人养老成本多的多,自然就有女儿同兄弟挣家财,矛盾也越来越多。说到底就是得到和付出之间的选择。久病床前无孝子,老人有病没钱需要用大钱治病时,试问几个女儿敢抢着分家财负责老人养老,基本能怎么避就怎么避。男女都一样选择趋利避祸,吃亏的事没几人抢着做。只不过男的如果避不养老,会被村民,宗亲,叔伯至亲指责,当面或上门问责的,加上传统思想,男的没理由的推托。女的倒可以以外嫁,重男轻女,不分财产等推托。
就拿我家来说吧。我老婆家小县城效区。兄妹俩人。丈母娘家有点重男轻男。二老人有退休工资,不多,加起来四千多点,有次谈话中无意说起,他们大概存了十万左右,准备以后全给儿子,他们也知道,我不会眼红那些钱,毕竟,我有个不太会赚钱的舅子。我的态度,钱及家产可全给儿子。但生老病死,,全是小舅子的责任,女儿只能表示孝心,可出钱,可照顾。全凭自己良心,想分摊,门都没有,我这做女婿的第一个反对。
现在人们思想不一样了,当然也得看具体情况,在我的概念里,老人把家产分给儿子是准备让儿子来养老,毕竟很多女儿出嫁了以后生活的重心就会由娘家转换到婆家,就会有太多的力不从心。
前几天我妈偶然说了一句,他们老了就得靠我跟我弟弟养了,虽然这看似是一个很普通的话,但是我听出了我妈在对待我跟我弟弟的态度上是一样的。我很开心,不是因为他们或许以后会给我分家产,而是即便是我出嫁了也不拿我当外人看,在我看来父母生养我二十多年,操劳了半辈子,能赡养他们也是我应该承担的责任与义务。我弟弟比我小十岁,还在上初中,不知道以后我会不会成为网友们口中说的伏弟魔,虽然有时候爸妈会开玩笑似的说我是外人了,但是我能感觉到他们的爱没有随着我的出嫁而减少!
知道中国为什么重男轻女吗?改革开放前因为农村占了绝大部分,那时候农村需要大量的体力活,扛打稻机、用牛翻地、挑稻谷等等这些体力农活。
那时候谁家男人多、家里的活会更快,家庭致富会更好,完全取决于劳动力。女人外家,嫁出去的女儿 泼出去的水,都在潜移默化进行着这种规律。
加上,儿子生的娃跟自己姓,感觉延续了自己祖宗的血脉。女儿生的跟别家姓,总归是外人。三代过后,嫁出去的女儿几乎不太被娘家记住,也慢慢的成了外人。这是几千年留下来的现实。
只要是有人类活动的地方,就会有规矩。这样才可以让 社会 比较正常的运行。每家都是这样想法的时候,大家也就没有什么异议了。
我自己是女人,我为娘家爸妈、哥嫂付出是哥嫂的几倍,我也想深思过这个问题,总归女人,娘家的侄儿不一定能记住姑姑的名字,嫁去婆家以后,自己以后的孙子估计不会知道我姓什么。
有一户人家,五个女儿都嫁人了,每月还要付娘家人的生活费学费,家里有人生个病都是找女儿出钱,儿子好吃懒做,烟钱都要姐姐们出,家里盖房子自己没有一分钱,姐姐们出钱,他倒是力都没出,一盖他人就出去了。脾气又不好,家里有个媳妇,生了个儿子,家里整理的干干静静,饭菜做好,然后叫公婆老公吃饭,可他到好嫌饭菜难吃,老太太就在旁边起哄,背地里叫儿子打儿媳,还看不起别人,第一任媳妇离婚了,姐姐们给他介绍一个媳妇,这个就更懒,饭菜不会煮,家务不会干,只会打牌,一家老小吃饭都要等老太太煮。可是老太太和他对她就特别好,生个儿子,然后的然后第二任也走了……现在都没人给他做媒,媒婆都说免得祸害姑娘了。老太太啥都只为儿子想,有的女儿嫁的好,她就啥好吃的都可以拿出来给女婿吃,有的女儿嫁的不好,女儿女婿回娘家饭都没得吃。
很显然是绝对不公平的!手心手背都是肉,为什么要有这样歧视女儿的分家规矩呢?这是民间一个很恶劣的风俗习惯,一个绵延千年的不公正的风气。所以现在在乡镇乃至城市,都有一些很尴尬!很可悲!很可怜!可叹又令人深思的事情出现了,那就是父母把家产都给儿子了,一心想和儿子一家住在一起,让儿子养老送终!但是往往是被儿子儿媳撵了出来,这中间儿媳绝对是个关健人物!她发淫威,这一家就不会安生!所以,老人没有了房子,财产只好投奔女儿!那女儿也是一肚子怨气!当初你们把家产都给了儿子,没我什么事儿!现在倒好你们被儿子和儿媳赶了出来,一文也没有上我这来!养你们可以,可是我心里委屈不得劲!凭什么有人得了家产不养老人,凭什么我一分钱未得到反而要养你们?所以,民间这样的家庭纠纷真的好多好多!所以奉劝那些有儿女的老人想开一些,分家一家要公平,否则你们很可能走投无路的!!!
