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鬧致新郎死亡
王紹蘭,字畹馨,號南陔,清朝乾隆年間進士,清嘉慶二年至六年(1797年至1801年)任閩縣知縣兼海防同知,在任期間,曾審理多起冤案和疑獄,官聲極佳。後升任泉州府知府、興泉永道、福建按察使、福建布政使、福建巡撫。我們今天要說的這件案子,便發生在其擔任閩縣知縣期間。
清朝嘉慶年間,福建福清縣鯉尾鄉有一大戶人家,家主名叫俞世富,妻子早喪,身邊只有一個女兒桂香,自幼便被許配給了東張首富楊必昌的兒子楊奕清。時光荏苒,兩個孩子轉眼均已長大,楊家與俞家於是議定了婚期,准備為兩人完婚。
婚期已定,俞世富便急急忙忙為女兒籌備起了嫁妝,俞家本就是大戶人家,再加上只有一個女兒,自然就捨得下血本,他請來福州三元店金匠嫩俤到家中為女兒製作金銀首飾,嫩俤乃是手藝極為精湛的金匠,很快便替俞家打造了36件金銀首飾,而且費盡心思的製作了一支“龍鳳金耳扒”,玲瓏細巧、光彩奪目,令人贊不絕口。
01.新婚之夜新郎慘死
到了婚期,俞世富的胞姐一大早便帶著兒子陳明亮趕來賀喜,她對俞世富說道,“弟弟,桂香出嫁,阿姐家貧,無甚饋贈,只有阿亮手上戴著一隻祖傳的血蛙玉鐲,是我過去陪嫁之物,今日送給桂香,聊表心意”。陳明亮便遵照母親之意取下玉鐲送給了表妹,桂香接過玉鐲,連忙上前道謝。
俞家那邊是姐弟情深,楊家這邊則是張燈結綵、喜氣洋洋,大擺宴席、廣迎賓客。正午時分,在喜氣洋洋的鼓樂聲中,新娘子的花轎緩緩抬進東張,花轎後面則是長長的嫁妝隊伍,足足有半里之長,周圍看熱鬧的也是人山人海,熱鬧非凡。
有個慣盜名叫史文龍,乃福清海口人,也混在看熱鬧的人群之中,聽周圍有人誇贊說嫁妝里有36件金銀首飾和“龍鳳金耳扒”,於是便動起了歪腦筋。
花轎抬進了楊家,史文龍也來到了楊家門外,在聽說楊家廣宴賓客,不論親疏鄉鄰,只要有份薄禮誠心慶賀,便可入內之後,史文龍於是心生一計。他走到賀儀房內,遞上一份賀禮便想入內,賬房先生打量了一番史文龍,感覺並非本鄉人士,便疑惑的問道,“敢問客官,不知與楊家是何關系?”
史文龍早已准備好托詞,便回答道,“先父龍一飛,與必昌伯父乃是世交。小侄龍文史常年在外經商,今日歸來恰逢奕清兄新婚,故來賀喜。”
賬房先生聞言,逐不再多問,接過對方的賀儀,便在賀儀簿上記下:第六百六十三號龍文史,而龍文史便就此混入了賓客之中。
入夜,楊家賓客滿堂、燈火輝煌,酒席上杯盞交錯、猜拳喝令,好不熱鬧。史文龍卻坐在角落之中,也不與人交談笑鬧,漫不經心的吃著東西,那雙賊眼卻在四處亂瞟。幾道菜後,新郎楊奕清跟著父母逐桌向賓客敬酒,史文龍見狀吃了一驚,生怕被主人家識破,便假託解手悄悄離桌而去。
此時新房之內,只有新娘桂香一人獨坐床邊,頭上蓋著大紅蓋頭,枯等新郎。史文龍趁著左右無人,悄悄溜進了新房之外,探頭向里掃了一圈,見除新娘之外再無他人,逐躡手躡腳的竄上了閣樓。坐在床邊的桂香感覺似乎有人上樓,想看是誰又不好意思自己掀開蓋頭,想問卻又不好意思開口,只得繼續坐在床邊。
待到夜間賓客散去,新郎楊奕清這才滿面春風的來到新房,正要揭開新娘的蓋頭,卻聽桂香問道,“官人,樓上可有住人?”
