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代嫁妆制度
1、宋朝女儿出嫁的嫁妆有多少呢?
据史料记载,南宋初年四川一位名叫侯可的县令做过一次人口调查,竟然发现他所管辖的县境内竟然有几百个过了适婚年龄仍然未嫁的剩女,就是因为当时出不起彩礼钱。嫁妆钱远远高于彩礼钱。
有些老百姓为了给女儿凑嫁妆钱,从女儿出生就开始积攒,如果到时候凑不够就得破产卖地,甚至于有些穷苦人家干脆就不嫁女儿了,让女儿一直留在家里。
(影视里的宋朝女子)
不光光是老百姓家为女儿出嫁发愁,就连清廉的官员也一样。譬如说唐宋八大家之一的苏辙也曾为女儿的嫁妆发愁。他为了女儿嫁过去不受委屈,甚至卖掉了他在河南置办的一块良田,这才凑够了九千四百缗嫁妆钱,一缗即一贯钱,九千四百缗即九千四百贯。
据《宋史》记载推算,宋神宗时期汴京小贩家庭收入一年约为30贯,9400贯相当于普通百姓家庭多少年的收入?100多年!注意,这里的普通平民是京城小贩,农人的收益应该比小贩还低一些。
(南宋画师刘松年的《茗园赌市图轴》,局部放大)
等办妥这件事之后,苏辙还特意将此事写在了日记当中,说此次嫁女差点让自己倾家荡产了!要知道苏辙一家都是牛人,就是苏辙本人也曾多年为官,想必家资不菲,也算得上土豪了,但是到头来他竟然也为嫁女儿发愁,普通老百姓的艰难就可想而知了。
这么一对比我们也就能知晓宋朝姑娘为何难嫁了!想想现在,如果让宋朝的姑娘穿越历史嫁给现今的小伙儿,可谓两全其美,岂不美哉!
不过在今天,我们却和宋朝翻了个过,已经是男孩难娶亲了。彩礼和嫁妆这类风俗习惯也许适合古代,但在自由恋爱、婚姻自由的今天也许已经过时了,希望大家可以早日摒除古代陋俗,减轻生活的负担。
2、宋代女子出阁,为什么厚嫁成风?
在我们如今看的形形色色的古装电视剧中,我们不难发现一个现象,宋代女子出嫁尤其注重嫁妆的多少。这其实是由于宋代女子地位的提升、家庭观念的增强和商品经济的繁荣。
十里红妆似乎是每个女孩子的梦想,宋代的女子更是如此,多少的嫁妆就意味着掌握在她手里的财产有多少,这也算是一个女子的脸面。嫁妆过少的话女子在夫家便会遭人嘲笑,而且女子在家庭中的地位也会受创。在宋代这样一个给女性自由的社会环境中,后架就成了当时的风俗。那么宋代女子出嫁需厚嫁的原因有哪些呢?
一、宋代女子社会地位提升宋代对于女性是比较宽容的,甚至在宋朝历史上出现了皇后是二婚的情况,这在历朝历代是极为罕见的,由此可见宋代是多么包容开放。在宋朝作为一名女子是比较好的,没有那么多的规矩,宋代还有许多女子乔装打扮成男子去学堂读书,这时候教书先生也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可见宋朝的女子社会地位得到了提升,这也是女子出嫁需厚嫁的风俗的来源。
二、家庭观念的增强宋代的女子出嫁要想在婆家获得较高的地位,也与嫁妆有些许的联系。女子嫁到夫家,实质上并没有多少个人财产,家中所有的财产都归夫家所有,而女子所能掌握的便是自己的嫁妆,女子的嫁妆便是他一生所持有的财富。为了保证家庭的和睦,往往女子在出嫁时会带有丰厚的嫁妆。
三、商品经济的繁荣女子出嫁所需的嫁妆都是由自己提供的,这也隐约的要求嫁女儿的人家要有较雄厚的财产。这对于宋代的人家来说,并不是一件难事。宋代因为商品经济的繁荣,从上至下都是一派欣欣向荣的景象,所以很少有人穷困潦倒。
宋代女子出嫁所持有丰厚的嫁妆,是为了让女儿在夫家的地位更高,也是女儿一生所能够持有的财富,这些都与宋代商品经济的繁荣有关。
3、新娘嫁妆的由来 新娘嫁妆是该给谁
嫁妆是给谁的:
当然是给女子的。也就是父母给女儿的,才叫嫁妆。女儿给谁,就没人管了。
相关法律规定:
嫁妆是指女方娘家陪送给新娘的钱财和物品的总和,女方亲属陪送“嫁妆”的行为性质在法律上应认定为赠与行为,嫁妆作为娘家的礼物赠予新娘,既是恭贺也是备日后生活之用。依据我国《婚姻法》第17、18条的规定,在结婚登记前陪送的嫁妆应当认定为是女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在离婚时应当认定为归女方所有。结婚登记后陪送的嫁妆一般应认定为是夫妻共同财产,但双方若有财产的特别约定,则应依约定处理。根据我国《婚姻法》第19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采用书面形式”。
古代法律规定:
