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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徐打死新郎案進展

發布時間: 2022-04-21 21:58:49

1、新郎離奇死亡新娘受辱被誣陷,知縣是如何審明真相的?

王紹蘭,字畹馨,號南陔,清朝乾隆年間進士,清嘉慶二年至六年(1797年至1801年)任閩縣知縣兼海防同知,在任期間,曾審理多起冤案和疑獄,官聲極佳。後升任泉州府知府、興泉永道、福建按察使、福建布政使、福建巡撫。我們今天要說的這件案子,便發生在其擔任閩縣知縣期間。

清朝嘉慶年間,福建福清縣鯉尾鄉有一大戶人家,家主名叫俞世富,妻子早喪,身邊只有一個女兒桂香,自幼便被許配給了東張首富楊必昌的兒子楊奕清。時光荏苒,兩個孩子轉眼均已長大,楊家與俞家於是議定了婚期,准備為兩人完婚。

婚期已定,俞世富便急急忙忙為女兒籌備起了嫁妝,俞家本就是大戶人家,再加上只有一個女兒,自然就捨得下血本,他請來福州三元店金匠嫩俤到家中為女兒製作金銀首飾,嫩俤乃是手藝極為精湛的金匠,很快便替俞家打造了36件金銀首飾,而且費盡心思的製作了一支“龍鳳金耳扒”,玲瓏細巧、光彩奪目,令人贊不絕口。

01.新婚之夜新郎慘死

到了婚期,俞世富的胞姐一大早便帶著兒子陳明亮趕來賀喜,她對俞世富說道,“弟弟,桂香出嫁,阿姐家貧,無甚饋贈,只有阿亮手上戴著一隻祖傳的血蛙玉鐲,是我過去陪嫁之物,今日送給桂香,聊表心意”。陳明亮便遵照母親之意取下玉鐲送給了表妹,桂香接過玉鐲,連忙上前道謝。

俞家那邊是姐弟情深,楊家這邊則是張燈結綵、喜氣洋洋,大擺宴席、廣迎賓客。正午時分,在喜氣洋洋的鼓樂聲中,新娘子的花轎緩緩抬進東張,花轎後面則是長長的嫁妝隊伍,足足有半里之長,周圍看熱鬧的也是人山人海,熱鬧非凡。

有個慣盜名叫史文龍,乃福清海口人,也混在看熱鬧的人群之中,聽周圍有人誇贊說嫁妝里有36件金銀首飾和“龍鳳金耳扒”,於是便動起了歪腦筋。

花轎抬進了楊家,史文龍也來到了楊家門外,在聽說楊家廣宴賓客,不論親疏鄉鄰,只要有份薄禮誠心慶賀,便可入內之後,史文龍於是心生一計。他走到賀儀房內,遞上一份賀禮便想入內,賬房先生打量了一番史文龍,感覺並非本鄉人士,便疑惑的問道,“敢問客官,不知與楊家是何關系?”

史文龍早已准備好托詞,便回答道,“先父龍一飛,與必昌伯父乃是世交。小侄龍文史常年在外經商,今日歸來恰逢奕清兄新婚,故來賀喜。”

賬房先生聞言,逐不再多問,接過對方的賀儀,便在賀儀簿上記下:第六百六十三號龍文史,而龍文史便就此混入了賓客之中。

入夜,楊家賓客滿堂、燈火輝煌,酒席上杯盞交錯、猜拳喝令,好不熱鬧。史文龍卻坐在角落之中,也不與人交談笑鬧,漫不經心的吃著東西,那雙賊眼卻在四處亂瞟。幾道菜後,新郎楊奕清跟著父母逐桌向賓客敬酒,史文龍見狀吃了一驚,生怕被主人家識破,便假託解手悄悄離桌而去。

此時新房之內,只有新娘桂香一人獨坐床邊,頭上蓋著大紅蓋頭,枯等新郎。史文龍趁著左右無人,悄悄溜進了新房之外,探頭向里掃了一圈,見除新娘之外再無他人,逐躡手躡腳的竄上了閣樓。坐在床邊的桂香感覺似乎有人上樓,想看是誰又不好意思自己掀開蓋頭,想問卻又不好意思開口,只得繼續坐在床邊。

待到夜間賓客散去,新郎楊奕清這才滿面春風的來到新房,正要揭開新娘的蓋頭,卻聽桂香問道,“官人,樓上可有住人?”

楊奕清聽到問話,便縮回了正要揭開蓋頭的手,答道,“樓上只是堆放雜物所用,並無人住。”

桂香則說道,“剛才彷彿有人上樓去了。”

楊奕清一聽,以為哪位家人或朋友躲到樓上想看自己笑話,便應了一聲秉燭尋上樓去。桂香正忐忑不安的坐著,忽然聽到樓上“哎”了一生便不再有動靜。一會兒,新郎又秉燭下樓,桂香便關心的詢問了一番。

新郎支支吾吾的說道,“這……樓矮椽低,頭不小心碰到了瓦椽。”桂香信以為真,便沒有再問,於是新郎替她揭開頭蓋,兩人就此就寢不提。

次日一早,一雙新人起床,桂香見新郎面色不佳,便關心地問他可是什麼地方不舒服?新郎故意吞吞吐吐,一副難以開口的樣子,言稱母親不太放心媳婦收藏貴重的嫁妝。聽話聽音,桂香自然明白是什麼意思,於是便將那個裝有36件金銀首飾和“龍鳳金耳扒”的紅楠木匣子交給了新郎。新郎見狀喜出望外,說道,“天色已亮,我先去交給母親保管,隨後與你一起拜見父母。”說罷,便出門而去。

這邊楊必昌夫婦眼看天色已經大亮,卻還不見兒子和兒媳前來拜見,便親自來到新房來看,正好遇見桂香走出,便向其詢問奕清是否起床。

桂香見公公、婆婆親自到來,連忙恭敬的施了一禮,回道,“他之前已經出去拜見雙親了,還帶了金銀首飾和龍鳳耳扒,說是交給母親代為保存。”

楊必昌夫婦一聽,頓時察覺不妙,連忙派人四下尋找,卻始終沒有音訊,一家人頓時人心惶惶。直到午飯前,這才聽到樓上傳來一聲驚呼,緊接著在楊家幫忙的鄰居阿九便從樓梯上滾了下來。

原來,阿九上樓取物,卻發現楊奕清已經死在了血泊之中。楊必昌夫婦一聽,頓時沖上樓去,抱著兒子的屍身痛哭不止。

02.三個糊塗官

楊必昌夫婦痛哭一場,忽然抬頭見到面如死灰的桂香,便向其盤問昨夜是否與新郎同房,知不知道新郎被人殺死?桂香見到楊奕清屍體,便已經知道昨夜與自己同房的不是新郎,然而在那個注重女子名節的年代,這種事情她怎麼說的出口?面對詢問,她只能哀哀地啼哭。

楊必昌見狀,心中疑心大起,奈何一再追問,桂香卻只是吞吞吐吐。於是,楊必昌便認定桂香與自己兒子之死有關,必是串通姦夫謀財害命無疑,便要拉她前去見官,桂香只是口喊冤枉,卻說不出冤在何處。

知縣張孝聽說出了命案,連忙升堂問案。堂上,楊必昌一口咬定,是桂香串通姦夫謀財害命,殺死了自己兒子楊奕清。張孝令仵作前去東張驗看屍首,仵作驗屍返回證實,新郎確系被人所殺。張孝聞言,便喝令桂香從實招來。

桂香哭訴,“官人被殺,奴委實一點不知,望大人高懸明鏡,洞察秋毫。”

知縣張孝卻冷笑著說道,“洞房之夜你可曾見過丈夫?金銀首飾和‘龍鳳金耳扒’可是你親手交給他,又是親自送他出門的?”桂香點頭承認。

張孝便問道,“既然已經見過丈夫,又將金銀首飾交給他,並送其出了新房,為何新郎卻被殺死在了樓上?”

