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服务不给嫁妆
法律分析:只要双方达成一致意见,是没问题的。合理或者不合理取决于双方的真实意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2、女朋友家不给嫁妆,我该怎么办?
女方家不给嫁妆,我想可能真的是因为家里条件不好吧,而且对于女方,家里有就给,没有就不给,和儿子娶媳妇不一样,娶媳妇要是什么都不给,那可说不过去了,但是嫁闺女的话,不给嫁妆,也一样可以嫁人。
还有一种情况,是不是你女朋友家里还有一个弟弟或者哥哥,家里留着钱娶媳妇?建议还是和家里人多沟通吧,不给嫁妆确实女方脸面上也过不去呀。作为父母可能想着,先收到彩礼再来谈嫁妆的事,所以你的彩礼给没给到呢?然后,媳妇之前的工作收入有没有给家里,父母可能觉得我白养育了这么多年,什么都没要孩子的,然后连点孝心都没有,怎么还要好意思要嫁妆。
如果你真爱她,不给嫁妆也无妨,毕竟闺女都给你了,每家情况不一样,有些事情还是给予体谅,如果你们真的有感情,不要在意这些,在意的应该是将心比心,如果丈母娘真心为了你们好,以后肯定会有所补偿,也许当年没有经济能力。
很多人谈情说爱一脸幸福,可是到了谈婚论嫁的时候,就要面对一些现实的东西,什么彩礼啊,嫁妆啊,这些都是无法避开的话题。每个人的看法不一样,关键还是看两个人的感情,但是如果不被父母祝福的婚姻,我觉得多数都是不幸福的。但是如果你们双方父母都同意,只是女方父母暂时经济困难,拿不出嫁妆,那么也是可以给予理解的。
3、女朋友家不给嫁妆咋办?如此没有诚意以后谁关照他们家?
结婚这种事,不管是男方给的彩礼,还是女方给的陪嫁,其实都是双方在表达诚意。这些东西,既然是诚意,那沟通好,商量好,尊重各自意愿就行,最忌讳狮子大开口索要彩礼或陪嫁。
都应该抱着自愿原则,不能强迫为之。更不能等着你女友的嫁妆。有些爱情就像好看的花瓶,经不起考验,易碎;也容易被利益化。而真爱就像钻石般不仅耀眼夺目,而且有着坚硬的质地,不会轻易地被利益打垮。
彼此深爱着,就不要过分计较谁出钱多谁出钱少。都是意思意思,家里宽裕的就多出点、家里拮据的就少出点。毕竟,将来一起努力、一起经营才有最幸福的家庭
我希望你们是真爱钻石一般的爱情,别因为这事错过爱的人,那就就因小失大了。钱可以赚,人走了,去哪重新找一份感情呢?
结婚这种事,不仅讲究当事人彼此恩爱,而且彼此的家人要互相尊重,不要因为资金的问题而闹矛盾。女方家人体谅到男方的不容易,男方家人给予同样的尊重。婚姻没有绝对的公平一说,你非要说“我们家出彩礼了,你们家也要出陪嫁”,如果两家人能达成一致也未尝不可
但如果达不成一致,那势必需要有一方让步。关于婚姻,从古至今有一些约定俗成的东西,你能打破当然最好,但你打不破就不要强行打破,不然就可能弄巧成拙
4、结婚两年多了,女方答应给的陪嫁一直不给,
你已经结婚两年多了,女方答应你给的陪嫁一直没给,这件事情就看你怎么想了。既然你老婆说她家没有钱,那就不要了,又不是外人借你钱,那不还不行,看在你的老婆面子上,你又不好意思去要,所以你展时先不要了,如果她们家有钱也许会给你的,钱多有多花,没有就节俭的,最重要的是你和你的老婆在一起过日子,开开心心的就好,你们夫妻之间感情好,就不要计较钱的事情了,一家人最重要是就是在一起生活开心,快乐每一天,这比什么都重要,这就是性幸福。
5、女方不给嫁妆
这个还算正常吧,即使一个地方也都不是统一的。看开点儿
买家电剩下的钱应该新娘带过来吧?
以前我们这儿男买房,女装修。现在貌似男买房,女买车,你可以提一下买车的要求,看丈人家出不出钱……
6、结婚女方不给陪嫁妆要男方给彩礼钱合理?
中国的传统习俗就是,女方要彩礼必须到位,除非你不娶她。女方陪嫁没有多少。给多少就是多少,不能要彩礼。
7、对于结婚时女方什么都不陪送、没嫁妆这件事,你的看法是什么?