宋代法律规定:“户令,诸应分田宅者,及财物,兄弟均分,妻家所得之财,不在分限。”这里的“妻家所得之财”通常指的就是嫁妆,也就是说,嫁妆不由兄弟均分。实际上,早在唐代,兄弟分家,都必须要为未结婚的兄弟、姐妹、姑姑准备结婚费用,即聘礼与嫁妆。到了宋代,这一惯例有了一定改变,未婚姑娘能继承到的财产变多了,她能得到等同于儿子继承的产业的一半。
宋代法律中,妻子对嫁妆的控制,有相应的法律规定,尽管嫁妆并非单独注册在妻子名下,但法律要求嫁妆必须明确标示出来,并且女人有生之年可以掌管它,为这份财产确立继承人。在传统社会中,出嫁的妻子并不能得到法庭保护,但若她将嫁妆转移,则并不违法。
宋代对嫁妆的规定,实际延续到了清代,从清代的法律规定和各类记载看,嫁妆是女性独立掌握的私财,比如康熙朝状元彭定求在为儿子分家时,给两个嫡子各分田地200亩,给三个庶出儿子各分田地120亩,但按法律规定,庶出嫡出应该均分,彭定求解释说,嫡子多分的原因是由于其中有妻子的奁田(即嫁妆田)。
清代女性的嫁妆,独立存放,单独核算,夫家无权支配,如果离异,女性可以将嫁妆带走,也可以立遗嘱规定谁可以继承嫁妆,因此其他家庭成员要动用女性的嫁妆,必须征得她本人同意。
法律对嫁妆的这种规定,为女性在精神和物质上提供了四种益处:其一,嫁妆证明她不是妾,她不是被娘家卖掉的,相反,家人把她看得非常重要,她是明媒正娶的妻子,这对女性很重要。其二,嫁妆为她提供了讨别人高兴的手段;其三,嫁妆为女人提供了一定的物质保障,使她们不会一贫如洗。其四,嫁妆使妻子与夫家财产的增殖相关联,可以缓解部分对女性的歧视。
实际上,只有经济上具有一定独立性,女性才可能获得部分话语权,赢得家庭成员的尊重,在一个女性无法工作的社会中,其父母为她提供的嫁妆,就是她仅存的经济基础,为她们提供了或多或少的保护。wed114结婚心得为你解答,希望答案能帮到你。
4、嫁妆在古代有哪些讲究,真的是不丰厚就嫁不出去吗?
大多数人认为,古代男子娶妻需要彩礼,但是很多人不知道,在古代女子出嫁还需要嫁妆,而且是必须配备的。尤其在宋朝,如果没有嫁妆,女儿可能面临嫁不出去的风险。即便是嫁出去了,也会被别人瞧不起。所以,古代女子在出嫁的时候必须置办丰厚的嫁妆,有时出嫁的嫁妆甚至比男方家出的彩礼还要多。为什么古人在嫁女儿时,如此看重嫁妆呢?主要有三个原因,第一:古人结婚也喜欢攀比,怕出的嫁妆少了被亲朋好友笑话。第二:为了提高女儿在婆家的经济地位,嫁妆越多,在婆家越有发言权。如果嫁妆太少,在婆家会被瞧不起,甚至被冷落。第三:嫁妆属于女人的私人财物,如果有什么变故,女子还可以变卖嫁妆谋生。所以,在古代,嫁女真的是要赔本的!
《芈月传》中的媵婚
先秦时期,女子出嫁备嫁妆,被历朝历代效仿!新疆民歌《达坂城的姑娘》中有一句歌词:“你要是嫁人,不要嫁给别人,一定要嫁给我,带着你的嫁妆,领着你的妹妹,赶着马车来!”估计很多人很好奇,难道在新疆结婚还要带着嫁妆和妹妹一起出嫁?据说,歌词中那句“领着你的妹妹”,由于翻译错误“妹妹”其实是“伴娘”的意思。其实,在先秦时期,诸侯嫁女的时候,还真是让女儿带着嫁妆,领着妹妹,赶着马车一起出嫁。
根据《左传•成公八年 》记载:“凡诸侯嫁女,同姓媵(yìng)之,异姓则否。 ”这句话意思是说,凡是诸侯嫁女,同姓女儿一起随嫁,而不能使用异性女子作为陪嫁。
什么是“媵”呢?东汉经学家郑玄在《仪礼•士昏礼》中解释说:“古者嫁女,必侄娣从,谓之媵。”意思是说,古代诸侯嫁女,必须以侄女或者女儿的妹妹一起跟从随嫁一夫,称之为“媵”。
而这个“媵”原本的含义指的是随嫁的人或物,男女都可以作媵。所以,“媵”和现在女子出嫁时的嫁妆道理是差不多的。当然,又有本质上的区别。
五张羊皮换宰相
比如在司马迁《史记•秦始本纪》中记载:“晋献公灭虞、虢,虏虞君与其大夫百里傒,以璧马赂於虞故也。既虏百里傒,以为秦缪公夫人媵於秦。”公元前655年,晋献公用璧玉、良马贿赂虞国借道伐虢。在灭了虢国以后,又灭了虞国,并俘虏了虞国君主和大夫百里奚。被俘虏的百里奚,作为秦穆公夫人的陪嫁奴仆送到秦国。《史记》当中的“媵於秦”,其实就是将百里奚作为晋献公女儿的嫁妆,一起送到秦国。
据说,春秋时期诸侯嫁女,会铸造青铜器作为嫁妆。青铜器上的铭文会记载出嫁女子的身份、称谓、祝福语等相关信息。当然,青铜器只是诸侯嫁女时嫁妆的一部分,除了媵从、青铜器还有马车等物品。
晋文公
例如,晋文公重耳,曾经流亡齐国的时候,齐桓公把女儿姜氏嫁给他为妻,并且还送给他二十乘车马作为嫁妆。