楊奕清聽到問話,便縮回了正要揭開蓋頭的手,答道,“樓上只是堆放雜物所用,並無人住。”
桂香則說道,“剛才彷彿有人上樓去了。”
楊奕清一聽,以為哪位家人或朋友躲到樓上想看自己笑話,便應了一聲秉燭尋上樓去。桂香正忐忑不安的坐著,忽然聽到樓上“哎”了一生便不再有動靜。一會兒,新郎又秉燭下樓,桂香便關心的詢問了一番。
新郎支支吾吾的說道,“這……樓矮椽低,頭不小心碰到了瓦椽。”桂香信以為真,便沒有再問,於是新郎替她揭開頭蓋,兩人就此就寢不提。
次日一早,一雙新人起床,桂香見新郎面色不佳,便關心地問他可是什麼地方不舒服?新郎故意吞吞吐吐,一副難以開口的樣子,言稱母親不太放心媳婦收藏貴重的嫁妝。聽話聽音,桂香自然明白是什麼意思,於是便將那個裝有36件金銀首飾和“龍鳳金耳扒”的紅楠木匣子交給了新郎。新郎見狀喜出望外,說道,“天色已亮,我先去交給母親保管,隨後與你一起拜見父母。”說罷,便出門而去。
這邊楊必昌夫婦眼看天色已經大亮,卻還不見兒子和兒媳前來拜見,便親自來到新房來看,正好遇見桂香走出,便向其詢問奕清是否起床。
桂香見公公、婆婆親自到來,連忙恭敬的施了一禮,回道,“他之前已經出去拜見雙親了,還帶了金銀首飾和龍鳳耳扒,說是交給母親代為保存。”
楊必昌夫婦一聽,頓時察覺不妙,連忙派人四下尋找,卻始終沒有音訊,一家人頓時人心惶惶。直到午飯前,這才聽到樓上傳來一聲驚呼,緊接著在楊家幫忙的鄰居阿九便從樓梯上滾了下來。
原來,阿九上樓取物,卻發現楊奕清已經死在了血泊之中。楊必昌夫婦一聽,頓時沖上樓去,抱著兒子的屍身痛哭不止。
02.三個糊塗官
楊必昌夫婦痛哭一場,忽然抬頭見到面如死灰的桂香,便向其盤問昨夜是否與新郎同房,知不知道新郎被人殺死?桂香見到楊奕清屍體,便已經知道昨夜與自己同房的不是新郎,然而在那個注重女子名節的年代,這種事情她怎麼說的出口?面對詢問,她只能哀哀地啼哭。
楊必昌見狀,心中疑心大起,奈何一再追問,桂香卻只是吞吞吐吐。於是,楊必昌便認定桂香與自己兒子之死有關,必是串通姦夫謀財害命無疑,便要拉她前去見官,桂香只是口喊冤枉,卻說不出冤在何處。
知縣張孝聽說出了命案,連忙升堂問案。堂上,楊必昌一口咬定,是桂香串通姦夫謀財害命,殺死了自己兒子楊奕清。張孝令仵作前去東張驗看屍首,仵作驗屍返回證實,新郎確系被人所殺。張孝聞言,便喝令桂香從實招來。
桂香哭訴,“官人被殺,奴委實一點不知,望大人高懸明鏡,洞察秋毫。”
知縣張孝卻冷笑著說道,“洞房之夜你可曾見過丈夫?金銀首飾和‘龍鳳金耳扒’可是你親手交給他,又是親自送他出門的?”桂香點頭承認。
張孝便問道,“既然已經見過丈夫,又將金銀首飾交給他,並送其出了新房,為何新郎卻被殺死在了樓上?”
桂香頓時被問得瞠目結舌,張孝冷笑一聲,喝道,“新房之內並無他人,新郎卻被殺死在了樓上,必是你與姦夫所為,不然又該如何解釋?”隨即便令差役動用拶刑,大刑之下桂香痛不欲生,頓時倒在堂上哭嚎不已,而戴在其手腕上的血蛙玉鐲則跌落在地。
張孝見狀,命人將玉鐲拾起,問道,“這是何物?何人所給?為何只有一隻?”
桂香有氣無力地答道,“這是血蛙玉鐲,乃是表兄所贈的新婚禮物。”
張孝便問其表兄姓名,家住何處?俞桂香只得一一回答。誰知張孝聽後奸笑一聲,立即派皂役拘拿桂香表兄陳明亮。
不一會,陳明亮被拘捕到堂,張孝劈頭便問,“大膽陳明亮,竟然敢與表妹通姦,不僅盜走金銀首飾和‘龍鳳金耳扒’,還將新郎楊奕清殺死。還不從實招來!”
陳明亮被問的一頭霧水,哪裡肯招,只是不斷喊冤,哪怕張孝拿出“血蛙玉鐲”,陳明亮還是不認,只說是母親送給表妹的新婚禮物。張孝見狀,又令衙役對陳明亮用刑,陳明亮挨了四十大板,被打的皮開肉綻,痛不可當之下只好胡亂招認。
面對這場飛來橫禍,俞世富姐弟經與族人商議之後,決定一起到福州府上告。然而福州知府李俊為人昏庸,看了福清縣審理的案卷,便認為審理結果沒有問題,駁回了俞家的上訴。俞、陳兩家不服,又向按察使司上訴,按察使楊尚顯於是和臬司、巡檢司進行“三司會審”,並請福州知府李俊、福清知縣張孝、閩縣知縣王紹蘭等官員在旁觀審。
按照清朝的規矩,喊冤者是先要受酷刑的,陳明亮上堂剛一喊冤,便被拉下去打了板子,結果舊傷未愈又添新傷,頓時血流如注。桂香見狀,早被嚇的魂飛魄散,眼看招供是死罪,翻供也會被活活打死,心想倒不如認了,也免得遭受皮肉之苦。於是,當楊尚顯在審過陳明亮再來審桂香時,她竟然就此招認,陳明亮一聽頓時大罵桂香。
按察使楊尚顯見狀,逐讓桂香畫押,仍依原判,並吩咐將犯人帶下,待上報刑部之後,再依罪論處。這個結果讓福州府和福清縣的官員如釋重負,按察使楊尚顯則向觀審的眾位官員詢問是否有不同意見,大多數官員聞言只是一味逢迎,其他官員則是模稜兩可,哪敢說出不同意見,只有閩縣王紹蘭一直在旁默默沉思,提出了三點質疑。