桂香頓時被問得瞠目結舌,張孝冷笑一聲,喝道,“新房之內並無他人,新郎卻被殺死在了樓上,必是你與姦夫所為,不然又該如何解釋?”隨即便令差役動用拶刑,大刑之下桂香痛不欲生,頓時倒在堂上哭嚎不已,而戴在其手腕上的血蛙玉鐲則跌落在地。

張孝見狀,命人將玉鐲拾起,問道,“這是何物?何人所給?為何只有一隻?”

桂香有氣無力地答道,“這是血蛙玉鐲,乃是表兄所贈的新婚禮物。”

張孝便問其表兄姓名,家住何處?俞桂香只得一一回答。誰知張孝聽後奸笑一聲,立即派皂役拘拿桂香表兄陳明亮。

不一會,陳明亮被拘捕到堂,張孝劈頭便問,“大膽陳明亮,竟然敢與表妹通姦,不僅盜走金銀首飾和‘龍鳳金耳扒’,還將新郎楊奕清殺死。還不從實招來!”

陳明亮被問的一頭霧水,哪裡肯招,只是不斷喊冤,哪怕張孝拿出“血蛙玉鐲”,陳明亮還是不認,只說是母親送給表妹的新婚禮物。張孝見狀,又令衙役對陳明亮用刑,陳明亮挨了四十大板,被打的皮開肉綻,痛不可當之下只好胡亂招認。

面對這場飛來橫禍,俞世富姐弟經與族人商議之後,決定一起到福州府上告。然而福州知府李俊為人昏庸,看了福清縣審理的案卷,便認為審理結果沒有問題,駁回了俞家的上訴。俞、陳兩家不服,又向按察使司上訴,按察使楊尚顯於是和臬司、巡檢司進行“三司會審”,並請福州知府李俊、福清知縣張孝、閩縣知縣王紹蘭等官員在旁觀審。

按照清朝的規矩,喊冤者是先要受酷刑的,陳明亮上堂剛一喊冤,便被拉下去打了板子,結果舊傷未愈又添新傷,頓時血流如注。桂香見狀,早被嚇的魂飛魄散,眼看招供是死罪,翻供也會被活活打死,心想倒不如認了,也免得遭受皮肉之苦。於是,當楊尚顯在審過陳明亮再來審桂香時,她竟然就此招認,陳明亮一聽頓時大罵桂香。

按察使楊尚顯見狀,逐讓桂香畫押,仍依原判,並吩咐將犯人帶下,待上報刑部之後,再依罪論處。這個結果讓福州府和福清縣的官員如釋重負,按察使楊尚顯則向觀審的眾位官員詢問是否有不同意見,大多數官員聞言只是一味逢迎,其他官員則是模稜兩可,哪敢說出不同意見,只有閩縣王紹蘭一直在旁默默沉思,提出了三點質疑。

王紹蘭認為:第一,金銀首飾和“龍鳳金耳扒”尚未找到,因而並不能斷定人犯乃是謀財害命;第二,俞、陳兩人既然是通姦同謀,但並不是當場被抓,為何於桂香坐以待斃而不逃走?第三,從外貌舉止來看,一個是文弱書生,一個是閨門弱秀,豈是行凶之人?因此,王紹蘭斷定福清縣乃是刑訊逼供、草菅人命。

王紹蘭一席話令福州知府和福清知縣惱怒不已,若不是按察使楊尚顯在場,兩人恨不得撲上去撕爛了王紹蘭,眼看楊尚顯就要被說動,福州知府李俊氣急敗壞的跳了出來,對王紹蘭挖苦道,“既然王知縣有此高見,何不接了此案?若是能夠審出真凶實贓,我等甘受處罰。”

知府李俊也不過是想挖苦一番王紹蘭,他料定按察使楊尚顯定然不會答應重審,王紹蘭也未必敢接。沒承想王紹蘭竟然坦然接受,而按察使楊尚顯想了想也同意了重審,並將人犯交由王紹蘭帶回閩縣收押,但卻只給了王紹蘭三天時間。

03.案件真相大白

王紹蘭押送人犯返回閩縣,立即升堂重審,他也不用刑罰,也不大聲呵斥,先讓陳明亮將俞桂香成親當日自己的行蹤交代了一番。陳明亮於是將當天自己的行蹤敘述了一遍,並且說明有何人可以作證。王紹蘭聽罷,立即派刑名師爺帶衙役前往福清核實。

次日,師爺從福清返回稟報稱,陳明亮所供屬實。如此一來,陳明亮不是兇手的真相便已經昭然,王紹蘭心中有了底,於是重新提審俞桂香。然而,俞桂香由於內有隱情,面對王紹蘭的問話支支吾吾不知該如何作答。王紹蘭見俞桂香欲言又止,疑心道:難不成她真有姦情?只是姦夫不是陳明亮,而是另有他人?否則怎會不好意思開口。

眼看審訊無果,王紹蘭只得命人將俞桂香帶回監牢,自己則踱步進了後衙,去與夫人商議。王紹蘭的妻子白氏乃是個極為聰明賢惠的女子,在王紹蘭審案遇到難題時,她總能想出一些別出心裁的辦法,因而王紹蘭便經常和妻子商議案情。返回後衙之後,王紹蘭將案件說給了妻子,白氏聽後也認為俞桂香必然有難言之隱,便請求王紹蘭讓自己代審俞桂香。

王紹蘭於是命人將俞桂香帶進後衙交給妻子,白夫人讓人為桂香去除了枷鎖鐐銬,並將其他人全部趕到了房間外面,這才向俞桂香問話。俞桂香連日來受盡責打恐嚇,突然間享受到了不一樣的待遇,頓時淚如雨下、充滿感激之情,面對詢問,這才低聲向白氏說明了事情原委。白氏和躲在內室的王桂蘭這才搞清楚為何俞桂香不肯開口,原來是因為羞愧難言。

次日,王紹蘭求見按察使楊尚顯,將自己審明的情況詳細陳述了一番,並請求寬限期限,自己一定將兇手捉拿到案。楊尚顯見此案果然另有隱情,於是令其務必在半月內破案,並允許其前往福清縣調查。

王紹蘭返回閩縣後,迅速帶著衙役趕赴福清。福清知縣張孝聽說果然審出破綻,雖然心中對王紹蘭惱怒不已,卻也不敢不予以配合,王紹蘭查閱相關案卷之後,又前往東張實地查看,並詢問當事人。

