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风俗彩礼 » 返还彩礼案判决书

返还彩礼案判决书

发布时间: 2022-09-28 14:32:47

1、同居1年分手男子欲要回88.8万彩礼,共花130多万!法院是咋判决的?

有对情侣同居一年分手后,男子想把88.8万彩礼给要回来,而且这其中一共花了130多万。最后法院那边判返回80万给男子。

一、同居1年分手男子欲要回88.8万彩礼,共花130多万!

近日福建福清法院审结了一起婚约财产纠纷案件,这个案件大概就是一对情侣林某某和陈某某经媒人介绍以后认识两人在协商以后,确定彩礼数额为88.8万元,并于几天后双方举行订婚仪式。在这次订婚宴当中,林某某置办的酒席,加上各种费用以及彩礼,一共花费133.1万元。本来两人订婚以后就开始同居了,在同居的一年时间里面,因为性格不合,所以两人就分开了,分手以后男子还想把那些彩礼钱给要回来,一般来说两个人分手了,男子要回彩礼钱也是很正常的事情,所以男子就把这个事情起诉至福清法院。

二、法院判决:案件中的陈某某 、陈某兴、严某某共同返还林某某彩礼80万

 对于这个案件,这位男子也就是林某某想把自己当初给的彩礼钱要回来也是很正常的事情,毕竟两个人都不在一起了,彩礼钱肯定要回来,不然就亏了。而且根据法院那边的判决,大概就是法院那边说林某某和陈某某双方订婚一事的各种流程符合法律规定,而且也有转账记录,并且在此案件当中,陈某某收的彩礼行为是一种家事行为,陈某某、陈某兴、严某某共同收了这份彩礼,三人应该共同返还林某某彩礼80万。

林某某和陈某某两个人订婚以后同居近一年,因为性格不合,所以就分开了,其实他们这么做也是对的,两个人不合适当然就要分开,不然勉强在一起是不会幸福的。

2、男子离婚后因收入低欲要回18万彩礼,法院:返还8万!你赞成此判决吗?

我觉得该判决并不怎么合理,因为18万已经属于天价彩礼,现在很多地区都不允许天价彩礼出现。两人结婚没多久又离婚,对于双方来说都浪费了时间和金钱,不过男方明显损失更多。为了维护双方的权益,法院应该多派一点返还金额,8万元连一半都没有到,万一以后有人看到该商机,故意骗婚收彩礼,多少会影响社会正常秩序。

 这件事的具体情况。


2020年9月份,男子刘某与女子严某在媒人的介绍下,成功交往并结婚,刘某给闫某家庭付了18.6万彩礼费。随后两人共同生活了一年多时间,由于生活习惯不同性格难以磨合,两人之间的感情很快破裂了。在其他人的调节下,于2021年12月份正式离婚。


离婚后两人又因为彩礼问题发生纠纷,刘某为了拿回彩礼,将此事诉讼至法院。经过审理法院认为,严某与刘某离婚双方都存在过错,刘某从事的工作是安保员,月平均工资并不是很高,而且两人在一起的日子太短。综合考虑,判决严某返还8万元彩礼给刘某。

对于这件事我有何看法?


彩礼在古代属于定金礼品,一旦女方家庭接受了彩礼,就意味着男女双方的婚事已定。在那个时候普通家庭意思意思就可以,只有富贵家庭才会七媒六聘,给足了女方家庭面子。现在彩礼两个字已经成为了贬义词,在很多男性眼中天价彩礼相当于卖女儿。很多年轻人由于出不起彩礼,娶不到老婆。

这件事也提醒各位,双方在没有确定能够走到一起之前,千万不要着急结婚,因为任何事情一旦涉及金钱,就没有那么容易解决了。

3、男子离婚收入低欲要彩礼,法院:返还8万!法院这么判决的依据是什么?

在2020年9月份的时候,男子与妻子相亲认识,两个人一拍即合选择了结婚。可是在2021年的12月份,两个人就因为感情不和选择了离婚,在离婚后男子因为嫌弃自己平时的收入比较低,就打算向前妻要求返还彩礼。法院在经过审理判决女方返还8万块钱的彩礼,法院这么判的依据则是因为想着夫妻双方二人考虑离婚,彼此都会存在着一定的过错。由于结婚的彩礼给了186,000元钱,两个人共同生活还不到一年的时间就选择了离婚。

很多人在看了这样新闻以后都会觉得有些不可思议,作为一个男性在离婚后就会因为自己的工资收入比较低,向前妻索要彩礼。但也有一些键盘侠却替男子打抱不平,觉得两个人结婚的年限比较短,不可能平白无故的就给前妻186,000元钱的彩礼钱。还会直接怀疑这个女子是否会有骗婚的嫌疑,如果是有骗婚的嫌疑,那么就应该让女方把所有得到的彩礼钱全部都退还给男子。