王紹蘭認為:第一,金銀首飾和“龍鳳金耳扒”尚未找到,因而並不能斷定人犯乃是謀財害命;第二,俞、陳兩人既然是通姦同謀,但並不是當場被抓,為何於桂香坐以待斃而不逃走?第三,從外貌舉止來看,一個是文弱書生,一個是閨門弱秀,豈是行凶之人?因此,王紹蘭斷定福清縣乃是刑訊逼供、草菅人命。
王紹蘭一席話令福州知府和福清知縣惱怒不已,若不是按察使楊尚顯在場,兩人恨不得撲上去撕爛了王紹蘭,眼看楊尚顯就要被說動,福州知府李俊氣急敗壞的跳了出來,對王紹蘭挖苦道,“既然王知縣有此高見,何不接了此案?若是能夠審出真凶實贓,我等甘受處罰。”
知府李俊也不過是想挖苦一番王紹蘭,他料定按察使楊尚顯定然不會答應重審,王紹蘭也未必敢接。沒承想王紹蘭竟然坦然接受,而按察使楊尚顯想了想也同意了重審,並將人犯交由王紹蘭帶回閩縣收押,但卻只給了王紹蘭三天時間。
03.案件真相大白
王紹蘭押送人犯返回閩縣,立即升堂重審,他也不用刑罰,也不大聲呵斥,先讓陳明亮將俞桂香成親當日自己的行蹤交代了一番。陳明亮於是將當天自己的行蹤敘述了一遍,並且說明有何人可以作證。王紹蘭聽罷,立即派刑名師爺帶衙役前往福清核實。
次日,師爺從福清返回稟報稱,陳明亮所供屬實。如此一來,陳明亮不是兇手的真相便已經昭然,王紹蘭心中有了底,於是重新提審俞桂香。然而,俞桂香由於內有隱情,面對王紹蘭的問話支支吾吾不知該如何作答。王紹蘭見俞桂香欲言又止,疑心道:難不成她真有姦情?只是姦夫不是陳明亮,而是另有他人?否則怎會不好意思開口。
眼看審訊無果,王紹蘭只得命人將俞桂香帶回監牢,自己則踱步進了後衙,去與夫人商議。王紹蘭的妻子白氏乃是個極為聰明賢惠的女子,在王紹蘭審案遇到難題時,她總能想出一些別出心裁的辦法,因而王紹蘭便經常和妻子商議案情。返回後衙之後,王紹蘭將案件說給了妻子,白氏聽後也認為俞桂香必然有難言之隱,便請求王紹蘭讓自己代審俞桂香。
王紹蘭於是命人將俞桂香帶進後衙交給妻子,白夫人讓人為桂香去除了枷鎖鐐銬,並將其他人全部趕到了房間外面,這才向俞桂香問話。俞桂香連日來受盡責打恐嚇,突然間享受到了不一樣的待遇,頓時淚如雨下、充滿感激之情,面對詢問,這才低聲向白氏說明了事情原委。白氏和躲在內室的王桂蘭這才搞清楚為何俞桂香不肯開口,原來是因為羞愧難言。
次日,王紹蘭求見按察使楊尚顯,將自己審明的情況詳細陳述了一番,並請求寬限期限,自己一定將兇手捉拿到案。楊尚顯見此案果然另有隱情,於是令其務必在半月內破案,並允許其前往福清縣調查。
王紹蘭返回閩縣後,迅速帶著衙役趕赴福清。福清知縣張孝聽說果然審出破綻,雖然心中對王紹蘭惱怒不已,卻也不敢不予以配合,王紹蘭查閱相關案卷之後,又前往東張實地查看,並詢問當事人。
王紹蘭先是向楊必昌夫婦詢問了一些當日情況,並到新房和閣樓上查看了案發現場,只見樓板上還殘留著一灘已經乾涸的血跡,衙役們則在閣樓上四處查找,查看是否還有其他遺留的線索。果然,在一口的反扣的鐵鍋下面,衙役們發現了一件帶血的衣物。經過楊必昌夫婦的確認,血衣不是死者楊奕清所有,且村中並沒有人穿過這等衣衫,於是王紹蘭初步斷定衣物為兇手所留,而兇手極可能是外鄉人氏。
王紹蘭接著又詢問當日的賓客情況,楊必昌連忙拿出賀儀簿,王紹蘭對照上面的名字逐一查問。當問到第六百六十三號龍文史時,楊必昌表示自己並不認識此人。聽到這個名字,賬房先生突然說道,“這個人我倒是記得,當時看他面生,還曾向其詢問,他說先父龍一飛與楊家乃是世交,其常年在外經商,此次返回恰逢奕清兄新婚,因此特來道賀。”
楊必昌一聽,連忙說道,“我的世交中,並無龍一飛此人。”
聽到這里,王紹蘭已經明白,這龍文史便是最大的嫌疑人,只是此人事後定然已經逃走,卻是不知該如何尋訪了。王紹蘭帶人在福清走訪數日毫無結果,眼看期限將到,便打算帶人返回福州,想要請求按察使楊尚顯再寬限時日。
事有湊巧,這天王紹蘭便服外出,走到相思嶺時突遇大雨,只得匆匆躲入涼亭避雨。這時,另有兩人先後冒雨跑入涼亭,從打扮來看,一個乃是布販,另一個則是個算命先生。王紹蘭站在涼亭看著雨水思考案情,布販和算命先生則一邊擰著衣襟上的雨水,一邊閑聊了起來。
布販對算命先生說道,“我們這些出門在外的人,就怕遇上這種鬼天氣,剛才還好好的,這雨說下就下。”
算命先生也隨口應了一句“可不是!”並問道,“聽你的口音,像是連江縣人,怎麼到福清來賣布?”
算命先生一聽,又是一通安慰,布販擺擺手說道,“算了,不提了,人家出手闊綽,也沒啥好說的。不過,我雖說才到福清不久,但聽說此處出了一件大案,就連閩縣的王紹蘭老爺都到了。”
算命先生確實“嗤嗤”的笑了起來,說道,“他去了又能怎樣?人家早已遠走高飛,哪裡會待在原地等他上門去捉?”
