壮族风俗特点
1、壮族有哪些风俗习惯?
壮族的风俗习惯如下:
1、文化艺术
歌谣是壮族民间文化生活的主要内容,喜庆节日、红白喜事、迎宴宾客、谈情说爱、文娱活动等,多以歌谣表达感情和助兴。
歌谣种类繁多,内容丰富多彩,有古歌、酒歌、情歌、苦歌、赞歌、盘歌、孝歌、山歌等。歌谣格律形式,有短歌、勒脚歌、俳鉴和叙事长诗等。其韵律都是腰脚押韵、有别于汉族诗歌押韵,这是壮族诗歌特点。
所谓腰肢押韵,不管五言四句或七言四句,都是第一句末字脚与第二句中间一字(也可前移)押韵,第二句末字第三句末字押韵,第三句末字与第四句中间字(也可前移)押韵。即“一句脚押二句腰,二三两句脚押脚。三句脚押四句腰,脚腰押韵自相合”。
民间传说故事,多兼有歌谣表述,增加其生动性。这种说诵唱相结合的文学形式,在整个壮族地区都很普遍。民间文学主要有神话、传说、歌谣、谚语等。
2、居住
壮寨村寨多是依山傍水,多楼居,属干栏式建筑。房屋构造形式有二,在黔东南地区,壮家房类侗族模式,木质结构,多为四列三间搭偏厦。黔南荔波、独山一带,壮家房屋模式与毗邻布依族和桂北壮家相同。
3、服饰
居住在黔南的壮族服饰与当地布依族基本相同。一般青年男女多穿普通服装,尚有部分妇女还常戴一端绣花的挂胸围腰,扎辫子盘于头上,或加戴各色头帕,显出民族特点。黔东南边沿地区壮族久与侗、苗杂居,随乡同俗,男女衣着颜色尚青黑,类同当地民族。
4、丧葬
老人过世,刚落气,垫以草席,将尸体停于火堂边或门背后,立刻向舅家报丧。请魔公择时后,再移到走廊间停放。再择时,才抬下楼停楼梯脚边。然后象征性洗尸,整发和穿寿衣,即殓入棺。全家吃素,忌盐,亲属子女带孝包白纱帕。按死者生辰八字推算,择定出殡安葬时间。
5、节日
壮乡节日活动,多与文娱或宗教迷信活动结合。传统节日有壮年、牛神节、六月十四或七月十四节。
壮年,从江多数壮家以农历十二月为岁首,十一月末日为除夕。除夕午后,各村寨集体杀一头由各户每年轮流饲养的“社猪”,祭祀社王后,按全寨的户数把猪肉切成若干份,用竹签串起来分给各家各户,各家把串肉煮熟敬祖先后,全家共餐,称为过“谊九”,即过“二十九”,如同汉族地区农历腊月三十过“除夕”一样。
除妇女和妻子有孕的男子外,均可参加祭祀仪式。从除夕到过年初三敬土地公之前,一般忌村内和外人出进,初三以后至初十为节日娱乐活动期间。
牛神节,也叫四月八节,是日人不出工,牛不下田,家家做黑糯米饭,并以米饭喂牛,表示慰劳和尊重之意。六月十四,凡以农历十二月为岁首,必过六月十四为节日,这是除过年以外的第二大节日。
若是只过春节,不过壮年,则以七月十四为中元节。是日,普遍杀鸭敬祖先,姑娘回娘家团聚,有的举行赛马或打秋千等活动。
(1)壮族风俗特点扩展资料
壮族是由古代百越的一支发展而形成的,是我国少数民族中人口最多的一个民族,共有1548万多人,其中云南有100万,主要聚居在文山州,红河、曲靖也有一部分。
在1965年统一称壮族以前,壮族的自称和他称较多,仅云南就有40多种,主要有“侬人”、“沙人”、“土僚”等。