从春秋时期诸侯嫁女来看,诸侯在嫁女儿的时候,不是送奴婢,就是送车马,总之陪嫁的嫁妆相当的丰厚。当齐桓公去世以后,齐国出现内乱。晋文公因为陪嫁丰厚,安享富贵,都不打算复国了。姜氏为了逼迫晋文公离开,直接将晋文公的侍妾杀了,并将其灌醉才让随从偷偷用马将他运载出齐国。所以,先秦时期贵族嫁女,嫁妆丰厚真的没的说。
两汉时期,富豪嫁女流行送奴婢!先秦时候,庶人地位低,本身没有什么钱财,所以陪嫁自然就不流行。据说,很多在宫中或者士大夫家里做奴婢的女子,都是被奖励给下人。心好一点的地主就附送嫁妆,将其嫁出去。秦朝统一六国以后,以前的六国贵族也沦为庶人。秦朝灭亡以后,先秦嫁女送“嫁妆”的风气,在民间也流行起来了。
卓文君与司马相如
先秦时期贵族嫁女不是送奴婢,就是送车马。其实,到了汉代也是如此。例如,西汉时期的卓文君,没有得到父母的同意,跟司马相如私奔。由于司马相如家里很穷,两人过着贫困的生活,卓王孙实在看不下去了。所以在《史记•司马相如列传》当中有“卓王孙不得已,分予文君僮百人,钱百万,及其嫁时衣被财物。”卓文君的父亲卓王孙本身是富豪,见女儿这么穷,实在有损自己的颜面,不得已就赠予女儿卓文君一百个年轻的仆人,和上百万的钱财。其实,卓王孙赠予卓文君的仆人和钱财,就是嫁妆。卓王孙只是不想让自己的女儿过贫困的生活,所以给了他们一大笔钱财。
卓文君有了钱以后,与司马相如回到成都,买了田产和豪宅,成为了富人,从此过上了衣食无忧的生活,真的有点像童话故事。估计,很多人会说,司马相如在“吃软饭”。其实司马相如并不是在吃软饭,司马相如与卓文君私奔,并非看中卓文君家的钱财,而是出于爱情。
而卓文君的父亲给一大笔钱财给他们,并不是同情司马相如,而是同情自己的女儿。其实,在我国历史上这种情况也不多见。很多时候,都是出于攀比才置办很多嫁妆。对于普通老百姓而言,送奴婢是不可能的。但是,出于面子和婚礼仪式的需要,普通家庭送不起奴婢怎么办呢?
据说,现在的“伴娘”和“伴郎”就是从先秦时期的“媵婚”送奴婢作为陪嫁演变而来的。在汉代富裕家庭在女儿出嫁的时候送奴婢,而普通穷人家庭送不起奴婢。所以,他们就想了一个办法,请兄弟子女做“伴娘”和“伴娘”来充当奴婢。如果家里没有多余的钱财,就送家具,或者送其他值钱的东西。所以穷人家庭送家具是最好的办法,这种结婚仪式,从汉代也逐渐流传下来。
唐朝嫁女如同王恺与石崇斗富,奢侈程度令人咂舌!很多人应该看过南朝刘宋王朝临川王刘义庆编写的《世说新语》,里面有王恺(晋武帝司马炎的舅舅)与富豪石崇斗富的故事。王恺饭后用糖水洗锅,而石崇就用蜡烛当柴烧;王恺做了四十里的紫丝编成屏障,石崇就做五十里的彩绸为屏障。晋武帝觉得斗富很有趣,就赏赐了一个珊瑚树给王恺。有一次,王恺请客吃饭,饭后用珊瑚树显摆,被石崇用铁如意敲得粉碎。在场的所有人目瞪口呆,王恺让石崇赔偿。石崇就叫家奴从家里搬来六七个光彩夺目的珊瑚树,让王恺随便挑选,最后王恺不得不认怂。
王恺与石崇斗富
虽然说,王恺与石崇斗富没有涉及到婚姻,其实大家可以想象,如果两家人娶妻或者嫁女,那种场面是多么壮观,真的不敢想象。其实,从魏晋南北朝以后,王恺与石崇斗富的情况就一直没有间断,直到唐朝还沿袭了这种奢靡之风。
在《资治通鉴》当中记载:唐懿宗李漼与郭淑妃生的女儿同昌公主出嫁,由于唐懿宗特别喜爱这个女儿,他将宫廷中的珍宝古玩几乎全部作为嫁妆。并在长安广化里还赐予了豪宅,据说豪宅的窗户都用珠宝修饰,院内的井栏,平时用的药臼和马槽柜子也用金银制造,还有用金丝编成筐箕,赐给钱币五百万缗(串),其他财物不胜枚举。可见,唐朝皇室嫁女的陪嫁有多么的奢侈。估计,连王恺和石崇看了,都甘拜下风。
唐代装饰(景甜)
唐朝贵族结婚的陪嫁奢侈之风,其实从唐太宗时期就有了。唐太宗与长孙皇后生了一个天生丽质的女儿,并取名李丽质。唐太宗十分疼爱,贞观二年(628年),李丽质诏封长乐郡公主。公主成人到了出嫁的年龄,唐太宗害怕公主嫁到夫家受人欺负,最终选择长孙无忌的长子长孙冲为驸马。后来公主出嫁,唐太宗给长乐公主准备的嫁妆,都超过了长公主出嫁时的嫁妆。由于不符合礼节,遭到魏征和长孙皇后的反对,但是唐太宗还是给了公主一个盛大的婚礼。
由于社会风气不好,当时的宰相高俭曾上书唐太宗,希望禁止奢靡的婚俗习惯。所以,在《新唐书•高俭传》中就记载:“三品以上官员家纳币不得超过三百匹,四品、五品之家二百匹,六品、七品之家一百匹,全为嫁妆,夫家禁止收受陪门资财。”其中的“纳币”就是现在的彩礼,而在陪嫁的时候,夫家不能收受女方家陪嫁时的资财。虽然说,唐太宗也有禁止这种行为,但是无法落到实处。就像唐懿宗当政时期,皇帝嫁女都这么奢侈,贵族也不能示弱是吧!