不一會兒,雨過天晴,那布販和算命先生便也離開了涼亭。正所謂“說者無心、聽者有意”,王紹蘭聽了兩人的對話,倒是起了心思。
返回福州後,王紹蘭立即向按察使稟報案情,並要求再寬限三個月。楊尚顯見案情有所進展,便再給了王紹蘭三個月期限。不過,在王紹蘭告辭時,楊尚顯卻告誡道,“若是三個月再無消息,可就休怪本司不留情面了。”
王紹蘭回到縣衙後,立即召集所有衙役捕快,分別到附近幾個州縣查訪,並著重提到了連江縣,派得力捕快王龍、趙虎和金將嫩俤一起到連江查訪。然而,各路捕快查訪月余,卻始終沒有收獲。
王龍、趙虎帶著嫩俤到了連江,先是穿著便服四處查訪,一連兩個月都始終沒有消息。直到上元佳節這天,家家戶戶張燈結綵,一副熱鬧景象,而王龍、趙虎則因為久無收獲而受了一番責打,於是便約了嫩俤到一家酒店借酒澆愁。
推杯換盞之中天色已黑,三人便又來到街上遊玩,此時雖已天黑,但街上卻燈火輝煌、遊人如雲,三人走到連江石橋上,正好有一位穿著華麗、滿頭珠翠,懷抱小孩的中年婦女從三人面前走過,嫩俤一眼便看出其頭上簪著的“龍鳳金耳扒”乃是自己所打造,於是連忙拉扯身旁的王龍和趙虎,附耳嘀咕了一陣,三人便緊緊跟上去。
那婦人與其他幾位鄰家婦女邊走邊談笑,一直向北街走去,王龍、趙虎和嫩俤則在其身後不遠處緊跟不放,那婦人一路來到河邊一家布莊跟前,與其他幾位婦人道別之後便進店去了。王龍、趙虎抬頭一看,匾額上正寫著“龍光布莊”四個大字,三人又向周邊行人打聽,得知此布莊剛開張不久,老闆出手極為闊綽,於是心中更加有數。王龍讓趙虎和嫩俤留下,自己則連夜求見連江胡知縣,告知詳情後請其出牌票緝拿兇手。胡知縣得知消息,連忙召集衙役拿了捕票,協同王龍、趙虎等人,圍住了“龍光布莊”。
原來,史文龍在福清作案後潛逃到連江,變賣了部分金銀首飾後,便隱姓埋名的開了一間布莊。此時的他正在後廳與繼妻飲酒作樂,忽然聽到一陣擂門聲,便讓妻子前去開門。店門剛一打開,頓時沖入大量差役,史文龍見狀不妙連忙向後門逃去,卻不想後門也早有衙役捕快在此把守,哪裡逃得了。史文龍返回屋內,正好見到妻子頭上的龍鳳金耳扒被嫩俤一把奪去,狗急跳牆之下便向嫩俤猛撲了過去,卻被王龍、趙虎一把拿住,用鐵鏈給鎖了。
衙役們將布莊里里外外仔細搜索一遍,果然搜出了剩餘的金銀首飾,王龍、趙虎向胡知縣道謝之後,便與嫩俤連夜將史文龍押往了福州。
聽說抓到真凶,王紹蘭高興不已,連忙升堂問案,史文龍初時還想抵賴,說自己名叫龍光,不是龍文史。但在王紹蘭拿出那件血衣和查抄出的贓物後,史文龍知道抵賴不了,只得如實招供。而在場的楊必昌聽了如夢初醒,半晌做聲不得。
案件至此真相大白,史文龍謀財害命被判死罪,關入死囚牢中。俞桂香和表兄陳明亮被當堂釋放,二人連連叩謝青天大人。俞世富姐弟悲喜交集,謝了知縣王紹蘭,便帶著兄妹兩人回福清去了。對楊必昌錯告無辜,福清縣、福州府官員胡亂判案,幾鑄冤獄,險殺無辜之事,王紹蘭也一一報請按察司懲處,而王紹蘭則因此案而聲名遠揚。
2、新郎婚禮當天墜亡新娘繼承183萬,此案有哪些疑點令人驚奇?
在我看來有以下三個疑點讓該案並不是簡單的意外身亡。首先,新郎的死亡地點是新娘家的樓頂。死亡方式是墜亡,我們退一萬步說新郎不想活了,那麼按照婚禮當天的流程,他自殺也該在自家自殺,而不是去新娘家樓上墜亡。其次,新郎死亡後僅僅三天的時間,新娘就提出要繼承遺產,一個正常人哪怕想爭,會連頭七都不過就開始搶錢嗎?最後,新郎父母甚至不知道有這么個新娘存在,也就是說,這場婚禮壓根男方就不知道,這其中就已經有了無數種可能了。
一.新郎婚禮當天墜亡,新娘繼承183萬
領證僅半個月,一場沒有男方任何親友參與,甚至連男方父母都沒到場的婚禮因為新郎的墜亡而被擱置,隨後,新娘訴求繼承新郎的183萬遺產。站在上帝視角,新娘就彷彿一手掌控了新郎的所有信息,甚至包括他的婚姻意願和死亡意願,然後霸佔他的資產,成為一個有錢的“自由人”。
二.疑點重重,新郎的死因成謎
一個男人在什麼情況下會在不告知父母的情況下跟別的女人結婚?答案只有一個,那就是在父母極度反對且不接納女方的情況下。但顯然,男方父母連認識都不認識這新娘,何來的反對?那麼,新郎會在家人不知情的情況下跟新娘結婚領證。顯然是在新娘的攛掇之下完成的。
緊接著,新郎名下的183萬財產或許就是新娘的唯一目標,而想要得到這個目標最好的辦法,就是新郎永遠的離開這個世界。這看似像小說一樣的劇情,卻真切的發生在了真實世界。新郎為什麼要墜亡,新娘怎麼知道這筆183萬巨款的存在,新娘為什麼在這么短的時間內就與新郎完婚。這都是該案必須要查清的疑點。至於錢該由誰繼承,真相大白後,這或許不再是問題。
3、山東德州一新郎遭婚鬧躺婚車後備箱,這是怎麼回事?