壮族主要分布在广西、云南、广东、湖南、贵州、四川等省区。以广西最多。1990年人口1548万。使用壮语,属汉藏语系壮侗语族壮傣语支。
南宋时已出现方块汉字构成的土俗字。但使用面不广,多用于书写地名,编山歌、记事。1955年创制了以拉丁字母为基础的壮文得到推广,1982年又作了部分修订。
壮族是岭南的土著民族,历史悠久。春秋战国时,是百越的一支,南宋时始称僮人、撞丁。明、清时与土、依、沙并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统一为“僮”,1965年根据周恩来倡议,国务院批准,把“僮”改为“壮”。
壮族地区石灰岩分布很广,是世界有名的岩溶地区,石山拔地而起,石山里有岩洞和地下河。壮族地区气候温和,雨水充足,以农业为主,种植水稻、玉米、薯类等。
果品也很丰富,森林面积广,盛产柳州杉、银杉、樟木等名贵木材。驰名中外的三七、蛤蚧和茴油是壮族地区久负盛名的特产。
云南文山州70%以上的土地属亚热带气候,而壮族多居住在平坝的临水地区,土地肥沃,雨量充沛,物产丰富,农作物一年可以两熟或三熟,适于种糯谷和其他水稻,故称之为“水户”。
其中广南的八宝米尤为出名,曾为贡品。文山的“三七”早在国际上享有盛誉,丘北辣子、富宁八角等调味品颇具名气。
壮族主食大米,善于制作糯米食品,五色糯米饭、米花糖、烤方(大粽子)是节日佳点。花米饭是用各种颜色植物的汁液染成,蒸熟后便成。
壮粽的种类多,个头大。一般每个1公斤左右,形似枕头。祭把时,人们抬着大粽子游街。有一种用棕叶包制的粽子叫“马脚杆”,是将糯米用草灰染成黑色,加上八角粉、腊肉等煮制。
日常蔬菜有青菜、瓜苗、瓜叶、京白菜(大白菜)、小白菜、油菜、芥菜、生菜、芹菜、菠菜、芥蓝、蕹菜、萝卜、苦麻菜,甚至豆叶、红薯叶、南瓜苗、南瓜花、豌豆苗也可以为菜。
以水煮最为常见,也有腌菜的习惯,腌成酸菜、酸笋、咸萝卜、大头菜等。快出锅时加入猪油、食盐、葱花。
壮族对任何禽畜肉都不禁吃,如猪肉、牛肉、羊肉、鸡、鸭、鹅等,壮族还喜爱猎食烹调野味,昆虫,有些地区还酷爱吃狗肉。
猪肉也是整块先煮,后切成一手见方肉块,回锅加调料即成。壮族人习惯将新鲜的鸡、鸭、鱼和蔬菜制成七八成熟,菜在热锅中稍煸炒后即出锅,可以保持菜的鲜味。
壮族自家还酿制米酒、红薯酒和木薯酒,度数都不太高,其中米酒是过节和待客的主要饮料,有的在米酒中配以鸡胆称为鸡胆酒,配以鸡杂称为鸡杂酒,配以猪肝称为猪肝酒。饮鸡杂酒和猪肝酒时要一饮而尽,留在嘴里的鸡杂、猪肝则慢慢咀嚼,既可解酒,又可当菜。
2、壮族的风俗 壮族少数民族的风俗和特点
导读:每一个少数民族都独具特点,壮族人民是我国少数民族中人口最多的,因此全国各地都有分布,那么壮族的风俗有哪些呢?以下是我对壮族少数民族的风俗和特点的介绍,感兴趣的朋友来看看吧。
1、文化艺术:歌谣是壮族民间文化生活的主要内容,喜庆节日、红白喜事、迎宴宾客、谈情说爱、文娱活动等,多以歌谣表达感情和助兴。2、居住:壮寨村寨多是依山傍水,多楼居,属干栏式建筑。3、服饰:居住在黔南的壮族服饰与当地布依族基本相同。
