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礼礼仪
结婚彩礼的数目是按照女方家乡的习俗,而结婚后入乡随俗是随男方。
关于结婚彩礼,网络上包括现实生活中争议很大,很多人认为彩礼不应收或者尽量少收。我认为,收彩礼是有必要的,彩礼的数目一般要根据女方家乡的习俗来定。当然,这要结合男方的家庭条件来看,如果女方家乡的彩礼数额很高,而男方家庭经济条件较差,就会让双方失去结婚的信心。所以,结婚彩礼的数额绝对不能成为双方分手的原因,要结合两个家庭的经济情况来决定。
至于不给彩礼也说不过去,毕竟女方父母把女儿养这么大。突然就要到男方家生活,一年到头回家看望父母的次数屈指可数。如果一点彩礼都不给,怎么补偿女方父母?特别是只有一个女儿的独生子女家庭,即便女儿嫁到男方家之后能善待父母,定期支付赡养费用。但女儿嫁到他人家庭后,总归要看别人脸色,如果往自己娘家拿钱多了会难做人。相反,在结婚之初男方家庭如果给了彩礼,那这这就是能解燃眉之急的“救命钱”。
总而言之,收彩礼是要的,彩礼数额是根据女方家乡习俗决定,但也要综合考虑男方经济条件。结婚后,新婚夫妇一般会在男方的家乡生活,所以入乡随俗指的是女方在嫁入男方家庭后积极适应新的生活习惯和习俗。当然,这并不是要将原来的习俗全部抛掉,而是综合。举个例子。四川女生远嫁广东当然要适应广东人丰富的下午茶,同时也要改变自己喜好辛辣的饮食习惯。但偶尔一次的火锅却能“热火”一下。因此,入乡随俗也要将自己的本真保存下来。
综上所述,结婚彩礼的数额要随女方,结婚后入乡随俗要随男方的习俗。
2、彩礼真的是陋习吗?
彩礼的“彩”字,也就是讨彩的意思,表示一种吉祥安康。
而且,在上古时期,送彩礼也不是只有男方向女方送,女方也得向男方送,基本上是一种比较平等的方式。
不过,当人类进入阶级社会,尤其是进入封建社会以后,妇女的地位变得越来越低了,因此“彩礼”的意义就发生了改变。
妇女的地位在封建社会变得越来越低,是一件让人十分不理解的事情。
本来,妇女的地位是很高的。在母系氏族社会,还居于统治地位。后来,由于男子在生产劳动中的作用体现得越来越明显,因此,男子渐渐处于主动地位,人类也就进入了父系氏族社会。
进入父系社会以后,女子的地位,就再也没有提高过。在很长一段时间里,女子都处于男子的从属地位,她们甚至处在和奴隶、牲口一样的地位,可以被男子任意买卖转让。两个敌对阵营发动战争,打败的一方,他们的女人,无论是高贵的还是低贱的,一律都会作为战利品,归入战胜的一方,充当战胜一方的女奴。在这里,女人的遭遇,和战马等牲畜被战胜一方所拥有,没有任何区别。
(古代被充作战利品的女人)
可以说,在阶级社会里,女人的地位,就从来没有高起来过。女人也没有过要试图反叛男子,走上统治地位的想法。
虽然说,历史上曾出过武则天这样的女皇帝。但是武则天也就是当皇帝。她在当皇帝的时候,用的还是男人的那一套,还是一种男权思想。她并没有进行“性别革命”,并没有因为她是女人,她当了皇帝,就把天下女人的地位给予提高。
所以说,在中国历史上,就算是武则天那样的女人,也对女人从属地位很认命的,从来没有想过要反抗。
然而,女人从来没想过要反抗,封建社会对女人的压榨,却越来越厉害。
首先是从思想上给予压榨。这就是有名的“三从四德”。通过“三从四德”,让女人认命,认识到自己低人一等,从而限制她们的反抗位。其次就是从肉体上对女人进行压榨,比如“行不动裙、笑不露齿”“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等等。接着还对女人实施“禁足令”,对女人进行缠足,而且越缠越厉害,对女人的身心给予了极大的摧残。
由于古代对女人进行了严酷的打击,让女人处于从属地位,把女人当牲口一样,可以进行买卖。这样,彩礼的性质就发生了改变,不再是最早那种表示庄重,表示生育顺利,表示让后代延续不断这样的意思,而变成了一种买卖的行动。
(缠足的妇人)
也就是说,彩礼变成了买卖女人的一种价格。如果彩礼给得越多,就表示所出的价格越高,那么,女人就显得越“贵重”。尽管女人没有任何地位,但是因为买的时候,男方出了高价。因此到婆家以后,地位也“变高”了。
这种意识和说法,不仅仅是整个社会的认识,也是女方父母的认识。当男方提亲,女方在向男方索取彩礼的时候,总是会说一句,我养个女儿容易吗?你给那么一点彩礼,我就把女儿嫁给你了?看看,女方父母把自己女儿当成物品一样,他们竟然浑然不知。
3、正确的送聘礼的方式是什么样子的呢
一般人都会觉得送聘礼是男方给女方的事情,也就是我们俗称的提亲,其实在现在社会这是一种误区送聘礼并不是男方一家的事情,女方的回礼也是聘礼的一种体现,在谈婚论嫁时男、女当事人应该了解双方家庭情况知道自己想要什么,但一定不能出格,比如男方只能给付房子首付女方必须要求全款,结婚花钱的地方不只是这一点还有婚礼当天的宴请、车队、仪式等等,除非双方有一家的经济实力只是把钱当成一个数字来对待。当然也要顾及父辈的面子问题,其实只要过得去就可以没必要一定在聘礼上跟周边人进行攀比
4、彩礼本是一种礼仪习俗,为什么变成了恶习,到底经历了什么?