王紹蘭先是向楊必昌夫婦詢問了一些當日情況,並到新房和閣樓上查看了案發現場,只見樓板上還殘留著一灘已經乾涸的血跡,衙役們則在閣樓上四處查找,查看是否還有其他遺留的線索。果然,在一口的反扣的鐵鍋下面,衙役們發現了一件帶血的衣物。經過楊必昌夫婦的確認,血衣不是死者楊奕清所有,且村中並沒有人穿過這等衣衫,於是王紹蘭初步斷定衣物為兇手所留,而兇手極可能是外鄉人氏。

王紹蘭接著又詢問當日的賓客情況,楊必昌連忙拿出賀儀簿,王紹蘭對照上面的名字逐一查問。當問到第六百六十三號龍文史時,楊必昌表示自己並不認識此人。聽到這個名字,賬房先生突然說道,“這個人我倒是記得,當時看他面生,還曾向其詢問,他說先父龍一飛與楊家乃是世交,其常年在外經商,此次返回恰逢奕清兄新婚,因此特來道賀。”

楊必昌一聽,連忙說道,“我的世交中,並無龍一飛此人。”

聽到這里,王紹蘭已經明白,這龍文史便是最大的嫌疑人,只是此人事後定然已經逃走,卻是不知該如何尋訪了。王紹蘭帶人在福清走訪數日毫無結果,眼看期限將到,便打算帶人返回福州,想要請求按察使楊尚顯再寬限時日。

事有湊巧,這天王紹蘭便服外出,走到相思嶺時突遇大雨,只得匆匆躲入涼亭避雨。這時,另有兩人先後冒雨跑入涼亭,從打扮來看,一個乃是布販,另一個則是個算命先生。王紹蘭站在涼亭看著雨水思考案情,布販和算命先生則一邊擰著衣襟上的雨水,一邊閑聊了起來。

布販對算命先生說道,“我們這些出門在外的人,就怕遇上這種鬼天氣,剛才還好好的,這雨說下就下。”

算命先生也隨口應了一句“可不是!”並問道,“聽你的口音,像是連江縣人,怎麼到福清來賣布?”

算命先生一聽,又是一通安慰,布販擺擺手說道,“算了,不提了,人家出手闊綽,也沒啥好說的。不過,我雖說才到福清不久,但聽說此處出了一件大案,就連閩縣的王紹蘭老爺都到了。”

算命先生確實“嗤嗤”的笑了起來,說道,“他去了又能怎樣?人家早已遠走高飛,哪裡會待在原地等他上門去捉?”

不一會兒,雨過天晴,那布販和算命先生便也離開了涼亭。正所謂“說者無心、聽者有意”,王紹蘭聽了兩人的對話,倒是起了心思。

返回福州後,王紹蘭立即向按察使稟報案情,並要求再寬限三個月。楊尚顯見案情有所進展,便再給了王紹蘭三個月期限。不過,在王紹蘭告辭時,楊尚顯卻告誡道,“若是三個月再無消息,可就休怪本司不留情面了。”

王紹蘭回到縣衙後,立即召集所有衙役捕快,分別到附近幾個州縣查訪,並著重提到了連江縣,派得力捕快王龍、趙虎和金將嫩俤一起到連江查訪。然而,各路捕快查訪月余,卻始終沒有收獲。

王龍、趙虎帶著嫩俤到了連江,先是穿著便服四處查訪,一連兩個月都始終沒有消息。直到上元佳節這天,家家戶戶張燈結綵,一副熱鬧景象,而王龍、趙虎則因為久無收獲而受了一番責打,於是便約了嫩俤到一家酒店借酒澆愁。

推杯換盞之中天色已黑,三人便又來到街上遊玩,此時雖已天黑,但街上卻燈火輝煌、遊人如雲,三人走到連江石橋上,正好有一位穿著華麗、滿頭珠翠,懷抱小孩的中年婦女從三人面前走過,嫩俤一眼便看出其頭上簪著的“龍鳳金耳扒”乃是自己所打造,於是連忙拉扯身旁的王龍和趙虎,附耳嘀咕了一陣,三人便緊緊跟上去。

那婦人與其他幾位鄰家婦女邊走邊談笑,一直向北街走去,王龍、趙虎和嫩俤則在其身後不遠處緊跟不放,那婦人一路來到河邊一家布莊跟前,與其他幾位婦人道別之後便進店去了。王龍、趙虎抬頭一看,匾額上正寫著“龍光布莊”四個大字,三人又向周邊行人打聽,得知此布莊剛開張不久,老闆出手極為闊綽,於是心中更加有數。王龍讓趙虎和嫩俤留下,自己則連夜求見連江胡知縣,告知詳情後請其出牌票緝拿兇手。胡知縣得知消息,連忙召集衙役拿了捕票,協同王龍、趙虎等人,圍住了“龍光布莊”。

原來,史文龍在福清作案後潛逃到連江,變賣了部分金銀首飾後,便隱姓埋名的開了一間布莊。此時的他正在後廳與繼妻飲酒作樂,忽然聽到一陣擂門聲,便讓妻子前去開門。店門剛一打開,頓時沖入大量差役,史文龍見狀不妙連忙向後門逃去,卻不想後門也早有衙役捕快在此把守,哪裡逃得了。史文龍返回屋內,正好見到妻子頭上的龍鳳金耳扒被嫩俤一把奪去,狗急跳牆之下便向嫩俤猛撲了過去,卻被王龍、趙虎一把拿住,用鐵鏈給鎖了。

衙役們將布莊里里外外仔細搜索一遍,果然搜出了剩餘的金銀首飾,王龍、趙虎向胡知縣道謝之後,便與嫩俤連夜將史文龍押往了福州。

聽說抓到真凶,王紹蘭高興不已,連忙升堂問案,史文龍初時還想抵賴,說自己名叫龍光,不是龍文史。但在王紹蘭拿出那件血衣和查抄出的贓物後,史文龍知道抵賴不了,只得如實招供。而在場的楊必昌聽了如夢初醒,半晌做聲不得。

案件至此真相大白,史文龍謀財害命被判死罪,關入死囚牢中。俞桂香和表兄陳明亮被當堂釋放,二人連連叩謝青天大人。俞世富姐弟悲喜交集,謝了知縣王紹蘭,便帶著兄妹兩人回福清去了。對楊必昌錯告無辜,福清縣、福州府官員胡亂判案,幾鑄冤獄,險殺無辜之事,王紹蘭也一一報請按察司懲處,而王紹蘭則因此案而聲名遠揚。

2、「新郎新婚5小時後遇害案」兇手落網記:新郎失蹤後暴屍山頭,結果怎樣了?