在农村从实质上说,这不是个什么重男轻女问题。这是婚嫁遗留下来的一个传统问题。女儿出嫁了,家里留下了儿子,儿子要娶媳妇娶的是人家闺女重新组成家庭,父母要和儿子一块生活(父母没有跟着出嫁女去的,也不可能跟着出嫁女去。财产是父母的,父母留在那财产就在那。丨)家产自然就留给了儿子,分家那只能是二个和二个以上儿子才发生的事。闺女不能算一份那她在人家继承了别人家财产。假设婚嫁留下来的传统是出嫁儿子,留女儿娶女婿,那么财产就由女儿多少来分,就没有儿子的份。没有儿子的招了女婿的,那财产就是女儿和女婿的。不过这也不是绝对的传统,在经济势力雄厚的家庭,儿子和女儿都能得到父母的财产,就是所占有的多少不同罢了。我想父母都是想有财产给儿子和女儿是他们富裕幸福,可是有限度的财产无法满足各方的需求,虽然尽了最大努力还是不得不走传统的老路,落的个重男轻女。其实儿子女儿都是父母心头肉,一样的爱,一样的呵护精心养活大的。爱这个不爱那个是满足不了自已的自私心理所产生的心理误差,父母心里一直还是尽力奉行“儿一角的女一份。”还有老话说的“养儿为防老”,把老了的一切都寄托在儿子身上,女儿终究是嫁到了人家的人,一切都随着人家的家庭转,受人家家庭的经济状况约束,自然就以为成了“门缝的太阳"能晒上了就晒晒,晒不上就阴着。所以将财产首先下传的是儿子。至于嫁女娶儿媳这个传统是怎么留传下来有能考证到的网友说说看。
2、兄弟分家开灶有什么讲究
兄弟分家开灶有什么讲究
兄弟分家开灶有什么讲究,现如今人们都喜欢自由自在的生活,谁也不想受到别人的约束 ,而且一大家子人全部生活在一起的话,由于生活习惯和作息时间都大相径庭,难免会闹矛盾,下面来看看兄弟分家开灶有什么讲究?
兄弟分家开灶有什么讲究1一、分家时间选择
父母在选择为儿子分家的时间,是很讲究的,认为“年头分家利哥哥,年尾分家益弟弟”。这虽是有不够科学的说法,但却体现了父母对儿子的平等对待。因此,虽然农历六、七月有“粗月”之说,但是大部分人还是将分家的时间选择在一年的中间,即是农历的六月。
因为六月也正好是“柑分瓣,柚分片”的时间。在六月里择定吉日进行分家,寄托着父母对儿子分家后的期望:不论大细同样都要发达。当然,也有人是择定五月或八月等其他的月份进行分家的。
不过,在“多子多福”的年代里,不少家庭都生育有多个男孩,要在六月里择定一个吉日,不免要有不“相合”的,有不少地方便把分家的最佳时间约定俗成选在农历的六月十五这一天,再取这个月的中间一天,寓意兄弟同同好;
有些地方如揭阳等地,则选定为六月初一,取义于分家后有好的开头。何况民间还有这样的说法:“初一十五,做事免翻簿”,也就是说,在农历的初一和十五这两个日子里,不管办什么事都可以甭择日。选定六月初一或六月十五分家,其理由也在于此。
分家分户最忌讳的凶煞是正绝烟火煞、副绝烟火煞。绝烟火煞,意思是“家庭不见吹烟、无人生火煮饭”就意味着“绝房或迁居”了。
(1)、正绝烟火煞
所以在每流年中各月的正绝烟火日、时煞总结如下:
正、五、九月:丁卯日,大忌;丁卯时,小忌。
二、六、十月:甲子日,大忌;甲子时,小忌。
三、七、十一月:癸酉日,大忌;癸酉时,小忌。
四、八、十二月:庚午日,大忌;庚午时,小忌。
夫正绝烟火煞者,此乃五行二合局的败日及时是也。它是根据天干所居,配合地支是谓正绝烟火煞。即是:
1、寅午戌月合成火局,而火局长生在寅,则按长生诀推理,沐浴败地在卯;卯为阴支,则丁火居之。二合局为丁卯是也。因此,丁卯日为正绝烟火日,大忌;丁卯时为正绝烟火时,小忌。
2、亥卯未合成木局,而木局长生在亥,则按长生诀推理,沐浴败地在子;子为阳支,则甲木居之。二合局为甲子是也。因此,甲子日为正绝烟火日,大忌;甲子时为正绝烟火时,小忌。
3、申子辰月合成水局,而水局长生居申,则沐浴败地在酉;酉为阴支,故癸水居之。二合局为癸酉是也。因此,癸酉日为正绝烟火日,大忌;癸酉时为正绝烟火时小忌。
4、巳酉丑月合成金局,而金局长生在巳,则沐浴败地在午;午为阳支,故庚居之。二合金局为庚午是也。因此,庚午日为正绝烟火日,大忌;庚午时为正绝烟火时,小忌。
(2)、副绝烟火煞
口诀如下:
正、七分居辰戌防,二、八猪蛇不可当;
三、九切忌游子午,四、十又怕犯牛羊;