宋朝轮财力说媒,女性出嫁必备嫁妆,不然嫁不出去!在《警世通言》第十六卷有一个故事叫做“小夫人金钱赠年少”,故事发生在北宋首都汴京。有一个开线铺的员外叫张士廉,年过六旬,他家里有十万资财,但是无儿无女。为了续香火找来两个媒婆去说媒,并对她们开出了三个说亲条件。第一件,对方要人才出众,相貌要好。第二件,要门户相当。第三件,对方必须有十万贯房奁(嫁妆)。
大家看完这一段描述有何感想,在宋朝是不是觉得有钱就是大爷。一个60岁的员外,家里有十万资财,还必须要对方有十万的嫁妆。有嫁妆还不行,长相还要漂亮的,没有姿色还不要。也许很多人觉得,这只是个例,其实在宋朝这样的例子还有很多。
仿宋美女
比如北宋末年,秦桧投降金国以后,他的妻子王氏担心被甩,就在秦桧面前吵闹说:“我嫁到你们秦家那可是明媒正娶的,光嫁妆就有20万贯,难道你现在想要丢下我吗?”古代1贯大约1000文,1000文大约现在的200元钱,20万贯合计4000万元。即便是现在4000万也是一个天文数字,谁嫁女动不动就送4000万嫁妆,估计在现代社会也是罕见的。秦桧的老婆说这番话,意思是说,我把全部家当都送给你了,你必须把我也带走,否则都对不起自己的嫁妆。
所以,在宋代嫁女必须有嫁妆,如果没有嫁妆,那只有一种情况,那就是“卖女为妾”。也就是把女儿卖出去,不用嫁妆,且还会收到一笔彩礼。如果,是明媒正娶的嫁女,那么必须准备隆重的嫁妆,不然就是将女儿卖给别人做小老婆。即便是出嫁了,也会被瞧不起,甚至被退婚。
例如,《太平广记•阎庚》里面有一个鬼故事,一个叫张仁亶的人,幼时家里贫困。当地有一个叫阎庚的人,家里在经商,由于仰慕张仁亶品德,一直去父亲那里偷钱救济张仁亶。后来被父亲发现,将阎庚臭骂了一顿。张仁亶为了不连累阎庚,决定离开住地去白鹿山。由于两人关系很好,阎庚不忍心,于是跟张仁亶一起到白鹿山。两人在晚上住店的时候遇到一个客人,张仁亶好心请客人喝酒。结果发现这个人是鬼,张仁亶问鬼,自己能否做官。鬼说,可以做官,而阎庚不能。张仁亶想帮助阎庚,于是鬼就告诉他一个方法,可以娶一个女子,以后就可以富贵。
古代新娘
由于这个鬼是负责当地姻缘的,于是将那户人家的姓名告诉二人。让他们去找,并说,半路会下雨,躲雨的时候就会遇到。他们走了六七天,果然下雨了。就在躲雨的时候,张仁亶去敲门。过了很久,这家人因为一些事开门迟了。开门老妇解释说:“我只有一个女儿,先前许配西村张家。今天过嫁妆,无礼嫌少,这是轻视的意思,已经决定解除婚约了。”
从这个故事来看,嫁妆少了还会被退婚。可见,宋代真的是以财力说媒。如果家里的嫁妆不丰厚,还面临被退婚,甚至嫁不出去。据说,苏轼的弟弟苏辙为了嫁女而,出售了一处田产,凑了9400贯的嫁妆。他在自己的日记里说这是“破家嫁女”。连大文豪都难以避免宋朝的厚嫁之风,更别说其他人了。在宋朝普通家庭要是没有嫁妆,女儿还真的难以找到合适的人家。
明清嫁女也很丰厚,谁都无法逃避嫁妆这一关!根据明朝著名的哲学家王阳明在《王文成全书》一书中说:“男女长成,各宜及时嫁娶;往往女家责聘礼不充,男家责嫁妆不丰,遂致愆期;约长等其各省谕诸人,自今其称家之有无,随时婚嫁。”
这句话的意思是。男孩和女孩长大成人了,要及时结婚。在结婚的时候,往往会出现女方嫌弃男方聘礼少,男方嫌弃女方嫁妆少,而导致结婚日期被延误!一旦有这样情况发生,要及时报告。而且约长(乡长或族长)等人,要上下协调防止这样的事情发生,确保男女都能够在适龄的时候结婚或者出嫁!