2008年3月,四川省瀘縣發生了一起悲劇。據當地村民報道,村民在玉嬋山發現了一具屍體,屍體被多重鈍器擊中,看上去面目全非,可以看出兇手的殘忍。在確認死者身份後,得知受害者肖是當地村民,於當月二十五日死亡。令人驚訝的是,三月二十五是小秋的大喜之日。

雖然是小牟和秋牟在這個時候剛結婚,但是兩人已經有了一個兩歲的女兒。據肖的家人回憶,他們結婚當晚,肖在晚上接到一個電話,然後就出門了,秋也沒有留下,就從網上打游戲。由於兩人已經在一起生活了很長時間,這個家庭不想去任何其他地方。然而,那天晚上肖出去之後,就再也沒有回來。電話一開始沒人接,然後就關機了。直到警方要求確認死者的身份,家人才得知曉曉早在新婚之夜就被殺害了。如果你不知道,你就不會知道。電話那頭是誰?為什麼要讓小牟在新婚之夜趕去見他?經過警方調查,肖建華沒有任何敵人。根據當晚的電話號碼,警方找到了一個公用電話,但不確定是誰打的電話。

很快,一個村民給了警察一個線索。村民們說那天晚上和肖在一起的男人叫楊,也是當地人,村民們還在想為什麼新婚的肖在半夜和一個男人在一起。警方找到了楊,楊說當晚他不在潞縣,但經過警方調查,他在撒謊,這大大加深了他的懷疑。警方繼續調查他,案發當天發現租了一輛貨車。警察在一家汽車租賃公司發現了這輛貨車,經過仔細搜查,只在車上發現了幾處血跡。

顯示血跡屬於我們的受害者,姓肖。根據肖家的說法,楊家並不是陌生人,他和秋一直都有這種關系。因為這個小家庭曾經反對兩個人結婚,但是小家庭一再堅持,為了讓孩子們有一個健全的家庭,這個家庭不得不放棄。根據調查,案發當晚,邱和楊有多個通話記錄。在楊的審問過程中,他向自己坦白,秋現在懷上了自己的孩子。邱一直想把這個孩子流掉,而蕭一生過得很好,但是蕭誤以為自己的孩子一直反對邱流產,為此兩人一再爭吵。結婚那天,兩人也提起了這件事,於是發生了爭吵,邱自顧玩游戲不理肖,而楊經常打電話。然後,他越來越激動,他出去和他的小妹妹玩牌。

情緒化處理是壞楊根知道兩人吵架,他們下定決心和肖阿決斗。他開車帶著他一直在等待的凶器來到這里。為了激怒蕭,楊直接說,邱某肚子里的孩子是自己的,並決心要生下來。蕭一聽這話,和楊家開始爭吵,但沒想到楊家准備好了。肖是一個老手,體格很好,但是不能忍受楊准備殺掉的工具,幾個人都會被肖暈倒。打昏肖,楊沒有停下來,繼續打它,直到肖不再抽煙,楊依然不肯停下來,用一把鈍器繼續打肖,使肖一個完全認不出來。犯罪背後沒有無辜的人。

秋不知道該怎麼做,兩個男人同時出現是麻煩的根源,而楊故意傷害人是極其愚蠢的,殘忍的對非人道的,而受害者肖,當他得知秋與其他男人有染時,沒有妥善處理這段關系,而是接受了寬容,這無疑是造成悲劇的一個重要因素。

3、山西婚鬧致死事件,好友下手太重喜慶婚禮變成了葬禮,這個責任該由誰來擔?

山西婚鬧致死事件,好友下手太重喜慶婚禮變成了葬禮

婚禮變成葬禮,新郎被婚鬧打出氣管破裂死亡!山西清徐縣一新郎李瑞佳在婚禮過程中被鬧婚的朋友和同學打出氣管破裂,被送到醫院重症監護室後,由於病情太重,在40天後搶救無效死亡。

原來,新郎所在的山西省清徐縣歷來有婚鬧的民俗,新人結婚當天,親朋好友會打新郎,寓意要想生活幸福美滿就要吃點苦。而新郎李瑞佳結婚當天,鬧婚的同學朋友卻打的格外賣力,當晚鬧洞房過程中也對新郎有毆打行為,足足鬧了有4個小時。在法院審判過程中,被告人的辯護律師辯稱該案是民事侵權糾紛,而非刑事案件。

近幾年各地低俗婚鬧現象屢屢上熱搜,本來應該熱熱的婚禮被低俗的婚鬧者弄的變了味,有的新郎不忍被愚弄,甚至於與婚鬧者大打出手。本案的新郎礙於顏面,又加之婚鬧的的都是其朋友同學,雖然挨打也沒有反抗,誰料婚鬧者卻變本加厲,騎在新郎身上,還對新郎揮舞著重拳。

結果悲劇了,新郎被打成氣管破裂,最終治療無效死亡,被告人的律師質疑醫院的醫療過失是導致新郎死亡的直接原因,但鑒定意見顯示新郎的死因是外傷導致支氣管破裂,繼而引發多器官衰竭,醫院並不存在醫療過失。

這個責任該由誰來擔

從法律上,幾名鬧婚者在鬧婚時出手過重將人打傷並醫治無效死亡,應對新郎的死亡結果負責,由於幾名鬧婚人主觀上為過失,構成過失致人死亡罪。法院最後以過失致人死亡罪,判處四名鬧婚人被有期徒刑三年,緩期5年執行。

民事賠償部分,新郎家屬要求幾名被告賠償95萬元,由於幾名被告家庭困難,最終新郎家屬作出讓步,雙方達成一致,幾名鬧婚者共計賠償36.9萬元。

各地花樣百出的野蠻婚鬧應該廢止了!婚鬧是粗俗的傳統習俗,早都該淘汰了。婚鬧害人害己,李某的年邁的母親,還沒抱上孫子就白發人送黑發人,失去了兒子。

婚姻大事,熱鬧是好事,但不能過分,有時候可能無心之舉,就圖個好玩,好笑,但可能造成的後果是無法估量的。這種場合好朋友兄弟做得最好的不是來鬧而是真真正正地幫忙,幫著阻攔別人婚鬧,這才是真正的朋友,凡是搞婚鬧的都是自私自利極端討厭的人,這種人不配稱為朋友。總的來說,婚鬧惡俗不可學,人生最大美事,不能有半點不端之舉,只有沒素質的人才搞婚鬧這一套。

4、河南「母女騙婚殺夫案」紀實:4名新郎被毒殺,後來怎樣?

人生在世,都要和柴米油鹽醬醋茶打交道,這些離不開錢。然而人的慾望是無窮的,吃飽喝足後,又要追求錦衣玉食,嬌妻豪車。

如此一來,錢財成了催命符,讓人為此寢食難安,天天想著怎麼搞錢。正所謂「天下熙熙皆為利來,天下攘攘皆為利往」。

追求更好的生活品質,絕對沒有錯,這也是社會發展的原動力。可是很多男人為了掙錢,不惜搞一些歪門邪道,甚至走上了犯罪道路。

男人需要錢,女人也需要錢。中國歷來「男主外,女主內」,所以很多女人依靠男人,很少為金錢發愁。

一旦男人都靠不住了,女人只能依靠自己。為了掙錢,女人狠起來,絲毫不亞於男人。由於女人特有的柔弱形象,更容易博取到信任,動起手來更具有隱秘性。

河南就曾有一對母女,為了錢財不惜騙婚殺夫,殺完一個就找下一個,每次都能騙到不少彩禮。有的新郎甚至連洞房還沒進,就被殘忍毒殺。

直到連殺四名新郎後,這對蛇蠍母女才被繩之於法。那麼她們到底是如何騙婚?新郎死後,為何沒人懷疑新娘子?