因為婚鬧,伴郎為了鬧新郎,就把他塞進了後備箱,當然,不是把手腳捆上,就是讓這個新郎在後備箱裡面躺著,然後其他人在前面坐著,具體是這樣的,我來給大家講一下。這天,德州市的交警在嚴查交通違法的車輛,突然發現一輛小轎車的後備箱是敞開的,這就算了,裡面竟然還躺著一個男人,然後在等紅燈的期間,這個男人還下車來回的走動。
於是交警將車輛攔截,發現這個男人穿著新郎服,仔細詢問下才知道原來這是新郎,車裡面坐著的是伴郎,他們把新郎塞在後備箱是為了“婚鬧”,這簡直就是胡鬧,特別的危險。後備箱不僅上下的空間小,這就會導致伸不開腿,十分的不舒服,蓋上的話是不可能的,肯定會把人憋得不行。但是打開的話就會有很大的危險,因為他的身體很難固定住,萬一有個上坡他可能就會被甩下來。
急剎車的話他就可能會撞上前面的座位,除此之外,他竟然還在等紅燈的時候下來隨意走動,萬一被車撞了那就是兩個家庭的災難,不得不說,這個人真是心大啊!而且現在雖然一些地方還是有婚鬧的事情發生,但是一般都沒有那麼嚴重的,記得之前柳岩當伴娘被婚鬧,那些伴郎可被罵慘了。
回到這件事上面來,交警在得知事情的原委之後,就對他們進行了批評教育,這是一定的,然後就讓新郎回到前面的座位上去,但是畢竟他們沒有危害交通秩序,所以並沒有對他們進行罰款,同時,伴郎和新郎也都認識到了自己的錯誤。好在交警及時地制止了他們,否則會發生什麼事情都是沒辦法預料的,所以勸誡大家,婚鬧可以,但是要有個限度。
4、新郎在新婚之夜離奇死亡,新娘受辱反被誣陷,是哪個案件?
王紹蘭,字畹馨,號南陔,清朝乾隆年間進士,清嘉慶二年至六年(1797年至1801年)任閩縣知縣兼海防同知,在任期間,曾審理多起冤案和疑獄,官聲極佳。後升任泉州府知府、興泉永道、福建按察使、福建布政使、福建巡撫。我們今天要說的這件案子,便發生在其擔任閩縣知縣期間。
清朝嘉慶年間,福建福清縣鯉尾鄉有一大戶人家,家主名叫俞世富,妻子早喪,身邊只有一個女兒桂香,自幼便被許配給了東張首富楊必昌的兒子楊奕清。時光荏苒,兩個孩子轉眼均已長大,楊家與俞家於是議定了婚期,准備為兩人完婚。
婚期已定,俞世富便急急忙忙為女兒籌備起了嫁妝,俞家本就是大戶人家,再加上只有一個女兒,自然就捨得下血本,他請來福州三元店金匠嫩俤到家中為女兒製作金銀首飾,嫩俤乃是手藝極為精湛的金匠,很快便替俞家打造了36件金銀首飾,而且費盡心思的製作了一支“龍鳳金耳扒”,玲瓏細巧、光彩奪目,令人贊不絕口。
01.新婚之夜新郎慘死
到了婚期,俞世富的胞姐一大早便帶著兒子陳明亮趕來賀喜,她對俞世富說道,“弟弟,桂香出嫁,阿姐家貧,無甚饋贈,只有阿亮手上戴著一隻祖傳的血蛙玉鐲,是我過去陪嫁之物,今日送給桂香,聊表心意”。陳明亮便遵照母親之意取下玉鐲送給了表妹,桂香接過玉鐲,連忙上前道謝。
俞家那邊是姐弟情深,楊家這邊則是張燈結綵、喜氣洋洋,大擺宴席、廣迎賓客。正午時分,在喜氣洋洋的鼓樂聲中,新娘子的花轎緩緩抬進東張,花轎後面則是長長的嫁妝隊伍,足足有半里之長,周圍看熱鬧的也是人山人海,熱鬧非凡。
有個慣盜名叫史文龍,乃福清海口人,也混在看熱鬧的人群之中,聽周圍有人誇贊說嫁妝里有36件金銀首飾和“龍鳳金耳扒”,於是便動起了歪腦筋。
花轎抬進了楊家,史文龍也來到了楊家門外,在聽說楊家廣宴賓客,不論親疏鄉鄰,只要有份薄禮誠心慶賀,便可入內之後,史文龍於是心生一計。他走到賀儀房內,遞上一份賀禮便想入內,賬房先生打量了一番史文龍,感覺並非本鄉人士,便疑惑的問道,“敢問客官,不知與楊家是何關系?”
史文龍早已准備好托詞,便回答道,“先父龍一飛,與必昌伯父乃是世交。小侄龍文史常年在外經商,今日歸來恰逢奕清兄新婚,故來賀喜。”
賬房先生聞言,逐不再多問,接過對方的賀儀,便在賀儀簿上記下:第六百六十三號龍文史,而龍文史便就此混入了賓客之中。
入夜,楊家賓客滿堂、燈火輝煌,酒席上杯盞交錯、猜拳喝令,好不熱鬧。史文龍卻坐在角落之中,也不與人交談笑鬧,漫不經心的吃著東西,那雙賊眼卻在四處亂瞟。幾道菜後,新郎楊奕清跟著父母逐桌向賓客敬酒,史文龍見狀吃了一驚,生怕被主人家識破,便假託解手悄悄離桌而去。
此時新房之內,只有新娘桂香一人獨坐床邊,頭上蓋著大紅蓋頭,枯等新郎。史文龍趁著左右無人,悄悄溜進了新房之外,探頭向里掃了一圈,見除新娘之外再無他人,逐躡手躡腳的竄上了閣樓。坐在床邊的桂香感覺似乎有人上樓,想看是誰又不好意思自己掀開蓋頭,想問卻又不好意思開口,只得繼續坐在床邊。
待到夜間賓客散去,新郎楊奕清這才滿面春風的來到新房,正要揭開新娘的蓋頭,卻聽桂香問道,“官人,樓上可有住人?”