壮族概述
壮族是我国少数民族中人口最多的民族。据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登记数据显示,2010年末,广西壮族常住人口约有1444.8万人(户籍人口1658.7万人),约占全区总人口的32%,约占全国壮族总人口的86%。主要分布在南宁、柳州、百色、河池、来宾、崇左、防城港、贵港、钦州等市。
壮语属汉藏语系壮侗语族壮傣语支,分北部方言和南部方言。历史上,曾仿汉字创造了方块壮字,称“土俗字”。新中国建立后,创制了拉丁字母的壮文。
壮族是一个历史悠久的民族,从壮族聚居的柳江、来宾等地发现大量原始文化遗址,证明远在旧石器时代的后期,这一带就有人类居住。据古籍记载,最早居住在今广西境内的有 “ 百越”族群中的“西瓯”、“骆越”等部落,今天的壮族就是由这些部落发展而来的。壮族的自称有20多种。新中国建立后,统一称为“僮”,后改为“壮”。
铜鼓是壮族的艺术珍品。目前收藏在广西博物馆内的共有五百多面。大者面径达1.65米 ,重约300公斤,小者面径40厘米,重仅几十斤。
壮锦是壮族传统的工艺美术织品,质地精美,花纹图案鲜艳夺目,闻名全国。其他如桂布、束子布、斑布、吉贝布等,在历史上,也是颇负盛名的手工艺品。
早在两千多年前的战国时期,壮族先民西瓯、骆越人处于从原始社会向阶级社会过渡的 阶段,农业和手工业已有了相当的发展。公元前214年,秦朝统一岭南,并设置南海、桂 林、象三郡。从此,岭南地区正式纳入中央封建王朝的版图,壮族先民也成为统一多民族国家的一员。自秦汉开始 ,壮族先民进入奴隶制社会。唐宋时期,奴隶制解体,桂东地区壮族进入以地主经济为主导 的 封建制社会,桂西的壮族则进入以领主经济为主导的封建农奴制度。在政治制度上,桂东地 区自秦汉以后实行与中原地区一样的郡、州、县制度,而桂西地区直至唐代才设立“羁縻” 州,宋、元、明、清实行土司制度,由壮族首领直接统治。清末民初改土归流完成,结束了 土司统治制度。
壮族人民富于斗争精神,有着光荣的革命传统。震撼中外的太平天国革命,就是由汉、 壮族人民共同发动的。壮族出身的韦昌辉、李开芳、林凤祥等曾对太平天国革命做出了巨大的贡献。辛亥革命时期的钦防起义和镇南关起义,是由壮族黄明堂、王和顺等人在孙中山领导下发动和指挥的。在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韦拔群等同志在邓小平、张 云逸的亲自领导下创建了左、右江革命根据地,创建了红七军和红八军以及工农革命政权。 在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中,壮族人民在党的领导下,英勇斗争,作出了重大贡献。