蛇蠍母女

李慧傑是河南湯陰縣瓦崗村人,出生於1977年,自幼家庭貧困。隨著年齡的增長,李慧傑對於現狀越來越不滿,別的姑娘都有新衣服穿,她卻一年到頭就那幾件舊衣服。

女孩子都是愛美的,可是家庭情況,讓李慧傑處處受限,這也導致她對於金錢有著狂熱的嚮往。

1993年,李慧傑輟學在家,開始幫著干農活。如果沒有母親從中教唆,也許李慧會按部就班的結婚嫁人,成為一個普通的農婦。

李慧傑的母親名叫田雪芹,她早就受夠了過窮日子。眼看女兒逐漸長大,她就開始給李慧傑洗腦,錢才是最重要的,沒有錢的人生一點意思都沒有。

李慧傑認同母親的話,可是她只是一個弱女子啊,在農村幾乎沒有掙錢的辦法。最終田雪芹想出了一個「致富妙招」,那就是讓李慧傑和男人結婚,騙取彩禮,等到錢到手後,再找機會殺掉新郎。這樣又能和別的男人結婚,再次騙到彩禮。

田雪芹的計劃是瘋狂的,更是喪心病狂的,開始李慧傑怎麼都不答應。可是窮日子一眼望不到頭,李慧傑終於屈服了,甘願充當田雪芹的幫凶。


騙婚殺夫

因為李慧傑只是騙婚,所以相親目標主要看家庭條件,根本不在乎男方什麼樣。1998年6月,第一個獵物上鉤了。

他就是南里於村的黃國富,家庭條件很不錯。兩人相識後,李慧傑比較主動,這段感情升溫很快,沒過多久就到了談婚論嫁的地步了。

所以女人只要主動了,男人也只能被牽著鼻子走,農村娶個媳婦實在不容易。

兩人訂婚後,黃國富給李慧傑家送來1萬多元的彩禮。1999年1月,黃國富和李慧傑終於結婚了。可是李慧傑還要繼續騙下一個人,黃國富必須除掉。

按照當地規矩,新人們第二天「回門」,也就是新郎帶著新娘子回娘家。李慧傑回到家後,田雪芹就將早已配製好的毒葯給了她。

結婚第三天,李慧傑動手了。她先在黃國富碗里放了嗜睡葯,使其在床上躺了一天。公婆看到後,以為黃國富剛結婚,不懂得節制,導致疲勞過度呢,所以也就沒放在心上。



到了晚上時,李慧傑拿出了毒葯,哄著黃國富喝了下去。隨後李慧傑將毒葯和茶杯清理干凈,消滅了證據。等到毒性發作,黃國富口吐白沫後,李慧傑才跑到院子里,大哭大叫表演了起來。

當黃家人來了後,都以為黃國富是突發疾病,趕緊把他送到醫院救治,可是依然沒能救回來。李慧傑撲在黃國富的屍體上,悲痛欲絕,讓旁人看到都不禁心疼起這個新娘子來。

那時根本沒有人懷疑,黃國富就是被新娘子毒死的。第一次作案後,母女心安理得花著彩禮錢,終於過上了一段有錢的日子。李慧傑由此也徹底變了,為了錢,她願意不擇手段。

僅僅三個多月後,李慧傑母女就按捺不住躁動的心,再次出手騙婚了。1999年5月,李慧傑和伏道鄉的付國亮談來了戀愛,兩人訂婚後,田雪芹要了7000多彩禮。1999年12月,李慧傑和付國亮結婚了。

婚後第二天,小兩口去答謝媒人。回家的路上,李慧傑偷偷將毒葯放入飲料之中,然後哄騙丈夫喝了下去。付國亮喝完後,要去商店買煙,李慧傑趁此機會跑回了家。

第二天天還沒亮,李慧傑就起床大哭起來,公婆問了後才得知,付國亮一夜未歸。當一家人在村東邊找到付國亮時,他已死亡多時。

李慧傑見狀,又開始了表演,當場呼天搶地,成功騙過了村民們。村長懷疑付國亮死於非命,想報警進行屍檢。

然而付家人認為付國亮死於疾病,如果死後再解剖,會讓亡魂不得安寧的,所以極力阻攔了此事。付家人的愚昧和無知,幫助李慧傑逃過了法律的制裁。


李慧傑結婚兩次,丈夫都很快暴病,這讓其他男人有點望而生畏了,當地人都傳言李慧傑「克夫」。為此,母女倆不得不在其他縣城尋找目標。

苦等了一年多,第三個獵物才終於上鉤。2000年4月,安陽縣的馬新海和李慧傑談起了戀愛。這一次田雪芹要了5000多彩禮。7月24日。李慧傑和馬新海辦理了結婚證。

兩人辦完事後,李慧傑拿出了一瓶飲料,哄著馬新海喝了下去,隨後李慧傑找了個借口回了家。

不用多想,那瓶飲料中有毒葯,晚上8點左右,馬新海的父親接到電話,他的兒子突發疾病暴死街頭,請他過去收屍。

第二天馬家人,將馬新海暴病而亡的事情告訴了李慧傑,這對蛇蠍母女才終於放了心。馬新海之死未能引起家人和警方的注意,都以為他是突發疾病。

母女落網

2001年1月,李慧傑又結婚了,丈夫是湯陰縣城關鎮的黃志強。結婚四天後,李慧傑如法炮製,毒殺了黃志強。

看著兒子慘死床上,口吐白沫,黃母一度昏死過去。還是黃父比較理智,認為兒子黃志強一向身強體壯,怎麼結婚才四天就暴病而亡了呢?

黃志強的父親聯想到李慧傑的經歷,不禁的後背發涼,意識到了這其中肯定有蹊蹺,於是趕緊打電話報了警。

法醫檢測後得出結論,黃志強是死於中毒。經過調查,黃志強死前曾和同學聚會,但其他人並沒有任何中毒跡象。

聚會回來後,黃志強喝了李慧傑給准備的一杯麥片,後來就毒發身亡了。由此看來,李慧傑有著重大作案嫌疑。

最終辦案人員在房間內搜出了小半瓶還未使用的毒葯,成分和黃志強體內的一樣。鐵證如山,李慧傑也無法再狡辯了,隨後田雪芹也被抓捕,母女二人,連殺四人後終於落網了。


結語

據田雪芹母女交代,四次騙婚殺人,總共獲得26800元的彩禮。最終二人因故意殺人罪,被判處死刑。

對於這起「騙婚殺夫」案,我們應該清醒的認識到,結婚即使不需要門當戶對,但起碼要查清對方的背景。

如果被人鑽了空子,輕則上當受騙,重則有生命危險。防人之心不可無,況且是共度一生的枕邊人,我們更應該徹底了解。

5、湖南一準新郎在婚禮前突然身亡,他的死亡原因是什麼?

湖南一準新郎在婚禮前突然身亡

在婚禮前六天,新郎被人殺害身亡,未婚妻受不了打擊喝農葯自盡。經過醫生全力搶救,未婚妻脫離了生命危險,意外發現她已經有了兩個月的身孕。婆家喜出望外,想要不惜代價保住孩子,未婚妻卻執意要打掉孩子,最終她會做出怎樣的決定呢?


