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付是我的彩礼算谁出的首付呢
1、婚前媳妇拿我给的彩礼钱付首付买的房子 以后房子归谁
房子是你媳妇的婚前买的,那就是婚前财产。
如果你们共同完成房贷,那你也要有交款证据。
彩礼是个特殊的与婚姻有关的财物,只有在婚姻不能达成的时候,接受彩礼的一方需要退给对方彩礼。跟婚前是否用来买房子没任何关系,该退多少钱,就退多少钱。
2、婚后女方用彩礼付的房子首付,你觉得这是否合理?
彩礼给了新娘家,它属于新娘家,新娘家可以随意处置它。男方可以选择拒绝提高彩礼,或拒绝支付彩礼,或拒绝与女方结婚,但如果同意,钱给了之后,无权干涉钱的使用,所以一定要提前考虑。本案中,林先生婚前支付的50万嫁妆,无论是给妻子还是妻子的父母,都已经完成,财产不再属于林先生。除非林先生能够根据解释二对婚姻法第十条的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发现属于下列情形,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婚前支付 "并导致支付人生活困难的,有证据证明支付彩礼可能导致生活困难,否则不会要求女方返还彩礼。那么,房产首付款来自于彩礼和冯女士父母的出资,实际上与林先生没有关系,林先生不能主张房产首付款中有他的出资份额。因为林先生和冯女士是在买房装修后才结婚的,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第22条规定。
彩礼两个字,在我国非常流行,甚至不得不说,现在一些家长打着嫁女儿的旗号,向男方索要高额彩礼的事情我们已经见得多了。所以,让很多男人直呼生活压力太大,毕竟有些人不仅要求有车有房,而且连彩礼都是十万起步,那么,压力有多小?
其实收了彩礼后给女儿也无所谓,怕的是很多人把彩礼用于其他方面。近日,小胖在社区看到一则这方面的新闻:最近有位母亲犯难了,儿子买房首付差不多要钱,想用女儿的彩礼帮忙支付,等儿子赚了钱再还,但不知道这么合适,所以想征求一下网友的意见。
网友们立即陷入了激烈的讨论中,有的网友认为可以,因为又不是不还钱。还有人认为,这是女儿的钱,用得不合适。那么,这种情况下毕竟能不能用彩礼支付首付?到底合适不合适?今天,让我们来谈谈彩礼和首付的问题。
3、用彩礼买房子算女方的吗?
法律分析:应当视情况而定。1、如果男方将彩礼钱交给女方家之后,女方父母将该彩礼钱交给女方,女方在结婚前全款购买房子并登记在其名下的话,那么该房子就属于女方的婚前个人财产。但如果女方仅用该款项支付了购房首付款部分,并登记在其名下,婚后共同还贷的话,离婚时就要有双方协商处理,如果协商不成的话,法院一般会判决该房屋归属于女方,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和对应的房屋增值部分,由女方向男方支付相应的房屋折价款。2、如果彩礼钱是直接交由女方父母,并一直由女方父母保管。那么,如果双方结婚后,女方父母使用这笔钱为女方购置房屋,登记在女方名下,并明确表明该房屋是赠与女方个人的,那么该房屋就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与男方无关。3、如果男方将彩礼钱交给女方家之后,女方父母将该彩礼钱交给女方,并且女方将该彩礼钱带到丈夫家,用于夫妻双方的日常生活支出了,那么该财产就与夫妻共同财产发生了混同。一般来说该彩礼钱就视为父母对于双方的“资助”了,如果女方再使用这笔钱去购买房屋的话,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了,离婚时,应当按照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4、婚后男方家出首付买房算谁的
婚后男方家出首付买房,如果没有明确表示归一方个人所有的,应属于双方的共同财产。但是如果有明确表示归一方个人所有,则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对于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离婚时拥有产权的一方应向对方偿还的部分给予相应的补偿。双方也可以协议分割房产,协议不成的可以由法院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5、新婚姻法谁出的首付归谁
新婚姻法谁出的首付归谁
新婚姻法谁出的首付归谁,离婚之后房子就是大部分人都会起争议的一个问题,其实现在对于离婚之后的财产分割是有明确的法律法规的,以下来了解新婚姻法谁出的首付归谁。
新婚姻法谁出的首付归谁1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正式施行,《婚姻法》同时废止。
在当今的社会,越来越多人选择在结婚前就拥有一套自己的住房。以此来保证自己今后的生活保障,那房子的归属问题都成为了双方比较关心的话题。下面就关于首付房子归属有哪些规定,这类房屋归属问题为大家进行解答。
首付房子归属有哪些规定
一、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分清房产是婚前还是婚后财产:如果婚前就制备好了房子,那么房产证上写了谁的名字,就属于谁。结婚前男方买房,应属于男方的婚前财产。假如离婚,房子应归属男方,除非把房子做个公证,证明是夫妻共同财产;而在结婚后买房,如果还是男方出钱的话,在办房产证的时候,根据新规定,若夫妻双方都在场,且女方要在场签字,那么应是夫妻双方共用财产。