五、十一月寅申忌,六、十二月卯酉殃;
若人不信绝烟煞,犯着之时定应凶。因此,在每流年中各月的副绝烟火日、时煞总结如下:
正、七月:辰、戌日忌,辰、戌时小忌;
二、八月:亥、已日忌,亥、已时小忌;
三、九月:子、午日忌,子、午时小忌;
四、十月:丑、未日忌,丑、未时小忌;
五、十一月:寅、申日忌,寅、申时小忌;
六、十二月:卯、酉日忌,卯、酉时小忌。
分家是某一个家庭的.一件大事,因而人们在分家的过程中也就有一套比较完整的约定俗成的仪式,包括财产的分配、分家的主持人和监督人,以及《分家书》等等。
二、分家主持人
兄弟分家的主持人,一般都是由母舅担任,因为自古就有“母舅看外甥,个个一样亲”之说,若母舅因故无法担当主持人的,还应从母方的娘家另选一人来担当。应该说,这是母系社会留下来的遗风。但事物总是没有绝对的,也有父母亲自主持分家,甚至是兄弟协商后,自行主持分家的。
三、分家监督人和见证人
分家必须有监督人和见证人。一般是由家族中有威望的长辈充当见证人,伯父和叔父作为监督人,以此表示父母不偏心,并防止兄弟仗势强占而出现的不愉快纠葛。
父辈如若有欠下债务的,也要通过协商,分配给儿子偿还,这就是所谓“父债子还,天经地义。”但是“十指伸出,也有长短”,财产的分配也不可能完全是平等的。例如房屋的分配,通常是长子分得质量最好的大房一间,长子以外的依次分配,分到幼子往往是“宅头宅尾”之类的小屋。
解放前田地的分配,若是未婚的弟弟则可优先选择一份最肥 沃、离家最近的田地。不过,长子通常要分父母结婚时用的旧家具,以示继承父母的“衣钵”,长子以外的倒是居多可以分得新的家具。
财产的分配必须写入《分家书》,要用毛笔和丝棉纸等韧性较好的纸书写,文字应简洁易懂,不能有模棱两可的文句,并按儿子数誊写,每人一份,由父母和上述有关人员签名加盖指模后,交由儿子各人妥善保存。
四、择吉日分灶
财产分配好之后,有些地方还要择吉日分灶,父母从原大家庭的炉灶里取出燃旺的木炭或柴火分给各个儿子,点旺各人的新炉灶,并用此火种做第一顿饭,以此象征“薪火相传,代代不灭”。
儿子各人的岳父家,也要在这一天送来各种厨房用品,而且是越早越好,据说岳家最先送达的,旺气就最先归他这一家。
兄弟分家开灶有什么讲究2搬家开灶讲究一:
择日中没有“开火”,应该是“入火”的误传,“入火”是“归宅入火”。“归宅入火”指香火的迁入,香火指祖先的香火。搬家的日子通常是指:举行“入宅仪式”的日子,最好在“入宅仪式”前把所有家电、家具就定位、床、书、衣服、等杂物(锅、碗…)整理好,封门(把门关好),等“入宅仪式”的吉日开门、上香祭祖、开火(点火)或放鞭炮…等,在当天入住。“入宅仪式”指,在吉日时:
1、在吉日时,开新宅的门。
2、在吉日时,开新宅的门后,准备好祭祖的所有事宜(布桌与祭品)。
3、准备好祭祖的所有事宜祭祀祖先。
4、点香祭祀祖先后,插好香后,香在燃烧时,就可以在空暇时开炉火和烹饪。
5、香火过二分之一,就可以烧纸钱。6、烧纸钱后,香还在燃烧时,就可以放鞭炮了。“入宅仪式”没严格规定要放鞭炮。
6、“入宅仪式”礼成(完成)。买新房了住进去之前,你不可不知的风俗规矩。如果你希望你的生活越过越好你必须尊重以下的风俗习惯。
搬家开灶讲究二:
1、不能空手进家门,进去的时候,手上一定拿一些贵重的东西。表示这家里未来会很充实,财富越来越多的意思。
2、家中如果有孕妇是不宜搬家的,要避免参加搬家的整个过程。
3、入宅后不再修造施工还没搬家前,可以尽量去隔间、敲敲打打、什麼地方要做都可以。搬东西可以。如果要再做的话,就一定要择日了。
4、要择吉日,时间一定要午前选好的日子、吉日,看农历上哪天宜入宅搬家,还要注意不要冲克到方位,就是家里成员的生肖日。搬家时间尽量要在午前,因为中午以前叫做阳,中午以后就叫做阴。
5、新屋要“火庵”搬进去之前的前三天,家里的灯要全部打亮,这叫火庵。三夜的意思是,火一照了。一方面旺了,亮三天家里开始兴旺。一方面空气就开始流通,再下去呢,不好的也请他走开。"火庵"原本是指在盖房子前,对在尚未动土的土地上做些火烧的类似仪式。
