闪婚为了彩礼
1、闪婚一年离婚欲要回20万彩礼,法院判女方返还11万,这一判决合理吗?
我觉得挺合理的,法官他自己肯定有判断,通过综合女方和男方的实力。其实如果双方不合,离婚之前一定要把两人的财产分割好,以免发生纠葛。
2、闪婚后彩礼该如何处置?你觉得闪婚后的婚姻可靠吗?
两个人结婚的时候,男方给彩礼是很应该的事情。即便是结婚后有了争吵,彩礼也不应该退回去。彩礼可以放在父母那里,对女生来讲也是一种保障。不要面对父母的催婚,就立马用闪婚来草草结束。因为两个人认识不到一个月就选择了办理结婚手续,结婚的过程当中肯定会特别匆忙。两个人是因为结婚而结婚,中间不会有多少相处时间。没有感情的两个人肯定是说离就离的,更别提会要孩子一说。
男生跟女生自愿结合为夫妻的时候,彩礼是共同生活的一部分。女方如果在闪婚之后根本没有跟男生居住在一起的话,彩礼是要全额退回的。彩礼如果是在闪婚后两个人一同消费掉了的话,那女方并不用去退还彩礼。不管怎么样女生都是占有优势的,结完婚之后彩礼就属于女生自己的财产。男生想要给女生一个保障,肯定都是为准备足够多的钱,不管生活是否很困难。
面对婚姻可不能够草率了事,一定要两个人真心实意。没有感情的两个人,不管生活几年最终也会出现离婚的闹剧。对待感情不要太过于随意,最终会很伤害对方和自己。没有遇到喜欢的人,那便不要去结婚。不管家里面的人怎样催婚,一定要坚守自己的阵地。要相信自己的白马王子正在赶来的路上,一定要坚持等待。
总的来说闪婚闪离后两个人因为彩礼大吵大闹的事情非常常见,因为年轻人可能头脑一热就冲动办事。结完婚之后发现两个人的三观不一样,生活习惯也不一样。长此以往下去对彼此来讲就是一种折磨,还不如用离婚来结束悲剧。男生的父母会觉得很吃亏,花了那么多的钱媳妇也没了。出现了这种事情之后,男生肯定就会拼命的把钱给要回来。
3、闪婚一年还能要回彩礼吗?彩礼的意义是什么?
当然是不能够要回,如果这一年双方确实是有履行夫妻责任,并且也确实是符合婚姻法的,那么是不能够要回的,彩礼更多的是想要表达对女方的在乎。
4、你认为闪婚后,离婚需不需要退还彩礼?
从法律角度上来看,闪婚后离婚女方可以不退还彩礼,但这就没有办法堵住悠悠众口,可能会让女方的名声变得比较差劲,让众人认为女方是在骗婚,就是为了获得高昂的彩礼钱。不过有两种情况是比较特殊的,男方可以要求女方退还部分的彩礼,一是两个人只是办理了登记,但没有共同生活过,二是男方给予的彩礼钱让自己的生活陷入了困难。
有一些年轻人是非常容易激动的,在感情比较热烈的时候就有可能进行了闪婚,也就是我们所说的裸婚根本就没有和父母商量。这种还是比较好的,在离婚之后也不需要牵扯到彩礼或者嫁妆,直接你走你的独木桥,我走我的阳关道。但有一些人是通过相亲认识的,男方的条件可能不怎么好,女方又被父母逼着结婚,这个时候男方就有可能给女方彩礼钱,两个人就仓促的办了婚礼以及登记。但两个人毕竟没有进行很多的相处,彼此之间是合不来的,就有可能在半年或者一年之后闹离婚。在这种情况下当然是要退还彩礼的,不然男方也会一直不依不饶,去女方的家庭闹。
从世俗上来讲,彩礼就是以结婚为前提而给予女方的。因为众人认为女方的家长把女孩子养这么大是很不容易的,也付出了很多的时间与金钱,男方如果想把女孩娶回家,就要付一笔钱。有些父母可能会把这笔钱给据为己有,有些父母可能就会给女孩,让女孩带去婆家。从中就可以看得出彩礼的意义是怎样的,在闪离之后就需要归还一部分。比如结婚时候男方给女方买了三金也是要归还的,不然对方也会在外面说你的坏话。
结婚并不是两个人的事情,是两个家庭的事情,并且还会牵扯到两家的亲戚,所以一定要慎重一点。
5、男女认识9天闪婚,1年后离婚男子欲要20万彩礼,闪婚为何大多会是闪离?