二、婚前买房,如果男方父母出全资买房,也没有明确表示房屋是赠与夫妻二人,那么房子是没有女方份额的。但是,如果是婚后男方父母全资买房,没有明确表示是赠予男方一人的话,房子是赠予夫妻二人的,为夫妻共同财产。
三、如果还没结婚,只是恋爱期间双方共同出资购房,无论是谁出钱购房的房屋,即使没有书面约定,但存在婚前购房协议,那么协议有效,若中止共同购房,则按照协议,双方各自取回所出房款。
四、婚后共还贷,谁付的首付,房子就归谁,另一方则可以获得与当年还贷支出相应比例的现金,增值部分也是根据双方婚后的还款比例来分割的。
五、判断房屋所有权,不仅仅是看获取产权证的时间,更重要的是何时、何人支付的购房款,因为支付购房款是取得房屋产权的实质要件,领取房产证只是取得房屋产权的形式要件。当然,对于婚前以及婚前的财产,夫妻双方可以通过书面形式来约定归谁所有,但如果没有约定,依然是谁付钱,就归谁。就算结婚后才拿到的房产证,也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但如果双方在婚前对房产的归属进行公证,表明房屋的归属属于夫妻共同房产,法律予以支持。在离婚的时候可以进行共同分割和协议处理,但这其中还包括房贷的未进行偿还结束后的相关问题。所以双方还是要在房屋问题上进行明确的协商。
新婚姻法谁出的首付归谁2一、新《婚姻法》婚后父母出首付买房归属问题如何确定?
婚后购房父母出首付,房产证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属于个人财产。但是如果婚后夫妻
一方或者双方还贷,该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还贷,该还贷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其次,婚后子女在接受父母购房出资时,如果出资为借贷,应明确告知夫妻另一方,此为夫妻共同债务,并保留配偶一方认可出资为借贷的证据;如果出资为赠与,夫妻双方可以通过夫妻财产约定的方式,予以明确。
总而言之,购房的资金是一个大数目,不管是父母出资也好,个人出资贷款也好,都是要慎重,在如果涉及到第2人或者父母应该立一个协议或者字据,避免以后出现不必要的麻烦或者纠纷,造成更大的损失。
二、夫妻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1)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
(2)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共同财产,分割时各归管理、使用方所有;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
(3)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或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离婚时可以请求对方退还彩礼。
(4)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与他人合伙经营的,入伙的财产可以给一方所有,分得入伙财产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入伙财产一半价值的补偿。
(5)对夫妻共同经营的当年无收益的养殖、种植业等,离婚时应从有利于发展生产、有利于经营管理考虑,予以合理分割或折价处理。
(6)双方对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进行过修缮、装修、原拆原建,离婚时未变更产权,增殖部分中属于另一方应得的份额,由房屋所有人折价补偿给另一方。
(7)借婚姻关系索取的财物,离婚时,如结婚时间不长,或者因索要财物造成对方生活困难的。可酌情返还。对取得财物的性质是索要还是赠与难以认定的,可按赠与处理。
(8)对不宜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的房屋,应根据双方住房情况和照顾抚养子女或无过错方等原则分给一方所有。分得房屋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该房屋一半价值的补偿。在双方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应照顾女方。
(9)离婚时一方所有的知识产权尚未取得经济利益的,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根据具体情况对另一方予以适当的照顾。
(10)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共同生活中自然毁损、消耗、灭失,离婚时一方要求以夫妻共同财产抵偿的.,不予支持。
根据以上新《婚姻法》
婚后父母出首付买房归属问题的规定,若在父母买房后将凡物赠与自己的子女的,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但若是双方在婚后共同还款的,则属于双方的共同财产。但是在司法实践中,如何认定是双方共同还款是存在问题的,故而建议各位在还款时留下还款证明。
新婚姻法谁出的首付归谁3一、新婚姻法房子归属问题婚后买的房子归夫妻共有吗?