在反对外来侵略,保卫祖国的斗争中,壮族人民中涌现出许多可歌可泣的英雄人物。宋 代有侬智高领导的反抗交趾李朝的侵略;北宋熙宁八年(1075年),壮族人民在反抗交趾入侵 ,保卫邕州的战斗中,与官军配合,把侵略者赶回交趾保卫了祖国的南疆;明代,田州女土官瓦氏夫人带领六千多?兵开赴江浙一带抗倭,取得重大胜利,她的英勇事迹至今仍在壮 族人民和江浙人民中广为传颂;1885年,在冯子材率领下,壮族人民配合官军,在镇南关大 败法国侵略者,取得了震惊中外的镇南关大捷。
壮族的文化艺术,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左江崖壁画是两千年前壮族先民创造的艺术瑰 宝。这些壁画多数分布在左江及其支流明江两岸的石山峭壁上,少数分布在天等县及右江两 岸的石山峭壁上。其中以明江岸上的岜来崖画最具代表性,画幅长135多米,高44米。
壮族的文学作品丰富多彩。民间文学有神话故事、民间传说、山歌等。壮族人民素以能 歌著称,善于以歌来表现自己的生活和斗争,抒发思想感情。青年男女恋爱有情歌;婚嫁有 哭嫁歌、送嫁歌;丧葬有哭丧歌;互相盘考、比赛智力的有盘歌;宴请宾客有劝酒歌和节 令歌;祈神求雨有祈祷歌;教育儿童有儿歌和童谣,等等。每年春秋两季,男女青年盛装打 扮 汇集到特定的场所进行对歌,这种歌会形式称为“歌圩”。壮族的舞蹈,具有鲜明的民族特 点和浓厚的生活气息,如“舂堂舞”、“绣球舞”、“扁担舞”等。戏剧有壮剧、师公戏等 。
壮族称屋为“干栏”。住房的主要形式,有全栏式、半栏式和平房三种。全干栏房属全 楼居式,上层住人,下层养牲畜和存放农具,是传统的住房形式;半栏房以一开间为楼房, 楼上住人,楼下放牛羊、农具等,另一间为平房;平房多为三开间。这是当今壮族住房的主要形式。
壮族的服饰,在两百多年以前,男子下穿宽腿裤,上身着对襟无领短衣,头缠长巾,女子下穿百褶裙,上身着无领、左衽、绣花滚边短衣,头扎绣花巾。近百年来,男女均改穿长 裤和有领短上衣,布料均为自纺自织自染的深青色。现在青年人多着时装。在一些边远山区 ,老人仍穿宽腿裤和有领对襟的上衣。
壮族实行一夫一妻制婚姻,历史上曾盛行“不落夫家”的婚姻习俗。女子结婚后仍定居 娘家,只是在重大节日和农忙时节才回夫家居住一段时间。二、三年后或怀孕后才回夫家居住。至近现代,“不落夫家”习俗已逐渐改革,但仍然有“入赘”的婚俗,即丈夫到妻子家居住,上门的丈夫改从妻姓,现在可以不改。青年男女的恋爱方式,主要是通过对歌,赶圩等活动进行,双方同意后,即经过媒人进行说合。新中国建立前,一般是父母之命的包办婚姻。新中国建立后,男女婚姻自由。
壮族的重大节日有“三月三”、“中元节”、“牛魂节”。
壮族信奉多神,主要是鬼神崇拜,自然崇拜和祖先崇拜。历史上,巫教和道教相当盛行 。
新中国建立以后,壮族地区在党和人民政府领导下,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特别是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壮族地区的政治、经济、文化都有巨大的发展。
3、壮族风俗习惯是什么啊?详细
壮族的习俗:
1、节日:
壮族的节日大多与当地汉族的节日相同。 春节,元宵节,春秋社会,清明,端午节,中秋节,重阳,除夕等中国传统民俗节日也是壮族的老年节日。 壮族有自己特色的节日是“三月三”歌曲节,“牛魂节”和“中国元节”。
壮族每年有数次定期的民歌集会,其中以“三月三”歌节最为隆重。
“牛魂节”,又称“牛王节”、“开秧节”。多在春耕以后的一天进行,有的地区固定于农历四月初八进行,因为相传这一天是牛王的诞辰。
农历七月十四日的“中元节”,又称“鬼节”、“敬祖节”,是仅次于春节的大节日,主要内容是祭祖和祀鬼。这天,家家户户杀鸡宰鸭(过去这个节日忌讳用鸡作祭品,只能用鸭或鹅祭祀,尤以鸭为主,这个节日甚至因此也被称为“鸭儿节”),蒸糕做馍,并用彩色纸裁成四季衣裤,以备祭祀之用。
2、婚姻
壮族多一夫一妻制家庭。过去,“女娶男嫁,夫从妻居”曾经较为盛行,后来过渡到“从夫居”的父系家庭为主。
直到近、现代,壮族农村地区仍普遍存在婚后“不落夫家”的习俗,新娘出嫁那一天,由十来个同辈姐妹陪同到新郎家,有的地方当天婚礼过后即回娘家,有的地方新娘与同辈姐妹一起在新房中歌唱达旦度过新婚之夜,次日一起回娘家。以后逢农忙或节日才到夫家劳动几天。一般要到二、三年后或怀孕后才长住夫家。
这种文化现象被认为是壮族婚姻制度从“从妻居”到“从夫居”转变进程的一种过渡形态。
3、丧葬
壮族传统的丧葬习俗,主要有两大葬法,即土葬和火葬。
清代中叶以后,土葬成为主要葬法。壮族的土葬,以“二次葬”为主要葬式。二次葬,也称捡骨葬、拾骨葬,壮族称之为“金罈葬”、“金钟葬”等。
其葬法是:亲属死后,以薄棺就近埋葬,起“长墓”;待三五年筋肉腐朽后,再掘坟开棺捡其骨骸装进陶制的“金罈”中,然后择定风水宝地埋葬,起“圆墓”。前述壮族的火葬,也是用“金罈”装储骨灰,然后择地而葬,也属于二次葬式。
近代以来,有个别富贵之人,为显示自己的身份,一次葬非常隆重,墓地也建得异常堂皇,不再做二次葬,民间称之为“大葬”。不过,在一般民众观念中,对此种葬式并不看重,也不认可 。
(3)壮族风俗特点扩展资料:
壮族禁忌:
壮族人忌讳农历正月初一这天杀牲;有的地区的青年妇女忌食牛肉和狗肉;妇女生孩子的头三天(有的是头七天)忌讳外人入内;忌讳生孩子尚未满月的妇女到家里串门。登上壮族人家的竹楼,一般都要脱鞋。
壮族忌讳戴着斗笠和扛着锄头或其他农具的人进入自己家中,所以到了壮家门外要放下农具,脱掉斗笠、帽子。火塘、灶塘是壮族家庭最神圣的地方,禁止用脚踩踏火塘上的三脚架以及灶台。
壮族青年结婚,忌讳怀孕妇女参加,怀孕妇女尤其不能看新娘。特别是怀孕妇女不能进入产妇家。家有产妇,要在门上悬挂袖子枝条或插一把刀,以示禁忌。不慎闯入产妇家者,必须给婴儿取一个名字,送婴儿一套衣服。一只鸡或相应的礼物,做孩子的干爹、干妈。
壮族是稻作民族,十分爱护青蛙,有些地方的壮族有专门的“敬蛙仪”,所以到壮族地区,严禁捕杀青蛙,也不要吃蛙肉。每逢水灾或其他重大灾害时,壮族都要举行安龙祭祖活动,乞求神龙赈灾。仪式结束后,于寨口立碑,谢绝外人进寨。
4、壮族的民族习俗是什么?