彭露和陳梅戀愛三年即將舉行婚禮,一家人都沉浸在喜悅之中,開心地籌備著婚禮。在婚禮前六天,彭露和母親去趕集,購買婚禮所需用品。在集市上遇到了彭國華,此人是彭露家親戚,但他游手好閑不務正業,在外面漂了幾年,最近剛回到村裡。

他的死亡原因是什麼


彭國華與彭露之間有一些個人恩怨沒有解決,彭國華回村以後懷疑村裡的幾個年輕人與妻子有人染,打電話向他們勒索錢財,彭露就是其中一個。仇人相見分外眼紅,對於彭國華無端的猜疑,彭露很氣憤,兩人發生口角,彭國華情急之下操起集市上的殺豬刀向彭露捅了幾下,彭露倒在血泊之中,彭國華倉惶逃走。

彭露重傷搶救無效死亡,準新娘陳梅受不了這樣的打擊,她喝下農葯想隨未婚夫而去,被家人及時發現,送進醫院救了回來。在一家人都陷入悲痛的時候,醫生卻告訴了大家一個意外的好消息,陳梅已經有兩個月身孕了。彭家人聽了非常高興,這是彭露留在世上唯一的血脈,他們想要千方百計把孩子保住。


陳梅醒來以後,得知這個消息,她卻並不開心。心愛的人已經走了,肚子里的孩子生下來就沒有父親,而她獨自一人又該怎樣撫養孩子,面對迷茫的未來呢?與彭家人的欣喜相反,陳美本能地想要打掉孩子。


彭家人希望陳梅能夠生下彭露的孩子,並寫下協議無論孩子健康與否,或者能否留在彭家撫養,他們都可以接受,只要陳梅生下彭露的血脈,他們可以給一筆錢補償陳梅。協議已經寫好,陳梅卻心緒復雜一把把協議撕碎了。


陳梅是愛彭露的,他留給陳梅太多美好的回憶,而肚子里的孩子就是彭露留給她的最珍貴的禮物。經過再三考慮,陳梅做了一個重大的決定,她要生下孩子,為彭露留下血脈,也為了自己將來不留遺憾。行凶的人必將受到法律的嚴懲,逝去的人已經逝去,活著的人已然要好好活著,只要活著就會有希望。

總結


因為愛,所以勇敢。但是,有的決定需要理智和清醒。生孩子的決定將會面臨很多現實的問題:孩子生下來是否健康,孩子將會生活在不健全的家庭,生來就沒有父親的疼愛,陳梅將來再嫁也會對孩子造成影響。


我們每一個人在關鍵時刻的抉擇,將會決定未來生活的走向,陳梅是應該生下孩子,將來成為單親媽媽,含辛茹苦把孩子養大,還是應該走出這段感情的傷痛,開始新的生活呢?未婚夫去世,孩子該不該生,你怎麼看?

6、清朝光緒年間一奇案,洞房花燭夜新郎離奇死亡,怎麼回事?

說這光緒年間,一大戶人家少爺在新婚之夜死亡,可沒多久就借屍還魂的事情,這是一件相當詭異的案件,可當時縣令糊塗判案,這件離奇案件就以誤殺糊塗了結。後來是兵部侍郎覺得這個案件疑點較多,仔細盤查,才發現根本沒什麼借屍還魂之事,不過是謀殺與謀財相結合的刑事案件。

故事的被害人叫顧棄疾,他是湘南未陽縣一戶有錢人家的少爺,他結婚當天請了很多親朋好友,其中歐陽麒和步青雲是他最要好的兩個朋友。古代有鬧洞房的習俗,歐陽麒和步青雲自然不會錯過來鬧顧棄疾洞房的機會,他們兩個人就趴在人家新房的閣樓上,估計也是想在人家兩口子親密之時出來攪局,但沒想到這顧少爺不著急入洞房,人家跟新娘子聊起心事來,結果這哥倆趴了半宿閣樓,啥都沒鬧成。這哥倆臨走時,歐陽麒突然從閣樓上扔下一短刀,想嚇唬一下這對新婚夫婦,也算鬧過洞房了。

第二天這哥倆到顧府,想來取笑一下新郎官,結果卻得知新郎官已經死亡,而且按照新娘的口供,就是歐陽麒的短刀誤中新郎官,最後新郎官死亡。歐陽麒被判成誤殺,關進大牢,而步青雲則被杖打二十個板子,縣令也就這么結案。可故事還沒有完,沒幾天就有個青年來到顧府,說是這顧棄疾還魂之人,還能一一說出這顧府瑣碎之事,顧家人失而復得少爺,不管真與假,都願意相信,可是這事傳到朝廷,卻處處透著詭異。

古代人很迷信,這套借屍還魂之說,也有很多人相信,可畢竟沒人真正見過鬼神,也就是說,古人相信迷信,但不是深信。兵部侍郎彭玉麟便是其中一個存疑之人,本來誤殺就已經有些離奇,再加上這借屍還魂,這怎麼看都有謀殺的嫌疑。彭玉麟首先便對新娘子產生懷疑,因為新娘子的口供才知道,新郎是被誤殺,那麼換言之,如果新娘說謊,謀殺新郎,而最後得益的只能是後來那個青年和新娘。於是彭玉麟開始調查新娘,果然這新娘與冒認顧棄疾的青年,是青梅竹馬的戀人。彭玉麟提審新娘,新娘只能如實供認她與情郎密謀,騙得顧家財產之事,可對於顧棄疾之死,她們抵死不認。

原本彭玉麟認為這是一場為了謀財的謀殺案,但新娘的否認,讓這個案件又更加離奇。新娘說當晚顧棄疾聽到門外有動靜,開了門,說了一聲,怎麼是你,你要干什麼,然後就倒地身亡。當時她只看到殺人者的背影,看著很像情郎,所以也就沒敢聲張,更是有心嫁禍給歐陽麒。後來她才得知情郎那晚根本沒有來顧家,她們便合謀想謀取顧家家產,所以才會自編自演出這套借屍還魂之說。

彭玉麟按照新娘的供述,將當晚參加顧家婚禮的男子一一作了比對,只有三個男子與新娘的情郎身形相似。彭玉麟又讓這三個男子寫下自己的名字,彭玉麟一眼就認出兇手,他就是顧棄疾的另一個好友步青雲。

原來當晚歐陽麒與步青雲從閣樓上離開後,步青雲因為看到顧家丫鬟的房門開著,他就想進去對丫鬟不軌,但他驚動了顧棄疾,顧棄疾開門看到他,質問他時,他又心虛,便慌亂中用隨身帶的短刀刺中顧棄疾的太陽穴,最終導致顧棄疾身亡。因為步青雲是用左手寫字,而顧棄疾是右太陽穴中刀,所以彭玉麟才斷定三人中只有是左撇子的步青雲才是兇手。於是這樁離奇命案,終於水落石出。

7、河南「母女騙婚殺夫案」:4名新郎被毒殺,女人到底能多狠!後來怎樣?

