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礼按男方还是女方
1、彩礼是男方提还是女方提?
入乡随俗
正常情况下,自然是按照女方的标准给,因为彩礼是给女方的,不是给男方的。也可以看婚礼在哪儿举行就按那儿的习俗。这样不会引起双方的矛盾,也能尊重当地的风俗。新人选择在两地都举办婚礼的话,那就选择第二种方案。
相互协商
既然是到了谈婚论嫁的地步,双方应该是可以相互理解互相包容,较后达成折衷方案,不必考虑亲友质询,只要双方满意即可。若有好事分子问到,均以“对方婚俗如此”回应。
毕竟是两好搁一好的事,没有特别的忌讳就好。流传下来的习俗习惯也是根据当下的实际情况来的,没有什么是固定不变的。都是可以变通的,总的来说,合适就好,高兴就好。
不论是彩礼风俗还是其他的结婚风俗,建议双方家庭都商量着来,彼此尊重才能更加促进婚后家庭的和谐相处。
首先彩礼是可以看出男方对女方的态度,所以男方一定要提彩礼这个事情。尽自己一份心意。不管彩礼是多是少。心意到了,总算是好的。相反,如果男方不提的话,女方那边也会很尴尬。结婚的时候谈彩礼不要觉得尴尬,因为这是每一对情侣必须经历的事情。
第二,从女方的角度来看,问题也是应该要彩礼的,彩礼是双方家庭对一个新的家庭的扶持,表示着男方对女方那边的尊重,最终彩礼和嫁妆也会一起伴随女方带回去。
彩礼是缔结婚姻的一把钥匙,一个新的家庭,必须有启动资金。这样以后的日子才不至于过的困难。
2、彩礼属于女方父母还是女方个人
法律分析:彩礼钱属于女方父母的聘礼。彩礼钱是现代中国保留旧时结婚风俗,由男方支付给女方的聘金。按照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3、结婚彩礼是随男方的俗还是女方的俗?入乡随俗随的哪方?
结婚彩礼的数目是按照女方家乡的习俗,而结婚后入乡随俗是随男方。
关于结婚彩礼,网络上包括现实生活中争议很大,很多人认为彩礼不应收或者尽量少收。我认为,收彩礼是有必要的,彩礼的数目一般要根据女方家乡的习俗来定。当然,这要结合男方的家庭条件来看,如果女方家乡的彩礼数额很高,而男方家庭经济条件较差,就会让双方失去结婚的信心。所以,结婚彩礼的数额绝对不能成为双方分手的原因,要结合两个家庭的经济情况来决定。
至于不给彩礼也说不过去,毕竟女方父母把女儿养这么大。突然就要到男方家生活,一年到头回家看望父母的次数屈指可数。如果一点彩礼都不给,怎么补偿女方父母?特别是只有一个女儿的独生子女家庭,即便女儿嫁到男方家之后能善待父母,定期支付赡养费用。但女儿嫁到他人家庭后,总归要看别人脸色,如果往自己娘家拿钱多了会难做人。相反,在结婚之初男方家庭如果给了彩礼,那这这就是能解燃眉之急的“救命钱”。
总而言之,收彩礼是要的,彩礼数额是根据女方家乡习俗决定,但也要综合考虑男方经济条件。结婚后,新婚夫妇一般会在男方的家乡生活,所以入乡随俗指的是女方在嫁入男方家庭后积极适应新的生活习惯和习俗。当然,这并不是要将原来的习俗全部抛掉,而是综合。举个例子。四川女生远嫁广东当然要适应广东人丰富的下午茶,同时也要改变自己喜好辛辣的饮食习惯。但偶尔一次的火锅却能“热火”一下。因此,入乡随俗也要将自己的本真保存下来。
综上所述,结婚彩礼的数额要随女方,结婚后入乡随俗要随男方的习俗。
4、农村彩礼一般多少?是根据男方家习俗还是女方家要多少而给?