1、壮族的礼仪
壮族是个好客的民族,过去到壮族村寨任何一家做客的客人都被认为是全寨的客人,往往几家轮流请吃饭,有时一餐饭吃五、六家。平时即有相互做客的习惯,比如一家杀猪,必定请全村各户每家来一人,共吃一餐。招待客人的餐桌上务必备酒,方显隆重。敬酒的习俗为“喝交杯”,其实并不用杯,而是用白瓷汤匙。
2、壮族的服饰
壮族服饰主要有蓝、黑、棕三种颜色。壮族妇女有植棉纺纱的习惯,纺纱、织布、染布是一项家庭手工业。用自种自纺的棉纱织出来的布称为“家机”,精厚、质实、耐磨,然后染成蓝、黑或棕色。用大青(一种草本植物),可染成蓝或青色布,用鱼塘深可染成黑布,用薯莨可染成棕色布。壮族服饰各有不同,男子、女子的服饰,男子、妇女、未婚女子的头饰,各具特色。
3、壮族的住房
在古黔中地区的临澧竹马村旧石器时代晚期遗址(距今约18000年)中,发现了带甬道的“丅”字形“高台式土木建筑”,它不仅是中国“高台式宫殿建筑”的源头,而且是全世界第一座“高台式土木建筑”。
4、壮族的婚礼习俗
壮族的婚姻,有自由恋爱和父母包办的形式,一般婚前享受充分的恋爱自由,但父母干涉包办也时常有。壮族一般实行一夫一妻制。妇女和男子一样都是家庭的劳动力,但仅有男子有继承权。其婚姻制中盛行“不落夫家”或“坐家”,有些地方还保持这种习俗。
5、壮族的饮食习惯
多数地区的壮族习惯于日食三餐,有少数地区的壮族也吃四餐,即在中、晚餐之间加一小餐。早、中餐比较简单,一般吃稀饭,晚餐为正餐,多吃干饭,菜肴也较为丰富。大米、玉米是壮族地区盛产的粮食,自然成为他们的主食。
(4)壮族风俗特点扩展资料:
壮、布壮,原是壮族自称。在汉文史书中译写为“撞”、“徸”等,读音“壮”,最早见于宋代文献中。新中国成立后统一写为“僮”。
1965年10月12日,根据当时的国务院总理周恩来的提议,并征得壮族人民的同意,由国务院正式批准,把僮族的“僮”改为强壮的“壮”字。“壮”字有健康的意思,也不会误读。从此以后,僮族一律改写为壮族。
壮族除自称“布壮”以外,还有“布越”、“布雅伊”、“布衣”、“布沙”、“布土”、“布侬”、“布央”、“布曼”、“布饶”、“布傣”等自称。“布”,在状语中是“人”的意思。
参考资料:壮族-网络
5、壮族的特点和风俗分别是怎么样的?
一、特点:
1、建筑:
壮族住房多数与当地汉族相同。广西西南和西北部分地区的壮族村寨,还保持着古老的传统住房形式“干栏”,又称“麻栏”。分上下两层,上面住人,下面关养牲畜和存放杂物。
2、服饰:
壮族的服装,大部分和汉族相同,但在桂西乡村中,尤其是中老年妇女,还保存着自己民族服装的特点。
3、饮食:
壮族人民喜食水产,鱼蛤螺蚌,皆为珍味;山林中的菌果、蝉、蛇、禽、兽,也是壮族人民的日常佳肴。
二、习俗:
壮族是个好客的民族,过去到壮族村寨任何一家做客的客人都被认为是全寨的客人,往往几家轮流请吃饭,有时一餐饭吃五、六家。平时即有相互做客的习惯,比如一家杀猪,必定请全村各户每家来一人,共吃一餐。
招待客人的餐桌上务必备酒,方显隆重。敬酒的习俗为“喝交杯”,其实并不用杯,而是用白瓷汤匙舀起一羹。客人到家,必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给客人以最好的食宿,对客人中的长者和新客尤其热情。
(5)壮族风俗特点扩展资料:
禁忌内容
