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礼保证金
1、同居保证金就是彩礼吗
同居保证金不是彩礼。同居保证金一般是指为了保证履行某种义务而缴纳的一定数量的钱,属于一种财产约定。而彩礼是在婚姻约定初步达成时互相赠送聘金、聘礼的习俗。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2、一般家庭彩礼给多少合适,你能接受男方不给彩礼吗?
彩礼是表达男方诚意的一种方式,也意味着双方家庭达成婚姻契约关系。但越来越高的金额逐渐成为沉重的负担,失去了本意。彩礼不必天价,足够成为小家庭起步的「婚姻保证金」即可。数目各地要求不同,可以根据当地风俗和家庭经济能力而定,共同点是数字含有特别的寓意。彩礼一般是订婚时,双方家长都在场的情况下,给到女方父母。除了给彩礼外,订婚还有这些事要做:比如有些东西是需要男方/女方各自准备的、有些钱一定要女方来出等。
出现这种情况,富裕的”有钱家庭反而女方没有太高的要求,娶媳妇不用发愁。往往是贫穷的男方家庭女方要的彩礼高,要求高,俗语说,越冷越吹风,搞反了。这种情况,城市好一点,农村就不一样了,本来经济不富裕,彩礼反而比城里要得多,你说农村男人如何承受得起,承受不起。有些男方家为了娶个媳妇,拼光了家底,搞不好欠一屁外债,农村这样的情况不少。
所以说,高价彩礼不可取,引发了社会很多矛盾和纠纷,酿成了不少悲剧。况且对推动社会发展”人口出生相当不利。但是,彩礼完全杜绝是不可能的,应该在一定范围内,能让男方家接受还是可以的。例如,农村彩礼2一8万是可以接受的,大多数人这点彩礼还是拿得出来,不会让男方背负高额债务
房子,车子,男方有条件就买,无条件也不勉强,这样子的话就减轻了农村男人的负担。有机会娶媳妇的都能娶上媳妇,相应的减少了农村光棍的数量。城里吗,彩礼在6一10万之间,房子车子不要过高的要求,只要家里老房新房有一套,有辆代步车子就行。女方家把彩礼当成了一种敛财的工具,不把男方榨干榨尽,誓不罢休。这种丑陋的现象随着社会发展进步水涨船高,高得离谱,高得令人砸舌,彩礼成了男人娶老婆的拦路虎。
3、结婚当天十万嫁妆变十斤棉被,要求退还彩礼被拒,这种做法你怎样看呢?
周伟最近遇到了一件尤其棘手的烦心事儿,说起原因,还挺绕人的。他本来前段时间应该结婚了,如果顺利的话,他现在也是有家的人了,可是这婚没结成,婚礼当天和女方家闹掰了,结果当场分了手。
周伟难道是对自己当初的一意孤行感到后悔了吗?还真不是,他还三令五申,和我强调,自己没有后悔,也绝对不会后悔。
“我当时虽然有有些情绪过激,可是我做出来的事,说出的话,都是我心里想的,不是一时任性,更不是冲动之举,我可以说,我这辈子活到现在,只有做这个决定的时候最清醒。”
那么周伟难道是因为没有要回彩礼这才一头乱吗?也不是。
“我当时想的很周全,既然不结婚了,那就一刻回旋的余地也没有留,趁着彩礼还在明面上,没被收到暗地里的时候,我就第一时间拿了回来,根本没给对方反应的机会。”也不兜圈子了,不卖关子了,其实周伟真正忧心的是,舆论。
人言可畏,他这档子事,做的是相当的干净利落,没有一刻拖泥带水,可有一点,他没想到,也没预料到,虽然知道这事不可能消无声息的过去,可他没想过,对方竟然能做到如此。
女方家成天带着人在他家门前闹,说周伟不负责任,败坏闺女的清誉,结婚当天悔婚,不给人活路。
又到处造谣周伟家人品不行,说周伟就是想空手套白狼,耍小心机,结果败露了以后便翻脸不认人,为了钱什么都可以做,什么都可以不顾,谈了两年的女朋友都不要了,狠心绝情之类的。
诸如此类的说辞层出不穷,意图就是抹黑周伟,让周伟百口莫辩,辩了也没人听,毕竟他们家搞得场面很大,也不要脸面,撒泼打滚样样都来,周伟根本招架不住。
周伟真的空手套白狼了吗?真的翻脸不认人了吗?周伟听到这种话,真的委屈的想哭,矢口否认,说明了真实情况。