婚后买的房子也不一定归夫妻共有,具体分成以下两种情况:
一)属于共同财产的
1、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话,房产证上只写其中一个人的名字,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2、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买的房子属夫妻共有,离婚时,有一方想拥有房屋所用权的,评估单位进行评估,然后对另一方进行分配;如果双方都想拥有房屋所有权的,双方进行竞价;如果双方都不想要房子的,人民法院进行拍卖,然后进行分配。
二)不属于共同财产的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二、哪些房产是夫妻共同房产?
1、一方婚前以个人婚前财产买房,支付了全部房款,原登记在一方名下,后变更登记在双方名下的(即加名),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其实质为一方对另一方的赠与;
2、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房,付清全部房款,房屋登记在双方名下,根据登记情况认定系按份共有或共同共有;
3、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房,婚后共同还贷,房屋登记在一方名下,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其所对应的房屋增值部分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其余则按出资情况按份共有;
4、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房,婚后共同还贷,房屋登记在双方名下,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5、婚后夫妻双方用共同财产买房,房屋登记在双方名下,此为典型的夫妻共同财产;
6、婚后夫妻双方用共同财产买房,房屋登记在一方名下,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7、婚后夫妻一方以个人婚前财产买房,支付了全部房款,但登记在双方名下的,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其实质为一方对另一方的赠与。
8、结婚前,一方父母为子女出全款买房,结婚后取得房产证并登记在该方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9、结婚前,一方父母为子女部分出资(首付款)买房,婚后双方共同还贷,房屋登记在双方名下的,房屋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父母出资部分则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10、结婚后,一方父母为子女出全款买房,房屋登记在双方名下的,视为对双方的赠与,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11、结婚后,一方父母为子女出全款买房,房屋登记在对方名下的,除非能够证明出资方父母明确表示向其子女配偶单方赠与,否则视为对双方的赠与,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12、结婚后,一方父母为子女部分出资(首付款)买房,双方共同还贷,房屋登记在出资方子女名下的,房屋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父母出资部分视为对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离婚分割时可以出资父母的子女一方适当多分;
13、结婚后,一方父母为子女部分出资(首付款)买房,双方共同还贷,房屋登记在双方名下的,房屋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父母出资部分视为对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离婚分割时可以出资父母的子女一方适当多分;
14、婚后,双方父母共同为子女出资买房,房屋登记在双方名下的,该房屋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15、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福利房,房屋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16、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并取得所有权的房改房,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登记方主张为其个人所有,须举证证明该房改房的取得与对方并无任何关系,对方也未因此利益受损,否则应认定为共有为宜。此时,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出资的一方适当多分。
对很多普通老百姓来说房子几乎是当事人最重要的财产,而现在因为房价又比较贵,所以很多夫妻在结婚以后都是双方父母共同出资才买得起房子,所以房产的归属问题并不单纯的取决于是婚前还是婚后购买的,谁出钱购买的和产权证上登记的名字也是很重要的。
6、拿彩礼付的首付,贷款谁有钱谁还。名字是女方个人。要是离婚,这房子算谁的?
房子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应当平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婚前购买的房子,由双方共同还贷,即使登记在一人名下也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应当平分。但是在平分原则基础下,多还贷者适当多分,还贷数额少者适当少分。
关于彩礼问题,彩礼实质是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行为,所以彩礼应当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除双方有特殊约定或有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形,比如双方虽然领证,但是并没有实际共同生活或者因彩礼的给付导致给付彩礼的一方生活困难)
对于房产的处理可以拍卖变卖变成现金进行分割,也可以归一方所有,有所有人给予另外一方适额的金钱。
离婚有诉讼离婚和协议离婚,若双方对于财产分割问题及子女抚养问题达成了协议,可以去离婚登记机关进行协议离婚,省去了诉讼负累,对于孩子的成长也有好处
7、结婚后婆婆要求拿彩礼来付房子首付,我应该拿出来吗?