农村彩礼一般是10万起步,我们村子出嫁几个女子。彩礼都是10万加上三金,这样彩礼相对来说,大家都可以接受。好多家庭一年可以赚20万到30万,出个10万彩礼不算多。我们老家,彩礼只是一个数字,结婚之后女方会把彩礼退回去,还陪嫁上十万,也就是女方带回娘家20万左右。这样特别划算,等于婆家没有出钱,只不过彩礼暂时保存在女方家。
我们老家,彩礼市是根据女方家来决定,比方说邻居家女儿彩礼10万标准。那么我们彩礼就不会低于10万彩,这样对于女方来说特别有面子,女方父母开心,有面子就行。一些地方男方家里彩礼高于女方家,我们可以现在男方家彩礼标准,这样是不是最合理做法,原因是男方家里有面子,比较婆家不愿意低于比人家娶媳妇。
话说彩礼是女方父母和男方父母商量数字,具体彩礼给多少,需要男方父母出钱,女方父母说数字。既然孩子都原因在一起,我们做父母就不要太苛刻,谈好彩礼钱,和大欢喜,不要为难我们年轻人。彩礼就是一个数字,从女方家来讲,要彩礼是想看看男方家,对自己女儿重视程度,就是想要男方父母一个态度。真心对女儿好,会想办法解决彩礼问题,而不是因为彩礼闹矛盾。
我们好多女生都有这样想法,认为父母要彩礼太多,男方拿不出来,这样想法错误。彩礼这件事上,我们应该听父母花,这个时候是父母是真心为我们好,通过彩礼可以看到婆家人态度,未来老公到底怎么样。如果因为彩礼,男朋友和我们闹矛盾,发脾气。不想办法解决问题,这样认为不值得我们托付终生。
5、彩礼钱是属于男方还是女方,还是共同财产?
在传统婚俗里彩礼钱是作为男方给予女方的聘礼。是归女方所有。因为一般都是婚前给予女方的。那时男女双方还不是夫妻关系呢。但社会发展了。现在很多情况下彩礼钱最后都是落到小夫妻手里了。用于他们生活开销什么的。也可以算是共同财产了。其实只要双方能和睦共处。幸福生活。到底算谁的又有什么关系呢。反正大家都可以用。
6、给彩礼按男方还是女方规矩 彩礼钱一般给多少吉利
结婚给彩礼是我们自古就有的结婚习俗,给彩礼一方面是彰显男方迎娶新娘的诚意,另外一方面也是代表着对女方的尊重,那结婚给彩礼是按男方这边呢还是按女方的那边的规矩呢?很多人不懂下面本栏目就来给大家详细讲讲吧。
给彩礼按男方还是女方规矩
给彩礼按男方还是女方那边的规矩呢?一般情况是按女方那边的,因为彩礼是要给女方的,而不是男方的。当然其实更多的还是看男方的家庭条件,家庭条件好一点自然也就会多给一点,如果男方的家庭条件一般,那么不要强人所难,正常情况准备几万元就可以,大家高高兴兴就行。
彩礼钱一般给多少吉利
彩礼钱一般给多少比较好?给大家整理了几个吉利彩礼金额,其实大家只要围绕6和8来给,另外避开4就行了。
万里挑一:10001
万里挑妻:10007
两家一起发:二万一千八
三家一起发:三万一千八
四平八稳:四万八
顺发:六万八
发发发:八万八
十全十美:十万
彩礼钱归父母还是子女
彩礼钱归父母还是子女呢?按照我国的传统习俗,彩礼钱是要归女方父母所有的,有一句老话说的就是“嫁出去的女儿,像泼出去的水”,因此男方赠送的彩礼是归女方父母所有,以此来表达对女方父母的养育之恩。当然在实际生活中,也有父母把彩礼赠与子女,因为本身家中就不差这些彩礼钱,女方父母为了让子女们过得更好,就直接将彩礼钱交给新人,让他们自由的去分配。
结婚彩礼是要按女方的规矩来,因为彩礼毕竟是给女方的,而不是男方,关于彩礼钱给多少比较吉利,其实大家只需要围绕数字6和数字8来给,避开数字4即可。另外彩礼钱归谁,正常情况是归父母所有,当然也有部分父母会把彩礼钱赠与自己的女儿,让他们自由分配。