楊奕清聽到問話,便縮回了正要揭開蓋頭的手,答道,“樓上只是堆放雜物所用,並無人住。”
桂香則說道,“剛才彷彿有人上樓去了。”
楊奕清一聽,以為哪位家人或朋友躲到樓上想看自己笑話,便應了一聲秉燭尋上樓去。桂香正忐忑不安的坐著,忽然聽到樓上“哎”了一生便不再有動靜。一會兒,新郎又秉燭下樓,桂香便關心的詢問了一番。
新郎支支吾吾的說道,“這……樓矮椽低,頭不小心碰到了瓦椽。”桂香信以為真,便沒有再問,於是新郎替她揭開頭蓋,兩人就此就寢不提。
次日一早,一雙新人起床,桂香見新郎面色不佳,便關心地問他可是什麼地方不舒服?新郎故意吞吞吐吐,一副難以開口的樣子,言稱母親不太放心媳婦收藏貴重的嫁妝。聽話聽音,桂香自然明白是什麼意思,於是便將那個裝有36件金銀首飾和“龍鳳金耳扒”的紅楠木匣子交給了新郎。新郎見狀喜出望外,說道,“天色已亮,我先去交給母親保管,隨後與你一起拜見父母。”說罷,便出門而去。
這邊楊必昌夫婦眼看天色已經大亮,卻還不見兒子和兒媳前來拜見,便親自來到新房來看,正好遇見桂香走出,便向其詢問奕清是否起床。
桂香見公公、婆婆親自到來,連忙恭敬的施了一禮,回道,“他之前已經出去拜見雙親了,還帶了金銀首飾和龍鳳耳扒,說是交給母親代為保存。”
楊必昌夫婦一聽,頓時察覺不妙,連忙派人四下尋找,卻始終沒有音訊,一家人頓時人心惶惶。直到午飯前,這才聽到樓上傳來一聲驚呼,緊接著在楊家幫忙的鄰居阿九便從樓梯上滾了下來。
原來,阿九上樓取物,卻發現楊奕清已經死在了血泊之中。楊必昌夫婦一聽,頓時沖上樓去,抱著兒子的屍身痛哭不止。
02.三個糊塗官
楊必昌夫婦痛哭一場,忽然抬頭見到面如死灰的桂香,便向其盤問昨夜是否與新郎同房,知不知道新郎被人殺死?桂香見到楊奕清屍體,便已經知道昨夜與自己同房的不是新郎,然而在那個注重女子名節的年代,這種事情她怎麼說的出口?面對詢問,她只能哀哀地啼哭。
楊必昌見狀,心中疑心大起,奈何一再追問,桂香卻只是吞吞吐吐。於是,楊必昌便認定桂香與自己兒子之死有關,必是串通姦夫謀財害命無疑,便要拉她前去見官,桂香只是口喊冤枉,卻說不出冤在何處。
5、新郎婚禮當日墜亡,新婚妻子繼承183萬,你怎麼看?
遼寧錦州的新郎王某在與前妻離婚以後,與80後女子張某在2019年3月8日領了結婚證,但在3月23日婚禮當天,新郎王某卻鬼使神差地在新娘家所住的頂樓15樓墜亡,警方判斷是自殺。新
郎在婚禮當天墜亡,新婚妻子成功繼承了183萬遺產,此事一經曝光馬上在網路掀起了軒然大波。因為從新聞的角度來看極具話題性,「新娘太冷血了,怎麼下得去手拿這筆錢?」引發了大家的熱烈討論。
首先,新婚妻子要有結婚證。有了結婚證,就是合法夫妻關系,受法律保護的婚姻。新婚夫婦6月1日登記結婚,10月1日舉行婚禮,新郎意外死亡。新婚妻子,因而有對新郎的繼承權。沒領結婚證的同居,試婚,搭夥過日子的關系,免談繼承。
其次,新郎的遺產繼承人都有誰,誰是第一順序繼承人,誰是第二順序繼承人因沒介紹情況。只能假設,有公婆,結婚4個月沒有孩子。新郎還有爺爺奶奶,一個姐姐。第一順序繼承人,有新婚妻子,公公,婆婆3人。第二順序繼承人,姐姐,爺爺奶奶,不能繼承。
再次,新郎的婚前個人財產有哪些?從領取結婚之日起,都有哪些財產是夫妻共有財產。也是因沒有介紹新郎的婚前個人財產,假設新郎新買的樓房100萬元,新買的汽車53萬元,計153萬元為新郎個人財產。10月1日舉行婚禮,新婚夫婦己在一起生活了4個月,兩人4個月工資收入198萬元,存入銀行。其他月收入14萬,用於生活4萬,舉辦婚禮花10萬。婚禮上婆婆和新婚妻子各收的禮金,自己記帳,做為以後隨禮參考。
新郎婚前財產153萬元,因新郎死亡成為遺產,可繼承的公婆和新婚妻子3人,每人各繼承51萬元。從領結婚證之日起,夫妻共有財產198萬元,其中一半為新婚妻子99萬元,其餘99萬元為新郎的遺產,新婚妻子和公婆3人繼承,每人繼承33萬元。
這樣新婚妻子先繼承新郎婚前財產51萬元,又繼承婚後新郎遺產33萬元,共繼承84萬,婚後夫妻共有財產各一半,新婚妻子財產99萬元,新婚妻子實得財產183萬元。但把婚後共同財產新婚妻子的一半,算做繼承遺產總數是不對的。
婚禮當天,新婚妻子就可得到183萬元。有人可能認為這新婚妻子得到大便宜,白得183萬元。公婆可能不認可,協商不成,新婚妻子可走上法院,與公婆對薄公堂,用法律武器維護自己合法權益。
針對此問題有疑點如下:
1.新娘在登記結婚之前,就知道新郎名下有這筆存款了,所以在新郎死後的第二天就迫不及待的繼承財產。新郎在結婚之日,為何要自殺?是受到了什麼刺激嗎?會不會是受到新娘說話的刺激才自殺的呢?