作为一个女性,在结婚过程中其实对自己也会有一定的损失,但如果夫妻的人彼此都站在对方的角度考虑一下,两个人都是有损失的。所以不要总是计较自己身上的损失,也应该多为对方着想一下,法院最终判决女子返还8万块钱彩礼钱也是很合理的。毕竟两个人在婚姻相处过程中没有办法说谁对谁错,都是一个巴掌拍不响,并不能把所有的责任全部都推到男子的身上。

对于一个普通家庭,如果能够拿出186,000元钱的彩礼,显然就能够证明男方家庭也是格外重视娶儿媳妇的。任何一个人都会希望自己的婚姻能够过得更长久一些,但如果夫妻二人因为个人的一些矛盾,最终没有办法走到一起,就只能选择好聚好散。如果有能力的情况下,就一定要把自己所得的彩礼钱退给对方。

4、男子分手欲要回88.8万彩礼,法院判决返还80万,如何从法律角度分析?

从法律意义上讲,女方确实应该将彩礼钱返还,因为双方并没有成为正式夫妻,从法律上讲并不是夫妻关系,所以很多财产都不受法律保护,彩礼并不是赠予,而是达成某种关系的一种介质,现在关系没有成立,彩礼自然要退回。

这件事的具体情况。


林某和陈某通过媒人介绍,相识在2020年5月份商定彩礼为88.8万元,过了几天便举办了订婚仪式。订婚时办酒席花了18万,女方改口费,花了7.3万,见面礼花了12万,7788的费用加起来这场婚姻总共花费了133.1万元。订婚后并没有去领取,结婚证合适,同居了一年,后来男方因为性格不合,向当地法院申诉解除婚约,并要求女方返还彩礼。林某认为自己与陈某没有达到法定结婚年龄,且未生子女,分手时对方应该返还彩礼。而女方则认为与对方同居了将近一年,彩礼应当视同夫妻共同财产,最终当地法院判决陈某应该酌情返还林某80万彩礼。

  对于这件事我有何看法?


一旦一场婚姻涉及了财产,就会引来很多舆论,有人觉得拿回这些彩礼并没有错,毕竟两人没有成为夫妻,也没有结婚证,彩礼根本就不算共同财产。也有人认为性格不合这个理由太牵强了,既然都决定订婚了,当初就应该磨合了性格,现在不想在一起,未免有些离谱了。

我觉得双方都不愿意在一起,就尽早分开,如果女方仍然想和对方在一起,男方当然要付出一些赔偿。时间就是金钱,一句性格不合就和人家分手,总有一种消遣人家的意味,通过这件事告诉各位女孩子结婚一定要先拿结婚证,免得落得人财两空。

5、结婚后闪离,男子要求女方返还35万元彩礼被拒!法院是如何判决的?

法院最终判决为女方酌情返还男方彩礼10万元。

当一段婚姻破裂之时,就是情理于法理之间的博弈,而此次纠纷也可以从这两个方面来理性看待。

首先:婚姻经营的细节是法院判决的核心事实依据。

很多时候我们在面对婚姻纠纷之时都不能够完全的冷静处理,这样的状态就会真实的表现在夫妻存续关系之中,事件中男女原本是租客和房东的关系,后续感情升温就组成了夫妻关系,但是这段关系维持了仅仅半年的世间就因为双方性格原因而破裂,此时男方提出离婚,可是女方不同意,在持续分居一年的情况之下,女方提出了离婚诉讼请求,男方同意了,但是要求女方退还彩礼35万元,这就是这段婚姻的基本发展过程,也是法院后续判决的核心事实依据。

其次:于情理来说,彩礼纠纷实际是双方思维认知差异的纠纷。

在法庭之上,对于男方退还彩礼的请求来说,女方阐述了自己的观点,女方认为彩礼是户籍地的结婚习俗,并且这是婚姻结合时候男方的赠与行为,自己并未强行索取,而且自己也真实的和男方结婚并共同生活了半年,并不同意男方的彩礼退还请求。

而男方的看法女方起初不同意离婚是刻意的推延有名无实的婚姻,并且分居一年的日子里,女方并未主动联系并修复婚姻关系,所以两人关系持续恶化,彩礼理应返回。

就这样的观点来说,男女双方很显然对于彩礼的归属有着巨大的认知差异。

最后:法院判决理由为,双方并未建立真正的夫妻情感关系,彩礼需要酌情退还。

面对上的婚姻事实关系和双方的各种观点阐述,法院方面最终得出了一个结论,就是男女双方虽然进入了结婚的事实,但是从情感角度来说,双方根本没有建立起真正的夫妻情感关系,因此法院判决为女方退还彩礼10万元。

6、返还彩礼判决书案例

法律分析:对于返还的数额,在处理离婚纠纷案件中的彩礼返还时,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并结合查证的彩礼数额予以判决。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7、返还彩礼的民事判决书