人生在世,都要和柴米油鹽醬醋茶打交道,這些離不開錢。然而人的慾望是無窮的,吃飽喝足後,又要追求錦衣玉食,嬌妻豪車。

如此一來,錢財成了催命符,讓人為此寢食難安,天天想著怎麼搞錢。正所謂「天下熙熙皆為利來,天下攘攘皆為利往」。

追求更好的生活品質,絕對沒有錯,這也是社會發展的原動力。可是很多男人為了掙錢,不惜搞一些歪門邪道,甚至走上了犯罪道路。

男人需要錢,女人也需要錢。中國歷來「男主外,女主內」,所以很多女人依靠男人,很少為金錢發愁。

一旦男人都靠不住了,女人只能依靠自己。為了掙錢,女人狠起來,絲毫不亞於男人。由於女人特有的柔弱形象,更容易博取到信任,動起手來更具有隱秘性。

河南就曾有一對母女,為了錢財不惜騙婚殺夫,殺完一個就找下一個,每次都能騙到不少彩禮。有的新郎甚至連洞房還沒進,就被殘忍毒殺。

直到連殺四名新郎後,這對蛇蠍母女才被繩之於法。那麼她們到底是如何騙婚?新郎死後,為何沒人懷疑新娘子?


李慧傑是河南湯陰縣瓦崗村人,出生於1977年,自幼家庭貧困。隨著年齡的增長,李慧傑對於現狀越來越不滿,別的姑娘都有新衣服穿,她卻一年到頭就那幾件舊衣服。

女孩子都是愛美的,可是家庭情況,讓李慧傑處處受限,這也導致她對於金錢有著狂熱的嚮往。

1993年,李慧傑輟學在家,開始幫著干農活。如果沒有母親從中教唆,也許李慧會按部就班的結婚嫁人,成為一個普通的農婦。

李慧傑的母親名叫田雪芹,她早就受夠了過窮日子。眼看女兒逐漸長大,她就開始給李慧傑洗腦,錢才是最重要的,沒有錢的人生一點意思都沒有。

李慧傑認同母親的話,可是她只是一個弱女子啊,在農村幾乎沒有掙錢的辦法。最終田雪芹想出了一個「致富妙招」,那就是讓李慧傑和男人結婚,騙取彩禮,等到錢到手後,再找機會殺掉新郎。這樣又能和別的男人結婚,再次騙到彩禮。

田雪芹的計劃是瘋狂的,更是喪心病狂的,開始李慧傑怎麼都不答應。可是窮日子一眼望不到頭,李慧傑終於屈服了,甘願充當田雪芹的幫凶。


因為李慧傑只是騙婚,所以相親目標主要看家庭條件,根本不在乎男方什麼樣。1998年6月,第一個獵物上鉤了。

他就是南里於村的黃國富,家庭條件很不錯。兩人相識後,李慧傑比較主動,這段感情升溫很快,沒過多久就到了談婚論嫁的地步了。

所以女人只要主動了,男人也只能被牽著鼻子走,農村娶個媳婦實在不容易。

兩人訂婚後,黃國富給李慧傑家送來1萬多元的彩禮。1999年1月,黃國富和李慧傑終於結婚了。可是李慧傑還要繼續騙下一個人,黃國富必須除掉。

按照當地規矩,新人們第二天「回門」,也就是新郎帶著新娘子回娘家。李慧傑回到家後,田雪芹就將早已配製好的毒葯給了她。

結婚第三天,李慧傑動手了。她先在黃國富碗里放了嗜睡葯,使其在床上躺了一天。公婆看到後,以為黃國富剛結婚,不懂得節制,導致疲勞過度呢,所以也就沒放在心上。


到了晚上時,李慧傑拿出了毒葯,哄著黃國富喝了下去。隨後李慧傑將毒葯和茶杯清理干凈,消滅了證據。等到毒性發作,黃國富口吐白沫後,李慧傑才跑到院子里,大哭大叫表演了起來。

當黃家人來了後,都以為黃國富是突發疾病,趕緊把他送到醫院救治,可是依然沒能救回來。李慧傑撲在黃國富的屍體上,悲痛欲絕,讓旁人看到都不禁心疼起這個新娘子來。

那時根本沒有人懷疑,黃國富就是被新娘子毒死的。第一次作案後,母女心安理得花著彩禮錢,終於過上了一段有錢的日子。李慧傑由此也徹底變了,為了錢,她願意不擇手段。

僅僅三個多月後,李慧傑母女就按捺不住躁動的心,再次出手騙婚了。1999年5月,李慧傑和伏道鄉的付國亮談來了戀愛,兩人訂婚後,田雪芹要了7000多彩禮。1999年12月,李慧傑和付國亮結婚了。

婚後第二天,小兩口去答謝媒人。回家的路上,李慧傑偷偷將毒葯放入飲料之中,然後哄騙丈夫喝了下去。付國亮喝完後,要去商店買煙,李慧傑趁此機會跑回了家。

第二天天還沒亮,李慧傑就起床大哭起來,公婆問了後才得知,付國亮一夜未歸。當一家人在村東邊找到付國亮時,他已死亡多時。

李慧傑見狀,又開始了表演,當場呼天搶地,成功騙過了村民們。村長懷疑付國亮死於非命,想報警進行屍檢。

然而付家人認為付國亮死於疾病,如果死後再解剖,會讓亡魂不得安寧的,所以極力阻攔了此事。付家人的愚昧和無知,幫助李慧傑逃過了法律的制裁。


李慧傑結婚兩次,丈夫都很快暴病,這讓其他男人有點望而生畏了,當地人都傳言李慧傑「克夫」。為此,母女倆不得不在其他縣城尋找目標。

苦等了一年多,第三個獵物才終於上鉤。2000年4月,安陽縣的馬新海和李慧傑談起了戀愛。這一次田雪芹要了5000多彩禮。7月24日。李慧傑和馬新海辦理了結婚證。

兩人辦完事後,李慧傑拿出了一瓶飲料,哄著馬新海喝了下去,隨後李慧傑找了個借口回了家。

不用多想,那瓶飲料中有毒葯,晚上8點左右,馬新海的父親接到電話,他的兒子突發疾病暴死街頭,請他過去收屍。

第二天馬家人,將馬新海暴病而亡的事情告訴了李慧傑,這對蛇蠍母女才終於放了心。馬新海之死未能引起家人和警方的注意,都以為他是突發疾病。


2001年1月,李慧傑又結婚了,丈夫是湯陰縣城關鎮的黃志強。結婚四天後,李慧傑如法炮製,毒殺了黃志強。

看著兒子慘死床上,口吐白沫,黃母一度昏死過去。還是黃父比較理智,認為兒子黃志強一向身強體壯,怎麼結婚才四天就暴病而亡了呢?

黃志強的父親聯想到李慧傑的經歷,不禁的後背發涼,意識到了這其中肯定有蹊蹺,於是趕緊打電話報了警。

法醫檢測後得出結論,黃志強是死於中毒。經過調查,黃志強死前曾和同學聚會,但其他人並沒有任何中毒跡象。

聚會回來後,黃志強喝了李慧傑給准備的一杯麥片,後來就毒發身亡了。由此看來,李慧傑有著重大作案嫌疑。

最終辦案人員在房間內搜出了小半瓶還未使用的毒葯,成分和黃志強體內的一樣。鐵證如山,李慧傑也無法再狡辯了,隨後田雪芹也被抓捕,母女二人,連殺四人後終於落網了。


據田雪芹母女交代,四次騙婚殺人,總共獲得26800元的彩禮。最終二人因故意殺人罪,被判處死刑。

對於這起「騙婚殺夫」案,我們應該清醒的認識到,結婚即使不需要門當戶對,但起碼要查清對方的背景。

如果被人鑽了空子,輕則上當受騙,重則有生命危險。防人之心不可無,況且是共度一生的枕邊人,我們更應該徹底了解。

8、「新郎遇害案」始末:新婚當夜新郎官失蹤,兩天後發現陳屍林中,最後怎樣?