古代新娘凤冠霞帔
从王阳明的《王文成全书》来看,明朝也会因为彩礼和嫁妆出现分歧。不过,出现分歧,有族人介入调解。那么,就可以避免因为彩礼或者嫁妆问题而谈崩。
在明朝奴婢可以买卖,很多大富人家依旧可以买卖奴婢作为女儿的嫁妆。不过普通家庭的嫁妆一般是手镯、项链、盆桶,床上用品等,据说在南京还有一种风俗,女方的嫁妆当中还有一把红漆筷子,寓意“快快生子”。
清朝的嫁妆大多与明朝相仿,比如清代小说集《警寤钟》有一个故事:“当地的戚知府,有个儿子生病。戚知府知儿子将危,要娶媳妇过门冲喜。当地的桂公将女儿嫁给戚知府,且嫁妆非常的丰厚,买了二个丫鬟,一个小厮作为陪嫁。”
《警寤钟》虽然是小说,但是从侧面也反应一个事实,在清代还流行买丫鬟和小厮作为陪嫁的习俗。尤其是达官贵族,这种风气直到清朝灭亡才逐渐消亡。
孝圣宪皇后
说实在的,古代娶妻时的彩礼和嫁女时的嫁妆相比,简直是小巫见大巫。娶妻是娶对方的女儿,而对方嫁女反而要送奴婢和大量的钱财,可见古代嫁女比娶妻更费钱。尤其是那些大富大贵的家庭,为了女儿能过上好日子,嫁过去不受婆家欺负。几乎把一半的家当都拿出来做了女儿的嫁妆了。而那些,穷人家庭就不说了,嫁妆是没有,反而被迫卖女为生。
无论是古代还是现代,其实做父母的都希望自己的女儿嫁一个好男人。要是嫁一个渣男,富裕又怎么样呢?结果还是过得不开心不幸福。
为了避免结婚陋习的发生,南北朝时期的教育家颜之推在《颜氏家训》中说道:“嫁女择佳婿,毋索重聘。娶媳求淑女,毋计厚奁。”嫁女儿选择品质好的女婿,不索要贵重的聘礼。娶儿媳要求端庄的淑女,不要计较厚重的陪嫁。现代由于重男轻女,导致男多女少,男方娶妻基本不敢提嫁妆的问题。现在主动权基本掌握在女性的手中,其实为了拥有一个完美而幸福的婚姻,面对经济问题,女方的要求不要过于严苛,还是要量力而行。就像古代,不同的家庭还是要不同的区分对待。
5、宋朝女性改嫁之风十分盛行,为何宋朝后女子不得改嫁?
宋社会商品经济高度繁荣,社会各阶层义利观念转变,女性离婚再婚的舆论气氛比较缓和,另一方面,来自宋法律来保障女性离婚再婚权利。 宋朝以后,宋朝理学兴起,认为失节事大,所以女子不得改嫁。
一、社会舆论氛围宽松
宋理学盛行,两宋时代,程朱理学兴起,成为官方认可的主流思想。 理学家们大力宣传女性的贞节观,提倡“从头到尾”的观念。 正如理学家程伊川所提倡的,“饿死事极小,失节事极大”的女性贞节观念.但是,当时宋各阶层的贞节观与现实格格不入。 无论是北宋还是南宋,无论是宗室掌权者还是平民百姓,女性再婚都不稀奇。 有名的女性语族李清照就是其中的典型例子,她在丈夫去世后与第二任丈夫张汝洲再婚,婚后发现了他。 说“在金玉之外丢脸”,说“猥亵”。 由此可见,宋朝的贞节观念在宋朝的影响非常有限,社会各阶层的接受度不高。
二、宋朝法律对女性离婚改嫁权利的保障
(一)妇女掌握嫁妆的所有权 ,随着科举制度的发展,寒门的子弟也有阶级上升的通道,入朝成为官员的机会。 因此,当时的男性和女性结婚相对不那么重视外出。 但是,因此,父母考虑为自己的女儿准备厚厚的嫁妆,无论自己的女儿和富人结婚还是和穷人结婚,婚后的生活都不会太窘迫。
(二)法律给予很大的离婚自由,宋朝的法律沿袭了前朝的法律,进行了一定的修改,扩大了女性离婚的自主权。 关于女性离婚的规定,不限于“七出”、“义绝”的范围,增加了有助于保障女性婚内合法权益的条文,如可以在婚内羞辱地提出离婚、丈夫犯罪可以提出离婚等。 也就是说,女性提出离婚的理由更多样,女性离婚也更自由,很多得到了官方的支持。
6、中国古代女人被休后能否带走嫁妆?
能,原因如下
女儿出嫁时由父母陪送嫁妆,在中国古已有之。嫁妆也成为女家给男家婚帖中的必列内容,嫁妆的多少直接影响到婚姻的缔结,厚嫁成为宋代特有的社会现象。
嫁妆还是娘家为新成立的家庭更容易发展而提供诸如种子钱一类的资助金,用于帮助男方更好的养活和保护自己的家庭,如北宋名宦杜衍,其少时“贫甚,佣书以自资,尝至济源,富民相里氏奇之,妻以女,由是资用稍给,举进士,殿试第四”。还可以用来买祭田抚育幼孤,如《宋史》卷四百三十七《程迥传》记载南宋孝宗时,程祥死后,其寡妻“度氏犹质卖奁具以抚育孤子”。或是赈济灾荒或修建寺庙,更长远的目的是,如果男方不幸去世,可以为女方和后代留下部分财产以度日。
此外嫁妆还对在新家庭中确立地位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决定着未来在婆家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的质量。俗话说的好:有经济权就有话语权!古今不变之道理。
三、嫁妆的归属
(一)在室女嫁妆的归属
在室女,即还未出嫁的女子。北宋袭唐制,在家无男性后代而“绝户”时,在室女可继承全部遗产作为嫁妆。但到了南宋在室女的财产继承制度开始发生变化。“姑姊妹在室者,减男聘财之半”从法律上明确了在室女享有将来出嫁的期待嫁妆数量为自己兄弟聘财的一半。这是《宋刑统》对妇女嫁妆所有权的最早规定。