男女认识9天的时间就选择了闪婚,在一年后选择离婚,男子想要向女方索要20万元的彩礼。闪婚之所以大多都会变成了闪离,主要是因为两个人接触的时间比较短,在生活当中很多男性在看到女性长相比较好看时,就会考虑和对方结婚。当代的年轻人把婚姻当儿戏,从而对婚姻根本就没有一个好的审视。短时间的结婚对对方了解的程度不是特别的深,在不合适的情况下就只能选择离婚。
当女生在考虑离婚时,只会造成名声上的影响,而对于男性不仅会造成名声上的影响,同时男生还会容易造成经济损失。因为男性在结婚的时候要考虑给女方支出彩礼费用,办酒席的一些费用,和给女生买五金的费用。这样的一些费用相加在一起都需要高达三四十万,而且有一些男方在结婚时还会需要考虑买房子,如果任何一个条件达不到时,女生都不愿意结婚。
而对于这一对年轻人选择闪婚闪离,就应该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男方向女生讨要彩礼钱显然是很正常的事情。毕竟两个人在结婚一年的时间里面,女方也没为男方家庭生个一儿半女。如果女性为男方家庭生了孩子,那么两个人在考虑离婚时,还需要针对性的去了解是谁提出来的离婚。如果是男方提出来的离婚,法院会剥夺离婚的请求,因为在孩子小的时候,夫妻二人不能离婚。
情侣两个人在一起谈恋爱时,就一定要规划好两个人谈恋爱的时间,一般上下不超过三年左右就可以考虑结婚。甚至在一起了解的时间太长,彼此也依旧会有离婚的可能,结婚并没有办法保证两个人的婚姻幸福。但是年轻人应该为自己的冲动付出代价,也不要把婚姻当儿戏,正确的认识婚姻,才能够得到幸福。
6、夫妻闪婚彩礼返还
夫妻闪婚闪离彩礼不一定需要返还,按照彩礼返还的法律规定如果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那么是要予以返还的。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7、闪婚一年离婚欲要回20万彩礼,法院会支持其诉求吗?
近日,浙江杭州,淳安法院公布一则典型性案子。阿强30几岁了,都还没目标,家中各种各样花式催婚。2020年11月底,经媒人详细介绍他认识了适婚年龄年龄的阿珍。阿珍比阿强小五岁,母亲去世了,她十分期盼有一个自己的家庭。从媒人处阿珍掌握到,阿强开一家饮品店,为人正直忠厚老实。尽管现阶段还没有房子,但很快就能在大城市购房。
就是这样,阿珍与阿强在媒人的商谈下互加微信,素不相识的她们迅速便确定了恋爱关系,俩家也逐渐商议结婚事项。
2020年12月,俩人第一次见面,阿强对阿珍很关注。阿珍生日日阿强蛮认真,不但当日零晨根据微信发了888块和9999元的大红包,归还阿珍办了一个生日狂欢派对,并邀约阿珍的朋友一起庆贺,阿珍很是打动。
第二天,阿强爸爸便转帐给阿珍爸爸20万余元做为彩礼,阿强和阿珍一起购买“三金”,以后,两个人来到民政局结婚登记。
两人从了解到完婚只是用了9天。结婚后没多久,阿珍感觉阿强和其家人出轨了。阿珍发觉,媒人提及的阿强运营的饮品店早就破产倒闭,而阿强迟迟不去找工作,总算找了份工作,都是三天打鱼三天打鱼。
结婚后小夫妻住在阿强爸爸租的房子里,共处中,阿珍与阿强一家人的分歧也很多。2021年6月,阿珍便干脆搬离了与阿强家人一起住的出租房独立生活。阿强多次联络阿珍挽留无果。
想起结婚前支付超大金额彩礼造成家中生活陷入绝境,再加上阿珍总提离婚,阿强以及家人感觉阿珍是在婚骗。在与阿珍以及爸爸商议无果后,2022年3月,阿强提起诉讼至淳安法院规定离异,并退还20万彩礼及“三金”。
阿珍也是有自身的憋屈,在递交的答辩状中历数了结婚后与阿强共处造成的诸多分歧。阿珍感觉结了婚的阿强并没有结婚前认真,结婚前服务承诺的结婚后有车有房,也始终没有兑付。
