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礼是归谁的
1、彩礼钱是属于谁的
彩礼钱不一定是女方个人财产,彩礼的财产性质可分为以下三种情况:
1、男方或男方父母在双方结婚之前将彩礼钱给女方,这种情况下,彩礼钱属于女方个人财产。
2、如果男方或男方父母将彩礼钱给女方父母,则属于女方父母的财产。
3、如果男方或男方父母在男女双方结婚后将彩礼钱给女方,则属于男女双方的共同财产,除非有赠与合同明确约定彩礼钱归女方个人所有。男女双方结婚的时间以领取结婚证的时间为准。
在领取结婚证之前,男方或男方父母给女方或女方父母彩礼钱,在法律上属于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如果女方拿了彩礼钱之后不肯与男方结婚,男方或男方父母有权撤销赠与行为,要求对方返还彩礼钱。
彩礼的表现方式
在古时候,男性家庭若是以定亲的名义送给女性家庭一些物品和钱,这种形式就构成了彩礼。其中钱代表财,物为礼。女性家庭接受礼后,也会反送物品给男性家庭,这叫回礼。
再回到现代,这种形式已经被赋予了过多的物质含义,有些还富有沉重的负担,已经失去原有的本意。
2、女方收到彩礼钱归谁
给女方的彩礼钱如果是婚前给的,则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归女方如果是婚后给的,则只要赠与人没有表示只赠与女方,则彩礼就归夫妻双方共同所有。
【法律分析】
嫁妆算婚前财产还是婚后财产要根据情况来判断,如果是二人在领取结婚证之后购置并且双方没有对嫁妆的归属作出约定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除了法定和约定的属夫妻一方所有的外,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在领取结婚证之前购置并且双方对该财产的归属没有约定的,属于一方婚前财产。因此离婚时嫁妆根据上述原则分割。但在司法实践中,嫁妆一般视为女方的婚前财产,因此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女方为结婚购置的嫁妆,虽然是在结婚登记以后,举行结婚仪式之前购买,但夫妻双方没有实际生活在一起,没有共同的劳动和收入。购买财产的资金大多是女方的父母或其他的近亲属,少数也有夫妻一方婚前个人的收入。综上所述,若女方在婚前回彩礼的钱是属于个人所有的,若是在婚后回彩礼的,那就是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在文中也规定了几种可以返还彩礼和嫁妆的情况,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来判断。彩礼钱就是属于男方给予女方的;而对于这笔钱一般情况是由女方的父母获得,如果父母把这笔钱直接给夫妻,并没有特别的说明,那么这笔钱就可以作为共同财产来进行使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3、彩礼钱是属于谁的?
在我国学界上彩礼属于谁的有以下观点。
1、彩礼属于娘家人。彩礼是男方家给的女方家父母的,彩礼是否返还根据女方家父母而定;
2、彩礼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彩礼是女方家接受后赠与给男女双方的财物,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3、彩礼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彩礼是男方赠与给女方的财物,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在我国民间习俗中,彩礼一般为夫妻共同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4、彩礼钱归父母还是子女
彩礼钱归谁没有明确的规定。中国自古以来婚姻的缔结,就彩礼的定义上看,是给女方父母的,毕竟旧时儿女的婚事都是父母决定,彩礼钱也就当归父母。随着时代的变化,一般是男方将聘礼钱交给女方父母之后,大部分的父母都会再将彩礼钱返还给自己的女儿,作为自由支配的个人财产。
送彩礼本身属于一种历史悠久的民间习俗,也有些地方并不存在这种习俗。因此,实际生活中,婚前是否需要送彩礼以及送多少彩礼,这些都是由婚姻双方自主确定的。根据相关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如果结婚时索取了大量财物作为彩礼,那么法院可能会判退还彩礼的。因为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家庭成员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关于彩礼钱双方可以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由法院判决,如果彩礼钱是结婚登记之前一方取得的,则离婚时归个人所有;如果彩礼是在结婚登记之后取得的,双方没有约定的,应属于双方的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进行分割。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 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5、结婚之后彩礼是属于谁的
法律分析:结婚后彩礼钱属于女方。彩礼一般是婚前所得的,是男方婚前为缔结婚约向女方赠与的钱财。根据法律规定,赠与后,财产权属的所有权就归受赠人,也应当成为一方婚前个人财产。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6、领证后给的彩礼属于谁
领证后给的彩礼属于女方个人财产。
彩礼通常情况下是指婚恋中男方给女方的聘礼或礼金。彩礼带有以缔结婚姻为目的的赠予性质,接受彩礼本身就蕴涵着对方答应结婚。双方缔结婚姻关系,目的达到,这种赠与行为就有效存在,彩礼归受赠人所有。虽然是婚后取得,但由于彩礼本身含有赠与性质,即有协议,彩礼钱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实践中返还彩礼诉讼,也要考虑到彩礼是否已经在男女双方同居期间转化为共同财产或者共同生活中消耗。礼金的退还可以双方进行协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7、彩礼钱应该归谁所有
法律分析:结婚后彩礼钱属于女方。彩礼一般是婚前所得的,是男方婚前为缔结婚约向女方赠与的钱财。根据民法典赠与合同的规定,赠与后,财产权属的所有权就归受赠人,也应当成为一方婚前个人财产。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8、结婚彩礼是给谁的
法律分析:彩礼的性质是附条件的赠与,是男方为达成结婚目的而赠与女方的,因此,无特殊约定,彩礼应属于女方婚前个人财产。民法典明确规定了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才可能是夫妻共同财产,而彩礼一般是婚前所得,因此,彩礼属于女方婚前财产。但是如果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或者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以及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男方可要求女方要返还彩礼。如果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两年以上、或者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虽不满两年,但生育子女的以及所接受的彩礼确已用于共同生活,男方不能要求女方返还彩礼。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