这些都表明,不管父母是否健在,都确立了在室女对嫁妆的不可动摇的地位。
(二)已婚女子嫁妆的归属
儒家思想主张女子三从四德,所以女子出嫁后把嫁妆带到夫家,就成为了夫妻共有财产,丈夫拥有占有和支配的权利,于南宋《名公书判清明集》卷五《户婚门·争业下·妻财置业不系分》中法官翁浩堂的判词: 即“妇人财产,并同夫为主”。但在宋代的实际生活中,妻子对其嫁妆是有绝对的支配权与所有权,女子出嫁时得到的嫁妆,与继承家业,祭祀祖先无关。妻子可以自用,可以拿来补贴丈夫叔嫂,也可让子女继承。丈夫在使用妻子的嫁妆的时候还是要问一下妻子的意见。对此宋代的法律对妻子的私财是有所保护的:“不逞之民强娶妻,给付其财而亡,妻不能自给者,自今即许改适。”这是对盗取妻财行为的一种谴责,这也暗示妻子对私财的支配权和所有权。
此外,这里的夫妻共有财产并非笼统意义上的家庭共有财产。妻财对于丈夫的兄弟而言就是外财,不属于析家之财。《户令》规定:诸应分田宅者,及财务兄弟均分,妻家所得之财,不在分限。
(三)离异女子嫁妆的归属
古代离婚制度包括“休妻”“和离”。休妻是指因妻子触犯了七出之条而解除夫妻关系,和离是指按以和为贵的原则,需由丈夫签“放妻书”,夫妻双方和议离婚,而不是单纯的丈夫的一纸休书。
1、和离女子嫁妆的归属
宋代,感情不好和离,可以协商,一般是可以拿回嫁妆的。如(宋)洪迈:《夷坚志》丙志卷十四《王八郎》:唐州比阳有一富人王八郎与一娼妓纠缠不清,回家就给妻子脸色看,其妻就告至衙门,希望离婚,依照官府的判决,以宠妾灭妻为依据,她成功解除了婚姻,拿回了自己的随嫁资产。
2、被休女子嫁妆的归属
古代女子被休预也分“七出”和“义绝”,如果妻子是被休弃就不能带走嫁妆财产。只有因为丈夫的长辈殴打妻子导致重伤的,在这种情况下“义绝”离异的,妻子可以带走嫁妆,并且还可以向夫家要赔偿。被七出之条休回的,无权拿回嫁妆。
(四)寡妇嫁妆的归属
1、寡妇守节无再嫁的嫁妆的归属
宋代,如果夫死后有子,宋律沿用唐制,规定子孙是父祖财产的法定继承人,“诸应分田宅者,及财物兄弟均分,妻家财产不在分限,兄弟亡者,子承父分。兄弟俱亡,则诸子均分。”这种继承方式称为“代位继承”,在这种情况下,法律又规定寡妇“有男者不别得分”,即寡妇有儿子时候,儿子继承她没有继承的权利。当儿子年幼时,寡妻可以暂时管理家产,相当于现在的法定监护人,等儿子长大成人后再将家产移交给儿子。
而对于丈夫去世后,夫妻没有儿子,丈夫生前没有收养子,死时又没有遗嘱立嗣的情况。宋承唐制,以律令的形式确定寡妇承夫分产的权利。“寡妻妾无男者,承夫分。若夫兄弟皆亡,同一子之分。” 这些规定说明在法律上,无子的寡妻可以继承丈夫的那份财产,但条件是“谓在夫家守志者,若改适,其见在部曲,奴隶,因宅不得费用,皆应分人均分。”所以,寡妇实际上只是代应继承人承受夫产或暂据其业而已,不能随便变卖。
2、寡妇再嫁的嫁妆的归属
宋代虽然产生了朱明理学,限制妇女再嫁,但是由于思想渗透缓慢,其倡导的道德说教并没有内化为人们普遍观念,恰如《宋史》卷四百二十七《道学传序》所言: 虽然“道学盛于宋”,但“宋弗究于用,甚至有厉禁焉”。实际上,理学关于重视妇女贞节的观念经历了元朝的崇尚,直至明清才真正固化、浓缩到人们心灵深处,故而理学虽兴起于宋,但其流弊在明清。宋代妇女自由改嫁之风较为盛行,在实际生活中改嫁是十分频繁的。
宋代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在夫亡有子的情况下,寡妇是否有权自行取嫁妆资财归宗或改嫁的权利,南宋范公偁在《过庭录》中说道:“ 绍圣年间,韩康公身后留巨万家资,爱妾蟾奴尽携,欲后他适”,而韩缜之子宗武文叔知道后不与庶母计较。 文叔的行为其实暗含着当时社会宋人对妇女带走嫁妆行为的默认。故这类案例所多见因官员因案情而定,并无一致的司法实践,当时一般的社会,大抵容许她们在此情况下取回嫁妆,但如果有子女则不能带走而要留下来给子女继承。
(五)婚姻存续期间死亡的女子的嫁妆的归属
宋代法律就已经规定了妻子死后嫁妆问题,明清随例。《宋刑统·户婚律》中规定:“妻虽亡没,所有资财及奴婢,妻家不得追理。”这是说妻子死后,妻子的嫁妆和带来的奴婢全归夫家所有,妻子家无权过问。但是,在妻子没有子嗣的情况下,妻子有选择嗣子的权利,这个权利是夫族也不能干涉的,家财都要由嗣子继承,由嗣子为其妻养老送终。
由于魏晋时期的“门阀制”受到冲击瓦解,宋代的商品经济又快速发展,婚姻财产论,厚嫁之风,自由再嫁,对嫁妆的所有权等都是受其影响。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受商品经济的影响,宋代的法律更加保障自由。妇女对嫁妆的支配权和所有权是空前的,所有权受保护不被侵害,离开夫家时可以带走,这是中国古代封建社会中为数不多的妇女解放,使妇女在家庭社会中都有一定的地位。由于受到朱明理学的影响,妇女的这种权利逐渐被侵害甚至被剥夺,直到民国时妇女才开始得到真正的解放。
7、宋朝嫁女有多贵?为何连宋神宗都抱怨公主陪嫁太贵?