6、当天或事后请客入厝当天请客,如果当天太忙可事后选个日子请客。或者呢,搬了新家之后,常常请好朋友来泡茶也可以。让家里人气更旺一点。
7、搬家时屋主要亲自在场,不要只委托人去帮忙搬家。亲自搬家的话,东西也才知道,比较不会掉。
8、当天开火煮汤圆甜茶,一定要开灶的,可以做一些甜食之类的。
兄弟分家开灶有什么讲究3正月分家有什么说法
正月里分家都有什么说法呢,父母在选择为儿子分家的时间,是很讲究的,认为“年头分家利阿兄,年尾分家益阿弟”。这虽是有不够科学的说法,但却体现了父母对儿子的平等对待。因此,虽然农历六、七月有“粗月”之说
但是大部分人还是将分家的时间选择在一年的中间,即是农历的六月。因为六月也正好是“柑分瓣,柚分片”的时间,分后同样发达。在六月里择定吉日进行分家,寄托着父母对儿子分家后的期望:不论大小同样都要发达。所以一般人们不会在正月分家。
分家主持者
分家应该由谁主持呢,分家仪式一般由母舅主持,这叫做“母舅看外甥,个个一样亲”。如遇特殊情况,主持人无法由母舅充当,就要从“家后”(母亲的娘家)另选一个人来代替。这主持人的身份,说明闽南民俗具有昔年的母系血缘观念遗风。
分家需要“中人”,即公证人,这一般由分家方面家族中的有威望的“老大”(长辈)充当。同时请来伯父、叔父等当监督人,以防止父母偏心或兄弟仗势强占。所以分家一般都是需要公证人的。
分家时间
分家的最佳时间是什么时候呢,有不少地方便把分家的最佳时间约定俗成选在农历的六月十五这一天,再取这个月的中间一天,寓意兄弟同同好;有些地方,则选定为六月初一,取义于分家后有好的开头。
何况闽南地区还有这样的说法:“初一十五,做事免翻簿”,也就是说,在农历的初一和十五这两个日子里,不管办什么事都可以甭择日。选定六月初一或六月十五分家,其理由也在于此。当然,也有人是择定五月或八月等其他的月份进行分家的,所以一般人们会选择六月十五这一天。
3、潮汕习俗六月十五分家
潮俗分家:
指的是同一家庭里的兄弟分家,姐妹们是无权参与的。潮人大都聚族而居,家族观念浓厚,一向重视家族血缘关系,以义族为正统,只有男子才有继承权。昔年,一般不准许女子赘婿,族内若有单女户,得将女儿出嫁而另择族内子弟过继,以保持族内血统纯正。潮人把女儿叫做“走仔”,长大了要嫁作他人妇的,是要“走”的,不具备继承父母财产的权利和赡养的义务,故有“惜外孙无洝(án)吞”一说。
4、在古代兄弟多的家庭可以分家吗?
在古代兄弟多的家庭是不能分家的。古代讲究四氏同堂,是大氏族。
5、潮汕的风俗
潮汕的风俗有游神赛糖狮、分家风俗、青龙庙会、奉财神、送春篮、吃年夜饭、祭祀、元宵插榕、穿蔗巷、饶平彩青、祭拜“五谷主”等。潮汕民俗繁多,而且,这也是潮汕人一直骄傲的地方。除了传统的节日外,他们还保留着盂兰节。另外较有特色的还有“人节”食七样羹,澄海赛大猪,盐灶拖神等等习俗。
潮汕人在农历二月初一,潮州市潮安区凤塘镇后陇村举行一年一度的“赛糖狮”民俗活动。鹤陇赛糖狮的习俗由来已久。古时鹤陇盛产甘蔗,每年在冬季糖寮榨甘蔗之后,就会用红糖和花生制成供品敬奉神明。而狮子形态威猛,能坐镇山埔保丰收,所以供品都做成了狮子形状,祈求神明保佑作物丰收。因此,这里很多人家都会制作糖狮。
潮汕的家庭有分家的习俗,指把一个家分开,分成若干个家。一个完整的家解体,几个新的家庭成立、诞生。分家,主要是分财产。财产中,主要分固定资产和资金,即父母的积蓄,父母的私产。俗话说:"树大分杈,子大分家。"潮俗“分家”从仪式到内容等有显著的地方特色。
潮汕地区不论生意大小,每年六月二十四日向有奉拜“财神爷”的风俗。民间的传说财神是范蠡,传说奉拜“财神爷”,能招财进宝,生意兴隆,于是,这一天的商户“老板”、“头家”们,大办“三牲”礼品,虔诚跪拜,祷告许愿,举拜时人们常常用一截大木炭来插香,因在人们的意念中,“炭”的正音与潮语的“赚”谐音。传说宴席越丰盛,请的人越多,今后生意越是发展兴隆。
送春篮是潮汕地区春节期间一个极具特色的民俗活动。所谓春篮(木盛)是一种分成三四层的、有盖的竹编礼篮,通常是成对使用,所以也叫“担春(木盛)”。大年初一,娘家要给出嫁的女儿送礼,总是装在一对大春(木盛)中,然后由出嫁女的兄弟挑着送去。这就是俗称的“送春”。
6、什么是自然分家?