关于结婚这件事情,想必很多人都有着自己的看法,但是如果结婚的时候,女方什么都不陪送,甚至没有嫁妆的话,想必很多男性朋友接受不了。如果对方也同样不给予彩礼,那么没有陪嫁是很正常的一件事情,如果对方给予了高额彩礼,那么没有陪嫁就说不过去了。
说起结婚这个话题,想必很多人都是非常抗拒的,因为结婚的时候,真的是将对方能够看得一清二楚,也能够将对方的家人了解的非常清楚。要知道古代结婚的时候都会讲究嫁妆以及聘礼一说,因此到了现在思想这么开放的社会,也同样应该配备有相应的嫁妆。大部分女方父母会陪赠家电、被褥以及其他的一些小物件,这是很正常的一件事情,同时也会将男方赠予的彩礼原封不动的还回去。如果双方家庭说好,没有彩礼、没有陪嫁,那么这就是让人能够理解的一件事情。但是如果女方家庭既想要对方的高额彩礼,还想让对方买车买房,自己还不陪嫁,那么搁谁,谁也忍受不了。
其实有些地方就是没有彩礼的,这个都跟当地的习俗有关,因此可以了解一下女方当地的习俗。如果女性朋友的家庭背景比较贫困,这个时候也是很难给予陪嫁的,这是很常见的一件事情,因此如果真的爱这个女性朋友的话,可以多包容一些。如果男方给了彩礼,女方家里的经济条件也非常的好,依旧不愿意给陪嫁,那么既不重视这个女儿,同时也算是给男性朋友的一个下马威。所以女方家庭不管怎样,多多少少也是要陪嫁一些东西的。
相信通过小编的介绍,大家对于女方陪嫁有着相应的了解。其实女方父母在被褥床上四件套的方面,就很有可能花了几万块钱,因为现在的床上用品价格还是非常昂贵的,尤其是这种大喜的款,甚至要几千块钱一套,因此十几套下来也需要花个大几万。而且在小编看来,结婚是两个人的事情,如果两个人的感情好,商量的比较清楚,那么这个时候不给予陪嫁也是很正常的。
8、结婚女方不给陪嫁怎么办?
如果男方也没给彩礼,就不要提陪嫁。如果给了,女方家却不给陪嫁,那你妻子在自己家应该吃了不少苦,多疼疼她吧。
我和男朋友相恋已经有3年了,前段时间我们一起去见了双方父母,决定下半年结婚。见过父母后,我父母要求男朋友家要给彩礼以及三金,男朋友父母知道后,答应给彩礼+三金一共10万元给我们家。
但是呢,就是需要我们这边出家电,床上用品等陪嫁的。按道理,女儿出嫁,父母是应该给嫁妆的,但是我父母知道后,坚决不同意,还对我男朋友家各种不满意,他们认为这个彩礼钱是男朋友家给我父母的,所以理所应当的应该由他们把彩礼钱全部占为己有,而且不给我任何嫁妆。
我爸妈说,我们老家结婚习俗就是,彩礼钱都是父母的而且不会给女儿陪嫁。房子,家电,车子之类的是男方全包,女方不出一分钱,彩礼费还不能少。我父母说想当初你大姐结婚时,都是把彩礼钱全都给他们,而且房子之类的都是男方全包了,而且他们还说不能在我这里搞特殊。
反正,现在我父母坚决认为彩礼钱应该是他们的,而且坚决不给陪嫁,就是出陪嫁也仅仅是出几床被子。我想了很久,我真的是他们的亲生女儿吗?他们这样的嘴脸不就是在卖女儿吗?他们就没想过,我一分嫁妆都没有就嫁过去,会被婆家人看不起吗?
我自己也很绝望,也许是怕我拖累吧,娘家那边至今没主动联系过我几次,但是幸好老公疼我,也没有和我计较陪嫁,现在的我们过得很幸福。
9、女方没有嫁妆合理吗
法律分析:从法律角度上讲,是合法合理的。嫁妆根据女方父母赠与的时间点不同,以及夫妻双方间的约定的不同,其作为财产的归属情况也不同。其一,在婚姻登记前的嫁妆,应认定为是女方家人对女方的婚前个人赠与,属女方个人财产,若离婚的仍是女方个人财产;其二、在婚姻登记后陪送的嫁妆,女方家人若未明确是对某方的个人赠与,则认为是对夫妻的赠与,属夫妻共同财产;其三、对于婚后赠与,男女双方可约定各归所有,或共同所有。但若女方未准备嫁妆,在法律上仍是合法合理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