宋朝嫁女远比儿子娶亲要贵得多,就以宋朝皇室为例,公主下嫁的陪嫁是皇子娶亲花费的银钱的几倍。举几个例子:
苏东坡替侄女操办婚事,因为没钱而要找同僚好友借钱,好不容易才借来了200贯铜钱;苏辙嫁女,为了给小女儿凑嫁妆,他将自己早年买的地给卖了,得了9400贯,全都是给小女儿的嫁妆,这只是给小女儿的嫁妆,他还有四个大的女儿,苏轼曾经调侃他,家有五女,负债累累;南宋一大臣家中生了个女儿,朋友写信来贺,他却愁眉苦脸,回信说,家里面有五个女儿,盗贼小偷都不会往家里看一眼。
而宋神宗本人,他给最心爱的公主准备的嫁妆更是有七十万缗之多。首先说一下,缗和贯都是铜钱的单位,一缗等于一贯,一贯铜钱一千文,也就是一两银子,按照宋朝的物价,一两银子相当于现在的800~1000元人民币。也就是说,宋神宗嫁一次女儿要出资七十万两,当然了,这是厚嫁厚娶,按照大多数时候来算,宋朝皇子成亲,包括彩礼和操办喜事,平均要花费一万两,而公主成亲平均要花十万两,是皇子的十倍。
宋朝的厚嫁风确确实实是从上至下的,崇尚花费之巨大,贫苦人家甚至不敢养女儿。至于厚嫁风的流行,其实是因为宋朝人认为,女儿需要丰厚的嫁妆傍身,当时的女性是有个人财产权的,新妇嫁入,嫁妆便是她的个人财产,而不属于夫妻间的共同财产,婆家惦记媳妇的嫁妆是不厚道也不合法的。但在一些地区,比如说福州,嫁妆并不能让女性好过,甚至还养成了娶媳妇是为了她的钱的风气,嫁妆越丰厚,婆家越厚颜无耻。
8、为何说宋朝结婚难?宋朝的婚姻制度是怎样的?
因为宋朝的婚姻制度有很多方面的限制,所以结婚相对来说比较困难,在宋朝的婚姻制度当中,首先限制的就是同姓之间的人是不可以结婚的,而且在宋朝的时候已经上升到了法律上,如果说被官府发现有这种情况发生的话,会判处两年的监禁生活,在送暖的时候,不光光是取妻子限制姓氏,而且纳妾也是同样的规则,如果说买卖努力的时候不知道姓氏需要占卜,如果说占卜的时候也是同姓,那么也是不能够在一起的。
在宋朝的时候嫁女需要准备非常丰厚的嫁妆,有的人为了嫁女会让家里钱财散尽,因为当时宋朝说女性朋友们也有财产使用权,但是能够支配的只是结婚时候的嫁妆,可以说很多平民百姓没有钱财,准备丰厚的嫁妆,只能够把女儿留在家里,不让女儿出嫁,这种现象也就让宋朝人结婚相对来说困难了很多,在宋朝的时候,男儿娶妻比女方嫁女省很多钱,,可能这种制度只是在宋朝宋朝才有。
女方在嫁女儿的时候,不光要准备非常丰厚的嫁妆,而且在出嫁的当天还要给迎亲的人们准备红包之类的东西,比如说喜糖等等,对于平民百姓来说,这些都是额外的负担,可能宋朝制定这样的制度是想让女性朋友们婚后生活能够幸福一些,自己能够有钱财去维持以后的生活,但是没有考虑自己娘家的经济情况,如果家里特别有钱的话,这一点是没有问题的,但是还是大多数人都是平民百姓。
就是因为这几种原因,让宋朝时代的人们想要结婚是比较困难的,宋朝的婚姻制度,我们是不敢苟同的,好在现在我们的婚姻都是自由婚姻,这方面没有明确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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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我国古代的嫁妆标准是多少
我国古代,婚姻不仅是男女个人的事情,同时也与两个家族的利益息息相关。传统婚嫁中,嫁妆是男女双方家族很关注的事宜,那么在古代,嫁女儿到底需要多少嫁妆呢?