人能否与自然分开需要靠自然科学的发展,也许有一天人可以离开自然,可是离开了自然的人们又有什么趣味呢。
人是自然创造的,是自然赋予人以生命的,人是属于自然的,但人却可以改造自然这就是人类是世界的主宰者的原因,但现在大多数学术都认为,人应该是自然的看护者,而不是自然的主宰者,这是思想家用来束缚我们思想的,但是,现在看来人类对自然的毁坏太大了.再这样下去的话,必然导致人类自己的灭亡,所以才会有如上的话总之,人属于自然,人也离不开自然。
7、什么叫做分家呀?
分家,顾名思义,把一个家分开,分成若干个家。一个完整的家解体,几个新的家庭成立、诞生。
分家,主要是分财产。财产中,主要分固定资产和资金,即父母的积蓄,父母的私产。
俗话说:“树大分杈,子大分家。”由此可见,在以前漫长的时代里,“分家”是常见的现象。
潮汕民间兄弟的“分家”风俗,具有鲜明的地方特色。这主要表现在下面三点:
一、分家的主持人“中人”(或叫“公亲”)。
“分家”须有主持人,按旧规主持人应由分家兄弟们的母舅充当。这叫做“母舅看外甥,个个一样亲”。如遇特殊情况,主持人无法由母舅充当,就要从母方“家后”(母亲的娘家)另选一个人来代替。这主持人的身份,说明潮汕民俗具有昔年的母系血缘观念遗风。
“中人”也就是公证人。这一般由分家方面家族中的有威望的“老大”(长辈)充当。
二、“分家”的财产分配问题。
“中人”负责把原大家庭的家产、财务情况调查登记清楚后,就把所有财产分成若干等份,原则上一个儿子占一份。不过有二种情况要做特殊处理。第一、如果分家的儿子中尚有人未婚娶,这就要先从原总家产中除出一份“(女么)本”(婚娶时的费用)给他,再把余下家产均分。第二,分家的儿子中谁先生了男孩,可多分一份财产。旧社会土地私有制时要为这位分一份“子孙田”。这便是潮汕俗话中所说的“ (长孙相当于小儿子)。
三、分家后父母及其他原家庭成员的赡养、依附问题。
各儿子成家后,父母的生活依附情况一般有三种:
一种情况是“食伙头”,即父母轮流到各儿子家中吃饭,享受他们的赡养。如果父母皆健在,他们是一起还是分开去“食伙头”,由他们自己选择。
一种情况是父母寄附在某个儿子家中生活。父母可一起寄附同一个儿子,也可以分开各去寄附一个儿子。这也由父母选择。
一种情况是父母独立生活,由各儿子定期定量供给生活费用。费用的多少没有具体标准,一般看儿子们的经济实力而定,起码要保证父母温饱。
也有三种情况结合起来,成为混合型方式的。
分家后,祖父、祖母尚在的,其赡养依附情况与父母大致相同。
如果分家时,尚有女儿未嫁,那么一般由她们自选寄附一个兄弟生活。她们没有同父母“食伙头”的权利。
其他身份的家庭成员,其依附情况由主持人及儿子和“中人”协商安排。
可以预见,随着“一孩化”方针政策的贯彻实施,潮汕分家风俗将渐渐成为一个古老的话题。
8、分家的其它相关
“立分单侯莹、侯殿,今奉严、慈之命,恐日后生齿,日烦别有争竞之端,故命将祖遗田产、房屋以及家中所有应分之物,除二位养老之外,其余均而分之……”鞍山市民俗收藏者侯鹏霄那里保存着这张清光绪二十一年,距今110年的“分家单”。 这份分家单分为总单和分单,用楷书书写在一种韧性极好的“毛糙纸”上。分家单虽历经百年,纸上的墨迹却新鲜如初。这两张分家单的左半部分都是空白的,中间有4个只剩右半边的字,无法分辨。只有把另外那份分家单折叠对拼后,才能拼出字的全貌,中间这4个字起到防伪的作用。20多年前,侯鹏霄的父亲去世了,在收拾老人遗物时,侯鹏霄在衣柜下面发现了这两份分家单。
从这两张写于“光绪二十一年”(1895年)的分家单中能够看到,当时的这位父亲叫侯从库,他的两个儿子分别叫侯莹和侯殿,家中的160亩地,两个儿子分别得到60多亩,老两口留下40亩地养老,每个儿子负责为老人耕种20亩地,年底将银、米交给老人。家中房屋和其他器具也一分为二,分给两个儿子。最后还有“自分之后,无论谁好谁歹,或财发万金,均不准争竞”“恐(空)口无凭立此分单永远存执”的字样,并有中间人和代字人的签字画押。在侯莹和侯殿兄弟的签字下面还有四个小字,“平心合议”,表明兄弟二人对这份分单都很认可。
据民俗专家介绍,这两张普普通通的薄纸,代表了当时一个大家庭重大的历史事件。这张分家单至今已经有110年历史,在民间能完好地保存至今非常不易,对研究当时鞍山地区居民的文化习俗和生活方式有一定的价值。 潮汕民间兄弟的“分家”风俗,具有鲜明的地方特色。这主要表现在下面三点:
一、分家的主持人“中人”(或叫“公亲”)。
“分家”须有主持人,按旧规主持人应由分家兄弟们的母舅充当。这叫做“母舅看外甥,个个一样亲”。如遇特殊情况,主持人无法由母舅充当,就要从母方“家后”(母亲的娘家)另选一个人来代替。这主持人的身份,说明潮汕民俗具有昔年的母系血缘观念遗风。
“中人”也就是公证人。这一般由分家方面家族中的有威望的“老大”(长辈)充当。
二、“分家”的财产分配问题。
“中人”负责把原大家庭的家产、财务情况调查登记清楚后,就把所有财产分成若干等份,原则上一个儿子占一份。不过有二种情况要做特殊处理。第一、如果分家的儿子中尚有人未婚娶,这就要先从原总家产中除出一份“(女么)本”(婚娶时的费用)给他,再把余下家产均分。第二,分家的儿子中谁先生了男孩,可多分一份财产。旧社会土地私有制时要为这位分一份“子孙田”。这便是潮汕俗话中所说的“ (长孙相当于小儿子)。
三、分家后父母及其他原家庭成员的赡养、依附问题。
各儿子成家后,父母的生活依附情况一般有三种:
一种情况是“食伙头”,即父母轮流到各儿子家中吃饭,享受他们的赡养。如果父母皆健在,他们是一起还是分开去“食伙头”,由他们自己选择。
一种情况是父母寄附在某个儿子家中生活。父母可一起寄附同一个儿子,也可以分开各去寄附一个儿子。这也由父母选择。
一种情况是父母独立生活,由各儿子定期定量供给生活费用。费用的多少没有具体标准,一般看儿子们的经济实力而定,起码要保证父母温饱。
也有三种情况结合起来,成为混合型方式的。
分家后,祖父、祖母尚在的,其赡养依附情况与父母大致相同。
如果分家时,尚有女儿未嫁,那么一般由她们自选寄附一个兄弟生活。她们没有同父母“食伙头”的权利。
其他身份的家庭成员,其依附情况由主持人及儿子和“中人”协商安排。
可以预见,随着“一孩化”方针政策的贯彻实施,潮汕分家风俗将渐渐成为一个古老的话题。 在分家析产时,应注意这样几点:
( 一 ) 分家析产时,要把家庭共有财产和家庭成员的个人财产区分清楚。分家析产只能是分割家庭共有财产,属于家庭成员的个人财产是不属于分割范畴的。
( 二 ) 分家析产时,要根据公平合理的原则,分割家庭共有财产。对家庭共有财产的分割,特别是对某些生产、劳动工具、设备等财产的分割。要尽可能有利于生产,有利于发挥家庭成员各自的专长。对于某些特定的不便分割的财产,也可以特别协议的方式作变通处理,以充分发挥该项的效用。分家析产直接关系到家庭成员今后生活安排的问题,因此,应当通过订立分家析产协议书的形式进行,这样,就不至于有分家后因某项财产产权的归属不清发生纠纷。
分家折产协议书基本内容应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 一 ) 立约人的姓名,在家庭中的辈份称呼;
( 二 ) 分家的理由、原因和目的;
( 三 ) 分割家庭共有财产的合意以及对原家庭债务清偿的安排;
( 四 ) 分割后的财产细目及其所有人姓名;
( 五 ) 证人姓名;
( 六 ) 立约人、证人签名盖章;
( 七 ) 立约的具体时间及执行日期。
9、分家的概念到底是什么?
词目:分家 拼音:fēn jīa 编辑本段基本解释1. [divide up family property and live apart]∶将一个家庭分成几家过活 2. [division of a whole part]∶泛指一个整体分开 分家,又称“分开”、“分居”、“分吃”,因受汉族方言的影响,各地称法不尽相同。分家主要是家庭人口发展,家长为便于管理,或更好处理妯娌关系而采取的办法。清代后期,畲族群众兄弟之间分家俗规与当地汉族居民无异。分家时除生父母分给应得财产外,岳父母或妻舅所送的礼物颇丰。有菜橱、饭桌、凳子、水桶、饭甑、碗、碟、筷子、汤匙、酒杯以及灶上所用的锅铲、瓢等。岳父母或妻舅所送的碗、筷、汤匙、酒杯必须是10块或10双,取“十全”、“十美”的好彩头,寓建立“十全十美”幸福家庭之意。分家之日,岳父母或妻舅必须炊一饭甑的饭和米糕,连同厨具、餐具一同送往,谓给女婿家“热灶”。 80年代起,随经济条件的改善,岳父母办“分家”的礼物日趋高档化,一般以煤气灶、高压锅代替饭甑,沙发、电视机代替菜橱、饭桌、椅,富裕人家还送洗衣机、电冰箱、彩电等高档用品。 编辑本段详细解释1. 