彩礼从原始的礼仪习俗发展至现在的恶习有一定的历史原因,也有现在社会的原因。
一、彩礼的起源。古时候的彩礼就是男方赠送给女方家庭一些兽皮、大雁等来表达。也是结婚六大礼仪步骤中的“纳征”。纳征也就是聘礼,在春秋时期又称为“纳币,元明时期以后俗称”下财礼“。近现代也成为”过大礼“,也就意味着订婚。
二、彩礼的后期发展。到了近现代,纳采也就是彩礼是整个结婚六礼中传承下来最完整的一部分,在近现代仍然是婚嫁礼仪中最为重要的。所以近现代的彩礼多以金银首饰、单面议料、金钱货币之类的为主。不过礼物的丰薄还是要是家庭情况来定。
三、彩礼在古时候的贵族中的发展。由于古时候的贵族本身财产丰厚,所以在彩礼上并不会吝啬。而且自古以来贵族之间的结好就是强强联合。双方谁也不会吃亏,男方给女方丰厚的彩礼,女方家庭为了女方在男性家庭中的地位和生活保障,也会以丰厚的嫁妆来太高女方的地位和生活条件。
四、彩礼在古时候平民中的发展。但是对于古时候的平民就没有那么好的待遇了。古时候是以农耕经济为主的自给自足的经济,平民百姓物质上本来就不够富足,有时候一年甚至要挨饿,那么嫁女儿就相当于家里失去了一个巨大的劳动力。适当的彩礼可以给予女方家庭一定的补偿。不过也出现了想靠彩礼致富的情况,所以在平民百姓之间甚至出现了”卖女儿“的现象。不过对于农耕经济,平民百姓的家庭要求彩礼也是合乎于当时的情况的。
五、彩礼在现代社会的发展。随着社会发展,中国也进入了新时代,普通大众在物质生活上有了极大的提高。可是这种高额彩礼的习俗依然存在。人与人之间的攀比心,社会生活压力的变大,贫富差距变大。彩礼似乎成为了致富的一条途径。逐渐发展成了一种高额的负担。
5、为什么我国的彩礼习俗屡禁不止?