“婚礼是我叫停的,婚是我退的,彩礼也是我拿的,可我不是背信弃义之人,实在是她们家让我忍无可忍,我不想让自己的人生变得糟糕,只能出此下策。”周伟的故事的确是另有隐情的,不过错到底在不在周伟,不是他一个人说的算,也不是旁人的道听途说说的算,方脸带着大家来断一断,听一听大家的看法。
周伟和女友是通过镇上的媒婆介绍认识的,那个媒婆在当地也算是比较厉害的,人脉也广,哪家有小子,哪家有未出阁的姑娘,她都门清儿,也相当有威望。
没退休的时候,业余做媒婆,后来退休了以后专职做媒婆,赚的也不比上班要少。周伟当时家里准备给他找媳妇的时候,第一时间就找了这个媒婆,这媒婆呢,煞有其事的问了生辰八字生肖属相等等,很快就给周伟家指了城西的一户人家,也就是后来周伟的女友。
姑娘是家中的老大,下面还有个弟弟,家庭条件一般,但姑娘人长得不错,也很老实,还很孝顺,这媒婆一打眼,还说这个姑娘就是好生养的那种,指定不会错。
周伟家很信这个媒婆,立马找了媒婆去说亲,后来两个年轻人一见面,还看的挺对眼,但姑娘年纪当时还算是小的,两家就说缓一缓,等姑娘先找好工作,过两年再谈。
周伟其实也是个挺老实的男人,他家里虽然没多有钱,也就是个普通中上的水平,但他对女孩一直都很大方,一来是女孩才大学毕业不久,他比女孩大三岁,他对于女友的感情,是介于妹妹和恋人之间的,既爱又疼,把女友当做小孩子一样宠着,当真是对姑娘很好。
他也从来没想过坏主意,也不是真的完全没想过,还是那句话,他真心疼女友,女友不愿意的事情,他都不会去做。
“她吧,其实也是个可怜人,在娘家挺不受重视的,我能感受到,她虽然不说,可我心底里心疼她,我就觉得以后我们要是在一起了,我肯定用命护着她,一辈子对她好。”可是年少时暗暗许下的诺言,即便是真心,又有多少最终实现的呢?周伟的诺言也不例外,后来还是落空了。
两人恋爱到了一年半的时候,家里边张罗着定了亲,定亲之前,其实双方已经谈妥了彩礼,二十万。
这份彩礼,其实在当地已经算是顶天了,再高那可就不合理了,周伟家其实拿出这份彩礼已经很吃力了,毕竟父母已经给儿子买了房子,地段也还可以,三室一厅,市价也要达到九十万左右,加上装修,俨然已经超过了一百万,付了五成,其余的贷款,是由老两口来还的。
定亲的时候,女方家突然提出要求,要周伟家把婚房的房产证上加上女方的名字,当时周伟的父母是不愿意的,但周伟倒是很爽快的就答应了。
可后来这件事情,还被女方说是精明,做了好人不说,女方家实际上半毛钱也分不到,况且,即便是答应加名字,也是要到贷款还完以后,等加名那天也都是几年后了,说周伟家就是虚伪至极。
“我也真的很无奈,我当时真的没想太多吧,我就觉得,加名字就加名字,反正都是一家人,我当时是真的不知道婚姻法新规定什么的,没多研究,就是了解个大概,更不知道没还完贷款之前不能加名字,我是真心把他们当成一家人看待的,可他们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自己提出的要求,自己不了解清楚,后来还来挑刺,我能有什么办法呢?”也就是因为这件事情,订婚以后,准备加名的时候,女方才发现当时加不了名字,于是又提出了新的要求。
“既然加不了名字,那彩礼必须加十万元,这十万元算是保证金,要是结婚以后你家反悔了,不肯加我家的名字该怎么办?等什么时候加名字,我们家肯定把这个钱退还给你们家。”
多拿出十万块,周伟家是真的没办法了,可是女方家分寸不让,两家便由此陷入了胶着状态。
后来周伟也是没办法了,只好去找女友求情,可女友却完全不站在他那一边:“不行,我爸妈说得对,你现在甜言蜜语的哄我,谁知道婚后你会不会就反悔了,我到时候已经嫁给你了,你还能听我的吗?你也应该拿出来,让我看到你的诚意不只是嘴巴说说而已。”
可拿不出来就是拿不出来,就在周伟快要放弃的时候,女方家竟然松口了,给出了一个解决方案。
“再多拿十万块,你们家去借也能借来,不是我们家不给你们家活路,你借这钱,很快就能还上。
我会给我闺女带回十万块嫁妆,不就正好补了这借款了嘛,我们家主要是想要好看,不会真让你们家为难的。”