壮族人忌讳农历正月初一这天杀牲;有的地区的青年妇女忌食牛肉和狗肉;妇女生孩子的头三天(有的是头七天)忌讳外人入内;忌讳生孩子尚未满月的妇女到家里串门。登上壮族人家的竹楼,一般都要脱鞋。壮族忌讳戴着斗笠和扛着锄头或其他农具的人进入自己家中,所以到了壮家门外要放下农具,脱掉斗笠、帽子。
火塘、灶塘是壮族家庭最神圣的地方,禁止用脚踩踏火塘上的三脚架以及灶台。壮族青年结婚,忌讳怀孕妇女参加,怀孕妇女尤其不能看新娘。特别是怀孕妇女不能进入产妇家。家有产妇,要在门上悬挂袖子枝条或插一把刀,以示禁忌。
6、壮族的风俗
壮族的风俗主要有这几个,1、歌谣种类繁多,有古歌、酒歌、情歌等。2、壮寨村寨多是依山傍水,多楼居,属干栏式建筑。3、妇女常戴一端绣花的挂胸围腰,扎辫子盘于头上,或加戴各色头帕,显出民族特点。4、壮族传统节日有壮年、牛神节、六
7、壮族的风俗简介
壮族的风俗习惯
篇一:壮族风俗习惯
壮族风俗习惯
在少数民族人口中,壮族人口最多,其中全中国35%以上的壮族人居住在广西。壮族人的传统民居喜欢依山傍水而居。在青山绿水之间,点缀着一栋栋木楼,木楼上面住人,下面圈牲畜。这点与侗、瑶、苗民族有异曲同工。但是壮族人的房子,都要把神龛放在整个房子的中轴线上。前厅用来举行庆典和社交活动,两边厢房住人,后厅为生活区。屋内的生活以火塘为中心,每日三餐都在火塘边进行。这又是壮族人特有的方式。
壮族人服饰多用自织的土布做衣料,款式多种多样。女子服装一般为一身蓝黑,上衣是左衽无领阑干衣,腰部扎有紧身带,下身穿长裤,裤角稍宽,裤脚有兰、红、绿色的丝织和棉质阑干镶边。裤外套短裙,裙也有镶边。头上包黑毛巾,穿绣花鞋,戴耳环、手镯和项圈,裤腰左边悬挂一个彩穗筒。壮族男子多穿对襟上衣,纽扣以布结之。胸前缝一小兜,与腹部的两个大兜相配,下摆往里折成宽边;下裤短而宽大,有的缠绑腿;扎绣花纹的头巾,穿布鞋。
壮族民歌特别发达。壮族人无论男女,从四五岁的童年时代就开始学唱山歌,父教子,母教女,形成幼年学歌,青年唱歌,老年教歌的传帮带习俗。在农村,无论下地种田,上山砍柴,婚丧嫁娶,逢年过节或青年男女间的社交恋爱等,都用山歌来表达情意。有些地方甚至家庭成员之间的对话、吵架有时也以歌代言。唱歌几乎成为壮族人民生活中不可缺少的内容。人人能歌,个个会唱。因此,广阔的壮乡,
8、壮族的特点和风俗是什么?
壮族的特点:
壮族的特点是姓氏以韦、黄、覃、莫、农、岑等为大姓,有许多鲜见的姓氏,如闭、婆、侬、尧、鄱、魁等。覃姓是壮族人的大姓之一。壮族女子有带银手镯辟邪的传统,多见小女孩、少女佩戴。壮族服饰主要有蓝、黑、棕三种颜色。
壮族的风俗有:
1、文化艺术,歌谣是壮族民间文化生活的主要内容,喜庆节日、红白喜事、迎宴宾客、谈情说爱、文娱活动等,多以歌谣表达感情和助兴。
2、居住:壮寨村寨多是依山傍水,多楼居,属干栏式建筑。房屋构造形式有二,在黔东南地区,壮家房类侗族模式,木质结构,多为四列三间搭偏厦。黔南荔波、独山一带,壮家房屋模式与毗邻布依族和桂北壮家相同。
3、服饰:居住在黔南的壮族服饰与当地布依族基本相同。一般青年男女多穿普通服装,尚有部分妇女还常戴一端绣花的挂胸围腰,扎辫子盘于头上,或加戴各色头帕,显出民族特点。
4、节日:壮年,多数壮家以农历十二月为岁首,十一月末日为除夕。除夕午后,各村寨集体杀一头由各户每年轮流饲养的“社猪”,祭祀社王后,按全寨的户数把猪肉切成若干份。
用竹签串起来分给各家各户,各家把串肉煮熟敬祖先后,全家共餐,称为过“谊九”,即过“二十九”,如同汉族地区农历腊月三十过“除夕”一样。
9、壮族风俗有哪些?