沿袭了上千年的中国传统婚嫁习俗-彩礼,在建国初期曾一度禁止,却在改革开放之后,出现了大的变化,“彩礼”由礼尚往来的礼仪制度,演变成了有如市场买卖行为,出现了女孩越年轻,颜值越高,彩礼越贵的现象。在传统观念看来,婚姻不能被金钱、年龄、外貌等这些表面特征所主导,但是在广大农村,彩礼越来越盛行,而且价格越来越高。存在即合理,高彩礼背后肯定有其生存的土壤,但是不可否认,这些现象的背后,也会带来一些隐患。彩礼在中国农村已经有几千年的历史,已经作为一项古老的习俗被沿袭下来,源于“六礼”的彩礼最早是以礼的形式出现,到了唐宋后期彩礼已上升到法的高度并对婚姻进行约束。新中国成立后,婚姻法明确要求取消彩礼对婚姻的约束,且不得借婚姻索要钱财和买卖婚姻,但是时至今日在广大农村,彩礼还仍然盛行,这必有其合理性、传承性和必要性。
在六七十年代,实际上到处还在流行实物彩礼,比如床上用品、家具、还有所谓的“四大件”,也就是自行车、收音机、手表、缝纫机。等到80年代,这份礼单又增加了电视机、洗衣机等,其实这个时候,很多“彩礼”已经超出了这些新婚夫妇实际所需要的范畴了。到了90年代,很多实物的礼品已经直接用现金来替代。而且这些礼金也不断地水涨船高,拿山东农村为例,从1991年~2001年,彩礼从800元增长到2000元~3300元不等,礼金增长了大约4倍左右,而同时期农民的收入则是从644元增长到1346元,仅增长了2.1倍。而我们从2011年~2015年这5年数据来看,彩礼的礼金已经从10001元涨到88000元,增长了8倍,而同时期农民的年收入仅从7119元增长到10436元,只增长了1.5倍。而且为了给儿子准备婚房、汽车等必备品,总计花销在70万元左右,是之前的几十倍。
彩礼高居不下的原因有很多,比如有很多家庭,新娘的父母会把收到的彩礼留下来一部分给儿子操办婚礼,可能只拿出其中的一部分当作女儿的嫁妆。这种形式实际上是彩礼的转移,可是到了六七十年代,嫁妆占彩礼的比例越来越高,有些父母甚至把全部的彩礼都当作嫁妆。到了八九十年代,很多富裕些的家庭,甚至在彩礼之外,会额外送给女儿一些嫁妆等。彩礼作为财力的象征,逐渐成为“明码标价”的炫富行为,彩礼的多少象征着女孩的价值和男孩的家庭条件。人们普遍的心理是:人家都出了那么多礼金,我们家闺女又不比他们家丑,凭什么不值这个钱,要不会被看不起。而男方则认为:婚姻又不是菜市场买菜,如果讨价还价会显示自己的家底不殷实,条件不好。因此很多男方即使打肿脸充胖子,也要把礼金给抬上去。
6、彩礼是中国古代婚假习俗之一,其存在的意义究竟是什么?
彩礼的存在意义其实就是婚恋中送给对方的聘礼或者是礼金
不管是在古代,还是在现代,结婚之前男方要给女方彩礼,虽说很多人觉得不可思议,但是它一直都流传到现在。虽然在法律上并没有明确表达彩礼,当然也没有规范的法律用语。但是它却一直都存在,其实这就是大家所说的彩礼,是中国古代婚嫁习俗之一。然而彩礼的存在意义其实就是聘礼或者是礼金。简单来说就是男方在下聘的时候,以结婚为目的赠送给女方的礼金,而女方在结婚的时候也会带有对应的嫁妆。
一、彩礼主要表现的是女方不是卖女儿
在很多男方的眼中,如果女方跟男方要彩礼的话,其实就是卖女儿,其实根本就不是这种意思。一般情况下,男方在下聘礼的时候,女方会纳彩。这其实就是中国古代婚嫁习俗之一,简单来说,就是男方要娶女方为妻,女方会给男方对应的陪嫁。而男方再娶女方为妻的时候,会给女方对应的彩礼。
二、彩礼其实就是表达男方的态度
从古至今男女双方结婚,其中有很多是相亲的或者是父母之命等等结婚的。而男方在给女方彩礼的时候,其实是会把女方当做珍宝诚心来求取的,这其实是一种态度。当然,有些男方也表示对自己的岳父岳母能够教养出如此好的女儿,利用彩礼作为谢礼也是有可能的。至于地方不同,表现的方式不一样,肯定会有所差异的,但是彩礼的的的确确是可以表达男方的态度。
三、彩礼其实也是一种礼仪
在众人眼中,彩礼是中国古代婚嫁习俗,当然也是一种礼仪。其实根据相关的条件可以得知:男方给多少彩礼都是可以的。一般情况下,建议男方衡量自己的实际情况,拿出对应的彩礼来求取妻子。既然是一种礼仪,那么并不是女方可以明码标价,直接跟男方进行索要。当然周瑜打黄盖,一个愿打一个愿挨,这件事情就另外再说。