2.男方的婚前財產,怎麼判給女方了?婚禮當日墜亡,女方應該很悲痛的,怎麼還有心情搶遺產?老人剛失去兒子,兒媳就來搶遺產,道德何在?
3.這裡面有貓膩;再說183萬啥時候存的,王與二婚女領證時間,難道法院不考慮嗎?再者密碼存單都在老人家手裡,法院理應做深入細致摸排調查,還老人家個存款清白。
4.新婚丈夫屍骨未寒她就忙差財產保全,也就是說父母存在兒子哪兒的巨款立馬變成遺產,且兒子是在新婚當天墜亡的;有豪車、巨款加新婚妻子、如若不是精神上或得有什麼抑鬱症的、怎麼看也沒到了跳樓尋死的地步、真的讓人百思不得其解啊…關健是其年邁父母的那筆血汗錢,不知法官是否會讓其物歸原主?!也希望法官即通情達理又能公正執法。
問題太多,老人可以請人調查,如果是她殺,錢就會回到老人手裡。
6、湖南一準新郎在婚禮前突然暴斃身亡,他死亡的原因是什麼?
湖南一準新郎在婚禮前突然暴斃身亡,他是被親戚突然發狂殺害的。這個親戚一直懷疑妻子對自己不忠,並將妻子的出軌對象鎖定在了鎮上的幾個年輕人身上,準新郎就是他的重點懷疑對象。
湖南一準新郎在婚禮前突然暴斃身亡這名準新郎名叫彭露,他和自己的未婚妻陳梅戀愛三年,准備步入婚姻殿堂。一家人本來開開心心的籌備婚禮,結果卻在婚禮前六天的時候,突遭橫禍,不幸身亡。事發當天,彭露和自己的母親准備到鎮上采買結婚的必需品,在集市上遇到了家裡的親戚彭國華。
彭國華是村裡的小混混,一直以來都游手好閑不務正業,在外面胡混了幾年,剛剛回到村裡。回村以後,彭國華懷疑妻子背叛了自己,並且將目標鎖定在村裡的幾個年輕人身上。在此之前,彭國華就多次打電話和這幾個人勒索錢財,彭露就是其中之一。
面對彭國華毫無證據的猜測,彭露十分惱怒,但因為自己快結婚了,無暇顧及彭國華這邊,彭國華內心越發痛恨,一心想要報復彭露。好不容易在集市上偶遇彭露,仇人相見,分外眼紅,二人爭執兩句過後,彭國華拿起集市上的殺豬刀向彭露捅了幾下,彭露倒在血泊之中,最終因搶救無效死亡。
准新朗死後彭露死後,他的未婚妻陳梅悲痛欲絕,她喝下農葯,想要追隨未婚夫離去。幸好家裡人及時發現,將陳梅送往醫院搶救,這才保住了性命。在一家人都悲痛萬分的時候,醫生卻突然告訴陳梅,她已經懷有兩個月的身孕。
這是彭露的遺腹子,也是彭家一家人的指望,他們希望陳梅能夠把孩子生下來。但是陳梅卻並不開心,彭露已經去世,孩子一生下來就沒了父親。自己一個弱女子,還沒有結婚就要成為單親媽媽,未來的處境會變得十分艱難。
彭露的家人表示,只要陳梅能夠把孩子生下來,留住彭露唯一的血脈,不管孩子是否留在彭家撫養,他們都能接受,並且願意給陳梅提供一筆錢補償。但是,陳梅的心情十分復雜,對未來的迷茫和對彭露的愛,讓她無法抉擇。再三考慮之後,陳梅決定將孩子生下來。
對於陳梅的決定,我雖然十分佩服,但是卻並不支持。對陳梅來說,她犧牲了自己,留住了彭璐的血脈,很有犧牲和奉獻精神。但是撫養一個孩子並沒有我們想像的那麼簡單,孩子一出生就要在單親家庭當中長大,這一輩子都無法享受到父愛。
未來陳梅如果想要再嫁,也會影響到孩子,這對孩子來說並不公平,因為盲目的自我感動,讓孩子出生是一種很自私的行為。
7、山西婚鬧致死事件,好友下手太重喜慶婚禮變成了葬禮,這個責任該由誰來擔?