我国第一部系统完整叙述古代各项制度的典籍《周礼》有明确规定:“凡嫁子娶妻,入币纯帛,无过五两。”这里说的“五两”是指“五匹”,意思是婚嫁中的男方女方送聘礼或嫁妆,总数不要超过五匹黑色丝帛的价值。可见,在2000多年前,国家为避免百姓婚嫁过度攀比是有预见和指导标准的。
毋庸讳言,以财富论婚姻是我国古代社会长期存在的陋习。在汉代,为避免出嫁的女儿在夫婿家受歧视、怠慢,女方要花大量金钱办嫁妆,久而久之形成风气,使一些小户人家吃不消。当时有个说法叫“盗不过五女之门”,意思是如果哪户人家养了五个女儿,要办嫁妆的话,非得倾家荡产,强盗也不屑去“光顾”了,或者也可以理解为,连强盗也不忍心去拿她们家的东西了。
从来都是富贵人家的嫁妆丰厚。皇家嫁女在古装影视剧中,很吸人眼球。作为天潢贵胄的公主的嫁妆自然非同一般,重要“嫁妆”之一就是立即给她“老公”来个响当当的“驸马”称谓,其后自然是官居显位,这或可称为“官位嫁妆”。同时,公主的财货嫁妆也让人眼花缭乱。《资治通鉴》卷251记载,公元869年,唐懿宗朝的同昌公主出嫁,因为她是皇帝最喜爱的女儿,不但立即提拔她的未婚夫为起居郎、驸马都尉,还给她准备了极其丰厚的嫁妆——一是将皇宫中所有宝贝随她挑选,“倾宫中珍玩以为资送”;二是送给她和新郎一座位于京城黄金地段广化里的豪宅,装潢极尽豪华,连窗户上都镶嵌着各种各样的宝贝,家里的一应用品器具也非金即银;三是给她“压箱钱”,“赐钱五百万缗”,也就是50亿文钱;四是还有一大批皇家用品,应有尽有。这样的嫁妆,非同凡响,正史上留下了记载。
同样在唐懿宗朝,还有一件关于嫁妆的事情,发人深省。时任大唐尚书省右丞的裴坦的儿子迎娶地方官员杨收的女儿,当时盛行“陪门财”,杨收觉得自己攀了门高亲,奉送了巨额嫁妆,陪嫁的器物用品也都非常奢华,“资送甚盛,器用饰以犀玉”。按理说,女方嫁妆丰厚,男方应该“笑纳”才是,但作为唐朝名臣的裴坦不是这样,他说:“这不是为我们家好,这是要害我们家啊!”命人当场将奢华的家具全部砸坏。虽然史书上没有写明,但由后来裴坦家没受牵连来看,杨家所送巨额嫁妆,裴家是没有完全收受的。因为,后来杨收在端州司马任上因受贿罪被赐死,“其僚属党友坐长流领表者十余人”,作为杨收亲家的裴坦却并没有受到牵连,后来还晋升宰相。
北宋熙宁朝以后有规定,除了皇帝的女儿出嫁由国库支取嫁妆钱,赵宋皇族有女子出嫁,国库也支付相应嫁妆钱。《建炎以来朝野杂记》记载了皇室支取嫁妆的例子:宋徽宗的女儿福国长公主得到的嫁妆是“奁具凡二十万缗”,这二十万缗是个巨额数字,相当于2亿文钱,因为当时宰相、枢密使每月的俸禄才不过三百缗。据说,这嫁妆钱同北宋强盛时期相比,已经是减少了很多;还有一个是南宋淳熙十三年(1186年)出嫁的安康郡主,她的嫁妆是京城一座府邸,“又诏南库给金五百两、银三千两为奁具”。
对赵宋宗室女子,宋代也有嫁妆标准:“祖宗(宋太祖)元孙女五百千,五世三百五十千,六世三百千,七世二百五十千,八世百五十千。”谱系越远,皇室给的嫁妆钱越少,八世以后,就没有记载了。到了南宋绍兴年间,战事多开销大,国库紧张,皇帝下诏书将疏远的宗女的嫁妆又减了不少,而且还不能保证正常支付。因为没有像样嫁妆,致使这些宗女嫁不出去,“有司不时给,宗女贫不能行,多自称不愿出适者”由于没钱作嫁妆,这些与君主同宗的女子被迫成了“剩女”。由此来看,宋代婚姻是很讲究嫁妆的。北宋名臣司马光曾尖锐指出宋代婚姻注重钱财货物的情形:“将娶妇,先问资妆之厚薄;将嫁女,先问聘财之多少。”
《水东日记》记录了南宋景定元年(1260年)郑氏家族的一份嫁妆标准:“奁租五百亩,奁具一十万贯(钱),十七界。”因婚嫁双方都是官宦之家,所以女方的嫁妆也颇丰厚,属于中产阶层吧。
再看景定三年(1262年)的一份嫁妆实物单子,很详细:礼书三缄,双金鱼袋,销金缬一疋(同“匹”),利市彩一疋,官绿公服罗一疋,画眉褐织一疋,转官毬须掠一副,叠金箧帕女红五事……
明代中期以后,婚配门当户对的观念荡然无存,婚配不问门第,专论聘财了,“今女家许聘,辄索财礼,男家既醮,乃论资妆,稍不如意,非过期不归,则妇归见斥矣”,如果没有令男方满意的嫁妆,即便订了亲,也不娶进门,或者娶进了门,也还会将妻子送回娘家,不讲夫妻情份。
婚姻重财的陋习在清代达到顶峰。《切问斋文钞》中叙述了清代雍正、乾隆时期社会婚姻情况,“将择妇,必问资装之厚薄,苟厚矣,妇虽不德,亦安以就之;将嫁女,必问聘财之丰啬,苟丰矣,婿虽不德,亦利其所有,而不恤其他。”
《巢林笔谈》说了雍正年间一件涉及嫁妆的事,作者同一个朋友喝酒聊天,朋友跟他说,要给作者儿子介绍个对象,女方家是个富商,女孩是家中最小的女儿,女方家承诺如能找个合适的夫家,愿意出嫁妆几千两银子,“奁资可得数千金”。可见,当时婚配是先将钱财货物讲论在前的,形同谈生意。但是,作者是个文人雅士,洁身自好,“予素持婚嫁不计聘奁之论”,所以,酒醒后,赶紧回绝了朋友的好意。
清代人卲长衡在《财婚》一文中对当时婚配有精准概括:“古人重嘉耦,今人重财婚。”
当然,也有开明的父母,《不下带编》中记载了一个善画的开明秀才,认为夫妻情趣投合感情好才是婚姻最重要的内核,他给女儿的嫁妆是他亲手画的一幅画,上面题诗:“婚姻几见斗奢华,金屋银屏众漫夸。转眼十年人事变,妆奁卖与别人家。”老秀才几句诗道出了婚姻中的势利现象,同时也揭示了婚姻论财的荒唐可笑与悲剧。
应该指出的是,古代常常出现的婚配重财、嫁女论嫁妆,甚至以能否满足财货要求作为缔结婚姻首要条件的现象,给个人和社会都造成了严重负面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