婚姻是神聖的,從它開始的那一刻起,它就代表著兩個相愛並對彼此負有責任的人之間,正式的法律結束,但是許多人不相信這樣的責任應該被承擔,他們欺騙了他們的婚姻,他們欺騙了他們的妻子。因為外遇而犯下惡性罪行並不罕見,比如這次意外懷孕。

2008年3月,四川省瀘州市警方接到一名市民的電話,他說當天在瀘縣玉陳山看到一塊奇怪的鬆土,於是他立即打電話報案,警方接到報案,立即趕到犯罪現場,封鎖現場,展開調查。警方清理了受害人的屍體,死者是男性,他的身體呈蜷縮狀,他的臉部受損,沒有明顯的財產丟失,屍檢後,死者被謀殺,兇手對死者造成多處傷害,造成銳器傷和毆打。

如果只是為了掩蓋死者的身份,只需要損傷臉部就可以重復對身體的傷害,還有復仇或假復仇的可能性。經過法醫屍檢,確定死者的死亡時間是事故發生前兩天,也就是3月25日晚上。通過對現場物證的收集和調查,警方進行了大量的詳細調查,並迅速確認了死者的身份,死者名叫肖某,是魯縣人,已婚,有一個2歲的孩子,死於他與妻子晚婚的當天。

在確定受害者身份後,警方立即聯系肖的家人確認屍體,並確認死者是已失蹤多日的肖。他的家人說蕭和他的妻子秋,在一起生活了很多年,一起撫養孩子,三月二十五日兩人組成了婚禮,婚禮結束時秋出去打牌,留下蕭一個人在家,晚上接到電話就再也回不來了。警方認為當晚肖在外面接到電話的那個人很可能就是兇手,所以他們對這個電話號碼展開了調查。在獲得通話記錄後,發現號碼來自一部公用電話,而且電話亭附近沒有監控錄像,無法核實來電者的外貌和身份信息,只能根據其家人提供的線索來確認對方是男性。

電話線索斷了之後,警方的調查陷入停滯,很快一群人看到了警方的通告,撥打了舉報熱線。他說他在3月25日晚上看到了死者,當時他和一個男人在一起,根據線索,警方找到了這個姓楊的男人,他展開了審訊和調查。警方訊問了嫌犯楊某,但他的不在場證明與事實不符。經過調查,警方發現楊某在3月25日租了一輛車。警方在汽車租賃公司發現了這輛車,並對其進行了檢查,在上面發現了疑似血跡,經比對,證實血跡屬於被害人肖某,警方隨即將楊某拘留審訊。

嫌疑人姓楊,承認他確實在3月25日殺害了被害人肖。他說他和被害人的妻子秋秋有染,而且他最近才發現秋秋懷了他的孩子,秋秋懷孕自然躲起來日夜和蕭相處,所以蕭秋兩人在新婚之夜爆發了爭吵,秋秋打電話給楊抱怨,打完牌後就掛了電話。秋掛斷電話後,一邊打牌一邊很快平靜下來,但楊秘密有了新的計劃。他一直想要個孩子,擔心蕭會讓秋打發掉,所以他想除掉蕭。

他先打電話給肖關於出門,很快就遇到產生爭執,爭執中他瘋狂地用准備攻擊肖的道具武器,很快肖某便沒了氣息。這是一起典型的殺人案件,由於愛情,長期的地下關系,這讓楊覺得很委屈,邱懷孕後,因為孩子留下來爭吵,也加劇了他心中壓抑憤怒的長時間。各種各樣的因素升溫,點燃了他心中的導火索,所以他開始實施他的殺人計劃。

在這個案子里沒有人是無辜的。秋的作弊是不道德的,也是不負責任的。已婚女人在一起也是不道德的。蕭十一知道妻子有外遇,還是不肯放手。最後,各種因素導致了這場悲劇,令人唏噓。

9、「火燒新郎案」:老實人娶嬌妻命喪黃泉,接盤俠枉送無辜性命,後來怎樣?

世界那麼大,人們很難想像一個人可以有多惡毒。也許前一秒他還在對你甜言蜜語,下一秒他就成了殺手。連睡在枕頭上的人都不能完全信任他。這個案子是關於一個完整的騙局,一個從一開始就充滿謊言的謀殺。

2006年元旦期間,北京郊區發生了一起奇怪的兇殺案。新婚之夜,新娘高突然殺死了剛嫁給我的新郎王大超,並在殺死後放火燒了我的新房。警察接到報告後,立即報警。經過細致的調查,他們很快發現了真相。據警方調查,兇手名叫高,女,1971年出生,北京人,在一家保險公司做業務員,經常需要在外工作。她從小長得就很優秀,很漂亮,但是性格偏激,暴力。她婚姻失敗,經常因為雞毛蒜皮的小事和老公吵架,然後離婚。

2003年12月,高出差到北京,遇到了一家公司的董事蔡剛明。蔡剛明非常看著高。他們很樂意合作,聊得很投機,所以經常停止業務往來。一夜之間,高愛上了這個曾經有過家庭的男人,想要和蔡剛明在一起。於是高想盡辦法勾引蔡剛明。蔡剛明忍不住誘惑,忍不住和高有了關系。但是,他並不想和妻子離婚,只想和高堅持公開情人關系。

高不願隱藏自己,打算用其他手腕綁住蔡剛明。高推想,如果我給蔡剛明生個孩子,我可以把它作為迫使對方離婚的籌碼。但是為了防止未婚孩子被別人說閑話,她不得不想辦法讓這個孩子的存在合理合法。於是她選擇了一個河北來的老實人,王大超,決定讓這個男人成為「接班人」。

即使高與王大超的婚姻名存實亡,興高采烈的高仍覺得自己損失慘重,要求對方支付巨額彩禮作為經濟補償。然而王大超拒絕了,兩人進行了激烈的斗爭。高只能忍氣吞聲,為自己的計劃向對方道歉,但她一直懷恨在心。矛盾不止於此。婚禮前夕,高再次與王大超發生沖突。她要求對方在她願意結婚之前給她買輛車,否則她不會結婚。王大超只允許。在此期間,高多次停止與蔡剛明私會,使她在新房子里與王大超發生關系並成功懷孕。

因為王大超沒有收車費,高把他殺了。她給王大超買了人身意外險,打算殺了他,騙他。2006年1月3日,高騙王大超喝了事先准備好的迷葯,暈倒後殺死對方,放火燒了新房,假裝火災中意外死亡的場景。高和蔡剛明的關系,說好聽點是追求愛情,其實高是破壞別人家庭的小三。所以,王大超這個老實人,願意做自己的接收者。最後他因為金錢糾紛殺了對方,真是惡毒可恨。高說她喜歡蔡,但從她因彩禮不時與王大超爭搶,王大超不買車殺她的行為來看,她喜歡錢多過喜歡一切,她喜歡蔡大概只是因為對方有錢。

作為局外人,我們應該從中吸取一些經驗,在任何時候都不要做任何違背道德底線的事情。因為我們只需要有第一次,以後就把法律當什麼都不是了,一步一步走上立功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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