彩礼一直都存在,也许在不久的将来它还会继续存在着。不得不说彩礼并不是女方卖女儿,而是男方为了娶妻的一种态度。当然现实社会当中的确也有一些不合理的体现,比如出现女方直接跟男方漫天要价等等情况,在这里还是建议大家不管男方还是女方,合理的面对彩礼才是良策。
7、结婚彩礼有什么讲究
彩礼,中国旧时婚礼程序之一,又称财礼、聘礼、聘财等,一般为结婚的时候男方给女方的钱或物。 我国自古以来婚姻的缔结,就有男方在婚姻约定初步达成时向女方赠送聘金、聘礼的习俗,这种聘金、聘礼俗称"彩礼"。若女方反悔,彩礼要退还男方的;若男方反悔,则彩礼一般不退。在买卖婚姻中,彩礼表示女子的身价,有的地区和民族直称为身价礼。男方家向女方家送彩礼的多少,要由女方家的要求和男方家的经济状况而定。但是在法律上不成立,彩礼是封建陋俗。
不同地方有不同的习俗
一、京津地区
京津地区可分为北礼、南礼、旗礼、汉礼四种,到这个纪初,南礼逐渐融人北礼,形成北京婚礼特色。传统的结婚,先由媒人到女方家提亲,双方认可这门亲事后,下一步就是“小定”礼。“小定”礼的多少有男方的财力决定,大多是四盒礼。在婚礼的日子选定之后,就是“大定”,“大定”除“龙凤帖”之外,还需要有衣料首饰、酒肉、面食和水果四包礼物。
二、东北三省
东北三省的婚礼习俗和京津地区有些类似,但也不全相同。东北三省的“小定”礼,需要女方到男方家参加送礼和摆设的酒席。在酒席中需要交换“龙凤帖”,男方还需赠给女方一枚金戒指当作定情物。此外还需要准备四样礼物,即鸡一只;鸡蛋八十到一百个;红糖两斤;粉条两斤。定下婚礼日期后要过“大定”,其中包括了四季服饰、首饰、馒头、酒等等。迎娶的前一天,是女方送嫁妆之日,嫁妆多为衣物、家具、首饰等等。
三、江浙一带
媒人在“相看”过男女双方品貌后,婚俗礼仪要行“文定”礼,交换男女双方各自的生辰八字,男方把聘礼交给女方当面点清。聘礼多是各地土特产,桑麻织物,绩罗绸缎,茶叶及礼金等。女方的嫁妆越多越好,并借机来炫耀自家的财富。婚礼及其后的拜见礼等与北方大同小异。
四、湖广地区
媒人在“合年庚”、看八字,并经两方家长同意亲事后,由媒人代换龙凤帖,同时男方应下“小聘”礼,即一只金戒指、耳环,一对金石榴,以及聘金、槟榔、礼饼等。女方在收到聘礼后,回以文房四宝、松糕等。待迎娶前,男方还要下“大聘”,俗语称“行茶”。“行茶”时男方应准备好礼金、礼饼、烟酒、海味、鱼肉等,女方如数接收后,回以衣物、鞋帽、饼、糖之类,并商定双方婚礼日期。
8、彩礼是中国旧时婚礼程序之一,彩礼习俗的来源是什么?
我们的国家是一个有着悠久的文化历史传统的礼仪之邦,“彩礼”最早规定于《周礼》。周朝的仪式婚,要走上六个步骤,即所谓的“六礼”,分别为“纳彩、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这其中第四步“纳征”指的就是男方要派人送聘礼到女方那里,这婚约就正式成立了,这也就是彩礼最开始的雏形。
彩礼这个事情,可以说在传统的中国人的心中那是根深蒂固的,是老祖宗定下的“规矩”。可是随着时代的演变,慢慢的这个“彩礼”就变成了买卖。
宋朝之前,彩礼的负担是真的不重,主要是看男方的家境,关键寓意可能还会大一些。比如当时的鹿角能做彩礼,黄金做的首饰也能做彩礼,瓷器、茶叶等等都是可以作为彩礼的,甚至有人说李白曾经拿过一首诗作为彩礼。而那个时候讲究的是一个门当户对的婚姻,所以女方的家里为了不丢人,通常都会准备相应的嫁妆。当时的彩礼以及嫁妆主要看的就是双方的家境以及文化水平,基本上不会存在强买强卖的情况。
但是到了宋朝之后,尤其是明朝的时候,婚姻嫁娶,根据不同的人家都有了相应的标准,甚至变成了“期货买卖”。据说一旦有一户人家生了女儿,第二天得到消息的人们就会上门来下聘礼,一般在五到七百金,然后就等着这家的女儿长到十几岁之后来上门迎亲。
这个里面其实承担着一定的风险的,因为这个孩子还在襁褓之中,究竟能不能长大或者长大之后是什么样子,还是一个问题。但是已经收了彩礼了,那就已经算是男方家里的人了,可想而知,如果要是等到女孩真的长到十几岁再下聘礼,价格只会更高。
到了清朝的时候,结婚真的已经跟爱情彻底无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