又是保证金,又是彩礼,又是借款又是嫁妆的,弄得周伟也是稀里糊涂的,但他捋了捋,女友家说的也没错,说白了就是先掏这十万块,然后婚礼后再还回来,实际上还是二十万彩礼,到了加名的那一天,还可以拿回十万。
他完完全全没有怀疑过女友家,还觉得女友家非常的讲道理,很仁义。周伟的父母想法却很不乐观。
“弄得乱七八糟的,要我说,他们就是变着法的要钱,你就看着吧,钱到他们手里,又是一个说法了。”
周伟并没有信父母的话,反而让父母不要再说类似的言语让对方听见了不好。而后凑齐了钱,一并给女方家送了过去,女方家也信誓旦旦的保证,让他不要担心,可是婚礼当天的情况,却让周伟大失所望。
婚礼当天,周伟望眼欲穿的等着女方家的嫁妆,可最终只收到了十斤新打的棉花被。
十万元嫁妆被私自换成了十斤红底绣着鸳鸯的棉被,那被子红的太艳,刺痛了周伟的眼睛。
女方母亲还装作一副什么都不知道的样子,就想着赶紧把女儿送走,对周伟的脸色视若无睹。
女孩呢,也是一副帮亲不帮理的态度,眼看着周伟要发作,还硬是想把周伟扯走,可周伟忍不了这口气,还是当场发作了。
他终于明白,父母说的是对的,什么彩礼保证金,什么退还不退还的,压根都是幌子,钱到了手里,他们压根就没打算还,想清楚了这些,周伟内心的怒火燃烧,但心头更加清明,这样的人家,万万不能结亲!
于是他开口直接说了一句话:“把三十万彩礼给我退回来。”结果女方母亲直接拒绝了他:“把彩礼退回来什么意思,要回来是想空手套白狼吗?告诉你,想都别想,没门。”
结果话说完的下一秒,周伟直接从岳母的口袋里把卡给掏了出来,也亏得当地的风俗,彩礼当天是要做个交接仪式,虽然早就给了女方家,但是还要重新给一次,所以当时岳母收了以后直接放进了外衣口袋,周伟这才得了手。
拿到彩礼以后,周伟直接叫停了婚礼,宣布退婚,不结了,把众人全都遣散,一场喜事就这样没头没尾的结束了。之后的事情大家也都知道了,女方家不依不饶,是想把彩礼要回去,毕竟婚是男方退的,他们觉得自己有损失,需要男方的赔偿,觉得男方强夺了彩礼,不应该,故而才闹腾的。
大家觉得周伟做错了吗?我事先料想了一下,评论区大概真的有人会觉得他做错了,每每都是如此,总会有人觉得,人家姑娘都嫁给你了,你还想要啥嫁妆什么的,有没有意思?
陪嫁棉被也好、痰盂、盆子什么的,也都是传统嫁妆,没啥毛病,就算是吃了点儿亏,也不能把婚礼直接就叫停了,这样做的确是败坏名声,弄得双方都不好看。
棉被就棉被,反正总归是陪了,以后闺女给你做老婆了,她娘家的还不都是你家的,这般斤斤计较,才是枉为男人。
好嘛,都是站着说话不腰疼,每每我看到这些评论,也只是冷冷一笑,心中从来都是不认可的。
女方家背信弃义在先,这是肯定的,也是无从辩驳的,既然已经答应好的,为何不给?若是不愿意给,当初为什么不直接明明白白的说清楚,我想若是直接说了,只陪棉被一床,男方若是不肯答应另说,要是答应了,双方信息透明,互相坦诚,哪怕是吃了点儿亏,可男方也不会再多说什么。
非要说的话,女方不是错在小气,或者是偷梁换柱耍小心机,讲道理,谈婚论嫁本就是修罗场,互相博弈虽不雅,但也算是心照不宣的一种常态,都不值得一提。
她们错就错在,失信。
失信于人,失了人品在先,后来又倒打一耙,更是失了风度和仪态,把事情弄得难看,其实不光是男方一方不好看,女方也同样的,说句实在的,甚至风评伤害对女方更甚。
要我说,要说便让她去说,周伟倒也不必太过担忧,舆论的确能煽动一部分人,但大多数人,他们的三观都是正的,是非公道自在人心,孰对孰错,人家不说,但心里都透亮的很,到底谁最终下场更悲剧,倒还真说不清。
4、同居保证金是彩礼吗,如何认定结婚彩礼
彩礼是中国旧时婚礼程序之一,又称财礼、聘礼、聘财等,中国自古以来婚姻的缔结,就有男方在婚姻约定初步达成时向女方赠送聘金、聘礼的习俗,这种聘金、聘礼俗称“彩礼”。同居不是受法律保护的,保证金一说那就更不受法律保护了,应该说彩礼是不违反法律规定的,但同居保证金,就不好说了,应该说彩礼和同居保证金不是同一性质的东西。
5、招女婿女方跟男方要保证金合理吗?