亲属析产,分居各自过活。 《红楼梦》第一○五回:“回王爷: 贾赦 、 贾政 并未分家……不得不尽行查抄。” 吴组缃 《山洪》二四:“在开战以前,他们弟兄就已经分家,各起锅灶。”管桦 《清风店》二:“ 王德贵 早在二十年前就同他叔伯二叔 王福 分家另过了。” 2. 彼此分离,各行其是。 冯玉祥 《我的生活·武穴停兵》:“到后来, 冯国璋 借口检看军队,特意南下,要和 李纯 等商议 直 皖 系分家。”柳亚子 《南社纪略·我和南社的关系》:“但旧南社的旧朋友,除了少数先我觉悟的外,其余抱着十八世纪遗老式的头脑,反对新文化的竟居大多数。那末,我们就不能不和他们分家,另行组织,和一般新朋友携手合作起来,这新南社便应运而生,呱呱堕地了。” 徐铸成 《报海旧闻·<大公报>三“巨头”》:“等到 张季鸾 先后领导 汉口 版及 重庆 版后,《大公报》显然已变相分家了。” 编辑本段概述潮汕民间兄弟的“分家”风俗,具有鲜明的地方特色。这主要表现在下面三点: 一、分家的主持人“中人”(或叫“公亲”)。 “分家”须有主持人,按旧规主持人应由分家兄弟们的母舅充当。这叫做“母舅看外甥,个个一样亲”。如遇特殊情况,主持人无法由母舅充当,就要从母方“家后”(母亲的娘家)另选一个人来代替。这主持人的身份,说明潮汕民俗具有昔年的母系血缘观念遗风。 “中人”也就是公证人。这一般由分家方面家族中的有威望的“老大”(长辈)充当。 二、“分家”的财产分配问题。 “中人”负责把原大家庭的家产、财务情况调查登记清楚后,就把所有财产分成若干等份,原则上一个儿子占一份。不过有二种情况要做特殊处理。第一、如果分家的儿子中尚有人未婚娶,这就要先从原总家产中除出一份“(女么)本”(婚娶时的费用)给他,再把余下家产均分。第二,分家的儿子中谁先生了男孩,可多分一份财产。旧社会土地私有制时要为这位分一份“子孙田”。这便是潮汕俗话中所说的“ (长孙相当于小儿子)。 三、分家后父母及其他原家庭成员的赡养、依附问题。 各儿子成家后,父母的生活依附情况一般有三种: 一种情况是“食伙头”,即父母轮流到各儿子家中吃饭,享受他们的赡养。如果父母皆健在,他们是一起还是分开去“食伙头”,由他们自己选择。 一种情况是父母寄附在某个儿子家中生活。父母可一起寄附同一个儿子,也可以分开各去寄附一个儿子。这也由父母选择。 一种情况是父母独立生活,由各儿子定期定量供给生活费用。费用的多少没有具体标准,一般看儿子们的经济实力而定,起码要保证父母温饱。 也有三种情况结合起来,成为混合型方式的。 分家后,祖父、祖母尚在的,其赡养依附情况与父母大致相同。 如果分家时,尚有女儿未嫁,那么一般由她们自选寄附一个兄弟生活。她们没有同父母“食伙头”的权利。 其他身份的家庭成员,其依附情况由主持人及儿子和“中人”协商安排。 可以预见,随着“一孩化”方针政策的贯彻实施,潮汕分家风俗将渐渐成为一个古老的话题。 编辑本段分家析产在分家析产时,应注意这样几点: ( 一 ) 分家析产时,要把家庭共有财产和家庭成员的个人财产区分清楚。分家析产只能是分割家庭共有财产,属于家庭成员的个人财产是不属于分割范畴的。 ( 二 ) 分家析产时,要根据公平合理的原则,分割家庭共有财产。对家庭共有财产的分割,特别是对某些生产、劳动工具、设备等财产的分割,要尽可能有利于生产,有利于发挥家庭成员各自的专长。对于某些特定的不便分割的财产,也可以特别协议的方式作变通处理,以充分发挥该项的效用。分家析产直接关系到家庭成员今后生活安排的问题,因此,应当通过订立分家析产协议书的形式进行,这样,就不至于有分家后因某项财产产权的归属不清发生纠纷。 分家折产协议书基本内容应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 一 ) 立约人的姓名,在家庭中的辈份称呼; ( 二 ) 分家的理由、原因和目的; ( 三 ) 分割家庭共有财产的合意以及对原家庭债务清偿的安排; ( 四 ) 分割后的财产细目及其所有人姓名; ( 五 ) 证人姓名; ( 六 ) 立约人、证人签名盖章; ( 七 ) 立约的具体时间及执行日期
10、兄弟分家有什么禁忌
兄弟分家有什么禁忌
兄弟分家有什么禁忌,分家是指家中的兄弟姐妹单独分家,大部分都是关系不和导致,轻则闹个家庭不和睦,兄弟间出现关系裂痕,重则兄弟大打出手,导致互相受伤,那么兄弟分家有什么禁忌呢?