自古以来,我国就有这样的一个传统,那就是男女双方结婚之时,男方需要给予女方足够多的彩礼,这样的话才能够表明男方的心意,也能够使得女方的价值得到体现,而在现代生活中,男方给予女方彩礼也特别令人重视,而且也是必须的一个传统。
但是也有很多时候,男方给予女方的彩礼,可能不一定能够让女方的家人保管,而且也不一定能够真正的给予女方的家人,很多时候,女方可能会给予自己的女儿。结婚后婆婆要求拿彩礼来付房子首付,我应该拿出来吗?我认为不应该拿出来,之所以不应该,主要有三个原因:
一、彩礼是给予女方家人的。
即使两个人已经结婚,女方也不应该将彩礼拿出来付房子首付,因为彩礼本身就是给予女方家人的,如果将彩礼用作买房子的话,那么彩礼就失去了原有的价值,而且也不能够体现其应有的价值,因此我认为,无论如何,女方都不应该将彩礼拿出来,也不应该将彩礼用作双方的生活。
二、女方没有义务拿彩礼付房子首付。
其实我认为女方根本就没有义务将彩礼拿出来付房子的首付,因为这本身就是女方应得的,而且也是男方的心意,如果将才里拿出的话,那么这就会对女方的生活带来一定的影响,而且也可能会损失女方家人的利益。
三、女方有拒绝的权利。
即使自己的婆婆要求自己将彩礼拿出,我认为自己还是没有这个义务拿出,而且女方也是有拒绝的权利的,无论婆婆怎么要求,彩礼都是自己的,而且也没有必要拿出来。房子的首付是需要双方一起努力的,而不是靠彩礼。
以上就是我的看法,大家是怎么认为的呢?
8、女方拿彩礼首付房子算谁的??
如果女方婚前用彩礼支付房子首付,且登记在女方名下的,则房子是女方的婚前财产,如果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则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女方婚后用彩礼支付首付,则不论登记一方还是双方名字,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9、婚后女方用彩礼付的房子首付,可以不写男方的名字吗?
婚后女方用彩礼付的房子首付,房子可以不写男方的名字。但是因为是婚后买房。房子有男人的一半。不管上面有没有他的房子,只要是婚后购买,不论是用彩礼还是其他钱付的首付,都属于婚后共同财产。
10、婚后女方用彩礼付的房子首付,有必要写男方的名字吗?
当今社会,彩礼已经成为婚礼中不可缺少的物品,在少则几万,多则几十万的彩礼中,有多少情侣因为付不起彩礼而让彼此分道扬镳。其实彩礼只是一件附属品,而不是必需品,婚姻中没有规定必须要给彩礼,如果男方经济条件很好,那么多给些彩礼也无可厚非。如果婚后女方用彩礼付房子首付,到底有没有必要写男方的名字?我觉得没有必要,原因如下:
1,夫妻有着相同的目标。婚姻不是做交易,就算是婚前给了很多的彩礼,那么婚后也是属于夫妻共有的财产。女方拿彩礼买房子,也是为了两个人能有一个完美的家庭,说白了,彩礼钱就是给夫妻双方用的,所以,在房子上写不写男方的名字,都不重要。每一对夫妻都希望自己的婚姻可以长久,而不是三天一大吵,二天一小吵。
2,剩下房贷的问题。虽然女方用彩礼钱付了首付,但是余下的款项还是要夫妻双方共同来偿还的。毕竟在夫妻关系中,房子属于共同财产,而房子剩下的款项也自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以后双方离婚,那么房子自然属于房屋的登记人所有,不过余下还款的钱应当由房子持有人还给另一方。说白了,只有首付的钱才属于女方。
虽然彩礼属于男方的赠予,但是毕竟是两个人的事,如果女方一开始就拿这笔钱去买房子,对于男方来说是不公平的。虽然房子很重要,但是在夫妻生活中,还有比房子更重要的事情,就是孩子的问题。如果暂时有房子住,不如把彩礼钱留着给将来的孩子用。
如果彼此真心相爱,是没有必要分得那么清楚的,婚姻是两个人过日子,而不是做买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