当然不合理了,男方娶媳妇儿要给彩礼,男方入赘要交保证金,为什么吃亏的总是男方?
6、婚前房子首付和还贷,我和老婆感情破裂离婚了 保证金、财产和房子怎么分割?
你好,从诉讼的角度来看,婚前房子如果登记在一人名下,婚后未加另一方的名字,通常会把房子判给登记方,但是婚后还贷部分及增值部分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平均分割。
以下财产为婚前的个人财产,不予分割:1.一方的婚前财产;2.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3.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以下财产
【相关法条】《民法典》第1062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民法典》第1063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一)》第26条: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一)》第25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一)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二)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三)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基本养老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7、彩礼是对女性的安全感或者保证金吗?
彩礼是一种对女性父母的养育之恩的感谢,任何婚嫁男方不给彩礼或者不给钱就是不对的,所以还是要彩礼的。
8、男朋友给了彩礼钱,分手后能要回来吗?
两个人分手彩礼钱能要回来,但是必须要符合法定情形。对离婚时彩礼的退还规定是符合法定情形的是可以请求退还的,目前,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按习俗给付彩礼的,有三种情形可以请求返还:
一是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是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是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第二和第三两项,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之所以要作出如此规定,是因为目前我国很多地方给付彩礼的情况还较为普遍,如果对彩礼问题完全不管,可能会使一些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受到严重损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婚姻家庭的禁止性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夫妻个人财产】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二、减少数额返还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1、因给付彩礼一方的原因导致婚约解除,返还彩礼的数额可根据其过错程度、双方的经济状况等因素,酌情减少”。
2、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共同生活一年以上两年以下,一方请求对方返还彩礼的,返还的数额一般不超过彩礼总额的30%;共同生活一年以内三个月以上的,返还的数额一般不超过彩礼总额的50%;共同生活不满三个月的,返还的数额一般不超过彩礼总额的70%;因给付彩礼一方的原因导致同居关系解除的以及在共同生活期间女方怀孕或者流产的,一般可在前款的基础上再减少5%至20%。
并未对婚约和彩礼作出规定,都只规定了禁止买卖婚姻和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的内容。但目前我国很多地方的风俗习惯中,仍存在把订婚作为结婚的前置程序,在农村尤盛。一旦婚约解除,便引发纠纷。这种基于婚约所发生的财产流转关系在婚约存续期间,当然不发生返还问题;一旦婚约解除,此财产流转就失去了其合法性基础,接受彩礼的一方就应当返还其所接受的彩礼;如果双方已经结婚,婚约的法律效力就一直延续到双方的婚姻缔结,一旦双方结婚,婚约的效力就自然失去了存在的基础,所以就不存在彩礼的返还问题。
在日常生活当中很多地方关于结婚的习俗都是不一样的,但是目前来看的话很多农村的地区都是会要求支付彩礼的,彩礼支付完毕之后是属于赠予给女方的个人财产,所以通常情况之下是不能够要求退还的,但是也有一些比较特殊的,比如说双方没有结婚的。
9、恋爱保证金是什么
现代社会在人与人之间信任危机越来越严重的情况下,很多青年男女在恋爱期间就以双方签订协议的方式来约定将来的婚姻关系,婚姻保证金在这种情况下便应运而生了。而双方真正的生活到一起后发现性格不合而分手时,此时该协议便成为了以离婚为解除条件的附条件法律行为,这种以缔结婚姻为目的的民事法律行为,一旦婚姻关系破裂,此时双方签订的保证婚姻的协议是否有效?婚姻保证金是否应该返还?
我国《婚姻法》在此处出现了空白,《婚姻法》只规定了彩礼返还的几种情况,而婚姻保证金与彩礼在性质上是否相同还需要进一步细化分析。但现实生活中婚姻保证金却越来越频繁的出现,尤其是在我国广西、江西农村、陕西偏远地区中青年男女为婚姻约定保证金这种情况更是屡见不鲜。有些在外打工的男子回到家乡后,短短几天经人介绍便与女方约定了婚姻,男方给付女方数万元的婚约保证金后男方一般还会继续外出务工,与女方非婚同居。而当婚姻真正出现问题时造成的一系列社会矛盾引起了我们的深思,婚姻保证金是否真的能保障我们的婚姻,又是否具有法律上的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