7、彩礼是男方给还是女方给
一、彩礼是男方给还是女方给
1、彩礼是男方给。彩礼通常是属于女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当男方给出女方彩礼时,就表明双方是以结婚为目的的,除非最终双方根本就没有去相关机构办理结婚登记,形成法律上的夫妻关系,那彩礼男方可以要求女方进行退还。
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二、怎么判断是否属于彩礼
要判断何为彩礼,首先要明白彩礼的基本含义,彩礼仅指基于婚约、按照当地风俗习惯、给付对方数额较大的财物。其构成特征有以下三个方面:
1、订立婚约为前提条件和基础。婚约一般认为是男女双方以将来结婚为目的所作的事先约定,俗称定婚。定婚后,男方就要给付女方一定数量的金钱和其他物品,这就是通常所指的彩礼;
2、需基于当地的风俗习惯。双方订立婚约的过程中或者订立婚约之后,给付财物的行为要根据当地风俗习惯。关于给付金钱的数额以及其他物品,一般都需要由中间人从中按习惯商定,有时还要通过中间人交付。这种情况下,给付财物既不是给付人主动赠与,又不是接受人的索取。双方当事人及其家庭成员都清楚该财物就是为订立婚约而给付的彩礼。如果当地并没有给付彩礼的风俗习惯,那么双方之间发生财物给付行为也就不是彩礼。如果彩礼的数额明显超出当地风俗习惯,而且明显超出给付方的支付能力,就应当认定为借婚姻索要财物行为,其实质就不再属于彩礼性质;
3、所给付财物的价值,按照当地生活水平属于数额较大。双方订立婚约后,根据当地风俗习惯需要给付另一方一定数量的财物,其数额或价值就必须符合当地的标准,该标准虽然没有固定的规范,但是,最起码要符合彩礼所具有的担保性质,要符合同时期同一地区大致相近的数额。
8、彩礼是按照男方这边的风俗还是按照女方这边的风俗?
按照我这边习俗来说,结婚彩礼通常都会根据女方的风俗进行商议,这是对于女方的尊重,并不是一定要这么做,但是为了减少不必要的麻烦,还是会作为参考依据的。
现在随着社会的发展,一些地方关于礼金的说法也是各不相同,甚至已经演变成一种相互之间的攀比之风,更有甚者打着对女儿好的旗号各种哄抬礼金,更不能忍的是把女儿的礼金作为给儿子结婚的备用金!各种不堪的现实都在挑战着男人的底线,难道现在结婚就必须天价彩礼才会幸福吗?
娶了别人的女儿成为自己家人,自然而然随对方的风俗是一种相互之间的尊重。但是婚姻不是儿戏,更不是将妇女当成商品一样进行买卖的噱头,一切美好的开始就是婚姻中相互的理解,天价彩礼正在一步步的压垮现代年轻人,也导致了越来越多的年轻人宁愿单着也不想背负天价彩礼!
有人说”婚姻是爱情的坟墓“,似乎现在越来越验证了这句话的存在,但是这已经无关乎爱情了,而是物质打败爱情。婆媳关系是最难处的,但是在这之前,丈母娘的嘴巴是最难堵的!打着为了女儿好、怕女儿受欺负、礼金少了显得女儿不值钱、唯有钱最可靠等等口号,张口闭口就是要多少多少彩礼,从来不会为了双方的考虑,有些甚至最后无情的拆散了双方。
其实,我个人认为,在礼金的事情上不管是按照男方的风俗还是女方的风俗,最重要的是要两家达成最后的一致,不能让任何的一方受了委屈一样。再高的彩礼都只是物质上的形式主义,唯有两人真心相爱,夫妻双方婚后的生活才能美满,这份婚姻才能长久!
愿天下有情人终成眷属,愿天价彩礼不再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