她表示自己允许离异,“三金”这种物品也允许退还。但数次注重20万彩礼是阿强家主动提出给的,自己家从来没有提到规定。
二人结婚后也一同生活了一年多,因而只想要退还彩礼2万余元。在案审中,承办法官发觉,20万的彩礼是阿强爸爸从亲朋好友处拿来及其借款来的,家里早就债务缠身,而阿强有先天的耳垂和四肢阻碍,单独生活工作能力的确有一些缺乏。
充分考虑彼此一同生活时长较短,彩礼金额比较高,彼此也没有生育儿女,承办法官通过数次背靠背、面对面调解及细心的释法知理,最后两个人达成共识:阿珍与阿强离异,阿珍退还彩礼11万及“三金”。阿珍复庭执行结束。
审判长提示:虽然社会发展思想意识愈来愈宽容对外开放,但结婚、闪离给彼此与家庭产生的争端和损害依然是不可忽视的。彩礼做为一种结婚风俗习惯普遍存有。伴随着经济水平的提升,彩礼金额虽越来越越来越高,但对婚姻生活的约束却在减少。古语云“女儿出嫁择佳婿,毋索重聘”。选择伴侣时,要以情感、品行为本。互助友爱,才算是婚姻生活长期稳定的根基。
8、闪婚闪离彩礼能退吗
应根据双方生活的具体情况,要求女方返还或适当返还彩礼。
彩礼一般是以结婚为目的,为了促成婚约的建立及婚后夫妻共同生活而发生的一种赠与,具有一定目的性及附条件性。一般在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等三种条件下,可以要求返还彩礼。闪婚闪离,虽然夫妻双方已经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根据闪离所反映的双方一起生活的时间跨度、方式等,原则上应倾向于认定双方确未共同生活,也就是以上所说的第二种情况,因此,在男方无明显过错且综合考虑当事人的经济条件、当地的风俗习惯等情况下,可要求女方返还或适当返还彩礼。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9、浙江一男女闪婚一年多,离婚欲要回20万元彩礼,法院是如何审理此案的?
在浙江有一男女闪婚一年多,男子离婚欲要回20万元彩礼。法官在审理案件的时候发现20万元的彩礼是男子父亲从亲友处借来以及贷款来的,家中早已经负债累累,而且阿强还有先天性的耳聋和四肢障碍,独立生活能力有所欠缺,考虑到夫妻双方生活的时间较短,而且彩礼的数额较高,两个人也并未有生有子女,在法官的协调之下,最终两人达成离婚协议,女方返还彩礼11万以及三金。
据了解阿强已经30多岁了,但是还没有对象,于是家里就非常的着急,并通过各种方式催婚,在媒婆的引荐之下,阿强认识到了一个女生阿珍,比阿强小五岁,而且两人相亲的时候都比较中意对方,便很快的确定了恋爱的关系,期间阿强父亲转给女子父亲20万元作为彩礼,于是两个人很快就到民政局领取了结婚手续。
在结婚之后,阿珍觉得阿强在欺骗他,因为之前承诺买车买房都没有实现,而且家里面的条件也非常的差,于是两个人也产生了一些矛盾,后面阿珍索性直接搬出去一个人住,两个人的感情随着时间变得越来越生疏,于是女方便提出了离婚,但是阿强觉得女子是在骗婚,并向当地法院提出起诉离婚,要求女方返还20万元彩礼以及三金。
爱情是一件非常神圣的事情,男女双方在结婚之前一定要深思熟虑,千万不要闪婚以及闪离,这不仅关系,到两个人更关系到两个家庭,而且彩礼本来就是一种不好的现象,甚至在一些越贫穷的地方彩礼越高,男女双方应当以感情为基础,要做到互相尊重与理解,更要站在对方的角度来考虑对方的感受,这样的婚姻才能长久稳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