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婚前买房算嫁妆吗
1、女方婚前按揭房子算嫁妆吗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结婚登记前陪送的嫁妆应当认定为是女方父母对女方个人的赠与,属于女方的婚前个人财产,根据法律规定,一方婚前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不能进行分割。结婚后陪送的嫁妆一般应认定为是夫妻共同的财产。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因此,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父母陪送的嫁妆就属于父母对双方的赠与。除非父母在陪送嫁妆时明确表示是赠与女儿一方,陪送的嫁妆就如前所述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共同分割。
另外,婚后由父母一方出资为女儿购买的房产,产权登记在女儿的名下,视为对自己女儿的赠与,则该陪送的房产为女儿的个人财产,离婚分割时不参与共同财产的分割。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2、女方陪嫁房子算嫁妆嘛
当时算嫁妆了,女儿结婚给女儿结婚,结婚父母给的东西,就算嫁妆,再说了,不管怎么个情况,父母给的东西,就是女方的,算不算嫁妆也是女儿父母给的,这有什么问题吗?
3、陪嫁的房产属于婚前财产吗
当事人的嫁妆是婚前财产还是婚后财产要根据情况来判断,如果是二人在领取结婚证之后购置并且双方没有对嫁妆的归属作出约定的,按照《婚姻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除了法定和约定的属夫妻一方所有的外,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在领取结婚证之前购置并且双方对该财产的归属没有约定的,属于一方婚前财产。因此离婚时嫁妆根据上述原则分割。但在司法实践中,嫁妆一般视为女方的婚前财产,因此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女方为结婚购置的嫁妆,虽然是在结婚登记以后,举行结婚仪式之前购买,但夫妻双方没有实际生活在一起,没有共同的劳动和收入。购买财产的资金大多是女方的父母或其他的近亲属,少数也有夫妻一方婚前个人的收入。在审判实践中,离婚案件的当事人对该类财产的归属一般不持异议,认为女方陪嫁的财产就是其个人财产,
男方购置财产就是男方的财产。这样处理起来也比较符合风俗习惯,当事人容易接受,也可以避免矛盾激化,符合公序良俗的要求。
4、嫁妆钱和物是算婚前财产还是婚后财产?
要根据不同情况而定,如果嫁妆是女方个人收入、积蓄或者以个人收入、积蓄购置的物品,那么属于婚前财产。
如果是女方父母赠与的钱和物作为嫁妆,那么还要区分两种情况,从本质上说,嫁妆是财产的赠与,根据《婚姻法》第十八条 第(三)项规定“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也就是说,女方父母在赠与嫁妆时明确表示只赠与女方一个人,那么该嫁妆仍然属于女方个人财产。如果女方父母没有明确说明,那么嫁妆属于对夫妻二人的赠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5、嫁妆属于婚前财产还是婚后
嫁妆属于婚前财产。一般情况下,嫁妆是女方父母对女方个人的赠与,因此应当认定为女方的个人财产,即嫁妆属于女方婚前财产。以下财产属于婚前个人财产:
1、夫妻婚前各自所有的财产,包括婚前个人的劳动所得,以及其他合法收入等;
2、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3、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乙方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6、嫁妆属于婚前财产吗?
我觉得应该是属于婚前财产的。很多时候女方的家长在自己的女儿出嫁的时候,都会给你女儿一部分的财产作为她的嫁妆。当然这是为了心疼自己的女儿,让对方的家庭知道,我们家也是非常不错的。女方的嫁妆,是属于女方的婚前财产,并不是婚后财产,在婚姻法中,两夫妻如果是共同努力得来的财产,才叫婚后财产,所以嫁妆应该是属于婚前财产的。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有时候你会看到两夫妻离婚就会平分嫁妆,这个财产到底是应该由谁来获得?很多男方就觉得嫁妆应该是共同财产,其实在女方看来,男方是一种很无耻的举动,他就是想多得一点钱,在我看来也是这样,因为嫁妆是女方的父母给女方的并不是你们俩共同挣得的。所以在离婚的时候,我觉得应该把这一部分财产和夫妻共同的财产分开来,嫁妆是属于自己的夫妻的共同财产,应该有两夫妻来共同承担,共同平分。
同时在现在的婚姻法中也是这样说的,如果你有证据说那是你父母给你的嫁妆,那么这些钱就是你自己的,如果你没有证据来表明这些财产是你自己的嫁妆的话,那么这些就是会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所以如果你要和你的老公离婚的话。要保护好自己的嫁妆,就要拿出证据表示这是你自己的嫁妆。并不是你和你老公一起奋斗得来的。
所以如果大家结婚,对于嫁妆这个事情真的是要谨慎处理。
7、结婚如果女方父母要男方买房,那我觉得他们女方应该拿辆车做嫁妆,又要房子又要彩礼的,你们是嫁女儿还是
首先回答:他们绝对不是卖女儿,你说你家会卖儿子嘛?父母的心情都是一样的,他们也无非是希望女儿能有一个好的起跑线,生活有保障一点。或者你没房子没车子你有可以买得起他们的资本也行啊。第二点 婚前财产是属于你个人的,不是你们双方的,可以做个婚前公证,这点你可以放心。第三点我个人认为婚姻是你们俩个人,为什么要让你们的父母跟着买房子买车子。你们自己有能力养活自己了也应该为自己的生活去付出。 当然你的要求也不算过分。婚姻是你们俩个人过,但是婚礼的花费完全是根据当事人的家庭条件来的。
希望你可以想开点。。一切都是过眼烟云。不要在意的太多,随心而活。
8、女方父母给的嫁妆是否属于婚前财产
法律分析:是。女方父母给的嫁妆,一般认定为女方父母对自己子女的单独赠与,而不是赠与夫妻双方的,属于女方的婚前财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9、结婚前父母给买的房子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法律分析:不同的情况需要不同的分析,具体情况如下:
1、婚前由一方父母出资买房,房屋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的名下。
若一方父母全额出资,且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则该房屋属于登记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如果没有其他相反的约定,另一方无权主张分割;
若是一方父母只出了一部分购房款,剩余房款是以按揭贷款方式支付,且由小夫妻共同还贷,房子应该归登记方所有,并由其继续支付剩余贷款。如果有房产分割情况发生,婚内共同还贷部分(包括本金和利息)及其产生的增值,需要由得房子的一方对另一方做出补偿。
2、婚前由一方父母出资,产权登记在另一方名下。
这种情况下的房屋产权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并不是登记方的个人财产,非登记方有权要求分割房屋。父母明确表示赠与登记方或者双方之间有其他相反约定的除外。
3、婚前由一方父母出资,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
这种情况下的房屋属于双方的共同财产。如果双方约定了共有方式是共同共有或按份共有,并进一步约定了各自份额,则按约定享有产权。如果双方对共有方式没有进行约定,则视为等份共有。
4、婚前由双方父母出资,产权登记在双方子女名下。
这种情况下,父母的出资购房行为可以视为对各自子女的赠与,而不能因为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就理解为对双方的赠与。因为在双方尚无婚姻关系时,即使双方是为了结婚的目的而购房,毕竟能否结婚仍有变数。
5、婚前由双方父母均出资,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
即使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也应当认定为对各自子女的赠与,而不能简单理解为双方父母对一方的赠与。如无其他相反约定,应认定为双方按份共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