山西婚鬧致死事件,好友下手太重喜慶婚禮變成了葬禮婚禮變成葬禮,新郎被婚鬧打出氣管破裂死亡!山西清徐縣一新郎李瑞佳在婚禮過程中被鬧婚的朋友和同學打出氣管破裂,被送到醫院重症監護室後,由於病情太重,在40天後搶救無效死亡。
原來,新郎所在的山西省清徐縣歷來有婚鬧的民俗,新人結婚當天,親朋好友會打新郎,寓意要想生活幸福美滿就要吃點苦。而新郎李瑞佳結婚當天,鬧婚的同學朋友卻打的格外賣力,當晚鬧洞房過程中也對新郎有毆打行為,足足鬧了有4個小時。在法院審判過程中,被告人的辯護律師辯稱該案是民事侵權糾紛,而非刑事案件。
近幾年各地低俗婚鬧現象屢屢上熱搜,本來應該熱熱的婚禮被低俗的婚鬧者弄的變了味,有的新郎不忍被愚弄,甚至於與婚鬧者大打出手。本案的新郎礙於顏面,又加之婚鬧的的都是其朋友同學,雖然挨打也沒有反抗,誰料婚鬧者卻變本加厲,騎在新郎身上,還對新郎揮舞著重拳。
結果悲劇了,新郎被打成氣管破裂,最終治療無效死亡,被告人的律師質疑醫院的醫療過失是導致新郎死亡的直接原因,但鑒定意見顯示新郎的死因是外傷導致支氣管破裂,繼而引發多器官衰竭,醫院並不存在醫療過失。
這個責任該由誰來擔從法律上,幾名鬧婚者在鬧婚時出手過重將人打傷並醫治無效死亡,應對新郎的死亡結果負責,由於幾名鬧婚人主觀上為過失,構成過失致人死亡罪。法院最後以過失致人死亡罪,判處四名鬧婚人被有期徒刑三年,緩期5年執行。
民事賠償部分,新郎家屬要求幾名被告賠償95萬元,由於幾名被告家庭困難,最終新郎家屬作出讓步,雙方達成一致,幾名鬧婚者共計賠償36.9萬元。
各地花樣百出的野蠻婚鬧應該廢止了!婚鬧是粗俗的傳統習俗,早都該淘汰了。婚鬧害人害己,李某的年邁的母親,還沒抱上孫子就白發人送黑發人,失去了兒子。
婚姻大事,熱鬧是好事,但不能過分,有時候可能無心之舉,就圖個好玩,好笑,但可能造成的後果是無法估量的。這種場合好朋友兄弟做得最好的不是來鬧而是真真正正地幫忙,幫著阻攔別人婚鬧,這才是真正的朋友,凡是搞婚鬧的都是自私自利極端討厭的人,這種人不配稱為朋友。總的來說,婚鬧惡俗不可學,人生最大美事,不能有半點不端之舉,只有沒素質的人才搞婚鬧這一套。
8、湖南一準新郎在婚禮前突然身亡,他的死亡原因是什麼?
湖南一準新郎在婚禮前突然身亡在婚禮前六天,新郎被人殺害身亡,未婚妻受不了打擊喝農葯自盡。經過醫生全力搶救,未婚妻脫離了生命危險,意外發現她已經有了兩個月的身孕。婆家喜出望外,想要不惜代價保住孩子,未婚妻卻執意要打掉孩子,最終她會做出怎樣的決定呢?
彭露和陳梅戀愛三年即將舉行婚禮,一家人都沉浸在喜悅之中,開心地籌備著婚禮。在婚禮前六天,彭露和母親去趕集,購買婚禮所需用品。在集市上遇到了彭國華,此人是彭露家親戚,但他游手好閑不務正業,在外面漂了幾年,最近剛回到村裡。
他的死亡原因是什麼彭國華與彭露之間有一些個人恩怨沒有解決,彭國華回村以後懷疑村裡的幾個年輕人與妻子有人染,打電話向他們勒索錢財,彭露就是其中一個。仇人相見分外眼紅,對於彭國華無端的猜疑,彭露很氣憤,兩人發生口角,彭國華情急之下操起集市上的殺豬刀向彭露捅了幾下,彭露倒在血泊之中,彭國華倉惶逃走。
彭露重傷搶救無效死亡,準新娘陳梅受不了這樣的打擊,她喝下農葯想隨未婚夫而去,被家人及時發現,送進醫院救了回來。在一家人都陷入悲痛的時候,醫生卻告訴了大家一個意外的好消息,陳梅已經有兩個月身孕了。彭家人聽了非常高興,這是彭露留在世上唯一的血脈,他們想要千方百計把孩子保住。
陳梅醒來以後,得知這個消息,她卻並不開心。心愛的人已經走了,肚子里的孩子生下來就沒有父親,而她獨自一人又該怎樣撫養孩子,面對迷茫的未來呢?與彭家人的欣喜相反,陳美本能地想要打掉孩子。
彭家人希望陳梅能夠生下彭露的孩子,並寫下協議無論孩子健康與否,或者能否留在彭家撫養,他們都可以接受,只要陳梅生下彭露的血脈,他們可以給一筆錢補償陳梅。協議已經寫好,陳梅卻心緒復雜一把把協議撕碎了。
陳梅是愛彭露的,他留給陳梅太多美好的回憶,而肚子里的孩子就是彭露留給她的最珍貴的禮物。經過再三考慮,陳梅做了一個重大的決定,她要生下孩子,為彭露留下血脈,也為了自己將來不留遺憾。行凶的人必將受到法律的嚴懲,逝去的人已經逝去,活著的人已然要好好活著,只要活著就會有希望。
總結因為愛,所以勇敢。但是,有的決定需要理智和清醒。生孩子的決定將會面臨很多現實的問題:孩子生下來是否健康,孩子將會生活在不健全的家庭,生來就沒有父親的疼愛,陳梅將來再嫁也會對孩子造成影響。
我們每一個人在關鍵時刻的抉擇,將會決定未來生活的走向,陳梅是應該生下孩子,將來成為單親媽媽,含辛茹苦把孩子養大,還是應該走出這段感情的傷痛,開始新的生活呢?未婚夫去世,孩子該不該生,你怎麼看?
9、網傳婚鬧一新郎被噴乾粉滅火器致死符合事實么
據我所知,這是錯誤的信息,因為新郎當時是昏迷,並沒有致死。但是身體肯定是遭到了很大的傷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