兄弟分家有什么禁忌1如果你们兄弟要分家的话,主要是看父母有没有遗产。
1、分家析产时,要把家庭共有财产和家庭成员的个人财产进行区分。
2、分家就是分祖先的财产,要经过父母等人的同意
3、分家时,尽量做到又有公平合理的原则,又要兼顾感情。
分家主要看你们的家庭情况,家庭比较富有,分手的手续越是详尽。当然,即使家里家徒四壁,随着小孩的成长,必定会需要赠送相应财产来助力自己的孩子。当小孩有2个或2个以上的,就密切需要分家产分别发展,也才更有利于家族的强大。
1、现在有很多企业是中国式家族企业,会共用某些生产、劳动工具、设备等财产。这当中,可能会存在部分的个人财产。如果兄弟在分家前,已向父母借款投资,那又要慢慢商讨了。
因此分家产直接关系到家庭成员今后生活安排的问题,要区分共同产出部分和个人产出部分,做出正确划分才能达到相当程度上的公平。
2、如果关系简单,父母尚都还健在,而财产属于父母。当兄弟进行分家时,父母同意后最好在协议上签字。同时留部分给父母继续使用。如果父母只在世一位,那么需要先走程序继承遗产,然后再进行分割。
也要留部分给在世的一方,甚至是其他继承人的权利。如果关系复杂,财产属于家族而不是完全属于兄弟二人,则应该先进行分析财产,分析出属于兄弟俩可以分割的部分,再走到下一步。
3、分家的时候最好有分家协议。但也不要太过于斤斤计较。特别是经济好的一方尽量照顾经济较弱的一方,毕竟分家不是以后不再见了。分家还是得照顾自己的父母,也还是兄弟,还是要和和气气。
兄弟分家有什么禁忌2正月分家可以吗
正月可以分家吗,父母在选择为儿子分家的时间,是很讲究的,认为“年头分家利阿兄,年尾分家益阿弟”。这虽是有不够科学的说法,但却体现了父母对儿子的平等对待。因此,虽然农历六、七月有“粗月”之说,但是大部分人还是将分家的时间选择在一年的中间,即是农历的六月。
因为六月也正好是“柑分瓣,柚分片”的时间,分后同样发达。在六月里择定吉日进行分家,寄托着父母对儿子分家后的期望:不论大小同样都要发达。所以正月是不太建议分家的。
正月风俗
正月里都有哪些风俗呢,在大年初五俗称破五,要“赶五穷”,包括“智穷、学穷、文穷、命穷、交穷”。人们黎明即起,放鞭炮,打扫卫生。鞭炮从里往外放,边放边往门外走。
说是将一切不吉利的东西都轰将出去。这天,民间通行的食俗是吃饺子,俗称“捏小人嘴”,天津人破五这一天,家家户户都吃饺子,而且菜板要剁得叮咚响,让四邻听见,以示正在剁“小人”。这是正月的特色风俗之一。
正月禁忌
正月里都有哪些禁忌呢,首先是忌讳搬家:因为那时候的人们觉得,如果在年末搬家就会给一家人带去霉运和不幸。当然,这是人们的封建思想。
然后忌讳不吉利的话:腊月里面不能说一些不吉利的话,比如腊月里忌讳在家里面说“倒霉”“病”“穷”等不吉利字眼,正是在过年。想来也是,过年正是喜庆的时刻,说这些话容易让人反感。所以正月要注意多说吉祥话。
兄弟分家有什么禁忌3一、农村兄弟分家原则
1、分家析产时,要把家庭共有财产和家庭成员的个人财产区分清楚。
2、分家析产只能是分割家庭共有财产,属于家庭成员的.个人财产是不属于分割范畴的。
3、分家析产时,要根据公平合理的原则,分割家庭共有财产。
4、在分家析产时,对家庭共有财产的分割,特别是对某些生产、劳动工具、设备等财产的分割,要尽可能有利于生产,有利于发挥家庭成员各自的专长。
对于某些特定的不便分割的财产,也可以特别协议的方式作变通处理,以充分发挥该项的效用。分家析产直接关系到家庭成员今后生活安排的问题,因此,应当通过订立分家析产协议书的形式进行,这样,就不至于有分家后因某项财产产权的归属不清发生纠纷。
二、农村兄弟分家签字问题
分家析产是我国传统社会中一个重要的家庭现象。分家泛指分家后形成新的家庭,而“析产”又称财产分析,是指财产共有人通过协议的方式,根据一定的标准,将共同财产予以分割,而分属各共有人所有。
首先应该确认分家析产的协议性质,将其视为是家庭成员意思表示的统一体,是多方法律行为,是应该尊重全体家庭成员的意思自治。同时,这种意思自治不能违背继承法律的规定。
所以,分家单至少要经过有权利处分的人员签字,因为有可能涉及到家庭共同财产的情况。
三、农村兄弟分家承包地和自留地的分配
从法律性质上讲,农村自留地等同于承包地,不同的是政府对农户承包的土地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包括对农户使用的宅基地也颁发宅基地使用权证,但对农户使用的自留地至今未颁发过任何使用证书,农户之间容易因自留地的土地使用权发生争议。
而农村土地承包是以家庭为单位进行的,在土地承包的有效期之内,家庭内部成员协商一致进行处置分配,是没有问题的。
四、农村兄弟分家宅基地问题
如果不进行分户,是有可能批不了宅基地的。这种情况下是否默认老人的宅基地归小儿子继承,是不好确定的。比如,是不是有进行申请批宅基地而没有进行批准的情况。另外,宅基地是不能直接继承的,因为它的权利属性是归集体所有的,最多只能取得使用权。
老大能否在拆迁时获得补偿,还要看当时这块宅基地的使用权人是谁。如果确定为弟弟使用,老大是不能获得补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