民事判决书

原告,男,年月日出生

被告,女,年月日出生

原告 与被告 返还彩礼纠纷一案, 于年月日向本院提出诉讼,本院于年月日作出受理决定,于年月日向 送达了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于年月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 到庭参加诉讼, 经合法传唤未到庭,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诉称, 与年经人介绍相识,于订下婚约,后来 催 办理结婚证, 迟迟不予办理,并以各种借口说要退婚。为此, 向 催要彩礼款, 不予返还,现提起诉讼,要求判令 返还彩礼款共计xxx元。

根据双方的诉辩意见,本院确定本案的争议焦点为: 要求 返还彩礼款50000元有无事实及法律上的依据。

针对争议焦点, 向本院提交证据有:证人出庭证言,据此证明 曾给付 见面礼

未向本院提交证据。

依据上述有效证据以及当事人陈述,本院可以确认以下案件事实: 与 2013年经人介绍相识,双方订下了婚约关系, 于订婚当日给付 后双方结束恋爱关系,在彩礼返还问题上发生纠纷, 诉至法院,要求 返还彩礼款xxx元。

本院认为,本案 与 订婚后,依习俗给付 彩礼,该事实清楚, 请求 返还彩礼,理由成立,本院予以支持,但应以能够证明的所提交的证据单一,不能充分证明其主张,故本院不予采信。因未提交相关证据予以证明,本院不予采信。故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一百四十四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 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 xxx元。

二、驳回 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xxx元,由 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一式四份,上诉于xxx人民法院。

审 判 长 XXXX

陪 审 员 XXXX

陪 审 员 XXXX

二○一四年四月十七日

书 记 员 XXX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2021.1.1) 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8、分手后,返还彩礼起诉状该怎么写?

当两个人在分手或者离婚后对于彩礼返还这一块沟通无果必须要通过法院裁决的话是需要通过法院流程写起诉状的,那么起诉状应该怎么写呢?本文给出了2个不同版本的范本给大家参考,一起来看下吧!

范本一

原告:xxx,男,xx族,xxx年xx月xx日出生,住址xxxx,联系电话xxx

被告:xxx,女,xx族,xxx年xx月xx日出生,住址xxxx,联系电话xxx

诉讼请求: 

1、请求贵院依法判令被告返还彩礼xxxx元; 

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原、被告双方于xxxx年经人介绍相识,开始谈恋爱,在XXX年XXX月XXX日订婚。原告按照习俗,除去各种花费外,给付被告彩礼共XXXXX元。 

经过一段时间的相处,原、被告均发现彼此性格脾气相差太大,不适合结婚。原、被告因为感情基础也不深,了解不够,就婚姻登记事宜多次协商一直打不成一致意见,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已不可能。 原告就彩礼返还事宜与被告多次协商未果,为此,原告为维护合法权益,根据相关《婚姻法解释二》第十条之规定,诉至贵院,望贵院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此  致 

XX市人民法院

具状人:xxx

xxxx年xx月xx日

范本二

原告:楚XX,男,x族,XX年XX月XX日出生,住xx省xx县XX。

被告:李XX,女,x族,XX年XX月XX日出生,住xx省xx县XX。

被告:李XX,男,x族,系被告xxx父亲,住xx省xx县XX。

诉讼请求:

1、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判令二被告退还原告订婚彩礼钱xxxx元;

2、诉讼费用判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原告与被告xxx于xxxx年xx月份在xxx(地点)打工时相识,后二人自由恋爱。原告按被告李XX的要求,于xxxx年xxxx月xx日按照被告家乡的风俗,举行订婚仪式,并给被告家里彩礼xxxxx元,及价值xxxx元的高级烟酒礼品等财物,在被告家人收取原告的彩礼后,被告李xx于当月xx日就找借口,向原告提出要分手、退婚。原告家里本来就贫穷,原告父母东拼西凑才借了这些钱确定了这门亲事,但被告既然提出要退婚,原告也只能接受现实。但是原告给被告的彩礼及礼品等财物,理应予以退还,但经原告多次催要,被告拒不退还。

综上所述,被告单方提出退婚并拒不退还原告彩礼的行为已严重侵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原告为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现依法提起诉讼,请人民法院依法判决。

此致

XX县人民法院

具状人:xxx

xxxx年xx 月xx 日

9、返还彩礼的判决书

法律分析: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热点内容
用称称嫁妆 发布:2020-09-12 19:11:27 浏览:511
五星级婚宴 发布:2020-09-12 17:55:19 浏览:511
婚礼乐队 发布:2020-09-12 20:13:00 浏览:510
太庙婚纱 发布:2020-09-12 18:59:26 浏览:510
北京摄影婚纱 发布:2020-09-12 17:43:09 浏览:509
耍新郎 发布:2020-09-12 20:11:18 浏览:508
王子婚纱摄影 发布:2020-09-12 17:52:22 浏览:508
外景简笔画 发布:2020-09-12 15:57:17 浏览:508
拍外景婚纱照 发布:2020-09-12 17:43:26 浏览:507
我们结婚了2013 发布:2020-09-12 18:42:33 浏览:5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