1. 壮族是个好客的民族,过去到壮族村寨任何一家做客的客人都被认为是全寨的客人,往往几家轮流请吃饭,有时一餐饭吃五、六家。平时即有相互做客的习惯。
2. 招待客人的餐桌上务必备酒,方显隆重。敬酒的习俗为“喝交杯”,其实并不用杯,而是用白瓷汤匙勺起一羹,双以最好的食宿,对客人忠。
3. 尊老爱幼是壮族的传统美德。路遇老人要主动打招呼、让路,在老人面前不跷二郎腿。遇客人或负重者,要主动让路,若遇负重的长者同行,要主动帮助并送到分手处。
4. 壮族人忌讳农历正月初一这天杀牲,妇女生孩子的头三天忌讳外人入内,忌讳生孩子尚未满月的妇女到家里串门。
5. 壮族的婚姻,有自由恋爱和父母包办的形式,一般婚前享受充分的恋爱自由,但父母干涉包办也时常有。壮族一般实行一夫一妻制。
6. 婚姻制中盛行“不落夫家”或“坐家”,现在有些地方还保持这种习俗。青年男女结婚后,新娘便返回娘家居住,遇重大节日和农忙时节才到丈夫家短暂居住,直到怀孕之后才长住婆家。
(9)壮族风俗特点扩展资料:
壮族人民能歌善唱,右江一带称为“欢”,左江一带称为“诗”,都是唱山歌的意思。有定期举行的唱山歌会,称为歌圩。
云南文山一带还唱壮戏,兼办物资交流会。过去,壮族一年种一造(即一季)水稻,三月初三是备耕时间,歌圩就是为春耕农忙做物质的和精神的准备。
壮族有舞蹈,如舂堂舞以舂米为内容,以敲击声伴舞。宋代有扁担舞、采茶舞、捞虾舞、春牛舞等。男的舞姿刚健有力,女的婀娜多姿。
壮族铸造和使用铜鼓已有2000多年的历史。迄今,在壮族地区的绝大多数县份已发掘出不同时期的铜鼓。铜鼓的类型很多,大小不一。
10、壮族的风俗有哪些?
壮族民族习俗如下:
1、音乐方面:在集中本民族民间文学、音乐、舞蹈、技艺的基础上,壮族人民创造了壮戏。铜鼓是壮族最有代表性的民间乐器。
2、壮族人忌讳农历正月初一这天杀牲;有的地区的青年妇女忌食牛肉和狗肉;妇女生孩子的头三天(有的是头七天)忌讳外人入内;忌讳生孩子尚未满月的妇女到家里串门。
3、饰品方面:壮锦是壮族民间流传下来的一种独特的织锦艺术,已有一千年的发展史,与南京的云锦、成都的蜀锦、苏州的宋锦并称“中国四大名锦”。
4、客人到家,必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给客人以最好的食宿,对客人中的长者和新客尤其热情。用餐时须等最年长的老人入席后才能开饭;长辈未动的菜,晚辈不得先吃;
给长辈和客人端茶、盛饭,必须双手捧给,而且不能从客人面前递,也不能从背后递给长辈;先吃完的要逐个对长辈、客人说“慢吃”再离席;晚辈不能落在全桌人之后吃饭。
主要简介:
壮族(壮文:Bouxcuengh ,英文:Bourau),旧称僮(zhuàng)族,是中国人口最多的一个少数民族,民族语言为壮语,属汉藏语系壮侗语族壮傣语支。
壮族源于先秦秦汉时期汉族史籍所记载的居住在岭南地区的“西瓯”、“骆越”等,在全国的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均有壮族分布,主要聚居在南方,范围东起广东省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西至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北达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从江县,南抵北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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